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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3部分

冥路行-第43部分

小说: 冥路行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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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两人在僻静的午后小街上游荡,阳光被树枝筛成星星点点,洒在斑驳的路面上。

    他有时候会转头看着我笑,眉毛是弯的,眼睛是弯的,嘴角也是弯的,嘴唇的两侧有一点点浅青色的刚长出来的胡子毛。细细的,很可爱。

    我们走过很多小摊,看到上面琳琅满目的商品。

    我心里欢喜,也很羞怯,停在一处卖女儿用品的前面。

    林涛倒退着走回来,故意装成旧时老太爷的样子,虚摸了一下自己的胡子说:“都是小女生家家的玩意儿,有什么好看的?”

    我眼睛只管盯着两块手帕看,脸热的像天空中燃烧的太阳。

    “这块手绢真好看,我想买。”我轻声说。

    他摸了摸自己的口袋,绷了下脸说:“这有什么好看的,改天碰到比这好的再买吧,我兜里还有几块钱了,一会儿还要去玩游戏呢。”

    可我心意已决,早从书包里拿出了家里给的零花钱。

    他看到我这样,赶紧拦住我说:“好好好,算我输了,真是服了你。”

    他把两块手帕买下来,一块是净面的,一块上面带着一朵红花。我把净面的塞到他口袋里说:“这个送给你。”

    他把嘴角翘到天上,一边嫌弃男生哪有人用这种东西,一边又笑着说,电视上说只有女生对男生有那种意思,才会送手帕之类的给他,问我是不是也对他有意思?

    我从高中与他同校,见他的第一面起就喜欢他,那时候很害羞,不敢表达,每次都要借同学的聚会,彼此才能说上几句话。

    这次我们两人出来,算是这么久来的第一次。

    他送了我手绢,我自然也要以礼相赠,方能表达自己内心对他的喜欢。

    我悄悄给他买了一只钢笔,因为林涛说过,他不求自己学习有多好,只想写一手好字,他的所有零花钱除了去打游戏,就是买字贴。

    他的钢笔字也确实是我们班里最好的,我知道有很多女生给他写过信,或许那时候不应该叫做情书,仅仅是想要一面他那苍劲潇洒的字而已,这已足够让她们兴奋到尖叫。

    可是林涛没有回过,他连我的信都不回。

    这是我最伤心的事了,既是这样我还是送了他钢笔。

    收到礼物那天,他也很开心。

    他每天都很开心,随处可以看到他的笑容,不管是被老师骂,还是考试成绩差,似乎都影响不了他的好心情。

    他笑着拿过钢笔说:“陆清雅,还是你最了解我,哈哈哈。”

    我看着他的笑,心里也乐开了花,顺势就说:“那你帮我写两张字吧?”

    林涛笑的更大了:“好呀,以后我每天都写一张给你,让你看到我的字就想吐,吃不下饭。”

    “才不会,我要把他收藏起来,有一天你成了书法家,那我就要发财了。”

    林涛曲起手指在我头上弹了一下,又带着嫌弃的表情说:“财迷。”

    与他在一起的每一天都是在这种轻松愉快中度过的,也正因为跟他在一起,我才不会去想家里的烦心事。

    我是父母的独女,从小到大,所有的东西都是他们安排好的,吃饭穿衣上学,交什么样的朋友,嫁什么样的人。

    林涛是唯一不符合他们标准的,所以我也一直不敢公开跟他在一起,但其实我心里已经想了我们毕业以后的所有事。

    我要与他考同一所大学,如果高中以后他不读书了,那我就跟他一起缀学,一起私奔,去一个谁也找不到我们的地方,过像现在一样自由散漫的生活。

    那年暑假他果然如我所愿,说要带我去旅行。

    我高兴坏了,编了一千个谎骗我父母,就是为了跟他顺利出去。

    我们从闽东车站,一路向北,路上经历的所有片段,都是我此时遇到过最美好的风景。我在想,或许林涛也有跟我一样的想法,所以才会带我来此处,看看我是否喜欢这里,以便到时我们就留住在这里。

    我是喜欢的,只要跟他在一起,去哪里我都是喜欢的。

    我们在一处小县城歇脚,他说手上的钱不多了,不能去住大的宾馆,只能住家庭旅馆。我事事听他的,根本无需解释。

    那个旅馆的名字也特别好听,叫“槐花旅馆”。

    林涛解释说,此处多种槐树,到了春天,遍地开花,一树白色非常漂亮,那些花还能吃,带着甜味。

    我觉得像我们现在的爱情,洁白的,也带着甜丝丝的味道。

    店老板是一个胖乎乎的中年人,不太爱说话,但是他的太太就特别爽朗,只是因为脸上长了斑,又被假药治坏了,所以就用纱巾裹着脸,倒是很有异域风情的味道。

    她笑着跟我们说话,把我送到四楼西边的房间,还送来了一餐晚饭。

    可我醒来的时候,身边已经没有了林涛,我也没有在那家旅馆里。

    我躺在一张新木大床上,上面铺着夏用的凉席,一个流着口水的男人蹲在床边对着我笑。

    再见到林涛已经是两年多以后了,那年冬天我病如膏肓,每一天都能看到死亡向我又走近一步。

    有一天,村里的一位大婶来看我,她把方家的人支开,拿给了我一张纸条。

    纸上写的是我的名字,那字我一看就认出来了,是林涛的。

    她说可以想办法让我们见上一面,我笑着摇头,泪水洒满手背,很快就冷了。

    我还是愿意记住记忆里的少年,也愿他记住那时我的样子,而不是现在满身疮痍,身冷心寒的短命鬼。

    短命鬼是方家人给我取的名字,现在已经名副其实了。

    我身上再无可用的东西,活着一天就是浪费粮食,于是方家把我锁到了村外一处夏天看菜的棚子里。

    死前的那天晚上,我看到一黑一白两个鬼差站在门边。

    他们一脸冷淡,事不关己地讨论着今冬的雪有多大,会死多少人。

    我以前在南方,特别喜欢下雪,因为我们那里没有,所以无论是从书上还是电视上看到那样的画面,总觉得无比唯美。

    可是这个冬天,我恨死了下雪,它没有人们想像的洁白,只是临时掩盖一下肮脏的罪恶而已。

    破门边有人叫我的名字,我从漏风的棚缝里往外看。

    大雪的地上站着一个人,面目被风雪模糊,连声音都渐渐含糊不清。

    我要永远忘了这个人,忘了自己曾经跟他有过的美好,忘了跟他一起幻想的那些美好的未来,还要忘了他送我的手绢,忘了我送他的钢笔。

    可是,我到最后,什么也没忘记。

    那两个鬼差走了,话扔在雪里:“谁虚报的案子,不是说该死了吗?这都过点了,怎么也不见灵魂出窍。”

    我心肝已断,扑在雪地里哭,泪水融进雪里。

    我梦毁情真,扑在天台上哭,泪水滴到水泥里。

    “很疼?”一个人在我身边问,他脸上很冷,是我常见表情,但是眼里却带着狠,或者是恨,盯着我时,恨不得手里正拿把刀,要把一刀劈开,剖肠开肚。

    他咬着字说:“疼就对了,这是你该得的。”

    “我认识你吗?”我问。

    “我是萧煜行,你的夫君。”

第58章诅咒的人() 
萧煜行?

    我念着这个名字,脑子像分裂一样,撕扯出两个人。

    一个是闽东旧巷里的姑娘,一个是旧时装束,面目模糊的贵妇。

    我问他:“我是谁?”

    萧煜行说:“你是方青,是我萧煜行的夫人,可你背叛了我,所以要尝尽这人间百苦才能赎罪,我要让这些苦把你的心肝揉碎,直到死去,为止。”

    这些话很冷,也很熟悉,似乎很久以前我也听过,可是那时候是谁说的?又为什么要跟我说这样的话,却一点也不记得。

    眼前的男人眼里还带着浓浓的恨意,手伸过来拖住我的时候,我以为他要杀我,可他只是冷笑了一下,把嘴唇贴近我耳朵边,轻声地,阴恻地说:“那个地方曾经是你我的爱巢,后来成了战乱的坟墓,再后来成了妖灵的嘴边肉,所以住在那里的所有人都是受过诅咒的,而这些都是因为你。”

    我胸口一阵发紧,头也疼的要命,脑子混乱地出现许多人,有熟悉的,也有陌生的,但每个人都是一副苦相。眼神里要么麻木,要么怨恨,他们看着我,嘴唇蠕动,听不到说些什么,可是“嗡嗡”的声音扰的我崩溃。

    萧煜行扶起我,从一架老旧的楼梯上往下走。

    我们才走到一半,楼梯就开始倒塌,惨叫声,哭声,加着石块落下的巨大声响,终于把我脑子里乱哄哄的人都赶开了。

    我两手同时抓住萧煜行,大声叫:“这里要塌了,快跑啊!”

    从楼上下来,一路冲到门口,身后“呯”的一声响,灰尘四溅,六层的楼房就这样成了废的水泥堆。

    他说:“回去吧。”

    “回去吧。”我们身后也有人这么说。

    我转头,看到一个身穿红色刺绣旗袍装的女人,她手上挽着一件白色的风衣,脚上是一双红色的单皮鞋,正木呆呆地看着倒下去的旅馆,嘴里重复着萧煜行的话。

    “回去吧。”

    我们从旅馆离开,她也跟着走,不近不远地跟在我们身后。

    萧煜行把我送到住宿的宾馆,第一次很有耐心地坐在床边看着我睡下。

    他没有动手动脚,眼里的冷意似乎也隐去了,满脸平静,目光带柔,在我半梦半醒之间,还能听到他的话:“你忘了一件自认为重要的事,醒来一定会后悔。”

    我当时困极了,他的语调又像唱催眠曲,所以就没睁眼问他。

    是被外面的说话声叫醒的,有人在不停敲打我的门。

    我在床上迷糊了几秒,意识各就各位后,逐一跳而起,快速穿上衣服,跑过去把门打开。

    门外站着几个宾馆的保安和服务生,正在小声说着话,看到我出现,全都是一愣。

    我不知道这里发生了什么事,最重要的是,我发现他们敲的并不是我的门,而是隔壁间。

    回身就又把门关了,然后耳朵贴在门上听着外面的动静。

    走廊里很快又来了新的人,语气像这里的领导,吩咐服务员拿备用房卡把门打开,然后有人进去,下一刻就传出尖叫声。

    也只喊了一下,马上就被制止,有人压着声音说:“叫什么,下去工作,这事就当没看见,我马上联系老板。”

    一阵脚步后,外面重归平静。

    我回到屋内,正在纳闷外面到底出了什么事,突然发现自己的行李不见了。从家里出来时带的一只皮箱,还有一个背包,现在都不在房间内。

    看来这家宾馆昨晚进了贼,估计我隔壁间也是丢东西了,所以才会把酒店的领导招来。

    重新开门出去,走廊里已经没有人了,我往电梯走时,顺便瞟了眼隔壁的门,上面写的门牌号是“707”。

    脑子一阵发懵,倒回去看我刚出来的那间,上面写着“708”,根本不是我住的。

    用口袋里的门卡在707上按了一下,门“卡”的一声就开了,一股血腥味也跟着扑了出来。

    从门口往里全是血迹,还有被扔的乱七八糟的衣服,一只光脚搭在床边上,一动不动,不知道昨夜是谁睡在了这里。

    电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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