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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2部分

一网情深:国民男神是女生-第112部分

小说: 一网情深:国民男神是女生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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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谁知道这些人会不会搞什么小动作?

    而如果有的话

    陆圣庭眼眸一转,看着自己手臂上冒起来的疙瘩,自我同情式地将之抚平,然后忘掉一切钻进了被窝里。

    小乔也很舒坦。

    泰国技师他是消受不起的,那些技巧熟练的技师真的会让他扬杆举旗,所以给他一份华丽的夜宵,他吃饱了就能够一夜睡到天亮。

    快疯的人是冰和格利亚。

    格利亚在倒计时,在算什么时候满72小时,在算q什么时候会现身。

    而冰——她找了一个天台静静地待着,风吹过她的长发,吹动着她的裙子,吹得她指尖夹着的烟明明灭灭,吹得她毫无睡意。

    有些人,活着的时候你永远不会想起她,想念她,但她死了以后,哪怕只是听到她的名字,就觉得像是中了毒一般,反复地回想着那些和她一起度过的时光。

    三个月了。

    昨天是q出事三个月整,格利亚报复性地对一个美军基地进行了袭击,让很多人关注了这件事,也让得到消息的冰第一时间从洛杉矶飞往迪拜,把格利亚逼在办公室里质问他为什么。

    冰也不傻。

    她知道格利亚这么做肯定是有目的的,可是她猜不出那是什么,格利亚也不解释。

    毕竟,她怎么也想不到,q并没有真正死亡。

    一道脚步声由远及近,冰深吸了一口气,把烟塞进自己的嘴里,然后眨了眨眼,让不知道什么盈满眼眶的眼泪散去,不让人看到她的脆弱。

    然而,来人似乎懂得她的心思,也不想让她尴尬,在她身后半米的地方便停止了脚步,看着她的背影道。

    “你今天好像一点东西也没吃。饿不饿,要不要去吃点?”

    冰没出声,只是长长地吐了一口气,烟雾被吐了出来然后随风飘远,她的嗓子听起来很是干哑。

    “阿言,你说,她怎么会死呢?”

    怎么着,她也不会是第一个离开的!

    冰闭上眼睛,有些绝望地想。

    ghost五个人里,按照各自的角色来排,最危险的人无疑是格利亚。

    他总是冲在最前面,第一个摸入对方的地盘,所以要说危险,他的危险系数是最高的。

    可是他没死,甚至连重伤的时候都很少。

第387章 我是谁() 
格利亚之后,次一级危险的人应该是小乔。因为小乔的个人能力最差的。

    如果不是他们的援助,小乔恐怕已经死了好几十次了。

    再然后就是她和阿言,q是危险系数最低的那个。

    那人就跟狐狸一般,很多人到死都没摸清楚她的方向和身份,不然她也不会被称为q后和幽灵之王。

    可就这么一个人,就、那、么、凑、巧、地、死、了!

    冰是真的想不明白。

    越想冰越觉得心里不是滋味。

    她不知道如何去面对这件事,所以在事发之后,她决定不去想、不去追查、不去触碰,除非哪一天她能够淡然面对这件事。

    对冰心里所想的事,阿言再清楚不过。

    他和冰是差不多时候被q招揽进ghost的,而又以他们两个人私底下的合作最多。

    他们俩单独能力不如q和格利亚,所以经常会联手行动。正式在这一次次的联手行动里,他们的默契一步步加深。

    阿言很清楚,冰对q有一种特殊的依赖。

    那种信赖像小乔,却又不一样。

    如果说小乔是把q当母亲和姐姐,那么冰把q当做自己的教父与向导。

    身份不一样,程度是类似的,所以他们俩都接受不了q死亡的事情。

    在这件事上,阿言的在意程度要低一些。

    他是个私生子,父亲是摩洛哥国王,但母亲并不是王后,只是国王邂逅过的一段露水姻缘。

    现任王后一手更改了摩洛哥皇室的传统,把一夫多妻变成了一夫一妻,他连为自己正名的机会都没有,从小就看清世间冷暖,所以才义无反顾地成为了雇佣兵,然后被q招揽加入了ghost。

    可以说,他的能力和对世界的看法是在遇见q之间就形成了,所以q对他的影响并没有那么大。

    不过,这并不影响他去崇拜那个人。

    因为那人值得崇拜,值得信赖。

    想到这里,阿言上前一步搂住冰的肩膀,把那人的脑袋轻轻按在自己的肩膀上。

    “别想太多。格利亚这么做,一定有他的目的。”

    被阿言按在怀里的冰反而不想哭了。

    这一刻,她静静地贴在阿言的胸口上,听着他稳健的心跳,过了好一会儿,忽然闷闷地开口。

    “你知道我是谁吗?”

    阿言轻轻地皱起眉,他不知道冰说这话是什么意思。

    冰靠在肩膀上,声音有些飘忽地开了口。

    “我是罗姆人。罗姆,是我们自己的称呼,英国人更喜欢叫我们吉普赛人,而西班牙人则用弗拉明戈人来称呼我们。”

    这个开头

    阿言身为政客,对于性别歧视和民族问题非常敏感,直觉告诉他,但凡是涉及到民族,就一定不是什么好事儿。

    不过他并没有出声,而是静静地站着,听冰继续说下去。

    “罗姆人以男性为尊,不事农桑,习惯流浪。在社会一天天地发展中,居无定所的罗姆人被现实和传统两面夹击着,生存艰难,很多罗姆人被迫放弃了自己的传统。”而冰,应该说冰的家庭,就是其中的一员。

    “我是被她拯救的人,没有她,我现在大概在监狱里服刑,亦或者早就死在了监狱里。”

第388章 贫民窟的花儿() 
十年前,巴西首都巴西利亚,贫民窟。

    因为吉普赛人生活习性和传统的特殊性,在几个世纪的时间里,欧洲各国反复又无情地折腾了吉普赛人一番后,最终发现他们很难改变这个种族,于是他们中的一部分人被迫离开欧洲被送往了南美洲的巴西。

    “流浪”到巴西的吉普赛的人日子更加不好过。

    欧洲好歹自诩为文明之地,明面上的事情做得不那么肮脏,但是南美洲就不一样了。

    这里和非洲一样,是近现代欧美宣泄垃圾的地方,疾病、贫穷、混乱,种族冲突,层出不穷。

    流浪的吉普赛在这里被排斥,被掠夺,然后被同化。

    同化,是因为迫于生计。

    毕竟,能活着才能够说以后。

    十六岁的冰——那个时候的冰并不叫冰,她有一个很好听的名字,叫吉赛。

    吉普赛少了一个普,她是同龄吉普赛女孩里最不普通、最漂亮的那个。

    而她的漂亮并不是她的幸运,而是她的罪孽。

    有人说美丽是一种幸福,因为你长得漂亮,所以人人都可能会喜欢你亲近你。

    可是在某些时候,美丽也是你的原罪。

    在法制和道德缺失的国度,你的美丽等于让别人犯罪。

    所以,吉赛遇到了犯罪。

    她出生在贫民窟,即使天分不俗,可她的家庭却没想过要给她一双蝶变的翅膀,而是一次次地漠视,甚至将她推入深渊。

    她的兄长们是这么对她说的。

    “吉赛,去,去勾。引那个人,让他给你去买那串价值三千美金的项链!”

    因为贫穷,所以连亲人们都变得穷凶极恶。十六岁的吉赛被迫却也隐隐渴盼地她能够得到那个珠宝。

    那是一笔财富,一笔能够支持家用的财富!

    那个时候的吉赛根本没想那么多,换言之,她觉得可以接受。

    首先,在巴西,色。情业是合法的。

    其次,她十六岁了,她身边很多人都在干这件事儿,她虽然不愿意但也想不到除此之外她能有什么出路。

    最后,她想要钱。

    可是,吉赛还是把这件事想得太简单了。

    被她的容貌吸引并成功拔得头筹的人是个名人之后,标标准准的富家子弟。吉赛想要的那串项链才区区三千美金,就在吉赛和富家子弟在一个饭桌上坐下不到十五分钟的时间,那串项链就摆在了她的面前。

    说不高兴,那是不可能的。

    吉赛的喜悦溢于言表。

    富家子弟看着她的笑容,心里更加地心猿意马。

    所以,色。欲。熏心的人在餐厅里就动手动脚起来。

    这个时候,吉赛才发现自己其实并不能接受——她不能接受她自己跟她身边的人一样,只管晨昏颠倒日夜享乐,而不去管跟她如此亲近的人到底是她的谁。

    天性开放与浪漫,并不意味着人尽可夫。

    吉赛一开始的推拒被当成了欲拒还迎,富家子弟渐渐地没了耐性,见她身上的衣服还穿得好好地,嘴里骂骂咧咧地,哗啦一下把衣服扯破。

第389章 罪与罚() 
啊——

    吉赛的尖叫吸引了餐厅里其他人的注意,然而没有人来管,甚至说,他们期待着今天的这场好戏。

    巴西利亚贫民窟之花,和通讯大佬的小公子,这两人要在众人面前上演一次全垒打,谁也不会错过这场好戏。

    甚至有人把夺路而逃的吉赛堵了回去,看着她被人压在身下,把她的嘶声尖叫当做前戏调剂品。

    吉赛后悔了。

    她哭着求大家放过她,但这个时候谁还管她愿不愿意?

    对小公子来说,他拿出那串三千美金的项链,就等于是买了吉赛的初夜。他交了钱,当然就要收货!

    再说了,三千美金,吉赛也算对得起她贫民窟之花的名头了。

    她要不是长得这么好看,他都懒得多看她一眼。

    嘶啦——

    吉赛的身上很快被剥得赤条条的,只剩下一条底。裤,也被人抓在手中即将离体而去。

    恐慌,绝望,甚至死亡,她脑子里被很多很激烈的名词占据着。喧闹声围着她,她甚至还在其中看到了一双像是她兄长的眼睛,于是,她趁着对方解皮带的时候,一把抓住了餐桌上的餐刀,猛地插入了对方的咽喉

    见血了。

    吉赛慌乱地松开手,然而血已经顺着她的手流了下来,将她身上染上斑驳的血迹。

    人群一哄而散,警察随之而来,看着倒在血泊中的上流人物,警察们毫不犹豫地扣押了吉赛,带走的时候连件衣服都没留给她。

    喝醉闹事的妓。女这群警察看得多了。虽然吉赛的脸比一般妓。女好看,可看看眼前的场景就知道是怎么回事,所以,当了妓。女就别给自己脸上贴金,所以穿和不穿,又有什么区别!

    唔,其实还是有点区别的,只不过这个区别不在吉赛身上,而是在那个富家公子身上。

    吉赛这样其实严格来说属于自卫,哪怕死了人,也最多是个自卫过当,但是这也就是说,对方存在了暴行。

    暴行?这种事情怎么能够发生在通讯大佬的小公子身上!

    所以,这场强女干未遂最终被定性为盗窃——贫民窟之花依靠自己的美貌接近通讯大佬的小公子,意图盗取对方价值三千美金的珠宝,结果图谋败露失手杀人!

    盗窃罪加上故意杀人罪,吉赛就是这么被判入狱的,刑期三十五年,出来一辈子都过去了。

    嗬——

    三天之内尝尽人情冷暖的吉赛终于明白,别说出来一辈子都过去,她能不能出来都另说。

    监狱可不是什么和谐友好的地方,以她的能力,根本保不住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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