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类简史:从动物到上帝-第2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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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法老的法律、希腊的法律、古罗马的法律、穆斯林的法律、土耳其的法律和英国的法律,但一直都让所谓“真正的男人”唯我独尊。
正因为父权制是种太普遍的现象,不可能只是某种偶然因素进入了恶『性』循环所致。特别值得一提的是,在1492年哥伦布抵达美洲之前,美洲和亚洲、非洲的人类数千年内并无往来,但绝大多数社会依然采用的是父权制。如果说在亚洲和非洲的父权制只是出于偶然,难道真的只是凑巧,让阿兹特克和印加也同样采用父权制?一种更有可能的推测是,尽管“男人”和“女人”的定义在各种文化之间有所不同,但有些共通的生物因素,让几乎所有文化都重视阳刚胜过阴柔。我们并不知道真实的原因为何,虽然有各种理论,但没有任何一个真能完全站得住脚。
第24章 历史从无正义(4)()
肌肉理论
最常见的一种理论,是认为男人比女人强壮,于是靠着他们肌肉的力量迫使女人就范。这种理论讲得精致一点,是认为男人力气大,就能独占那些需要较多体力劳动的工作(像是犁地和收割),于是让他们掌握了粮食的生产,进而转化为政治上的影响力。
然而,肌肉理论有两大问题。第一,“男人比女人强壮”只是一般情形,而非人人皆然。而且,强壮分了许多种,像是女人一般来说比男人更能抵抗饥饿、疾病和疲劳,而且也有许多女人能跑得比男人更快,挑得比男人更多。第二,也是这种理论最大的问题,在于整个历史上也有许多不需要什么体力的工作(像是宗教、法律、政治),但女人不但没分到这些工作,反而是在田里、在工厂里、在家庭中从事艰苦的体力劳动。如果社会权力分配看的只是付出体力的多寡,女人该得到的权力绝对远超于现在。
更重要的是,就人类整体来说,体力和社会权力本来就没有直接关联。我们常看到六十几岁的人控制着二十几岁的人,但后者显然体力要好得多。19世纪中叶亚拉巴马州的蓄奴农庄主人,如果和他种棉花的奴隶大打出手,很可能几秒之内就会被撂倒在地上。另外,要遴选埃及的法老王或天主教的教皇,也不是让大家来打一场。在采集社会里,握有政治主导权的人通常是因为社交技巧最为杰出,而不是身上肌肉最为发达。而在黑道组织里,老大常常也不是最强壮的男人,反而是个老头;他根本不用自己出手,肮脏活只要交给更年轻、体力更好的年轻小伙子就行了。如果有哪个小鬼,以为只要把老大干掉自己就能称王,很可能还没动手就已经被杀。就算是黑猩猩,要坐上首领地位靠的也是稳固的集团,而不是盲目的暴力。
事实上,人类历史显示,肌肉的力量和社会的权力还往往是呈反比。在大多数社会中,体力好的反而干的是下层的活。这可能反映着智人在食物链中的位置。如果真的一切只看体力,智人在食物链里就只能处在中间的位置。然而,智人靠着聪明才智和社交技巧,让自己跃升到了食物链的顶端。于是,在智人内部的权力链里,聪明才智及社交技巧也会比体力更重要。正因如此,如果想解释父权制这个历史上影响最广、最稳固不变的阶级制度,要说一切只是因为男人力气大于女人,实在叫人难以相信。
流氓理论
另一种理论认为,男『性』占有主导地位靠的不是力气,而是好侵略的个『性』。经过数百万年的演化,让男『性』的暴力倾向远比女『性』明显。虽然女『性』心中也会浮起仇恨、贪婪和欺凌的想法,但流氓理论认为男人更愿意将这些想法付诸实践。正因如此,历史上的各场战争一直就是男人主导。
而正因他们在战争时期掌握了军队,到了太平时期也就成了民间社会的主人。控制了民间社会,就有资源发动更多的战争;发动了越多战争,男人就越能控制社会。正是这样的循环,解释了为什么战争无处不在,而父权制也无处不在。
近年来对于男女荷尔蒙与认知系统的研究也发现,男人的攻击和暴力倾向确实比较明显,平均来说更能胜任一般士兵的角『色』。然而,就算一般士兵都是男人,是不是就能合理推论也该由男人来运筹帷幄,而且最后享有战争带来的甜美果实?这仍然说不通。这就像说因为所有在棉田里工作的都是黑人,所以棉花农庄的主人也该是黑人一样。既然工人全为黑人的农庄可能有个白人主人,为什么士兵全是男人的军队就不能由女人率领,或者至少在领导阶层里有部分是女人呢?事实上,在整个历史上的许多社会中,许多军方高阶人员都不是从大兵做起,而是直接空降。常常军队的领导人从没当过一天兵,只因为他们是贵族、富人或受过教育,高级将领的荣耀也就落在他们头上。
例如拿破仑的克星威灵顿公爵,他18岁进入英国军队,立刻接受委任成为军官。他根本不把麾下的平民看在眼里。与拿破仑对战期间,他曾写了一封信给另一个贵族,里面提到“我们指挥的那些大兵就是社会没用的渣滓流氓”。这些大兵通常是最贫困的穷人或少数民族(如爱尔兰天主教徒),他们想在军中晋升的机会可以说是微乎其微。那些高阶军职,全部都是公爵、亲王和国王的专利。然而,又为什么只能是公爵,而不能是女爵呢?
法兰西帝国是靠着塞内加尔人、阿尔及利亚人和法国工人阶级的血汗,才建立并捍卫着在非洲的疆域。在这些军队中,出身法国名门的比率可以说是低之又低。但领导军队、统治帝国、享用成果的,这一小撮中法国名门的比率却是高了又高。但同样的问题,为什么这些又都是法国男人,而不是法国女人?
中国长久以来一直有以文人领军的传统,常常将领的出身都是舞文弄墨的,而不是舞刀弄剑的。中文也常有人说“好男不当兵,好铁不打钉”,讲的也是聪明人该去读书而不是从军。但这样说来,为什么所有官职都被男人占走了?
我们并不能说,就因为女人体力较弱、睾固酮浓度较低,就不能做好官职、当好将军、搞好『政府』。虽然运筹帷幄确实需要一定体力耐力,但不需要力大如牛或是凶残无匹。战争可不是什么单纯的酒吧打架,需要非常复杂的组织、合作和安抚手段。真正胜利的关键,常常是能够同时安内攘外,并看穿他人思维(尤其是敌国的思维)。如果挑个只有蛮力、只想猛攻的人来打仗,常常就是一败涂地。更好的选择,是个能够合作、能够安抚、能够有不同观点的人。真正能建立起帝国的人,做的也就是这种事。像是奥古斯都虽然在军事上的才干远不及恺撒或亚历山大大帝,成就却非前人能及:建立起稳定而长久的帝国。他不但得到当时民众的推崇,也得到现代史学家的赞赏,这些人都认为,他的成就正是由于他具备了温柔宽厚的美德。
一般说来,女人被认为比男人更八面玲珑,更懂得如何安抚他人,而且更能够从不同角度观看事情。如果这些刻板印象至少有部分是事实,那么女人就该是绝佳的政治家和帝国领袖,至于战场上的肮脏活,就交给那些睾固酮爆表、头脑简单四肢发达的肌肉男即可。只不过,虽然这是种很流行的讲法,但现实世界中却很少成真。至于原因,目前仍然不明。
父权基因理论
第三种想要从生物学解释父权制度的理论,并未将重点放在暴力或是蛮力上,而是认为在数百万年的演化过程中,男人和女人发展出了不同的生存和繁殖策略。对男人来说,得要彼此竞争才能得到让女人受孕的机会,所以个体想有繁殖的机会就看他能不能打败对手,比别的男人强。随着时间慢慢过去,传到后世的男『性』基因也就是那些最具野心、最积极、最好胜的男人。
但另一方面,对女人来说,要找到个愿意让她受孕的男人完全不是问题。但如果说到要让孩子长大成人甚至为她生下孙子孙女,除了得怀胎十月,甚至还得再辛苦许多年,才能把孩子带大。而在这段时间,她要自己取得食物的机会就变少,另外还需要许多人的帮助。所以,她需要有个男人来帮忙。为了确保自己和孩子能够生存下去,女人只好同意男人提出的各种条件,好换取他一直待在身边、分担这个重担。随着时间慢慢过去,传到后世的女『性』基因也就是那些最顺从、愿意接受他人照顾的女人。至于花了太多时间争权夺利的女人,也就没有机会让那些好胜的基因万世流芳。
根据这个理论,由于有不同的生存策略,男人的基因倾向是野心勃勃、争强好胜,擅长从政经商;女人的基因则倾向趋吉避凶,一生养育子女就心满意足。
只不过,这种理论似乎在实际的证据上也说不通。最有问题的一点在于,这里认为女人需要外部协助的时候需要依赖男人,而不是其他女人,而争强好胜的男人就能在社会上占据领导地位。但有许多种动物(例如大象和倭黑猩猩)虽然也有需要依赖他人的雌『性』以及争强好胜的雄『性』,但发展出来的却是母系社会。正由于雌『性』需要外部帮助,所以它们更需要发展社交技巧,学习如何合作,给予彼此抚慰。于是,它们建构起了全为雌『性』的社会网络,帮助彼此养育后代。而这个时候,雄『性』动物还是继续把时间花在彼此战斗争胜,所以社交技巧和社会关系依旧低落。于是,在倭黑猩猩和大象的社会中,便是由互相合作的雌『性』组成强大的网络,主导全局,至于以自我为中心而又不合作的雄『性』,只能滚到一边去。虽然雌『性』的倭黑猩猩一般来说力气不如雄『性』,但如果雄『性』的倭黑猩猩做得过火了,就会被成群的雌倭黑猩猩合起来教训一番。
如果倭黑猩猩和大象都做得到这一点,为什么智人做不到?相较之下,智人这种动物的力气又更弱,优势就在于能够大规模合作的能力。如果真是如此,就算女『性』确实需要依赖他人,而且就算女『性』确实需要依赖男人,她们也应该能运用较高明的社交技巧来互相合作,进而用策略来『操』纵打败更具侵略『性』、更自行其是、更以自我为中心的男人们。
究竟是为什么,在一个以“合作”为成功最大要素的物种里,居然是比较没有合作精神的一方(男人)控制着应该比较善于合作的另一方(女人)?到目前为止,我们还没有很具说服力的答案。也许我们的预设是错的?搞不好,雄『性』智人的主要特点并不在于体力、侵略『性』或争强好胜,反而是有更佳的社交技巧,更善于合作?这点在目前仍无定论。
但我们确实知道的是,人类的『性』别角『色』在20世纪已有了翻天覆地的变化。现在有越来越多社会让男女在法律、政治和经济上享有平等的地位、权利和机会。虽然『性』别差距依然显著,但情况正在以惊人的速度改变。1913年,美国有一批『妇』女站出来为女『性』要求投票权,当时大众还嗤之以鼻、视为荒唐,但谁想得到,到了2013年,美国最高法院竟有五位大法官(三女两男)投票赞成让同『性』婚姻合法化,否决了另外四位男『性』大法官反对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