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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2部分

总裁的七夜前妻-第102部分

小说: 总裁的七夜前妻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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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他们所有的目光都留在小弟弟身上,他们觉得云烈是多余的,他们商量着把他送走……

    那时候,他不由自主地去找那个把口琴丢给他的小女孩。

    有一次,他路过花园,看着满园的蔷薇,下意识地颐指气使:“帮我把那朵粉色的蔷薇摘下来送给我!”

    他那时候还是骄纵的小少爷,对谁都是高高在上的。

    同欢却是很包容他,摘了朵长满刺的蔷薇给他。

    但是,那蔷薇不是粉色的,而是红色的。

    他起初还不觉得有什么,以为她摘错了,下意识地抱怨道:“我要的是粉色的,不是红色的。”

    小同欢那时候脸上的表情是怎样的,他不记得了,但是她仍是转身,给他折了另一朵蔷薇:。

    那一朵,是黄色的!

    皇甫烈那时候还嘲笑过她:“你是色盲吗?还是你爸妈没教过你颜色!这个是黄色的!不是粉色!”

    穿白裙子的小女孩没理他,扭头走了。

    他只觉得莫名其妙,色盲这种东西,本身就没什么的。

    再次相见是他要去圣城的时候,他去找她,那是他人生最痛苦的时期,他觉得自己被送走了,被抛弃了……

    他觉得自己的人生充满不幸!

    他坐在台阶上,望着那个小女孩,目光沉郁而忧伤。

    她那时候正在学吹笛子,乐音悠扬,她吹完一曲,然后不惜自己一身的白色,坐到他面前,她说:“有一本书的开头是这样的,幸福的人生大都相似;而不幸的人生各有不同。其实呢,在你看来的不幸,对很多人而言已经是幸福了。你有着富贵的不愁吃穿的生活,很多人却连吃都吃不饱,那些殖民国家更加糟糕,他们在战争,被强国掠夺,侵占。他们的女人沦为我们的玩物,男人是我们的奴隶,他们活得很糟糕。”

    “活着,就是痛苦,就譬如说我吧,我必须学会很多很多的东西,我每天哪怕到这里转转也拿着笛子在练习。”

    “那一天,你让我给你摘也朵粉色的蔷薇,可是,我却根本不知道哪一朵是粉色的!对你来说,天是蓝的,树是绿的,石榴花是鲜艳的红,可是,对我而言,这些都是灰色的,我从出生开始,只能看清黑白灰三种颜色,你肯定没用过老师的黑白电视机,那种没有色彩的电视机,可是,我的眼睛,就是这种黑白电视机。”

    他震撼了,倏然明白,她不是什么色盲,她看不清具体的色彩,对她来说,不论什么,都是灰色的。

    从出生开始,就是灰色的。

    但是她却一如既往的安然和淡定,很努力很认真的活着,努力学习各种知识,让自己变得优秀。

    哪怕她现在诉说这一切,神色也是淡漠而从容的,她接着说:“你跟我说过,你喜欢蓝色,喜欢一望无际的天蓝活着无边无涯的海蓝,你希望这辈子都穿着蓝色的衣服。你现在就穿着蓝色吧!”

    “可是,对我来说,一切都是灰色的,你不说,我根本不知道你具体穿了什么颜色的衣服!我呢!生怕自己衣服搭配出错,怕颜色搭配难看,所以,我只穿白色!都是白色,才不会出错!”

    她用她天生的不幸安慰他,神色间是超脱的淡然而安静。

    在她脸上,他看不到自卑和忧郁,有的只是静默而从容。

    后来他走了,却也记住会好好的活着。

    他也开始穿白色的衣服,只因为希望下次遇见她知道他穿得是什么颜色的衣服,他甚至迷恋每一个喜欢白色的女人。

    韩恩雅,那些少妇……

    他喜欢她们,跟她们交往或者纵欲,不过是因为她们都穿着白色。

    白色,变成了他的习惯。

    可是,他却忘记了,为何变成习惯。

    他重新回想起,然后止不住诧异地望着她,她的眼睛很漂亮,干净澄澈,黑白分明,水月一般,沉静又安然……

    这么漂亮的眼睛……

    却看不见这世界上的色彩……

    她最喜欢绘画,却连怎么上色好看都不知道。

    因为她的眼睛,和别人是不一样的,她看到的只有黑白灰三色,而别人的世界,却色彩斑斓。

    他心疼得很。

    他是她追逐的绘画,她认真而坚持,不想留下遗憾。

    那一瞬间,太多复杂的思绪纷涌。

    他微微侧头,任那悲伤的情绪划过。

    他倏然那样的悲伤,刻骨的悲伤,他从未这么悲伤过,而她呢,她一如既往的沉静而安然,对生活对她的幸福和不幸,安然处之。

    这是个多么美妙的生命啊!

    不悲不喜,宠辱不惊!

    不来不去,无悲无喜!

    他突然忆起一句话:你念或者不念我,我都在那里,不来不去,无悲无喜。

    用这句话来形容同欢,最熨帖不过!

    他的同欢,是那样安然又静默的女子!

第二百一十七章 谜语() 
他禁不住扯了同欢一起跑了起来。

    他迫切地想要和同欢做点什么。

    同欢对这样的皇甫烈茫然无措,但她素来纵容他,止不住跟着皇甫烈一起跑了起来。

    皇甫烈迅速地拉着同欢上了车。

    同欢没有问翘班的事情,坐在车上,任由皇甫烈牵着她的手。

    发动引擎,车子如离弦的箭一般滑了出去。

    男人的目光专注而干净,不像是那个潋滟了一脸倾城的皇甫烈,哪怕他牵着同欢,那感觉也特别的干净,不含半点杂质地牵着她的手。

    他以前牵她的手,都带了强烈的色…情意外,那种欢爱的意思很明显,手指摩挲,一个动作,一个眼神,都是sex的暗示。

    可此刻的他,是单纯的牵手,单纯地和她十指相扣。

    那感觉,特别的干净,像是相许的初中生,牵个小手都是禁忌。

    那是初恋一般干净璀璨的感觉。

    “同欢啊,你就不问我带你去哪吗?”

    皇甫烈对同欢的大气和淡静,一方面是欣赏,另一方面,却是无奈。

    因为,同欢永远是淡静的,不论他做什么,她都那般安然静默。

    和这样的女孩子在一起,会少了很多乐趣的。

    但是,皇甫烈就也喜欢刺激的小疯子,一般的人,哪里受得了他的脾气,非给他折腾死不可。

    同欢微微歪着头,想不出答案,但是她说:“跟你去哪儿都一样!”

    皇甫烈就知道同欢聪明,特别会讨好他。

    现在的他,真的是特别的想要抱她,想要亲她,想要搂她,想要摸她……

    若不是开车,他早就将她揉碎在他的身体内了。

    “希望还来得及吧!”

    皇甫烈说,那车子,飙得极快。

    他俩,抛弃了工作,抛弃了人群,飙着车,要去一个陌生的地方。

    这真的是浪漫而又冲动的事情。

    不过呢?浪漫本身就是一种冲动!

    同欢也半点不想去管这件事的后果,别人怎么看都不重要,关键的是皇甫烈。

    她这时候心情特别的好,反问道:“你猜,我是不是猜得出你要带我去哪里?”

    同欢那脑子,真不是盖的,特别的聪明,智商超级高的。

    皇甫烈瞪了她一眼,提醒道:“请保持适度的惊喜!”

    同欢狂笑。

    很快地,两人便到了目的地。

    同欢也确实猜到了皇甫烈要带她来的地方,但是她仍然是保持了适度的惊喜!

    没错!

    是画展!

    今天有知名画家wish在圣城举办画展。

    同欢喜欢绘画,靠,哪怕画不了也还是喜欢,哪怕看不清那些色彩但就是喜欢。

    绘画这件事,是同欢打小就喜欢的事情。

    皇甫烈呢,便扯了同欢来看画展。

    已经是七点了,画展正在闭馆。

    皇甫烈脸皮超厚的,扯了同欢硬是挤了进去。

    工作人员进来劝阻,皇甫烈扯了工作人员说了几句,那人居然同意了。

    同欢好笑地望着他:“你不会是骗他们,说要跟我在画展求婚吧!”

    皇甫烈无奈:“你怎么知道!”

    同欢翻白眼:“言情小说都这个套路!”

    皇甫烈特别的无语,吃瘪的表情。

    和同欢在一起,真的很难让她惊喜,丫偷情的时候都表现得特别淡定的。

    同欢呐?

    虽然猜出了答案,却仍是止不住的开心。

    皇甫公子会做这么狗血和恶俗的事情,本身就是一件能让她开心的事情。

    皇甫烈牵着同欢的手,开始看画。

    画展的长廊,灯光很暗,色泽是那种深蓝,特别的雅致和沉郁。

    皇甫烈和同欢站在一副画面前,画的是一只公鸡,公鸡雄赳赳气昂昂,皇甫烈说:“知道这副画的意思么?”

    同欢白他一眼:“我虽然画不了画,但这个还是略懂的,wish这副画以公鸡自喻,以表明自己向上的人生态度。”

    皇甫烈白眼之:“用小**来自喻,不错啊不错!”

    同欢鄙视:“一千种人有一千种哈姆雷特,你看《金瓶梅》的话只能看到性!”

    皇甫烈摸了摸鼻子,无奈的样子。

    好吧!

    二十岁的男生,正是精力无处发泄的时候嘛!

    两人又晃到另外一边,这是副色彩交汇的山居图,色泽很绚丽,但是同欢看起来只是灰蒙蒙的一团。

    皇甫烈觉得没什么看头,问道:“看别的,这也副并不好!”

    同欢说:“不会啊,这一副画,是印象主义的延伸,我喜欢这样的油彩,真的特别好!”

    皇甫烈真不知道说什么好,嘟囔了一句:“小瞎子!”

    同欢真的想踹他。

    这人呢!

    特别的毒,嘴巴没好话,也没个好事!

    明知道她眼神不太好,还这么讽刺她。

    她也来气了,淡淡地说道:“我就是眼神不好,才和你勾搭在一起!”

    皇甫烈“哧”了她一声,但是也没吭声:“你知道这是什么颜色的吗?”

    “知道啊!左上角是淡黄,中间是浓黄,下面是淡绿……”

    她把这幅画的颜色准确无误的表述出来。

    皇甫烈又震惊了,这女人,不是说看不到色彩吗,又为什么能把所有的眼神分辨得这么清楚。

    同欢解释道:“小时候,倾城要我做好各种事情!其中包括绘画!可是我画出来的东西总是色泽特别的奇怪!然后倾城便发现了我的毛病!她那时候真的气得要爆炸了!她让我把自己掩藏起来,绝对不准别的人发现我的隐疾!那时候,她便开始有意识地训练我对色彩的分辨能力了!虽然是灰色,但是灰色是不一样的!她一遍遍的告诉我这是什么色彩,从细微的有差别的灰色中区分每种颜色!让我背下来!然后,现在的我哪怕全世界都是灰色的,但是也知道你们所说的那种颜色!”

    同欢的存在,绝对是奇葩一般的存在!

    她天才,她隐疾……

    她敏锐,她对感情痴笨……

    她是个特别的存在!

    她是个矛盾的存在!

    这样的女人,特别的叫人迷恋,特别的叫人怜惜,特别的叫人心疼!

    她就算一个谜!

    每挖掘一次,便掉入了更深的坑!

    皇甫烈算是明白了,自己为何对她有这般强烈的占有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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