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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6部分

色娘在现代-第156部分

小说: 色娘在现代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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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刚刚磨好的尖刀,只要有地方下手,就找机会刺下去,而他不善于言辞,也就懒得争辩了;不让她送吧,好像也不妥,她又有了说事的由头,即使现在是清静了,难保她以后不再拿这事说事。
  于洋似乎很了解他的苦衷,以他送华天回去顺路把华天拉上了自己的车,阿虎则由美雪送了,毕竟,她住的地方送阿虎还是合理些,因为没有足够的理由去反驳,美雪只好送阿虎了。
  事实上,她要送华天回家,并非是热情过度,而是美雪现在的心里很空,就像是有个人在内心不住的挖掘,在夜色的掩映下,这种空就成为一种孤寂,华天稳重和强悍似乎可以托住她的孤寂,她感觉和华天这种男人待在一起,心里会好受些……
  她不知道为什么会产生这样的感觉,她在玉兰小区的时候,因为有事情牵绊着。倒也不觉得什么,现在,夜深人静了,这种孤寂没来由的占据了她的心,她想,难道是因为明天会和于洋订婚吗?订婚不是自己早就期待的事情吗?哪怕这种期待只是无可奈何的接受,可自己还是期待的,只要订了婚,就离自己使命近了一步,只要完成了自己的使命。以后就可以无拘无束的使用宜美雪的身份生活在这个世界上了。
  她曾经想过,和于洋结婚以后,就勉强给他生个儿子吧。当这一切都结束以后,就和于洋离婚,反正,在这个时代离婚是一件很稀松平常的事情。她想的很远也想的很轻松,殊不知到了那个时候。又会有多少事情会牵绊住她的脚步,她根本不可能潇潇洒洒的就这么的离开。
  夜风有些凉,拍打在脸上有些冰冷的感觉,看着霓虹灯匆匆往后倒去的光影,美雪那种莫名其妙的孤寂更加的沉重,为了赶走这种孤寂,她决定搭理一下坐在旁边的阿虎,这个男人是一脸的匪气,让人一看就感觉他不是善类。他虽然有很多地方和华天有些相似。但是他身上有的华天都有,而华天身上有的,他却欠缺着。如信心、坚毅、和男人特有的细腻和粗狂,这些,在华天身上很明显,而在阿虎身上却很难看见,也许,凭着阿虎的历练,还没有达到这个水准吧。
  “你认识华天和秋色姐很久了吧?”美雪仍旧盯着前方的路,不经意的这么问了一句。
  “是,是认识很久了,前前后后算起来有两三年了吧。”阿虎忙着回答。他长这么大还没有做过这个高级的跑车,所以,从一坐上去开始,他就把注意力放在真皮的座椅、炫亮的颜色、以及平稳的感觉上,他并没有特意去留意这辆车的主人。
  这并不是说明阿虎在漠视美雪,而是他觉得这位耀眼的女孩子就是天边的星星,可望而不可及,他犯不着去眼馋了,还是眼前这辆高级跑车是实实在在的东西,况且,这辆跑车的诱惑力对于阿虎来说,也确实比美女来的更加吸引眼球。
  他很明白,这种高高在上的富家小姐如果不是看着老大或者是秋色的面子上,是根本不会送他回家的,因此,美雪主动和他说话,他很是意外,一点思想准备都没有。
  “那你知道他们怎么认识的吗?”美雪接着问,虽然她不知道小姐和雷鳞认识了多长的时间,不过,应该不会超过两三年吧,这样一来,就是说华天认识小姐比雷鳞认识小姐的时间长了。
  “这我就不知道了,只是有一天大哥带着秋色回到仓房里,说是认识的一个新朋友,后来,每隔一段时间,大哥就会把秋色带到仓房里来玩,时间一长,我们也就都和秋色混熟了,后来,有一次雷鳞来找大哥,刚好秋色也在,这样,秋色和雷鳞也就认识了,所以说,我们大哥还算是他们两个人的媒人呢?”因为美雪主动和阿虎说话,让阿虎觉得倍感荣幸,他是知无不言,言无不尽,像倒豆子似的,把有关于她问题的边界事情都一一道来了。
  阿虎的说法证实美雪的想法,华天果然是先认识萧秋色的。以萧秋色以前大小姐的身份,会常常去和一群以飙车为生的混混玩这本来就是一件匪夷所思的事情,这种事情的发生只有一种解释,那就是那群混混里有萧秋色喜欢的人,华天是混混里的头,以美雪推断,萧秋色要喜欢也就是喜欢华天了。华天这人男人身上有什么优质特征美雪是再也明白不过了,只是她不明白,萧秋色为什么后来又跟雷鳞好了,这个答案恐怕只有小姐能够回答了,毕竟,小姐的大脑里还完好的保存着萧秋色的记忆。
  “你有没有,觉得你们大哥似乎很喜欢秋色姐?”美雪试探性的问。她一直都有这种感觉,没有哪一个男人会无怨无尤的待在一个女人身边,事事没有巨细的设身处地的为女人着想,这样绝非是友情或者义气,华天这段时间为了小姐所做的一切她是看在眼里的。
  “这,这我也不好说。秋色的男朋友是雷鳞,我想,不久以后,他们就要结婚了。”虽然阿虎的想法和美雪的相同,但是大哥从来没有承认过,他也不妄下定论,何况,还牵扯到了雷鳞,雷鳞这么优秀的男人,大哥拿什么去和他争?无论谁喜欢谁,可是,实力就摆在面前,这可能就是大哥一直不承认的真正原因吧。
  看阿虎支支吾吾的样子,美雪何等的聪明?岂会不明白阿虎话中隐藏的含义?小姐的那个前身萧秋色也是一个很有故事的女人。
  送阿虎回家以后,美雪也就回家睡觉了,本来人觉得很困倦了,可是躺在床上却怎么也睡不着,虽然表面上和心里都不想把明天的订婚典礼当回事,可是一静下来,这件事就会突然的从脑海里面蹦出来,难不成这就是人们常说的婚前恐惧症?婚前恐惧症不是结婚的时候才会发生的吗?为什么自己订婚的时候就有了?难不成是自己特别脆弱吗?
  就这样东想想西想想,最后不知道怎的,就渐渐地睡着了……
  巴尼这几天很忙,也很烦躁,自从赖狗逃走以后,他之前手下的那些人也就都散了,因此,巴尼的人手也就少了很多,这几次,桌球室的老赵已经抢了他几次生意了,要不是上次烧了华天的仓房赚了二十万,他现在恐怕要举债度日了。
  还好,就在山穷水尽的时候,雷鳞给了他一个电话,要他帮忙找一个叫迪马的人,只要找到人之后,接下来的事情再听他的吩咐,并且说好一切事情处理完了之后会给他五十万。
  这次找迪马的事情虽然比上次烧仓房的事情要复杂些,可是五十万也不是一笔小数目,所以,巴尼很迫切要把这笔钱赚到手,这笔钱足够手下的弟兄三个月的开销了。
  自从上次因为赖狗的关系认识了雷鳞以后,他才知道雷鳞是一个有后台的人,得罪不起,只有巴结,那次帮助雷鳞去对付那个记者就是他主动请缨的,不过,事后,雷鳞也没有亏待他,给了他十万块。
  因此,雷鳞交代他办的事情他不敢怠慢。从接到电话的那一刻起,他就开始行动了,立刻给道上的朋友打电话,问有没有人听说过一个叫迪马的男人。
  谁知道问了许多的人,大家都说没有听过,因此,巴尼开始烦躁不安了,雷鳞交代的事情做不好会有几个弊端,一是,五十万就这么泡汤了;二是,失去了雷鳞对他信任;三是,以后雷鳞这条关系线也就会断了。
  这天他垂头丧气的去了老赵的桌球室。老赵自认为很了解巴尼,以为他还在为今晚蛇锥的比赛而闷闷不乐,就说:“巴尼,别不开心了,下一次我让你做庄怎样?”
  老赵知道自己抢了巴尼的很多生意,巴尼是他看着出道的年轻人,也不想做得太绝,他决定把生意匀出一部分给巴尼,给他也留条活路。
  “那感情好,我巴尼就在这里谢谢赵哥了。”巴尼一抱拳,有些感激地说。老赵在蛇锥比他的资格老,生意被他霸占住也只能说明自己无能,可是老赵有容人的胸襟,肯分一羹给他,他真的很感动,这才是义气。
  巴尼的脸上勉强的挤出了几丝的笑容,老赵这么大方,他不能因为自己的心烦事冷着一张脸吧。


☆、第七十五章 地下赌场

     “怎么?你好像还很烦?”老赵看见巴尼虽然在笑,可是笑容勉强的要命,就知道自己刚才猜错了。
  “嗯,我最近接了一单生意,要我找一个人,可是打听了一个上午,还是一点点眉目也没有。”巴尼沮丧着说。
  “找什么人?说来听听。”老赵问,他还真有些好奇,到底是什么样的人居然让巴尼找不到?
  “迪马。有听说过吗?”巴尼满怀希望的问,是啊,老赵在黑道的资历可比他长多了,怎么没有想起问问他呢?
  “迪马?这个名字怎么有些耳熟?”老赵突地一拍脑门子,他想起来了,“我昨天上午和一个老朋友一起喝茶的时候,听他说最近本市来了一个大豪客,连着一个星期输了近一百万,这个人的名字就好像叫迪马。”
  “是吗?那赵哥知道这个迪马现在在什么地方吗?”真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巴尼的脸上的愁苦瞬间就给解了,闪烁着急切的光芒。
  老赵想了想说:“我这个朋友说这个迪马最近不知道从哪里冒出来的,天天泡在赌场里,要想找他去赌场准没有错。”
  “可是赌场那么多,他在哪一家呢?”
  赌博虽然是法律不允许的行业,可是大大小小的地下赌场到处都是,如果不能确定在哪一家赌场里,也无疑是大海捞针。
  “我的这个朋友住在海丰路,那边有一个地下赌场,我想,他肯定是从那个赌场里听到的风声,你就去那里碰碰运气吧。”老赵当时只是闲聊之中随意的听了听,其中的细节部分他并没有去打听,所以知道的并不多。
  “那就谢谢赵哥了,我的赶快过去看看。”巴尼说完。就带着两个手下风风火火的走了。
  海丰路的那个地下赌场巴尼是知道的,他也曾经去玩过几次,因为手风不顺,输了些钱,就没有去过了。
  因为只是去打听,巴尼就只带了两个人过去。这个地下赌场真的在地下,它的上面是以前的一个皮革厂,共有九层,当时可能因为地皮狭窄,就在这九层的厂房下面建了一个地下仓库。用来存放货物,后来,皮革厂倒闭了。厂房因为无人管理,日渐破旧,就租给了附近的民工,而那个地下仓库就被人利用起来,开了一间地下赌场。
  这个地方都是住着经济比较拮据的人。各个方面都和市区的水准相差太远,因此,政府对这里的管理也很松懈,那些走在法律边缘的行业就在这里滋生起来。
  这个地下赌场因为在地底下,所以进去之前就得经过二十几级往下走的台阶,在台阶的尽头就是一道很宽很厚的铁门,一般,在这道铁门的门口都会有两个人在把守,今天也不例外。巴尼他们去的时候。门口有两个人正在抽烟。
  看见巴尼他们三个人过来,朝他们点点头,笑着说:“哥们。好久没有见你过来玩了,最近在哪里发财?”显然,这两个人还是认识巴尼的。
  而巴尼对着两个人的印象却很模糊,不过,他还是笑着说:“哪里发财?要是我发财了,手和心都会发痒,早就过来了,就是因为兜里没钱,才没有过来玩嘛。”
  事实上,这两个人之所以还认识巴尼是因为巴尼的光头太亮了,使人看过一眼之后就很难忘记。听见巴尼这么说以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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