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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4部分

生活在明朝-第14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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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梁小青应声去了。苏瑾到厨房略看了看菜,又进了正房,笑道,“祁小姐若不嫌弃,夜间住到我这小院之中可好?邸店到底不比客栈,皆是外出行商的男子呢……”
 
    “甚好!”祁云不等她说完,便拍手叫好,“反正我也亦无事,四处闲逛,即在此处遇上你,就多留些时日。对了,你现今怎的这邸店的营生,这个可不怎么赚钱呢。若说关外的生意,我是知道一些的……”
 
    这话苏瑾倒是信的,再怎么说她是土生土长的山海关外,对关外的了解是比她深入些。笑着接话道,“那更要多留祁小姐住些日子了……我做这邸店的营生是因本钱不足……”
 
    祁云点点头,便不再说话。
 
    正这时,阮二来回话,苏瑾只好又告了罪出来。将阮二带到西厢客座中去,笑问,“是什么事?”
 
    “方才那刘记皮毛铺子的刘大来了,说买他家织机的事儿,他同意了。只是又问这价钱上能不能再添些?”
 
    刘记皮毛铺子是苏瑾早先看到织羊毛地毯的那家,后来叫阮二上门去问才知,那家的织机乃是在丝绸妆花提花织机的基础上,做过改良的,而这个改良织机的人,正是这刘记铺子的掌柜。他家早先乃是潞州的织户,因生意做赔了银子,不得已才跟着其他商人走关外,走了五六个年头,见人开铺子挣银子,也学着开了间皮毛铺子。
 
    闲下来的功夫便啄摸新的挣钱门路。可惜,羊毛的市场需求没形成,这么多年来,它在关外以及在各个行商眼中,是个不尴不尬的存在。倒也不是一点不值钱,但因观念的原因,又因采收的问题,一直没受到重视。这些日子苏瑾也做了些功课,听闻自关外各部落收品相普通的羊毛,每五斤大约只须一钱银子,上好的细羊绒,每五斤不过二三钱的银子。而转到中原内地,其价值虽然能翻一翻,上等好羊毛,每五斤一两银子,但仍然受制于市场需求的问题,一直不受重视。
 
    “好,你看着添些。”苏瑾听说他同意了,这桩心事算是暂时作了结,想了想又笑道,“即添价钱,你与刘大说,过些日子咱们要自潞州收些半旧的织机来,到时如何改装,要请他多多费些心。就说我是看着这个的面子上才同意添的银子。”
 
    “是。”
 
    “还有,织机拉回来后,你请他来店中吃酒,顺带叫他将原先用的织工请来……嗯,自染房内收的羊毛可都拉来了?叫刘大费费心,指点着先织一张毯子我看看。”
 
    “是。”阮二又应一声。苏瑾想了想又问,“张荀说孙公子和张管事儿去了太原,你可知是为何事?”
 
    “好似是去筹集银子……”阮二想了想道。
 
    苏瑾笑了,舒了口气,笑道,“好。”只要他们二人走她说的路子,这羊毛她不便用向过路的客商讨人情,叫人家一点一点的往回捎带了。只叫他们每次回程时,帮着捎带些,在销路大开之前,原料问题当能解决了——这便是午宴时她所说的自己的所图。
 
    阮二走了后,苏瑾又在西厢房内坐了一会儿,轻笑了一场。压在心中的几块大石,终于松动了一块,这可是自归宁府要来税监之后,少有的好消息之一。
 
    出了西厢房,回首望西边玫瑰色的天空,心中暗道,好日子总该来了罢。一桩接一桩非人力能抗拒的事儿,叫她心头有些沉甸甸的,终于算是看到一些希望了。
 
 170章 故人(二)
 
    因突遇故人,因生意有了转机的迹象,更因今日与孙毓培相见时没有出现她预想过的最坏局面,苏瑾心头格外轻松,整治好晚饭,叫梁小青到铺子里搬了坛子好酒招待祁云。
 
    热辣辣的酒液顺着喉管滑进胃中,没来由的刺得眼睛有些酸酸的,有液体自眼底涌出,她强忍着这多少年来都不曾有过的失控情绪,伸手替祁云添满酒杯,含笑劝酒。
 
    她不知道虽然她极力忍着,那因含了水气而在烛光下格外明亮的眼睛却还是让人看出了端倪。祁云倾了身子凑近她瞧了瞧,嘻嘻笑道,“想夫君想得眼圈都红了……”
 
    苏瑾被她逗得“扑哧”一声笑了,那点点泪意顺着泪腺又缩了回去,举箸劝祁云用菜。烛光明亮,二人相对而坐,虽然不甚熟悉,苏瑾却觉得很自在。
 
    大约祁云比得她活得自在,她身上有叫她羡慕的东西罢,因而不必太束缚自己。
 
    如果说早先她庆幸过生在归宁府,那么现在她倒是羡慕祁云生在关外。地域造就民风,显然辽东的民风让她更为向往些。
 
    不知不觉,两人喝下一小坛一斤装的梨花白,都已有了醉意。梁小青端了热汤上来,含笑着劝道。
 
    “小姐,明儿再喝如何?先用饭如何?”
 
    “好。”苏瑾点头,放了酒杯,关外的酒水劲头大些,她头晕晕的。
 
    用过晚饭,梁小青和祁家的两个丫头将酒席撤去,苏瑾和祁云在当门坐着闲话,无外乎是自归宁府一别之后,各自发生的那些事儿。按说,苏瑾与祁云只是第二次相见,但向她说起自己的事来,并不觉得有多么突兀,隐约中她大约明白是自己出于迫切的想要倾诉的心理罢。
 
    与身边的人说,怕他们担忧,而与丁氏一封信要传两个月之久,这祁云倒来的正好。
 
    而反观祁云大约是心性开朗的缘故,两人倒是极投缘,直直说了大半夜的话儿,才在几个丫头的劝说下,各自回房歇息。
 
    祁云被苏瑾安置在正房的北间儿里,她的两个小丫头早将被辱等铺好,祁云脱了衣衫上床,准备歇息,其中一个小丫头叫络儿的,咬了咬唇,上前悄声道,“小姐,奴婢听二少爷说过,这位陆夫人早先和孙家做过生意吧?”
 
    “嗯?”祁云赶了一夜的路,身上困乏,方才借着酒意一番畅谈,那酒意散去,眼皮涩了起来,听小丫头一问,下意识嗯了一声,待听清“孙家”二字,不由皱了眉,不悦道,“提孙家做什么?”
 
    “小姐,您小声些……”络儿急忙摆手,咬了咬嘴唇,伏下身子轻声道,“老爷的脾气您是知道的,只说不喜欢,老爷必不会听小姐的,不如多打探打探这位孙公子的脾性,说不得合小姐的意呢!”
 
    “若不合意呢?”祁云躺好,眼睛里已没了睡意,眉间拧成一团,咕哝,“我爹也是,这回怎么铁了心了。”
 
    “若不合意……”络儿想了想低声道,“若不合意,小姐得说出哪里不合意,才好说服老爷呀。”
 
    “行了,我知道了。”祁云有些不耐烦地摆摆手,两个小丫头将床幔放下来,床内幽暗,祁云微叹了口气,半晌,翻身咕哝了一句什么,便没了动静。
 
    两个小丫头立了半晌,直到里面平稳的呼吸声响起,才轻手轻脚出了里间儿,看对面的灯火已熄,才在北间当门处展开被褥,另一个小丫头问络儿,“孙家有什么不好么,小姐怎的一点也不喜欢?”
 
    络儿笑了下,悄声道,“小姐是气老爷呢。不声不响地替她订了亲……”
 
    “这么说来小姐不是不喜欢孙家的那位公子?!”
 
    “是,不过,好象也说不上喜欢。咱们二少爷说……说……”说着那小丫头往苏瑾的房间看了两眼,声音又压低了些,几乎贴在另一个丫头耳边,“二少爷不是说过孙少爷与那位丁夫人是相识的,这位陆夫人方才不也提到归宁府做生意时,与孙家有合作地事儿,她必是也认得孙少爷,可小姐却一句话也没问……”
 
    “小姐必是不好意思一见面便问。”
 
    “许是罢,说起来,这位陆夫人与咱们小姐也不过是两面之交。”
 
    “明儿不若再劝小姐问问罢……”
 
    “也好……”
 
    两人说话声音渐渐低了,随着外面的烛火一暗,苏瑾自黑暗中睁开眼睛,两人声音虽轻,有些模糊的字句还是传到她的耳朵里。
 
    将那些字句拼接起来,不由一笑,她是想说孙毓培也在此地的事儿,可却不是祁云为何而来,因而不好说,这等事帮不好,便成了帮倒忙。
 
    暗叹一声,沉沉睡去。
 
    次日是农历三月三,苏瑾起身时,祁云还在睡着。待做好早饭时,祁云才起身,立在她的小院中左转右转,瞒目新奇。
 
    三月春阳暄暖,明媚可人,天空碧蓝如一汪蓝色泉水,苏瑾看她一身红衣立在院中,为自已这小院平添了一份艳丽,笑着走过去,“祁姐姐昨儿睡得可好?”
 
    “好着呢!”祁云微微仰起头,眯起眼睛看向东边刚升过屋顶的朝阳,突地看到空中有一只美人画风筝迎风起舞,笑起来,向苏瑾道,“我们今儿去放风筝如何?”
 
    苏瑾顺势望去,碧蓝天空下,一只五彩风筝飞得惬意畅快,点头,“好。说起来,忻州城也没甚好玩地,只有城外那块草原倒是个不错的去处。”
 
    祁云听她应承,忙叫络儿两个出门去飞筝,苏瑾将忙叫住二人,笑道,“二位人生地不熟地,有劳王大娘去一趟。”
 
    “哎!”梁小青在一旁听见,忙进厨房去找那帮工,把了她两钱银子,又扬声问,“小姐,都买什么花样的?”
 
    “花样?我要一只雄英展翅地。”苏瑾想了一下答道,转头看向祁云,“祁姐姐要什么样的?”
 
    “嗯,美人地或者蝴蝶地都可行。”
 
    王大娘领命去了。梁小青这边赶忙去前院叫栓子套马车。
 
    两人用过早饭,风筝和马车都又备好,苏瑾和祁云换了利索的衣衫,相携出了门儿。
 
    不知怎的,院外的阳光似是比院内更明媚更耀眼更温暖,苏瑾为她心中一闪而过的想法笑了下。多少日子不曾出门儿,大约是心理因素在作祟。
 
    这世上,求而不得的东西,永远是最好的。若她能日日出门儿,怕不会有些感受了。
 
    因是节日,忻州城外倒也热闹,其中不乏锦衣华服地商家家眷,苏瑾和祁云下了马车,相伴往那边略高的土坡上走去,春草嫩如酥,踏上去软软的,十分惬意。
 
    登上土坡,远远望远,突然有种天高地阔的感觉。草地之上,不断有人策马往深处跑去,渐渐地远成一个黑点,然后渐渐地看不见了。
 
    苏瑾突然想起在忻州城外送行的那一幕。随着马匹渐去渐远,仿佛自她心底抽走了某些东西。
 
    “瑾儿,看什么?”祁云笑着将风筝展开,已跃跃欲试。
 
    苏瑾回神将自己手中的风筝也展了开来,学着旁人的样子一点点将风筝迎风带起来,看着它慢慢升上天空,如真的雄鹰一般在空中翱翔。
 
    苏瑾握着线轴不由的笑了,追着祁云的大红身影跑了过去。突地眼角闪过一个背影,他静静立在离几人二三十步开外,青衫,消瘦,个头不高,与周边的欢乐热闹的气氛分外不搭。
 
    苏瑾不由停下脚步,正眼看过去,正巧那人转过身来,不知是有意还是无意,目光径直向这边看来。虽然远些,但苏瑾认出他来了,那次和陆仲晗在街上看到的,一闪而没入茶楼的身影,是他,一个早就被她忘到脑后的人,盛凌风。
 
    只所以对这人印象深刻,是源于她对敌人的敏感。对,是敌人。生意场上一旦有了真正的死对头,任何事都必须万分小心。
 
    而这人,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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