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爱,低入尘埃开出花来-第6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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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是,我没有说话,定定地看着她。
莫潇潇不停地抽泣着,呜呜呜的哭声听起来凄凉极了。
我曾经无数次想过,如果莫潇潇跟我道歉,跟赫妹道歉,我该多么冷冰冰地指责她、咒骂她,可是现在看着莫潇潇这幅模样,我突然就不知道该怎么报复她了。
如果,我狠心一点,也许这个时候应该开口讥讽她得不到自己所爱的人;如果,我恶毒一点,也许我应该像她骂我那样,骂她是个贱货怀着孽种;如果,我冷血一点,也许我应该跟她说你所做的一切都会报应到你自己身上!
可惜,我既不狠心也不恶毒更不冷血,我只能呆呆地站在那里,一言不发。
终于,莫牧勋开口了。
他缓缓地拉起了莫潇潇的手,低沉着声音说:“走吧,回家。”
我看着他和莫潇潇交握的手,突然觉得自己就像一个小丑。
刚才,他还拥着我,问我是不是只要他没结婚就愿意跟着他,现在他却已经拉起了莫潇潇的手,要带她回家。
我想哭,可是眼睛里干涩得厉害;我想笑,可是脸已经僵在那里做不出任何表情。
我看了看秦默,他也不比我好到哪里去。
只不过,他还能开口对莫牧勋说:“别忘了你的承诺。”
莫牧勋拉着莫潇潇经过我的身边,我以为他至少会看我一眼,可是他并没有,就像我根本不存在似的,从我眼前走过。
看着他们离去的背影,我努力了几次想喊住他,却终究没有张开口。
我知道,他对我有感情,但是我也知道,这种感情与他和莫潇潇之间的感情相比,实在是太过卑微了。
他们走后,我也转身要上楼,可秦默却走到我面前,问我道:“你从来都不想当莫太太吗?”
莫太太
我在口中反复玩味着这三个字,然后低声说:“从来不想。”
秦默脸上出现了些许讶异,“你们女人的心,真的很难捉摸。”
我深深地吸了口气,把脸颊的发丝挂在耳后,然后抬起头看着秦默:“不是难捉摸,而是你没有跟她心意相通。”
我停了停,又接着说道:“你和莫潇潇是怎么回事?”
秦默脸上露出些许的无奈,他摊了摊手,自嘲地说:“就是你看到的那样。她怀着我的孩子,心里装着你的男人。今天我从婚礼现场把她带走,莫牧勋连阻拦都没有阻拦。可是等我把她带回去,她就像疯了一样,到处乱撞,还不停地砸肚子。她说,如果我不带她来见莫牧勋,她就死给我看。”
秦默说的话,我毫不怀疑,因为莫潇潇明显是一个无法控制自己情绪的人,跟那张医院检验报告单上的诊断非常一致。
“她我是说,莫潇潇。她的精神状况不太好,你知道吧?”说话的时候,我这一直看着秦默。
他苦笑了下:“知道。不过,十年前的她并不是这个样子。”
我一愣,十年前?秦默已经和莫潇潇认识这么久了!可是为什么莫潇潇那么恨他,又跟他搅和在了一起?而且他和莫牧勋之间为什么一直都是剑拔弩张的状态,仅仅是因为他们两个同样爱着莫潇潇吗?
我终于再也按捺不住心头的疑问,开口问道:“十年前的她是什么样子?”
秦默没有说话,反而从口袋里掏出烟盒,利落地抽出一根烟来,“不介意吧?”
我摇了摇头。
他点上烟,深深地抽了一口,吐出浓雾般的烟。
隔着烟雾,我看到他眉头紧锁,似乎在回忆一些不太美好的事情。
等待那团烟雾渐渐散去,秦默终于开口道:“莫潇潇很漂亮,那时候她也就15、6岁吧,刚上高中。不论是上学还是放学,跟着他的男生都很多。她人也很好,性格很温顺,男生送的情书她看完,都会回信,送个她的礼物她都是翻倍回送。”
“那你也是其中之一吗?”我低声问他。
秦默摇了摇头,眼中似乎有什么在闪动。
突然,我发现他也不过是一个被爱情淹没的普通男人,我之前对他的那种厌恶消散了许多。
“不是,我早就不上学了。初中上了两年,就开始跑社会了。那时候的莫潇潇,不仅在学校出名,在我们那一带的小混混里也非常出名。”秦默转头看了看我,继续说道:“然后,我们就打了个赌,赌谁能追到莫潇潇。”
“你追到了?”我问道。可是又觉得大概不是。
“我?”秦默突然笑出声来,“林浅秋,你觉得莫潇潇身边有莫牧勋那种男人,她还能看得上谁!”
说完,秦默突然捻灭烟头的一点星星之火,脸上露出决然的表情:“不说了,反正,她永远也看不上我。我想要得到她,只能靠明抢,我总算想明白了。”
说完,他头也不回地上了车。
看着秦默的车子在我面前绝尘而去,我愣了很久。
重新收拾起心情,我转身上楼。
也许是精神太紧绷,往床上一趟,整个人就松弛下来,脑海也清明了许多。
我开始推测,也许莫牧勋今天和莫潇潇结婚,是有苦衷的。我相信他的心里一定会有我的一席之地。
带着这种念头,我很快就睡着了,一直到第二天天光大亮。
去了推拿中心,果不其然,那些家长们又叽叽喳喳地讨论起了昨天发生的那桩轰动性消息。
我拿着报纸翻了翻,原来,昨天秦默带着三十多个人去婚礼现场,他跳上典礼台,当场宣布莫潇潇怀的是他的孩子,然后不由分说地带走了莫潇潇。
而最奇怪的是,作为新郎官的莫牧勋竟然一言不发,任由自己的妻子被别人带走。
新闻的配图也很有趣:前面是秦默拉着莫潇潇往外面走,后面是莫牧勋紧抿着双唇目光幽深。而莫潇潇则是一脸的不情愿,半回着头望着后面的莫牧勋。
第126章 他有新人()
看着报纸,我突然想到昨天晚上莫牧勋带着莫潇潇离开时的背影,忍不住还是心头一涩,竟然下意识地拿起手机想给莫牧勋打个电话。
我被自己这个行为吓了一跳,像摸到烫手山芋似的赶紧把手机扔掉了。
唉,女人,一旦把心给了出去,真的就拿不回来了,反而会越陷越深
我叹了口气,抛却心头的杂念,重新投入了工作之中。
不得不说,工作确实是令人暂时忽略烦闷的一剂良药。
一天忙下来,我捶着后背站起身来,正好看到郭玲和李义那一对儿小情侣在打闹。
我不由得感叹:年轻真好。
他俩发现我看着他们出神,赶紧停下来。
郭玲有些害羞地说:“林姐,你给我们涨工资,我们还没请你吃饭呢,要不今晚上一起吃个饭吧?”
我想了想,觉得自从把他们招聘来之后,还真的没和他们一起吃过饭,于是我笑了笑说:“不用你们请,我来请你们,叫着周舟一起!”
这时,周舟整理好了一天的账目,听到我这么说,高兴地连说了好几声“yes”!
因为我不知道他们小年轻喜欢吃什么,就要让他们选择吃什么。结果他们三个一致决定要吃烧烤。还一个劲儿地跟我说附近有个烧烤摊是如何如何地好吃。
我只好半开玩笑地说:“本来想请你们吃好的,结果你们非要帮我省钱!”
三个人嘿嘿一笑,就拉着我一起往外面走去。
他们所说的烧烤摊,真的就是个“摊”。
三台烧烤架子,摆上几张桌子和塑料板凳,就成了一个热闹的夜宵摊。
不过还真像他们说的那样,人特别多。
而且,这个烧烤摊还有个非常特别的名字“芸妃记”。
坐下后,他们三个非常迅速地点了一大堆烧烤,什么小腰子、牛板筋,什么烤面筋、烤烧饼,什么羊肉串、小肉串儿
不得不承认,我真是年龄大了,他们吃的这些,我竟然有一小半都没吃过。不过话又说回来,我这些年忙里忙外,倒真是没这些闲钱和闲心出来吃吃喝喝。
看着他们大口吃肉,大口喝汽水儿的样子,我也被他们感染了,跟着他们大快朵颐。
吃了一会儿,我问他们为什么一个烧烤摊会有“芸妃记”这样特别的名字。
郭玲眨了眨眼对我说:“听说是老板娘的名字!”
噢,原来如此!
“喏,林姐,那个就是老板娘!”周舟给我指了指那个胖胖的正在端菜的女人。
只见她满面红光,厚厚的嘴唇一直微微扬起,一看就是对生活很满意的人。
郭玲一遍嚼着肉串,一边跟我说:“听说老板以前是法餐大厨,家里不同意他和老板娘的事。他就辞职了,带着老板娘私奔来江城,开了个小烧烤摊。啧啧,爱情真伟大。”说完,她用胳膊肘捣了捣旁边的李义,“你看人家,为爱情牺牲奉献!”
李义腼腆地笑了笑,又拿起了一个肉串儿递到郭玲手里。
我忍不住笑着说:“李义对你也够好了,你们俩真是让人羡慕!”
郭玲撇了撇嘴:“唉,林姐,我才羡慕你呢!事业有成,追你的人都那么有钱”
我一听,心里“咯噔”一下:她这话是什么意思?她怎么知道有人追我!
许是看我表情不对,郭玲赶紧解释道:“姐,你别误会啊,我是看经常有豪车来接你,所以想着是你的追求者。”
我叹了口气,心说以后还真是要注意点,免得被其他人再议论。毕竟店里顾客越来越多,人多嘴杂,万一有谁提上一句,我恐怕就难解释清楚了。
旁边的周舟很有眼色,她赶紧打了个圆场,说是自己的衣服还泡在盆子里,要回去洗衣服。
于是,我们便收拾了东西、站起身准备各自回家。
就在我转身的瞬间,突然看到了一个熟悉的人——程锡朝。
他对面坐着一个年轻漂亮的女孩儿,程锡朝脸上挂着儒雅温润的微笑。那女孩儿似乎很活泼,说话的时候脸上表情丰富多彩,还时不时发出清脆的笑声。
我的心一下就舒展开来。这样的女孩儿才更适合程锡朝吧,但愿他们有个好的结果。
我偏了偏头,不想被程锡朝看到。
可世事总不如我所愿,程锡朝的声音已经在背后响起,他喊道:“浅秋?”
我无奈地转过身,看到程锡朝已经站起身要朝我走过来。
我连忙冲着他点了点头:“嗯,真巧。”
周舟他们三个一看我碰到了熟人,就跟我打了招呼先走。
此时,程锡朝已经走到了我的面前。
我笑了笑,指了指他背后,半开玩笑地说:“把人家小姑娘一个人晾在那里可是不礼貌的。”
程锡朝面露尴尬,“不是的,她是”
我打断了他的话:“锡朝,赶紧回去吃饭吧。”
说完,我觉得如果自己直接这样走似乎也不太礼貌,说不定人家小姑娘还会误会。
于是我越过程锡朝,走到他们坐的那张桌子面前,笑眯眯地向那个女孩自我介绍道:“你好,我叫林浅秋,是程锡朝的高中同学。”
女孩站起身,白白的脸上闪过一丝红晕,“你好,我叫姜琦,是他朋友。”
她并没有说自己是程锡朝的女朋友,看来是个很得体的女孩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