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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4部分

女儿娇-第64部分

小说: 女儿娇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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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众侍卫立即领命,分头寻找。

    但足足找了几个时辰,仍然没有半分宛初的影子。

    拓拔雷正欲再次发火,却听一个侍卫尖声叫了起来,“这里。竟有一个暗门!”

    拓拔雷闻言大惊,急忙朝侍卫指着的地方望去,只见庭院假山石后的墙面上,竟然有一个狭窄的门洞。

    “殿下,王妃身子瘦弱,这个门洞虽小,却足以令她通过。”侍卫估算着门洞的尺寸,如实向拓拔雷禀报。

    拓拔雷双目盯着那无端冒出的门洞,几欲喷出火来。他气得将拳用力的击在假山石上,直击得碎石落了一地。他恨恨的说道,“这屋主究竟是什么鸡鸣狗盗之辈,无端在墙上开一个暗门!可恨的是,他只管收钱走人了事,这宅内的机关竟并没有知会过本王一句!”

    “王妃平日里最爱在这院中散步,她极有可能是偶然之间发现了这暗门的所在。”侍卫谨慎言道。

    拓拔雷无瑕理会侍卫的话,只盯着门洞懊恼不已,“宛初,昨夜我一时情难自控,惹恼了你,你才会选择不告而别。难道,在你的心里,已经如此厌恶我,甚至今生今世再也不愿见到我?”

    他灰心之余,强打起精神,哑声说道,“你们继续寻找,一天不找到她的下落,一天不用回来见本王!”

    众侍从满脸为难状,但却不敢拂他的意,只得应声领命而去。

    诺大的宅院,顿时只留拓拔雷一人。他望关冷清寂静的院落,心底一片怅然。

    “宛初,你只身一人,身无长物,到底能去哪里?”他心里焦急万分,无力的问道。

    而此时,宛初骑着一匹快马,向着一个地方疾驰而去。

    她骑术已经十分娴熟,加上脚下的骏马是拓拔雷从北蒙带来的汗血马,她一日之内,便马不停蹄的赶到了自己的目的地。

    望着曾经熟悉的一切,宛初庆幸着自己能在毒发之前,回到这里。

    她坐在马上,穿着样式极为普通的男装,头发高高绾入一顶方帽之中。加上天色已黑,没人看得清,她便是曾经在这个小镇经营包子铺的小娘子。

    坐在马上,她环视着自己曾经生活过的地方,双眸在夜色中莹莹发亮。尽管此时,一天不曾进食,连续飞奔了十几个时辰的她,已经没有多少力气。

    曾经由自己亲手打理的包子铺,如今已换作一家裁缝铺。而曾经自己住过半载有余的夫家,也早已经易主。

    望着那改得面目全非的店面,宛初不由悲从中来。

    这里有太多过往的记忆,有甜美的,有酸涩的,历历在目。

    没有作过多的耽搁,因为她知道,自己的时间不多了。

    她吸了吸鼻子,勒马提缰,调头向另一个方向行去。

第一百零七章河滩奇遇() 
一路沿着她与阿贵曾共同行过的路径,同阿贵一起买面粉的铺子,曾经为他烤过衣服的小河。她走马观花一般一一掠过,一幕幕的画面重回眼前。

    最后,她再次挥动马鞭,急疾起来。等她再次停下的时候,面前是一处河滩。

    “阿贵,你曾对我说过,这里便是你跌落山崖,第一次醒来的所在之处。你从这里开始,我便从这里结束吧!”她凄然的自语,然后纵身下马,然后坐在河滩上光滑的大石上。

    她静静的等待着,等待着自己毒发的一刻,那时,只要自己纵身跃入河中,所有的一切便终结了。

    但她等了又等,直等到天明,自己的身体却没有任何的反应。

    “怎么回事?那奸相不是言之凿凿,说我昨日定然毒发吗?为何会如此?”宛初心里烦乱不安,自言自语。

    这样毫无着落的等待,也是一种难以言喻的煎熬。

    这时,身后传来了男子的歌声。

    她心里有些纳闷,这么僻静的地方,何人会来?

    她好奇的转头望去,只见一名身着粗布的年轻男子,肩头扛着扁担和绳索,一手拿着斧子,沿着河滩向自己走过来。

    “原来是一个樵夫。”宛初从他的装扮不难看出这男子的身份。他这么早便行到此处,一定是住在附近。

    此时,男子也发现了她。

    他满眼惊讶的问道,“小兄弟,你是迷路了还是坠崖,竟会出现在此处?”

    宛初眼底闪过一道疑惑,顺着他的意思问道,“你怎么知道我是迷了路?”

    樵夫停下脚步,指着周围的环境,细细解释道,“这里前有悬崖,后是河滩,荒无人烟。若非走迷了路,或是从那崖顶失足落下,怎么可能走到这里来?”

    “那你来自何处?”宛初好奇的问道。

    “我是一个农夫,喜欢清静,自己一人吃饱全家不饿,种几亩薄地,养几样牲畜,再偶尔上山砍砍柴,也能将就过活。我的茅屋就在离此地不远的山脚下。”农夫一边说着,一边将手顺着上游指了指。

    “原来如此。”宛初当即了然。

    “既然你迷了路,不如我替你引路。”农夫放下扁担,热情的说道。

    宛初根本不需要他引路,但他却热情过头,不待宛初作答,已经替她牵了马,在前面带起了路。

    不忍拂他好意,宛初便跟在他的身后,漫不经心的走着。

    “这个地方,一年见不到一个人。我记得上一次见到生人,已是两年之前了。”农夫一边带路,一边碎碎念道。

    “两年前?”宛初眉头一皱,那不正好是拓拔雷出现的时候?

    “不错。我记得那时,我正好从这里经过,看见一名男子从那高高的悬崖落下,连人带马,一齐坠入河中。”农夫接着说道。

    “连人带马?你记不记得那名男子的长相?”宛初心下一紧,急急问道。

    “那男子坠入河中,便被河水卷走,不知是生是死。在他落入水中之时,他身上的裘袍被水冲落,刚好被我打捞起来,那袍子可真是个好宝贝,冬天里不管再冷,用它覆体,便暖和无比。”农夫满眼闪着光,啧啧的感叹着。

    宛初听闻此话,越发确定他口中所指之人便是拓拔雷。安宁村这么荒凉的地方,即便是家境殷实的大户,也是买不起裘袍这类贵重服饰的。

    她没想到,自己在拓拔雷坠崖的地方,竟能遇上那日刚好从此路过的农夫。

    “只可惜了那马肉!”农夫在前面走着,又喋喋不休的念叨起来,“若是它没有中毒的话,本可以将它制成肉干,足够我应付一整个冬天。”

    宛初听到这句,不由脸色大变,尖声问道,“什么?你说马中毒了?”

    农夫转过头来,有些忿的说道,“你也觉得可惜是吧!幸好那日一只老鼠抢先偷吃了几口,不然,我早就丢了性命。”

    接着他皱起眉头,喃喃自语道,“你说就奇了怪了,这好端端的马肉,怎么会有毒?”

    这一句,令宛初心里也咯噔一下。

    拓拔雷的骑术和身手,自己是见识过的。莫说拓拔雷的坐骑,向来是驯练有素的千里宝马,即便是普通的货色,也不致于被它摔下山崖。

    莫非,他是由于马匹中毒失控,才被一齐带下山崖?

    但,好端端的马,怎么会中了毒?

    宛初心里顿时升起深深的恐惧。难道,是有人刻意下毒?

    “你还看见其他的新鲜事没有,也说来听听?”宛初压下心里的慌乱,故作好奇的问道。

    “还真是有一件事情,令我匪夷所思。”农夫想了想,说道。

    “是什么?”宛初迫不及待的追问。

    “第二日一早,我又从那里经过,却在那河滩上,发现了许多凌乱的脚印,看上去,有不少人呢。”农夫一副百思不得其解的模样,紧拧着眉心说道,“你说,这样的荒凉的地方,怎么会来这么多人?而且,还是从天而降。”

    “‘从天而降’,何出此言?”宛初惊讶的问道。

    “那些脚印,只在那一处地方才有,其他的地方毫无痕迹。若不是从天而降,又是什么?”农夫说这句的时候眼里升起明显的惧意。

    “从天而降?”宛初轻轻重复着,在脑中思索着。突然,她抬眼望向那高高的悬崖,脑中灵光一现。

    同时,她心里为自己这个念头所惊骇。

    “你怎么了,不舒服吗?”农夫发现了她的异样,好意的问道。

    “没没什么。”宛初连忙矢口否认,慌乱的回答。这个时候,她的肚子却不争气的咕咕叫了起来。

    “哦,原来你是肚子饿了,难怪脸色这么难看。”农夫恍然大悟,脸上现了温和之色。

    他继而从怀里摸出两个白白胖胖的馒头,递了一个给宛初,憨厚的笑道,“吃吧!看你身子这么单薄,不吃饱了,哪有力气走出这山谷。”

    宛初这时方才想起,自己已是一天一夜没有进过食。又马不停蹄的赶了一天的路,哪有不饿之理?

    她感激的看了对方一眼,伸出纤细的手指,将馒头接过,然后大口啃了起来。

    三两下,一个馒头便已下肚,可她的肚子仍然是饿得不行。

    她眼巴巴的望着农夫手里的另一个馒头,猛咽着口水。

    “看样子,你饿得真是不行!来,这个馒头也给你。”农夫十分大方,将手里的馒头又递给了她。

    宛初接过馒头,便又啃了起来。一边啃着,她一边回想起来,两年前,初遇阿贵之时,他也是狼吞虎咽。想必,那时的他,也是同今日的自己一样,饿得不行吧!

    想到那时同他初识的那一段时光,宛初啃馒头的动作,不由慢了下来。

    “来,喝点水,你这样的吃法,小心咽着。”农夫又细心的递来水袋。

    “多谢。”宛初一边感激着农夫的热情周到,一边接过水袋饮了起来。

    水和馒头下肚,她感觉好多了。

    “你叫什么名字?”宛初对农夫温和的问道。

    “我平日里就一个人,哪里用得着名字。小时候爹娘似乎替我取过一个名字,但他们过世得太早,那时的我太小,这么些年过去,我便记不得了。”农夫憨笑着回答。

    农夫的话,令宛初再次想起了与阿贵初遇之时,因为他失忆,记不起自己的过往,自己便替他取了一个简简单单的名字。

    见宛初有些发愣,农夫连忙出声提醒,“现在已是晌午时分,前面还有很长的山路,若是走快些,恐怕天黑都走不出去。”

    宛初这才一边向他道着谢,一边收回心神,紧紧的跟在他身后继续赶路。

    好不容易,两人在天黑之前,走出了山谷。

    宛初向他郑重的道了谢,又从身上摸出一大锭银元宝,递给农夫。

    “这东西,我用不上。这马倒是不错。”农夫一边推着宛初的手,一边双眼放光,直愣愣的盯着宛初的坐骑。

    宛初知他是嘴馋,连忙推辞道,“这马同我的感情笃厚,若吃了它,我会于心不忍。今日暂且别过,改日一定携鸡鸭鱼肉,登门致谢。”

    农夫咧着嘴笑了笑,挥着手向宛初道别。

    宛初飞身跃上马前,也对农夫挥了挥手,然后扬起马鞭,向宝马腚上挥去。

    宝马当即扬起四蹄,向前狂奔起来。

    既然心里有了疑惑,宛初便决定,在自己毒发之前,尽自己所能,查证两年前拓拔雷坠崖的真相。

    她骑着马,没往别处,而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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