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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部分

随身带着原始部落-第29部分

小说: 随身带着原始部落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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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明白了吗,要这样掐着摘,从藤根这里掐下来,注意了不能伤到主藤。”张衡耐心的讲解,茎条可以反复采摘很多次,所以不能破坏主藤。
    而原始人的指甲其实不长,劳作的时候就会磨损掉,甚至张衡很多次都见到原始人在啃自己的指甲,比较起来,到是他的指甲更长一些,下次得记得带指甲刀进来呢。
    采了几根下来,张衡便不在动手了,让巫来操作,刚开始时巫显得很小心,干枯的手指不停的颤抖,让张衡有些不好意思,或许是因为他对红薯表现得太在意,结果导致春部落所有人都把这片土地当成了宝贝来守护,因为昨晚他半夜出来小便时,竟看见一个半大孩子靠在围栏上睡着了,这是夜里都安排了人看守啊!
    好在,几次后,巫见他满意点着头,动作就渐渐快了起来,到最后颇有了几分村里老农的架势。
    “好了,差不多了,走,我现在给你说怎么移栽。”也不管巫听懂没有,张衡抱着红薯茎条就往下面开垦出来的土地走去。
    相比红薯的苗种培育,这移栽实在是太简单了,到了土地里,张衡拿着一个木片就插进了土里,约莫十来厘米深,然后把木片一翘,土里露出缝隙,接着直接把一根红薯茎条插进去,又一下抽出木片,泥土缝隙一合,茎条就埋进了泥土了,当然上面露出了大部分,顶上就是一片绿幽幽的红薯叶子。
    “看明白吗,这样就可以了。”张衡满意的拍了拍手。
    到没急着让巫动手,又亲自种植了十几株,把间距划分了出来,无非就是上下平行就可以,搬照了村里的那一套办法,这是老农们总结出来的经验,肯定也适合原始空间的红薯种植呢。
    “王,红薯!”巫兴奋的指了指土里。
    张衡笑道:“对红薯,这样以后就能收获更多的红薯,丰收,红薯。”
    “丰收!”巫兴奋的念道,也不知是否真的听明白了。
    张衡不在多想,让巫开始操作,过程中虽然耗费了不少时间,但巫果然聪明,到最后移栽出来的效果已经达到了张衡的预期。
    看着巫不知疲倦的采摘移植红薯,张衡想了想,还是在呆几天吧,等确定红薯移栽活了在回现实中,另外也有很多细节要交代,比如如何浇灌,如何锄草等等……
    到傍晚时,天又下雨了,张衡摸着脸庞上的雨水,不由想到诗圣杜甫的一首诗来:“好雨知时节,当春乃发生。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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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九章 安排、天明

    在张衡老家村里,开春时就要培育红薯苗,约莫五十天左右就可以掐分叉苗移栽,约莫六月上旬就全部移栽完了,到十月份左右才可以挖红薯,生长周期约五个月左右,四个月时也可以挖,不过红薯个头比较小。
    红薯刚移栽后其实可以不用浇灌,因为村里一般把红薯苗栽种在玉米苗根部旁边,一地两用,玉米和红薯共生,这也能让泥土里水分比较充足。但如果栽种之后的两日内太阳比较强烈就必须要浇水,不然苗子就会被晒死。假如刚移栽后就遇见下雨天,这就爽了,成活率极高。
    张衡现在也感叹运气了,这时候下雨就省下了浇灌的麻烦,不过等后面主干长大后,就要进行锄草和灌溉肥料促进生长,原始空间能用到的肥料就只有粪便,也算是纯天然吧。
    等红薯苗生长茂密后就会开花,也意味着土里开始生长果实了,也可以翻红薯藤,也就是割下多余的藤条枝节用来喂猪,这也是夏季村里喂猪的主力,猪吃的大半食物都是红薯藤。
    而且红薯藤条还可以用盐腌制,需要用刀砍成几厘米长一节节的,混上盐放进缸里,上面要盖上厚厚的塑料膜,红薯藤腌出来那股味能让人呕吐,但没办法,猪喜欢吃啊。加上这就能在秋季储存下多余的红薯藤条,到冬天舀出来喂猪,能节省好多粮食下来。
    红薯藤嫩尖也是好东西,算是一道很不错的蔬菜!
    是夜,张衡躺在床上思索起红薯的方方面面来,比较遗憾,春部落没并有喂养家畜,看来红薯藤要浪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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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翌日一大早,张衡就找来一根超级长的藤条,然后就开始打节,一个节代表一个太阳日,按照村里种植红薯的时间来估算,最后足足打了一百五十个节出来,也就是代表五个月的时间。
    完了后就出声道:“巫,你过来一下。”
    “王!”巫矫健的跑了过来,丝毫不见老态,身体健康方面很不错。
    “巫,你照着这个来,到了这个节时就去浇灌,到了这个节就可以掐红薯叶来吃,到了这个节就注意除虫……最后到了这个节就可以挖红薯来吃了,我大概也是这个时候回来。”张衡详细的交代着。
    又担心巫不懂,干脆拿着藤条出了山洞演示起来,浇灌、拔草、防虫、摘叶、收获……
    把方方面面都亲自做了一遍,最后一咬牙,仰天咆哮了片刻,就跑去掐了一把嫩叶出来,也就是本可以用来移栽的分叉茎条,然后放进罐子里合着油脂一煮,仅是片刻就好了,捞出来让巫品尝,当然霸和大胡子也有开小灶的资格。
    “呜呜,王,吃,好吃!”巫兴奋的咆哮道。
    张衡笑道,“对,就是好吃,记好了,到了这个节就可以摘叶子来吃,但千万别摘光了啊。”
    顿了顿,又说道:“一定要记住了,等到了这个节就要把红薯挖出来,下面土里能挖到红薯。”
    至于红薯挖出来怎么吃,不用那么麻烦,直接生吃就可以了。又交代种苗地里那几株不知名的植物不能动,等他回来在说。
    巫或许知道他又要消失了,眼神中很是不舍,霸也趴在地上呜呜的悲鸣,这让张衡徒生出伤感的情绪来,连忙摇了摇头,又不是不回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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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两个太阳日后,移栽的红薯苗没出意外,都种植活了,苗子开始立了起来,茁壮成长。
    张衡又交代巫继续移栽,因为主藤可以反复采摘很多次,别看只有七个红薯做种,如果不计较周期季节性,甚至能移栽好几亩地出来,保守估计都能有一亩地。
    清晨,张衡出发了,带着大胡子回到了夏部落,这时他的身心也有些疲倦了,不在多言,火速盯着戒面回到现实中,把房间里所有的东西都提进了夏部落的山洞,有八件盐,很多包种子,还有之前剩下的两块兽皮,所有和原始空间有关联的东西都提了进来。
    因为今日村里的亲戚要送做叶儿粑的盐菜等东西来,可能会留宿,所以他得把房间里清理干净了。
    忙完后,拿出一块肉烤好后,切成片用大叶子包了起来,不多也就两斤左右,想了想又拿了几颗血狼的獠牙包好。布谷和女人们这时候回来了,女人们给他准备一包果子,和一包树叶子。布谷等男人给他绑了一头活着的鹿兽回来,张衡眼神一冷,猛的抽出杀猪刀刺穿了鹿兽的喉咙,放了一罐子血出来,里面混了点清水和盐防止热血凝固。
    一切准备完毕,不在耽搁,咆哮道:“等藤节满了,我就会回来。”咆哮完就盯着戒指消失了。
    “王!”“王,呜呜……”洞中匍匐了一地,音节中充满了不舍。
    半晌,布谷站起身来,仰天咆哮一阵,又带着男人们出发了,虽然部落已经有了肉食,也可以用盐和魁部落换肉食,但他还是想去森林里继续战斗,因为王更愿意和春部落的霸呆在一起,霸比他强大,他要追上霸,战胜霸,等下次王从太阳上回来,见到他战胜了霸,王就会留在夏部落了,“王,太阳,霸……”布谷的咆哮声中充满了浓浓的战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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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到现实中,张衡实在无法忍受身体突然变弱的落差感,端起罐子就一饮而尽,灌了个血饱,一瞬间,全身就变得暖烘烘,感觉很舒服,也不会产生身体膨胀等不适应感,至于血腥味他早就已经熟悉了,甚至还有一点点喜欢,连忙摇了摇头,他是现代人,不能被茹毛饮血的原始人同化了啊,喝鲜血只是为了增强体制,千万不能爱上了这种感觉。
    稳了稳心神,把罐子藏好,这个罐子很普通,被发现了也不用担心解释不了。接着又把树叶放好,这个本就要拿出来的,青色的大果子放进了书包里,等面试回来就可以拿给妹妹吃了,说是在外面买的就行,味道很好呢。
    切好的熟肉也放进了包里,留着白天慢慢吃,虽然不如热血,但对加强身体也很有效果。
    最后就是两把杀猪刀了,出来之前已经擦干净了血迹,想了想,干脆绑在了小腿上面,一边一把杀猪刀,也能用长裤掩盖,现实中当然没有野兽让他猎杀,但他已经习惯杀猪刀在身的感觉。
    忙完后,这才看见了那包血狼牙齿,抿了抿嘴,干脆用红绳栓好,挂在了脖子上,总共三颗牙齿,血红色,约莫五厘米长,冰凉冰凉的,贴在胸口上也能随时提醒他不能再有懦弱胆怯的情绪滋生!
    到了这时,一看时间,已经是半夜了,连忙用手机调好闹钟,上床拉过被子,没一会,就呼呼大睡起来,嘴角露出笑容,也不知道在做什么美梦……
    PS:今日第三章到,感谢兄弟姐妹们的大力支持,书已经杀到新书榜第十名,对于这个名次俺已经很满足了,鞠躬感谢!感谢书友(胖亮)(秋之神光)(旭飔)(就怕没得好书看)的打赏。

第五十章 广场、卖果子

    张衡是被一阵铃声吵醒的,是母亲打来的电话,提醒他去参加面试,等挂了电话之后,闹钟也响了,时间到了早晨八点。
    面试的时间是十点,还有两个小时到也不急,张衡脑海中只能回想在电视中看过的面试场景,但实在无法和他现在对应上,别人面试带笔,他面试带~~杀猪刀!
    换上母亲昨天给新买的衣服,牛仔裤,格子衬衣,大头皮鞋,对于皮鞋张衡穿着很不习惯,应该是对于穿鞋都已经不习惯了,但显然是不可能光着脚出去的。
    又仔细绑了绑小腿上的两把杀猪刀,乐呵呵的提着书包出去了,银行卡没带出去,身上有几百块钱已经完全足够用了,到了市场上,买了两热呼呼的馒头,因为要面试,所以不能把早饭钱给省下。
    没去肉铺子里,等面试有了结果在说吧,时间还早,不过为了避免迟到,张衡跟着就出了新二村,找到四路车的站牌,花了两块钱车费,二十多分钟就到了广场。
    干脆直接上了四楼,一眼就看见了招牌,但名字很奇怪,居然叫:“冬美健身俱乐部!”
    大门紧琐着,张衡又在四楼到处看了看,没有其它健身的店面,看来就是这家冬美了,这时还没到九点,上次付美说还没开业,看来是他来早了。
    想了想就下了楼,既然找到了地方他就不担心会迟到了,背着书包到了上次去过的免费休息区,等他抱着书包打量进进出出的人群,却发现几乎从面前经过的人群都会看他一眼。
    这种眼神他在公交车上也见到过,起初也没在意,但现在一想,怕是因为他这个书包,这是村里以前流行的鸡皮书包,堂姐用过的,后来送给他,他又用了五年,虽然旧,但很耐用,他也很喜欢。
    笑了笑,原始人都当过,还在意别人的目光干啥,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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