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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5部分

实习小道士-第445部分

小说: 实习小道士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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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想到这里,他放松了下来,嘿嘿笑道:“不错,后备箱的女人,已经死了,被我吸干了血而死的!”

    “你为什么要杀她?”高明问。

    “很简单!”马所长说道:“我老今天吃了两条牛鞭,想找人泄泄,于是就拉了她们双飞,谁知道这贱女人!”马所长的指着后备箱里的女人说道:“谁知道这贱女人那么不经搞,才搞没几下,就大出血了,老子被勾嗜血欲,一时间没有忍住,就将她身上的血吸干了!……”

    高明指着另一名女子道:“所以你带了她来,就是为了将郝老六和王泥人拉下水?”

    马所长满不在乎地说道:“是又怎么样呢?”

    (本章完)

第807章 长长的山路() 
高明冷哼道:“你听说过一句话吗?”

    “什么话?”

    “杀人者死?”

    马所长笑了:“这么说,你要代替上天处决我吗?”

    高明的双手慢慢地握成了拳:“没错!”

    “不得不说!你真是一个充满正义感的少年呢,不过!”马所长皱眉问道:“你自问能够做得到吗?”

    马所长说着,打开了枪套,取出手枪,瞄准了高明,瞄缝着双眼道:“知道吗?只要我轻轻扣动扳机,你的心脏就会被子弹穿过!”

    高明摇头道:“我赌你不会扣动扳机!”

    马所长冷哼一声道:“老子虽然窝在这弹丸之地,却也是吃过见过的,你当我是虎山的农民,一个个像是累死的笨牛么?你错了,老子是狼,行千里,千里吃肉的狼,既然让你们发现了我的秘密,那就只好送你们去见阎王了!……”

    马所长在说这段话的时候,罗素素已经飘到了他的后面,眼看他就要扣动扳机,罗素素突然将他的手扳了回来。

    也是在这时候,枪声响了,子弹从枪膛中飞了出来,钻入了马所长的胸口,他不能置信地看着手中的枪,咳了几口血之后,就此死去。

    “啊,死人了,死人了!”郝老六和王泥人惊呼起来。

    高明没有理会他们,解了那小姐身上的绳索,便招呼慧心等人离开,高明倒不胆心王泥人他们惹上麻烦,有小姐与他们相互认证,不会有事,至少会不会将高明供出来,就不得而知了。

    不过,即使供出来又怎么样,以高明现在的本事,还会怕凡间的国家机器么?

    这一晚收获不多,却也不是全无收获,至少弄明白了马所长,郝老六和王泥人的嗜血之症,都是去过苦树村染上的。

    罗素素问道:“咱们现在去苦树村吗?”

    高明点头道:“嗯!”

    当下分配工作,杜姿与慧心回酒店收拾东西,高明和罗素素去弄车,杜姿对这个安排有些不满,看向罗素素道:“要不,咱们换换吧!”

    不等高明反对,罗素素就快速地答应道:“好啊,好啊!”

    慧心与罗素素走后,高明和杜姿一前一后在清冷的长街上散步,一路上,两人都是一言不发,气氛很尴尬。

    又走一段路,站在老街的桥上,杜姿终于忍不住开口了“高明,你等等我!”

    高明停住了脚。

    杜姿走到近前,目光直视着高明,高明赶紧将目光移开了,杜姿站得更近了一些,看着高明道:“放心好了,如果你不想负责任,我不会怪你的!”

    高明沉默。

    杜姿接着说道:“相反的,我还会感激你,毕竟是你治好了我的病!”说到这里,杜姿的声音冷了一些。

    高明终于开口道:“不是啊,杜姿,你误会了,我只是一时间还没有适应咱们之间的关系?”

    不知道从何时开始,高明已经直呼杜姿的名字。

    “只是这样?”杜姿的神情缓和了一些,想了想说道:“高明,如果你有什么想法,我希望你明明白白的告诉我,我的这条命都是你救的,没有什么结果是我承受不了的!”

    看着杜姿倔强的眼神,高明的心里一软,下意识地抓住了她的手道:“给我一些时间吧!”

    杜姿点头道:“我明白的,你和苏容的情况不一般,不过我并不介意,只要你心中有我就好,混天祭的事情结束后,去将她找回来吧!”

    混天祭的事情结束,哪有那么容易……

    虽然如此,杜姿的话还是让他吃了一惊,原来她早就知道了自己与苏容的事情了,自己在挖空心思在想要怎么跟他解释呢?现在倒好了,省却一桩麻烦。

    不过,脚踏两只船是不是那啥了一些啊?

    这么想着,已经到了停车场。

    镇上有车的人很少,因此,停车场不大,绕着停车场走了一圈,高明在停车场里最豪华的车前停了下来——宝马X5。

    正要撬锁而入,被杜姿拦住了“高明,我刚刚看了地图,去苦树村的路程一共有五四十里,其中十里有马路,通到浪江村为止,剩下的三十里是山路,咱们就算撬了车,也就省个十里的路程而已!”

    高明停下动作问道:“那你的意思是?”

    杜姿说道:“马,如果咱们能够弄上几匹马,就全程都有代步工具了!”

    这倒是个好办法,可是,要去哪里弄马吗?

    他们很快就想到了办法,邮局!别的地方也许找不到马,但是邮局一定有,因为他们送信送包裹必须要走山村,这是刚需!

    高明和杜姿很快就摸到了邮局大院,果然发现两匹关在笼子里的红枣色马,高明向杜姿使了一眼眼色,两人轻手轻脚地向着马棚而去。

    杜姿有些紧张,同时还有些小兴奋,他身为一城之主,从来都是衣食不愁,像偷马的事情,还是第一次做呢,最让人兴奋的是:这个主意还是她的!

    高明示意杜姿退后,他伸手抓门门锁用力一扭,便将锁给扭断了,一人牵了一匹马。轻手轻脚了往外走去。

    等到出了邮局大院,两人翻身上马,大摇大摆地往旅店而去。

    到了旅店门口,罗素素和慧心正收拾了东西等着呢,她们看到高头大马都楞住了,罗素素问道:“四个人,两匹马,怎么骑啊?”

    高明指着她说道:“你不算!”正要安排,杜姿看着他说道:“咱们骑一匹吧!”

    慧心心知他们的关系特殊,因此没有说什么。

    高明和杜姿骑一匹马,慧心单独骑一匹马,罗素素仍旧被关于魂瓶之中,因为是一个人骑一匹马,慧心带的行李要多一些。

    安排妥当之后,三人一鬼外加两匹马便往前而去。

    山路艰难,虽然是骑马,行进了足足四个小时显示目标还有十公里,这时候,旭日东升,金光万丈,一扫人心中的阴霾。

    高明等人站在山顶上,有一种睥睨天下的气概,不过,在他的眼下,除了山还是山,而且,还得走长长的山路……

    (本章完)

第808章 皮货() 
邮递员朱大宝昨天睡得很香,昨天赶集,他的败家娘们儿在牛羊市买了一只全羊,朱大宝一看自己一家也吃不完,于是就叫了一大帮相好的朋友,听说有烤羊肉吃,朋友们自然十分涌跃。

    有带白酒的,有带红酒的,有带饮料的。

    有酒有肉,大家都甩开腮绑子,撩开后槽牙,拼命吃喝,一直吃到十二点才算将烤羊消灭了。

    吃饱喝足,自然免不了打打牌,几场牌局下来,已经到了凌晨两点,大家实在受不了了,这才各自散去。

    那一晚,是朱大宝睡得为舒服的一晚,以至于手机响了十多分钟也没有听到,第二天早上一看,顿时就瞪大了眼睛。

    马棚里的马不见了!

    如今这世道,人心不古,为了防止马丢了,朱大宝在马上采购了GPS定位器,嵌入了马的身体里,并设计了电子栅栏,只要马离开自己两里远,手机上的报警器就会响起,可是昨天睡得实在太沉了,警报声响也没有听到。

    此时再打开地图一看,两匹马已经在三十里外,看着才起床的的老婆,他深深怀疑她就是主谋。

    不管怎么样,一定得将马找回来,不然的话,以后送邮件靠双腿,他可受不了!

    高明等人到达古树村的时候,时针已经指到了早上十点,院子里一片空寂,就像是无人村一样。

    高明等人知道,因为改为了晚上做工,此时苦树村的村民,正在睡觉呢,这时候去扰人清梦似乎有点不道德,不过,为了混天祭的事情,也顾不得那么许多了。

    在村长门口拴好了马,罗素素问道:“呆会儿见了村长,咱们怎么说啊?”行动前统一口径,这是很有必要的。

    高明想了想说道:“郝老六和王泥人不是因为收黄豆进的村嘛,咱们也说是收山货的,对了,你们知道现在什么农产品是收获期吗?”

    罗素素说道:“现在是冬季呢,该收的早就收了,还有屁的农产品啊!”

    慧心说道:“农家到了冬天没事可干,多会出去狩猎,咱们说是收皮毛的,肯定没问题!”

    “这个主意不错!”大家一致称赞。

    这时候,杜姿想起一件事情:“对了,你们带钱了吗?我身上,咳咳咳……只有一千多块……”

    罗素素惊讶地说道:“不会吧,杜姿,你好歹也是一城之主,这么穷?”

    杜姿颇为尴尬地说道:“倒是还有些钱,全在卡里呢,除非用POS机刷,可是,苦树村有POS机吗?”

    慧心从口袋里掏出六百多块说道:“我就这么多了,你们也知道,我又没有工作,这一路来,东奔西走的,早就将积蓄花得差不多了!”

    高明嘿嘿一笑道:“别担心,我带着呢”说着拉开口袋一角,里面满满的都是钱

    众女惊呼:“高明,你什么时候带了这么多钱?”

    高明笑了:“我刚刚打了个借条给土地公公,讨来的!”这当然是胡说,这钱不是高明的,而是胖东的。

    这孩子估计是小时候穷怕了,有钱了之后,身上无时无刻都带着一大笔钱,仿佛这样才能给他安全感,出行时背在肩膀上,睡觉时用来当枕头,高明心想钱是用来花的啊,用来做道具就失去它本来的价值了,于是,他就买了十多本袖珍书,将钱给换了。

    本来就是开个玩笑,没想到一直到分别,胖东都没有发现他的钱已经被调包了,胖东背着一口袋的知识去永平市了,从那时候起,我一就一直在高明的包里,这也是他们明明没见高明取钱却有那么多钱的原因。

    商量停当,三人上前敲门(为了防止意外,还是将罗素素给藏了起来。)

    敲了好一会儿,都快将门给敲破了,才有人应道:“谁啊,大白天,打扰别人睡觉!”

    这句话,怎么听怎么怪!大白天是睡觉的时候么?晚上才是好么?高明干咳两声说道:“村长,打扰啦,我们是来收皮毛的!”

    山村里的人,对于走脚商贩都十分地客气,因为如果不客气,对方就不来了,想买点什么,卖点什么,就得自己翻山越岭去镇上操办,太费事了!

    一听说是来收皮毛的,屋里人的声音顿时和善了许多,将大门拉了开来道:“请进,请进!”

    高明抬眼一看开门的男子,三十多岁左右,脸很白,与白种人不相上下,身上的毛发也有些发白,不是少白头的那种白,而是因为某中变异而变得发白,白里泛黄,又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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