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力公主:驸马3分之1-第1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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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浸秋迟疑了起来。太子这么分析,也有几分道理,但是……
“虚与委蛇,那是小人行径!”他陆浸秋自幼饱读圣贤书,是个有气节的人!
太子闻言,更是直摇头:“唉,你啊!年纪轻轻,言行却跟个老顽固似的!回去好好想想吧。”
大约半个时辰之后,温明珠转回来了。看到太子在了,就高兴地说道:“皇兄,瞧瞧你的战果?”
太子摇着头,无奈地笑:“今天运气不佳,什么都没打到啊。”
温明珠笑道:“那我赢了!我有一只兔子!”说着,他指了指身旁初一手里拎着的笼子。
陆浸秋看了一眼,发现她指的猎到的兔子,竟然关在一只上好的铁笼子里。而且那兔子腿上的伤口,还处理过了,似乎还上了药,绑上了绷带。
陆浸秋心里不禁轻轻泛起了涟漪,是他误会她了吗,她其实并不像表面上那样飞扬跋扈,其实是个特别善良的女孩子吗?即便是打猎,也都不忍心伤害这些可爱的小动物。
“怎么还包扎了?”太子也发现了兔子腿上的绑带。
“怕它流太多血会死。”温明珠说。“我准备带回去送给太后娘娘的!”
竟然还是个这么孝顺的好姑娘,时刻都惦记着外祖母……就在陆浸秋快要被她美好的品质所打动,从而改变对她的看法的时候,却又听得温明珠很理所当然地说道:“太后娘娘喜欢吃红烧的,今天晚上就来个红烧兔肉!”
“……”陆浸秋顿时无语了。他的感觉,就仿佛是从春暖花开,一下子堕入了万丈寒冰之下。
他果然还是错了!这京城闻名的煞星怎么可能是良善之辈。果然,如此残酷不仁!这么可爱的小兔子,她都下得去手!
这时,温明珠也注意到了陆浸秋的目光,一直看着她的那只兔子。一会儿露出怜悯的神情,一会儿又露出愤懑的神气。一下子是柔和动容的表情,一下子脸又黑了下来,仿佛被人狠狠地欺骗了感情……
“陆状元?”温明珠唤道。“你喜欢这只兔子?”
陆浸秋闷声说:“它都要被红烧了,我不吃红烧兔肉。”
温明珠笑道:“你若是喜欢,就不红烧了,送给你!你要清炖或者烤着吃,都行!”
陆浸秋的脸愈发的黑了:“送我了,就我做主了。”
温明珠示意初一把笼子拎去给陆浸秋,一边说道:“若是烧好了,记得叫我一起吃!”
“……”陆浸秋闷声不吭地接了笼子,也没有谢恩,就转身回马车去了。
太子的目光在二人身上转了个来回,问温明珠说:“你们闹别扭了?”
温明珠撇撇嘴,漫不经心地回答:“只是条件没谈拢!”
太子忍不住伸手在她脑门上敲了个板栗:“你是招驸马呢,还是谈生意啊,还条件没谈拢!”
温明珠叹了声:“要是真能像谈生意一样的就好了!大家契约一签,互不违反!”
“互不违反?”太子忍不住笑了起来。“难道不是你单方面提要求吗?”
温明珠眨了眨眼睛,“嘻嘻”笑笑:“我也没说不准他们提条件呀?”
“哈?”太子有些哂然失笑。还能这样?
第28章 好奇心害死猫()
这日回宫,已经是日暮时分。
温明珠也没有再提去见北江齐王的事情,高高兴兴地回自己寝宫了。
睡到半夜,温明珠忽然从床上翻身坐了起来,将谷雨唤了进来,让她去给她准备一套内侍的衣服。
谷雨不解地问:“这大半夜的,公主是要去哪里?”
“去洪福宫,见北江那位齐王啊!”太子不让她见,她有得是办法见。腿长在她身上呢,还能管得住她?
换好衣服,准备出门,初一却拉着十五进来了,对温明珠说道:“公主,不用去了,齐王已经不在洪福宫了。”
“啊?”温明珠惊了惊。“不在宫里,那去哪里了?难不成,他就来这么两天,就回北江去了?”
初一一推十五,十五就被推上前半步,去回温明珠的话:“倒是没有回北江……百花宴散宴后,齐王就搬去东苑了。”
“东苑?”
京城西面临山,东面则临水。出东门过去二十余里,有个举世闻名的湖,叫作镜心湖。湖水一澄如镜,清可见底。
湖边生长有一种独特的植物,叫作镜芯草。据说它的茎可以用来磨镜子,能将镜子磨得又平滑又明亮。而且它的外形也极为美观,细细长长的,顶端长着绒形的花球。
春夏时呈浅紫色,如同熏衣草一般,还带有一股暗香。秋冬的时候,香味尽了,颜色也转呈乳白色。白皑皑的,远远地望去,如雪海一般。当风吹来,点点绒花飘浮,形成一道绝美的风景,便是京城出名的十景之一:风吹雪。
皇室在湖边建有别苑,即为东苑。依湖而建,几乎将整片镜芯草丛纳入苑中。但是在秋冬之际,登上湖对面的小山坡,还是能一睹“风吹雪舞”的奇景。
“现在还没入秋呢,在洪福宫住得好好的,为什么突然搬去东苑?”温明珠嘀咕着。
转念忽然想到,自己今天被太子带去了西山打猎,齐王就搬去了东苑。这正好一东一西的,绝对不是巧合!而且,让齐王从洪福宫,搬到东苑,绝对不是太子一人之力能做到的。看来,不仅皇后娘娘,就连皇上也参与在其中啊!
温明珠轻轻摸着光洁的下巴,这么怕被她看到啊?看来,这个北江齐王百分百绝对是一个举世罕见的美男子啊!
越来越有兴趣了!
谷雨从旁说道:“既然齐王都去东苑了,那公主也不出门了吧?”
温明珠想了想,“嗯”了一声:“不出门了,回去睡觉!明天再说!”
等到天一亮,温明珠就跑去坤宁宫哭诉:“……我原本只当是皇兄故意为难我,没想到,连皇上和娘娘都跟他是一伙的!北江齐王来朝这么大的事情,你们不告诉我就算了,还各种使绊,不让我见着他。娘娘举办百花盛宴,满朝的贵女都有份,就我一个人被排除在外!”
“娘娘,你们都不疼我了吗?你们是不是嫌弃我,不要我了!那我还是搬回淮南王府住好了!反正现在两国议和,很快我父王也就有回来了。我只要一个人住个个把个月就行了,只是希望娘娘准许我把白露他们一并带去王府……”
皇后轻拍着她的背,无奈地说:“快住嘴吧你!明知道我、皇上还有太后娘娘,心里最疼的就是你了,一日不见你,这心里就渗得慌,你这丫头偏还说这些话来戳我们的心窝子!”
温明珠“呜呜”地假哭了两声:“那你们为什么不让我见那齐王?”
皇后叹着气,说:“怪只怪,那齐王长得太俊美了。你见着了他,肯定会叫着嚷着要招他做你的驸马。明珠,你是我和皇上的掌上明珠,你说你要招三个驸马,我们也依你。只是这齐王,他是北江的王爷,不可能做你的驸马之一。即便是,你想只招他一个驸马,他也不可能入赘我朝。”
“而至于让你嫁到北江,就不说你父王了,我与皇上,还有太后,也是万万不可能同意的。所以,既然是左右都不可行的事情,那还是不要让你见他比较好,免得给你心里添堵。”
“我知道,你虽然任性,却也是个明理的孩子。就听姑母一句,这北江齐王……就算了吧。其他的,像陆状元、易探花他们,只要是你看中的,马上下旨给你招为驸马。”
“果然是这样的。我昨晚想了半宿,就猜多半是这个原因。”温明珠也跟着叹了叹气,然后将脸枕到皇后的手臂上,认真地说。
“不过,娘娘,你们舍不得我,我又何尝舍得你们。我不会去北江,不会离开你们身边。但是,我真的很想见一见那位齐王,看一看他到底是什么样的人间绝色。”
“我保证,我一定不会闹着要招他做驸马。”
“娘娘,就让我去看看他,好不好嘛!就看一眼了!我真的很好奇呢!”
温明珠撒娇地晃着皇后的手臂哀求。
皇后的心最软,也最疼爱温明珠,经她这么一软磨硬泡,便点头同意了:“梁云今天约了他逛大相国寺,你便与她一起去吧!”
“好!”温明珠瞬间满血复活,倏地扑过去搂着皇后的脖子便是一顿亲昵的撒娇。“谢谢娘娘,娘娘最疼我了!”
温明珠终于如愿以偿,高兴得心花朵朵开。而梁云公主瞧见她来,却是一副“日了狗”的表情。
梁云公主,是王贤妃的女儿,是皇帝的第一位公主,比温明珠大一岁,今年十六岁。
王贤妃入宫前,是京城出名的才女。梁云公主作为她的女儿,也是自幼饱读诗书,出落得端庄娴静,落落大方。但是容貌上,却不是特别出众。特别是在艳若桃李的温明珠面前,就像是一朵小白花一样,平平无奇。
她向来看不上温明珠的举止行径,明明不是姓凤的皇家血统,却在三宫那里占了头一份的宠爱。
之前琼林盛宴的时候,王贤妃就看中了才高八斗、翩翩少年的状元郎陆浸秋。向皇上求旨,想将他招为梁云公主的驸马。皇上却说,这陆状元已经被温明珠圈走了。
好吧,她也不是非状元郎不可。圈走便圈走吧,算她让她的。
但今天这算是什么事,难不成,她又要来跟她抢齐王了?!
第29章 平得不能再平()
“嘿,皇姐!”温明珠迈着欢快的脚步,轻轻巧巧地出现在了梁云公主的面前。
“你来干什么?”梁云公主没好气地问。
昨天的百花盛宴,温明珠并没有出现。以皇后对她的宠爱,若是有意将她嫁给齐王,就不可能不通知她赴宴的。那她昨天没有出现的原因,要么就是皇后不想将她外嫁,要么,就是她自己对齐王没有兴趣。
既然如此,那她今天怎么又莫名其妙地跑来了!她好不容易才从众多贵女中杀出重围,成功约得齐王出游,却临时插进来一个高亮度灯泡,真是讨厌!
对于她不善的口气,温明珠完全不以为意,笑盈盈地说:“我只是听说北江的齐王,乃人间绝色,便想顺道去看看。皇姐放心,看一眼我就回来了,绝对不打扰你们的约会。”
梁云公主瞥了她一眼,不太相信地反问了一句:“真的?”
“真的!我保证!”温明珠一副诚恳的样子。
梁云公主看着她,似乎试图从她的神情中,看出这话的可信度有几分。但是,既然皇后都发话了,就算她再不乐意,也必须带着温明珠一起去。只能警示性地说句“记住你说的话”,然后就往大相国寺出发了。
大相国寺是京城最大的寺庙,也差不多算是半个皇家寺庙。
温明珠她们的马车直接行到了大雄宝殿前的汉白玉石阶下,一下车,便有久候的僧侣上前迎接。
“两位施主,这边请。”
接应她们的,是两位年轻的僧人。模样周正,看着也非常精神气派。
“齐王到了吗?”梁云公主问。
“到了,正在禅房,与主持方丈喝茶。”
穿过大雄宝殿后面的拱门,就是一些供香客们歇脚休憩的禅房。
在那两个僧人的带领下,踩着青石小径,进入一个禅院。刚进院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