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凤公主-第10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我是丹凤公主,你们是何人?这些人”目光扫过地上那些已经成为背景的尸体,不得不说,在这般对比之下,一身白衣的李寻欢更富有魅力了,因为那些尸体证明着他的强大,而强大的雄性,总会让雌性心生爱慕,可惜
为什么是别人的男人呢?
官配之所以存在,就是因为连自己都觉得他们是最相配的,而所有阻止这一配对的,无论是别人还是自己,都有了不可饶恕的罪,因为他们破坏的不仅是一对恋人,还是一种美好。
没有当小三爱好的丹凤只是惋惜了一下“名草有主”的事实便放开了心绪,显露出一种无害的气质来,即便这种时候的镇定自若已经很不平凡,她却没有一点儿掩饰的意思,心里头,她已然认定了李寻欢是无害的,便不会有什么不会武功而来的卑弱,身为公主,她应该有超出一般人的骄傲,不为它事自鄙。
“公主?”这样的称谓,但凡不是特殊的,如江湖上某某宫的宫主,那么就只有另一个不太可能的答案了。
李寻欢从来没当过官儿,但他的政治觉悟也是有些的,仔细瞧了瞧丹凤身上的服饰,虽然跟他们的很像,但明显还有些异域色彩,这是自然的,大金鹏王国本就是西域那边儿的,有些少数民族风再自然不过了。
虽然自诩为公主,但丹凤可不是那么讲究的人,衣服只要好看就行,她可从来没有研究过这个,而系统默认了她的喜好,于是丹凤公主单看穿着配饰,公主的气势还是十足的。
“在下李寻欢,这位是在下的兄弟,龙啸云。”李寻欢风度翩翩地简单介绍了自己和兄弟。
“龙啸云见过丹凤公主。”龙啸云拱手见礼,他的江湖礼节很好,但那双眼睛若是能够不那么放肆就更好了。
不知道是不是心中先存了恶,丹凤对龙啸云的直视很是不满,眉头不由蹙了起来,但她还没有忘记正事,轻声道:“我迷路了,李寻欢,我需要帮助。”
她的话有些奇怪,不是口音问题,美人的嗓音极美,便是有些口音,也会如南方美女的吴侬软语一般特别搔人心痒。李寻欢微微蹙眉,他本能地不想要带上这位“麻烦”,但他又想不到什么理由拒绝,见死不救,见难不帮,显然不是他的作风。
比起陆小凤和楚留香,作为同一位作者笔下的人物,李寻欢与他们有着某种浪子本质上的共性在,比如对女人永远不会太冷漠,对她们的要求便是未答应也软了几分,于是,即便丹凤的语气有些奇怪,很不合常理也很强人所难,但李寻欢还是答应了,而出于责任感,他并没有随便甩掉丹凤这个包袱,而是带着她和龙啸云一起飞快赶回李园。
路上,丹凤并没有闲着,她仔细分析了一下还记得的剧情,说实话,她记得的太少了,现在能想起来的,小李飞刀之中,似乎唯一有价值的就是李园了,包括其他一些李寻欢留给林诗音做嫁妆的东西,而林诗音那里,最有价值的就是怜花宝鉴了,那本据说由王怜花留下的秘笈。
钱财固然好,哪怕它是那位她曾经喜欢的林诗音的嫁妆,但要拿走的时候,丹凤确认自己也不会有一丝一毫的心软,与其让那些钱留给李寻欢随意送人,又或者是归了龙啸云那个卑鄙小人,倒不如由她取去,顶多了了林诗音一个心愿,而那本秘笈——没想起的时候也就罢了,想起来了,由不得丹凤不牵挂,若是能够到手,也无需到手,只要看一看,也好啊!
越是没有越是垂涎,更何况从小就是看着这些武侠长大的,那样的江湖,那样的武功,比起修仙来,何尝不是向往了许久,虽然从威力上来说,可能远不如修仙会习得的法术,但是能够看一看,只当是增长眼界了此心愿,也是好的啊!
李寻欢并没有理会丹凤的心思,他对林诗音,真的是一心一意,从未想过其他,比起江湖人,他自幼习书,又多了一层规矩在,从不正眼看,反倒因为避嫌的缘故,与那龙啸云更多了不少次的畅谈,对其义气又赠。
这样,等到了李园的时候,两人已经结为了异姓兄弟,不分彼此的亲密一度令丹凤眼神诡异,这两个莫非才是真爱?
相爱相杀什么的,真是够了!
对自己脑洞大开的想法,丹凤无语非常,因为怎么看,李寻欢那个明显瘦了龙啸云一圈的更符合受的形象,而小李飞刀是受?只要这样一想,丹凤就觉得自己充满了罪恶感,非常对不起林诗音,不过为什么有的时候这么一想还怪带感的呢?果然已经没下限了吗?
“不知公主家在何方,如今已到李园,不妨先行休息。”李寻欢也不知是不是信了丹凤那一套迷路的说辞,并没有多语其他,找来了丫鬟安排丹凤在李园住下。
此时,林诗音在下人的眼中已经是当家主母,突然冒出来一个比她漂亮的姑娘,还是少爷亲自带回来的,自有人给她通风报信,表面娴雅,心里却因为对表哥在乎太多是了分寸的林诗音,几乎是在丹凤刚刚到了住处便赶了过来。
“不知这位姑娘是”面上仍是一片微笑,林诗音果然不愧是美女,笑起来的风情妩媚,便是见过石观音那等美女的丹凤也不由赞叹,李寻欢真是身在福中不知福啊!
“我是丹凤公主,你是,啊,你就是李寻欢的未婚妻吧!”丹凤想了想,一副恍然大悟的样子道,“你可真是漂亮,对了,你叫林诗音吧,你可以叫我丹凤。”
对“公主”这个称谓,林诗音同样懵了一下,但她的反应也很快,迅速从丹凤不会武功判断出她不是江湖上的某个“宫主”,心里头的小心思收了收,虽然有些奇怪一国公主怎会莫名出现在这里,但她也没有多问,反而善解人意地给丹凤安排了食宿。
出于某些原因,丹凤也愿意结交这位美女,两人越是聊越是投机,林诗音虽出身江湖,却并没有江湖侠女的风姿,连武功也不会的她唯一的武器似乎就是她的美貌,然而这也只是表相,她还是颇有才智的,只可惜碍于现实,她的信息来源封锁了她的思维,明明是这样一个武侠世界,她却宛若那些足不出户的大家闺秀,甚至宅斗方面的伎俩还不如那些闺秀。
做出这样的判断之后,丹凤却更为喜欢这样的林诗音了,她喜欢的林诗音本就是那样不食人间烟火的,在某些方面异常地天真。
这样天真的人,若是伙伴,可能是拖后腿的猪队友,而若是被谋算的那一方,则是猪对手,真是再好没有了。
对二级世界的戒备在见到林诗音之后土崩瓦解,二级世界又怎样,世界等级高了不等于任务难度高了啊!
何况她的系统是不会主动发布任务的那种,也就是说任务自选,那,难度自然也是自选的,别看她谋算的是主角,但这位主角可是个仗义疏财的主,想要谋算他的钱财,真的不要太简单!
第13章 生变()
丹凤不明不白地住在了李园,在最初对于她公主身份的惊异过后,周围人也都比较能够适应她的存在,在下人眼中,这位身份尊贵的客人不仅长得好看,而且和善,在林诗音眼中,这位妹妹有些生活常识欠缺,不过也可能是异域的关系,至于其他,她倒是真的开始操心她要怎么回去,又脑补这样一位公主是怎么流落在外,在脑补了一些阴谋诡计种种祸患之后,对她更为亲切,愿意教她一些女孩子家该会的东西,比如说绣活。
而在李寻欢眼中,好吧,不知道他为什么对义兄毫不避嫌地让其跟林诗音认识,而对丹凤谨守礼仪,正眼都不看一眼,更不用说刻意打听了,他听到的都是林诗音说给他的还有下人“无意”中反应上来的,咳咳,就是偷听,武功好了耳力好什么的,真的不是他故意的。
他对林诗音是十分信任的,而这种信任惠及了丹凤,在不忙的时候,李寻欢便开始打探到底什么地方丢了一位公主。
武侠世界的格局跟真正的历史总是差着一些,而不差的是在故事发生的主要国——大国的周围总是有很多小国,这些多如繁星的小国拱月一般围绕着大国的周边,他们有的地方风俗特殊,一看就知道,有的地方已经被大国同化,几乎没什么分别,有的地方,却还在半开化的状态,被传茹毛饮血。
总之,这些国家太多了,李家虽然是大户富户,还可以算是有权势的阶级,但遍布全国,甚至触角伸到国外的信息网络,显然是没有的,所以,一时半刻还真是打听不到什么消息。
这时候还没有什么公主病的说法,冒充皇亲什么的还是重罪,再加上丹凤一身公主派头,还有那一看便价值不菲的衣物首饰,李寻欢从未想过这位公主可能是假冒的。
当然,为了更容易查询,李寻欢也想要从丹凤口中询问一些关于她的国家的信息,可是被林诗音给阻了。
“她一个女孩子家家,流落在外必然有什么缘故,我瞧她眉宇中总藏着忧色,怕是有些伤心事不好说,能不问还是不问的好,她又不会武功,不是江湖女子,想来也从未在外头跑过,又怎么知道哪里是哪里,自己的地方知道是家,可这个家有什么名字,她可未必知道呐!依我看,你还是悄悄地查着,也要防着点儿暗处的坏人我想着,她口音跟咱们差不多,总也不会太远”
林诗音是个美人,还是个一看就让人心生好感的温柔美人,她的话语轻柔,说出来的话又是在情在理的,本就是对心爱之人说话,两人久别重聚,总难免有些眼神纠缠,这一来,连话语中都透出了无限的情意,而那份柔软,又似是对丹凤而发,更让人觉得她心地善良至极。
李寻欢本有的一点儿怀疑也都为这话所打消了,目光柔和地看着林诗音,“都听你的。”
翩翩才子,窈窕佳人,桃花树下,诗情画意林子不远处,站在那里的龙啸云静静地看着那一副美若画卷的璧人,心中涌动的却是不甘。
混迹江湖那么久,迟迟未有名声,结识李寻欢之后,虽然佩服他的武功侠义,却也觉不出自己有什么不如他,但偏偏,对方成名已久,而他
一路行来,龙啸云认清了两人的差距,他走到哪里是寻谋生计,便是助人也要留上三分,只因囊中羞涩,而对方,仗义疏财,为什么,因为有钱。偌大的李园足够维持对方的花销,更不用说,这李园之中,还有这般千娇百媚的佳人心许,他到底哪里比自己好呢?
嫉妒如蛇,无孔不入,而一旦入内,便是幻海生波,心绪不平。
在看到林诗音的第一眼,龙啸云就爱上了林诗音,这并不是什么不可理解的事情,林诗音是个美女,还是个性子很好的美女,怎么看都是宜室宜家的类型,除了李寻欢那样的浪子型,其他的男人,莫不会想要求娶。
而偏偏,林诗音是李寻欢的未婚妻。
关于这一点,并不是李寻欢告诉龙啸云的,他以为这是人人皆知的事实,所以忽略了龙啸云是他才认识不久的义兄,并不一定知道这一事实。
龙啸云在爱上林诗音后,虽然不能常见,却暗自留了心,也就从下人的口中知道了这一事实,但凡别人的东西,总是要比自己的好一些的,何况他原就看上了林诗音,至于她是李寻欢的未婚妻,只是更加引起了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