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色电子书 > 都市生活电子书 > 丹凤公主 >

第37部分

丹凤公主-第37部分

小说: 丹凤公主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还能用的,最后我们捡一捡,也是发了一笔小财了。”

    那倒是真的,绢布的价值必要的时候是能够充当钱财使用的,地上那一层铺满长街的绢花,对这些平民来说,的确是一笔小财了。

    赵虎一时不急着走了,拉着张龙,跟着花车来到了末端,末端高楼之上,已经有人在观看了。

    隐约听得一个“赏”字,便有小厮到前头喊着“侯爷有赏”,然后便是大把的铜钱扔下来,漫天而降,如金钱雨一样。

    “恭祝侯爷和夫人百年好合!”

    “恭祝侯爷和夫人喜乐安康!”

    “恭祝侯爷和夫人地久天长!”

    歌唱跳舞的女子此时异口同声地恭祝,这“三恭祝”大约也是老词了,安乐侯走到栏杆前,露出了脸,他的脸庞还有些圆,一身青衣穿在身上也没显出清隽来,反而突出了小肚子,这并不符合他一贯的穿衣习惯,但看着到底清爽多了。

    他向着身后伸手,一个浅淡蓝衣的女子走到前面,跟他并肩而立,看着下面的熙攘,微微露出一个笑容来,小声说了一句“赏”,便有侍立在旁的丫鬟上前高声“夫人有赏”。

    然后,一大片银花飘下,那银花一个十分轻薄,却是真真正正的五瓣梅花,纯银的花形只要接住的时候少不留神,就会被捏变形了。

    张龙赵虎各自接了几个,再看那漫天飘散如雪花的银花,一个个的心里都不知道说什么才好,贫穷限制了他们的想象能力,完全不知道还能够这样撒钱的。

    周围的人却好像都习惯了这样的场面,一边七嘴八舌地喊着吉祥话,一边拼命地上前捡钱,幸好还有差役在维持秩序,不至于让他们踩踏挤压。

    张龙和赵虎被挤得不断往前,还被前头的差役呵斥了几句:“退后退后,别往前了。”

    两个一向当差呵斥别人的,这会儿换个角度体会,还真是

    “这也太奢靡了!”张龙第二次这样感慨。

    赵虎却没说什么,他看不明白安乐侯是怎么变成散财童子的,但是这样做的好处却是明显的,至少来这里捡钱的只会是平民和贫民,那些富裕人家是舍不下脸皮来捡这些钱的。

    但,这样,是不是在以民为乐?

    赵虎仰头,看向三楼上的那一对儿,安乐侯不用说,还算是熟悉的,而那位女子,美貌是美貌,但这份心肠,到底是出于什么才这样的呢?

    三楼上,丹凤完全没觉得有人在猜测自己的心意,她看着下方的歌舞,好看了就笑,就赏,不好看了就直接说了,然后提出改进的意见,让他们下去继续编排。

    她是想要看更好看的戏的,但这种戏一时半刻得不了,纵然她能够给一个故事大纲,但一句句词曲也都是需要费心思的,轻易不可得,倒是这些歌舞,各个花楼都有些积累,凑起来还算容易。

    “底下这么多美人,侯爷可是看得收不回眼了?”

    按照丹凤的理解,什么事情都是专业的比较好,如果喜欢美色的话,还有什么比这些花楼之中的更会展现自己的美,何必要去抢什么良家,抢什么人、妻。

    “丹凤可是又醋了?”庞昱马上收回看下去的视线,他在京中的时候可不敢这么玩儿,要是被他爹知道,都能敲断他的腿,实在是太招摇了。

    但是在这里就不一样了,陈州天高皇帝远,他完全就能够当一个土皇帝,想怎样就怎样。

    这是丹凤让他享受到成功欲之后再感受到的权势的魅力,而庞昱正深深沉迷在这种魅力之中,只觉得自己之前的那些岁月都是白活了。

    再看丹凤,感受就又不一样了,这世上美丽的人固然还有很多,却不会有一人这么美丽又这么合他心意,处处为他着想。

    庞昱也不是傻子,他知道自己在京中的名声是怎样,也在不久之前才听到陈州的百姓是怎么称颂自己的,截然不同的名声对比也显示出了她对自己的用心。

    握住了丹凤的手,庞昱颇有几分动情地说:“我已经跟爹爹去信了,陈州一系的官员如此不中用,我会在这里当官,会娶你,我们一起,你想要怎样都行。”

    什么,还要待在陈州?!被拉住手的丹凤可没有什么感动,她想到的是陈州哪里还有油水可刮,那些贪官都被抄家了,无论是他们贪污来的还是积存的大半都换成了她的积分,于是,难道她以后要让庞昱再走一遍贪官之路,把陈州的百姓搜刮一遍吗?

    脸上一下子就冷了,甩开手:“我想要去别的地方玩儿,不想在陈州了,你去讨个巡游钦差的活儿,我们可以去各地捉贪官,那一定更好玩儿。”

    从此当个奉旨抄家的钦差也不错啊!

    “啊?!”傻乎乎的庞昱张着嘴,看到丹凤离开,忙追了上去,连声说,“好好好,我马上就去写信,你别不理我”

    张龙赵虎走的时候,正好看到那一对儿一追一走的人,对视一眼,突然想到的是一句“英雄难过美人关”,转念,庞昱算什么英雄!

第47章() 
送信的庞家家仆快马往东京赶,丹凤看着那家仆领命而去,心中松快了些,问:“不应该是往开封送信吗?怎么是送去东京?汴京又是哪里?”

    宋朝时候的事情都有什么呢?让丹凤回忆回忆,她大概就知道一个小农经济,商品经济发达,其他的,生鱼脍大概也是这个时候的,还有就是一些出名的,如范仲淹,苏轼,都是这个时期的人,只,这里到底不是真实的历史时空,不知道他们会不会真的存在。

    思想一时远了,再回神,听到的却是庞昱的大笑,他笑得极为开心,看到丹凤疑惑地看他,才赶紧说:“我还当夫人什么都知道,原来这地名上却是犯了糊涂,这三者都是一个地方。”

    他答案报得快,笑容也收得快,丹凤却还是羞恼了,你妹啊,都一个地方叫这么多名字歘啊!

    她记得包青天是能上朝的官儿,也就说肯定居住在皇城之中,所以“开封有个包青天”,开封应该就是皇城,但庞昱平常说起话来,多半都是“京中”怎样的,所以*京应该是皇城,送信到东京庞太师府上,庞太师所在必然也是皇城,那么,东京就应该是皇城。

    于是,皇城不可能有三个,所以这三个名字都是一个地方。

    这个推理并不难做,丹凤当时也不知道自己怎么脑子不拐弯儿,直接就这样问了,让这个无能的家伙取笑。

    “笑什么笑,再笑看我不撕你的嘴!”丹凤说着就要上去动手,庞昱象征性躲着,赶在她更恼之前,让她揪住了两腮上的肉,装作很疼的样子连连求饶,“夫人饶命,夫人饶命!”

    两个嬉闹了一阵儿,再看庞昱这个不太明显的“瘦子”,丹凤的心里平白多了一份亲近,也能把他当做朋友看了,至少不是完全的利用目的。

    “好一阵儿了,她们都没什么新花样,这里又太热了,我都没什么地方能玩儿,我想到别的地方去玩儿,你带我走,至于其他人,就留在这里,等皇帝的命令好了。”

    丹凤想一出是一出,一想到要走,马上想到了要去什么地方,她可还记得有几个王爷不是那么安分,想要谋反最后死在了包公的铡刀之下。

    与其让包公以后费力查案,然后一下子杀死那么多人,还不如她先一步过去收缴了他们的谋反资金,救他们一命。

    没了钱,万万不能。

    看他们还怎么谋反。

    想到这里,丹凤又觉得自己有了些“先天下之忧而忧”的贤者精神,转头就问庞昱:“你知道各个王爷的封地都在哪里吗?咱们规划一条路线,一个个走过去。”

    “王爷?”庞昱被问得有点儿懵,不太明白丹凤想要做什么,但还是找了人拿了地图过来。

    这时候的地图是相当重要的军事资料,并不是随便什么人都能够持有的,庞昱却能随口要来,可见庞太师对他的疼宠,也难怪,独子么。

    庞太师那把年龄,再有一个孩子的可能性不大,这唯一的独苗苗又是老来子,不爱简直不可能。

    丹凤完全不在意,这段时间她大权独揽,庞昱基本上就是摆设的作用,连同庞家的这些下人幕僚都知道了,听到她问,一个个殷勤备至,连忙把地方圈出来,还给规划了最佳旅游路线,保证吃喝玩乐,一个都不耽误。

    早就习惯了下头人的奉承,丹凤从容淡定,庞昱更是觉得理所当然,这两位简直是天生的主子范儿,很是端得住,更让下头的人感慨,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看看夫人那个样,简直就是天生的富贵命。

    两人还在商量出行事宜,开封那边儿,庞太师已经收到了庞昱的第一封信,也听到了下人同步传回去的百姓赞誉之语。

    “这真是我儿做的?”庞太师太知道他儿子什么样了,纵然给了幕僚也不觉得这件事万无一失,但没想到结果就是这么出乎意料,吃惊之外也颇有几分欣慰之色。

    “自然是,侯爷这一次可是青出于蓝而胜于蓝!”下人也会逢迎,把功劳都归功到安乐侯的英明神武上。

    庞太师捋须点头,心里头却清楚多半是庞昱找的那位“夫人”做的,当他离得远就没听到那女子坐堂的荒唐事啊,不过是自己儿子干的,怎样都要兜住了才是。

    “行了,你先下去吧。”庞太师表面上不在意,第二天上朝的时候碰到包拯,拱手之后,两人还言辞交锋了几句,主要是庞太师当面炫耀一下自己儿子。

    包拯也是个子嗣单薄的,一个儿子被他白发人送黑发人了,另一个,来历还有点儿不明确,是被休掉的妾回家后发现怀上的,至今都有些不名誉。

    哪像庞昱,名正言顺的安乐侯,往常在京中斗鸡走马就不说了,没个好名声,多少人都说有了不如没有,但现在,好名声有了,自然是争气子孙,值得显摆一下了。

    “本官也听说了,恭喜庞太师得一佳媳啊!”

    面对庞太师的哪壶不开提哪壶,包拯也是一颗软钉子给出去,谁都知道将来安乐侯的妻子那肯定是高门大户,门不当户不对,是定然不会成为庞太师的儿媳的。

    庞太师胡子一翘,才要发怒,就听得“上朝”声响起,两人忙整了整官服,相继走上大殿。

    陈州放粮的好消息早一步就传到了皇帝耳中,庞贵妃说的时候可没有少表功,皇帝更是喜气洋洋,没想到自己的小舅子也能用了。

    他只觉得手头一直缺人用,如今有个人才,便是庞太师不提,他这边儿也是准备提拔的。

    好在第二封信,在跑死了三匹马总算赶在了第一封信尾巴后头送到庞太师手上,让他及时把消息传到了庞贵妃那里,于是这个前所未有的巡查御史的活儿就在今天出炉了。

    朝堂上,王相是一贯的老好人做派,俨然一副不聋不哑不做家翁的模样,双手笼在袖子中,半眯着眼,听到皇帝的话,一副默认的态度。

    庞太师那边儿说一句“皇帝圣明”,朝堂上便大半都是“圣明”之声了。

    包拯没什么话说,属于清官一脉,也只从这个官职未有先例上说了说,不过他们的战斗力都被王相一句话给挡了,委委屈屈赞同了这个官职的确立。

    下朝的时候,还有几位拗相公转不过这个弯儿,询问王相为何同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