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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4部分

林家废女:宗主,求别撩-第6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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么一个铃铛。

第112章 出谷() 
萧雨瞳孔一缩,“没错。跟母亲带的一模一样。”年少的时候他还嫌弃过这串铃铛,觉得好看富贵的首饰多的是,母亲这么尊贵,可是宗主夫人,怎么带这么一个其貌不扬又低价的铃铛,实在是有点丢脸的。

    可是不管他怎么要求,母亲除了接受他搜罗来的各种名贵首饰,却不曾把这串其貌不扬的铃铛取下片刻,直到

    周瑞说道,“宗主,当年夫人死时,曾把这串铃铛取下要送给宗主,可是宗主伤心一眼没有看。”

    萧雨扯住周瑞的肩膀,“你说什么?这铃铛母亲有要送给我?”

    周瑞纳闷,“对啊,宗主。当时属下有拿给你,可是你看都没看一眼,让我扔掉。”

    “那扔了没?”萧雨感到头痛欲裂,似乎有什么东西试图从他脑子里破土而出,他为什么不记得有这么回事。

    周瑞被惊呆了,“宗主,你忘记了,属下没扔,还把它锁进了保密级别最高的密室,除了属下和宗主谁也动不了。因此,宗主大发雷霆,把属下倒吊在树下暴晒两日两夜?”

    没有,完全没有,他完全没有这段记忆。

    怎么回事?

    萧雨捂住头,困惑的望着周瑞。

    周瑞傻了,过了半响,暴跳如雷道,“周修平那个王八羔子,不但趁着那段时间混乱中对宗主暗中动手引得寒毒入体,还搞丢了那段时间的记忆。”

    他就说,那段时间周修平在他们的眼皮子底下,虽然没有做出什么不得体的大事,但是绝对没有做什么鞠躬尽瘁的好事,宗主怎么就对周修平那么信任。

    萧雨见状,冷冷的道,“克制,不管遇到任何事,切忌急躁。”

    周瑞嘴角抽抽了一下,他就见不得周修平那天天装的正人君子的样子,一副什么都是为了宗主好,就连这次内乱,都是打着帮助宗主肃清内部的旗号。

    真是日了狗了,偏偏还有人信,还被牵着鼻子走。

    要不是宗主有了部署,将计就计,搞不好就被周修平整死了,而凶手还可能就是他周瑞。

    不过,再不平,周瑞也不敢再多说,否则宗主就该惩戒他了。周瑞赶紧收起急躁,问道,“宗主,太上皇怎么会有这么一幅画?送这幅画何意?”

    萧雨嘴边扯出一抹意味深长的笑意,“这画是拓印下来的,并不是原版,原版应该还在庄炎手里。”

    一直看着没吭声的周醉,轻轻的开口,“庄炎要说的都在这画里了,就看宗主接不接?”

    宗主的母亲能出现在这幅画里,说明这画上的人都跟庄炎有渊源,意思也就是说他跟萧雨之母是友非敌。

    如今送上这一幅画,意在问萧雨是要延续上一辈的渊源,还是打破这个关系?

    周瑞神情严肃了起来,看向萧雨,萧雨反而笑了,“接,为什么不接?我们来此的目的,不就是庄炎吗?这幅画反而是意外收获了。”

    周醉却神来一笔的说道,“林府的大姑娘还真是做到了,灌注丹和九转草果然被送到了西提,庄炎也的确服用了,服用的效果如预测般根基不稳。一切都在按照预定的计划进行。”

    萧雨听了微微一笑,又颜的确聪慧。

    那厢韩晃拿着信回到了练功房,交给庄炎。

    庄炎打开信,看过后陷入了深思,过往一幕幕在脑海里翻滚,凝结在庄泽死亡那一副画面,手捏着信越捏越紧。

    韩晃也不打扰他,就静静的站立在一边。

    谁知过了一会儿,庄炎吩咐道,“收拾东西,带着然儿回京。”

    韩晃觉得这才是萧雨来此的目的,显然萧雨的目的达到了。

    京城的秋意越发的浓,凉凉的秋风吹拂,又园里的丫鬟们都添了新衣裳,正兴高采烈的唧唧喳喳着。

    又颜在松园上了一上午课,这才回到又园。

    李欣早早就准备好了午膳,见又颜一回来,立刻命人准备上菜。

    米莲伺候着又颜净了身,落座,给其布菜。

    林丛霜这时从外面走了进来,说道,“大姑娘,奴婢去探望过步珠了,她的腿已经完全好了,跟以前一样健康。”

    又颜嗯了一声,夹起一块鱼丸放进嘴里咀嚼。

    林丛霜想了想还是硬起头皮说道,“步珠说她知道错了,要不是有大姑娘的看护,她肯定会遭了弓佳的暗算,后果不堪设想。是她糊涂,心软也不看对象,请大姑娘再给她一次机会,在您身边伺候。”

    又颜加菜的手顿了顿,半晌才接着夹菜,说道,“她果真这么说?”

    林丛霜立即说道,“是。大姑娘,奴婢看步珠是真知道错了,诚心悔改。”一个人在福窝里呆久了,就容易失去本心。步珠回到自己家,家里家徒四壁,一家子都要靠她养活,很快就清醒了过来。

    又颜静静的吃着菜,喝了口汤,说道,“她家出了什么事?”要不是出了什么事,受了刺激,怎么可能这么快就意识到自己的问题。

    林丛霜嘴角抽了抽,真是什么也瞒不过大姑娘,“她娘被隔壁大婶不小心撞了,弄折了一条胳膊,丢了给富户洗衣服的差事。她随身带回去的银两首饰,也在她去给她娘请大夫的时候遭了贼。她弟弟因此学堂也去不了,因为没有经济来源也没有积蓄,交不了学费。

    富户家的差事最后落在了隔壁大婶的身上,学堂空出来的名额被隔壁大婶的儿子取代了,因为隔壁大婶得了富户的差事,有了银子能供自个儿子。”

    又颜没再说什么,只是轻轻笑了笑。

    果然,人只有在自己孤立无援,遭逢巨变的时候,才能真正的清醒,才能认真的思考。

    对于步珠之前的态度,又颜一点都不在意是不可能的,毕竟步珠虽然是她的丫鬟,但是她在步珠身上也投注了一分感情。

    看着步珠,就像看着梦境中一步步糟糕的自己,是不是梦境中自己那么悲惨的遭遇,就是自己一手造成的?

    她在梦境中,看不见父母亲人,看不见忠仆的赤胆,看不见友情的竭力维护,只是追逐着那份虚无的男女之情。没有像现在这样,去细细体会那些真心爱护她的人的关爱之情。

    这份关爱之情,一点也不比男女之情淡薄多少。

    四弟为了她,可以撕毁对什么都无所谓的伪装,挺身而出,不计后果。

第113章 步珠归来() 
林丛霜为了她,什么危险的事情都敢去做,费尽心思为她打点一切。

    还有李欣、米莲也一个个对她忠心耿耿,誓死追随。

    这些情,如此沉甸甸。

    她,怎么辜负?也不能辜负。

    可是,在弓佳事件后,步珠的态度发生了那么大的变化,让她扎心不已。

    原本对她唯命是从,忠心耿耿的步珠,会露出那样的眼神看她,会控诉她残忍凶狠。

    其实一个人能让另一个人扎心,能伤害到另一个人,无非是投注了感情,无非是自己给对方赋予了伤害自己的权利。

    因此,她怀疑过自己。

    她是不是不应该让步珠经历这件事,不应该让步珠看到她凶残的一面,是不是步珠就不会改变态度,不会控诉她?

    还是萧雨的书信让她茅塞顿开。

    “你不管是她的主子也好,当她是姐妹也好。有些事要她亲身经历才能刻骨铭心的看懂,保护的太好未必就是好事,未必就是对对方好。”

    “只有经历过风雨,才能真正看清对方的用意,看清对方的心。你不能替她活着,不能替她承担一切。”

    “所以,你要学会放手。”

    正是因为萧雨的这番话,她对步珠不闻不问,放手让她自己去体会生活,去体会人活在世上的不易。

    林丛霜一开始对她这么做是不赞同的,只有她自己清楚,若不按照萧雨说的放手这样做,就那样把步珠留在身边,或者时不时去她家里接济一下,或者出面替她解决了隔壁大婶,都只会把步珠最终推到敌对或者惨死的一面,那才绝对不是她想看到的。

    只有她自己独自面对过生活的不易,活着的艰辛,才会真正的改变自己的看法,才会有可能跟她步调一致的成为互相保护的主仆。

    林丛霜今天见过步珠,是真的清楚步珠的确想明白了,再细想大姑娘这些日子的做法,心里有了计较,“大姑娘,步珠忠心,经过这一次,肯定不会再糊涂。”

    又颜放下碗筷,轻轻的说道,“那就再给她一次机会,明日让她回来。”

    她知道当她把小鱼留下,就意味着她的事情都会被小鱼报告给萧雨,她也知道萧雨的本意是想护着她。

    所以,此刻她一点也不讨厌萧雨的做法,反而无比庆幸自己听了萧雨的话放手。

    原来放手,有时候能让人跟人的心贴的更近。

    而这种保护,近乎知己的相交,让她放松也愉悦。

    步珠回来,林丛霜几人都很高兴,毕竟步珠的人缘还是挺好的,平常为人很不错。

    又颜用完午膳,稍微歇息了一会儿,就去了嗜血那里。

    嗜血正撕扯着一只鸡,吃的满嘴血腥。

    又颜眉毛抖了抖,就这还是上兽,还有机会成人形,这形象

    嗜血瞥了眼又颜,慢条斯理的把鸡吃完,用拿起一块布把嘴巴和爪子擦了擦,往床上一躺,也不搭理又颜,一副老子不高兴的样子。

    又颜扑哧笑了,用神识说道,“这几天我在给你准备渡劫的东西。你看看这是什么?”

    又颜拿出一颗玄功丹,一株九转草,拿出盛着赤炎参水滴的瓷瓶,在嗜血眼前晃了晃。

    嗜血一下子扑了过来,冒起了星星眼,“快给我吃。”

    又颜先把九转草提取汁液倒进含有赤炎参水滴的瓷瓶里,然后把玄功丹放进瓷瓶中,浸泡十个呼吸的时间,递给嗜血,“吃了,我为你护法,助你修复经脉。”

    嗜血两眼放光,毫不犹豫的塞进嘴巴里。

    又颜护着,很快丹药就被吸收,药力在嗜血的体内滋生,修复经脉是件异常痛苦的事情,就算是嗜血这样以前天天残酷拼杀的斗狗也受不住。

    苦苦支撑了半个时辰,还是晕厥了过去。

    又颜手一挥,意念一动,把昏迷的嗜血带到了白莲空间,放在了赤炎参的旁边,湿润的水珠侵浸嗜血身上的皮毛。

    红豹瞪着又颜,明显不乐意地盘被别人侵占。

    又颜笑了笑,“这可不是普通的斗狗,他的丹田处有淡淡的金黄色光晕。”红豹和黑豹的丹田她查看过,丹田处是银色的光圈。

    按照琉璃谱上御兽决的记载,万兽也分品级,最尊贵的级别神兽…………丹田处是原色,次之是上兽…………丹田金黄色,再次之地兽…………丹田才是银色。

    守护赤炎参的红豹和黑豹如此彪悍才是银色,而嗜血这金黄色上兽显然等级要比这两头豹子高。

    红豹和黑豹互看一眼,眼珠子有点突,瞪着昏迷又难看的嗜血,很难相信这个狼狈又其貌不扬的家伙,会比他们两个尊贵。

    不过兽类的世界是很简单的,比自己高级就会非常尊重。

    红豹收起了轻视的眼神,和黑豹一起退后了几步,不吱声了。

    有赤炎参的滋润,嗜血很快就醒了,全身有种前所未有的舒适,睁眼看到两个强悍的同类,不由吓了一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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