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寇-第13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将尸体拖到水边,用刀沿着背部正中的创口把皮子剔开剥下,在地上摊开了,完好无缺,一个破口都没有。长宽两米有余,皮毛油光水滑,是张上好的新皮子,拿去换辆车都够了。
将熊皮卷起,切下四条肥腿,估摸着能有两百多斤重量。其余部位便不作理会,丢下给野兽吃去吧。
至于熊胆,自己还需要吃这玩意儿清肝明目嘛?
吃下半条烤熊腿,周晓峰已是满嘴流油,打着饱嗝就继续上路了。
前方,大概再也没有啥东西能挡路了,如果有不长眼的畜生要碍眼,他倒也不介意替它超度了。
反正巫族所谓的“五圣”,除了胆小而丑陋的食腐动物巨蜥之外,鳄鱼、蟒蛇、野猪和熊都算得上山珍海味,等闲一辈子也吃不上,宰了吃肉也不嫌多。
山上那么多人聚会,还能多添几道佳肴。
走出不远,树丛中传来一阵“索索”响动,然后,不等他过去查看,一个毛茸茸的小东西便从树影下跑了出来,直扑到了他脚下。
这只动物只有小狗那么大,圆滚滚的像个肉球,灰褐色的茸毛异常柔软,憨态可掬。
这是一头小熊。
应该是刚刚被杀死的那头成年棕熊,留下的幼崽!
这只幼崽大概只有两三个月大,刚刚开眼学会走路的样子,或许还没有断奶,也就十几二十斤重量。
可能是周晓峰身上有一股它熟悉的气息,或者是背上的熊皮吸引了它,这只小熊崽并不怕他,粘着他不肯离去,一个劲地舔舐他的脚板。
在这片残酷的荒谷中,这头失去庇护的幼崽早晚难逃一死。甚至在周晓峰转身离去之后片刻,它就有可能被别的野兽捕杀,咬噬的一干二净。
造下杀孽的他此时不能不动了恻隐之心,内心又格外纠结。
放任不管吧于心不忍,有心把它当宠物养着,又担心它长大伤人。熊可是一种非常聪明的动物,如果留着身上的皮子,它早晚会明白是怎么一回事。
等它以后明白过来,自己的主人就是杀母仇人,它会不会暴起伤人呢?到时候养了几年,还得狠下心把它给杀了,却不免添几分惆怅。
熊掌,以后还有的吃,熊皮,以后也有的用。
养其子而食其亲,他还干不出来。
“放下吧,有舍,才有得。”
内心做出了抉择,周晓峰悄悄解下背后那卷熊皮,连同里面的熊腿熊掌,都放在了地上。
俯身抱起了小熊崽,向谷口飞奔而去。
随着他的快速前进,山崖上人群中传来的欢呼声,也越来越响亮。
“英雄!”
“英雄!”
这是大家学着老博尔特大声喝彩。
考验,即将结束!
胜利,近在眼前!
。。。
二三十米的高度毕竟远比不上百米悬崖艰险。
这样的障碍已经难不倒周晓峰,他放下身上的负重,瞧准没人的地方,将重盾轻松抛了上去。
“咣当!…”
举重若轻的抛掷引来的是一阵惊叹。
“真是神力啊!”
“不得了!”
“。。。”
在数千双眼睛的注视下,周晓峰将小熊放在肩上,轻轻一跃已是六七米远,三四米高。一刀扎入山崖,人已经贴在了岩壁上。
一手抓牢岩壁上的缝隙,一手抽刀,借着悬崖稍微的斜度,脚往下蹬,人往上扭,身体继续攀升。
因为在空中不得力,一次也就上去一两米。好在他动作飞快,如行云流水般蹬脚,扭身,贴墙,抽刀,再跳,再扭,再蹬。
好似壁虎游墙,扭动着飞速攀爬。
在这个高度,他也不怕摔下去。搁以前,为了跑路,两三层楼往下跳根本不带眨眼的,现在嘛,这六七层楼的高度,他还真不放在眼里。
炫耀,他确实是在赤果果地炫耀自己的武力,借此震慑可能的敌人。
“谁想要动我,可要掂量掂量自己的分量。”
久战江湖,周晓峰不可能无条件相信任何人。
虽然这些人花也献了,宝物也送了,甚至还表现出了狂热和崇拜。可他作为在南洋线上混出了万儿的老海,不可能会因为这份莫名其妙的礼遇而昏了头。
也就几个呼吸间,周晓峰便从谷底跃上了岩顶。
一身金甲在骄阳之下辉煌耀眼,手中宝刀杀气腾腾,加上他高大的身材,凛然的气势,让他愈发显得英武雄壮,不怒而威。
待他把小熊从肩膀上放下来,老博尔特赶紧带人驱前大礼参拜,一大群人推金山倒玉柱般磕在了地上。
“巴塔达哈博尔特拜见神选的勇士!”
“巴拉巴拉巴拉。。。。。”
“。。。。。。”
除了老博尔特的话他勉强听得懂,其他人跟他好比鸡同鸭讲,半个字也不明白的,大概说的差不多那个意思吧。
这么一大帮子,也就一个有见识的。
而让老博尔特如此恭敬的,并不仅仅是周晓峰本人,而是得到了“圣兽”的周晓峰。
按照巫族首领世代传承下来的典故:
有熊,既有天下!
巫族的传说中,熊之崇拜,始于上古大熊皇朝之华族伏羲帝和女娲帝有熊氏直系家族。历经大熊、有熊、芈熊、楚熊四个王朝,创造了灿若星河的上古文明。
“熊”,有帝王之意。
有熊之国,即有帝王之家,上古有万国,但帝王却只能有一位。
大熊伏羲与女娲联姻,绵延三千多年,一百多代,大熊族共传七十七帝。
而伏羲统一华夏九大部落之后,他根据各个部落的图腾,结合蟒蛇的身、鳄鱼的头、雄鹿的角、猛虎的眼、红鲤的鳞、巨蜥的腿、苍鹰的爪、白鲨的尾、长须鲸的须组成了一个新的图腾,被他命名为“龙”。
是以,伏羲氏便成为华夏远古第一位帝王,被华夏后裔尊为第一代龙祖。
之后伏羲后裔炎帝和黄帝征战天下,推行龙图腾崇拜,得到华夏九州各部族的认同,可称第二代龙祖。
而到了秦始皇,为了彰显自己的正统,标榜炎黄之传承,更是将关于上古大熊传说的相关记载统统抹除,始有“焚书坑儒”。
他也是确实害怕,有熊氏后裔要是造反,如同后世朱明后裔造满清的反,虽然不一定能成,这威胁却是实实在在的。
法统和名号这玩意儿,向来都是很有号召力的,就像始皇帝之前赵氏孤儿复国,凭的就是一个名号。
于是,在嬴政童鞋的不懈努力下,大熊的痕迹被消除了,龙便成了华夏唯一的共同的图腾,华夏后裔皆是龙之子孙。这始皇帝嘛,自然也可以称为第三代龙祖,就是他的皇位传下去没多少年头就改了刘家字号,这个头衔后人就不怎么认可了。
而巫族崇拜的蚩尤大神,乃是炎帝子孙(有炎帝之子,炎帝之孙等说法),他在炎帝失败后起兵反抗黄帝,为炎帝复仇。
而蚩尤故里湘中熊耳山,便在楚熊之地。
黄帝与蚩尤的战争,是龙与熊两种图腾,两个部落联盟之间的战争。
如果当时不是九天玄女托梦传给他兵书,连输七十一阵的黄帝不可能一举翻盘,也当不上天子,华夏后裔信仰的还是不是龙图腾那也得两说了。
是以,离散的蚩尤部落后裔流传下来熊之崇拜,熊被巫族奉为“圣兽”也就不足奇怪了。
天意弄人,莫过于此!
***
擦,写了三千多,到了发布少三百,难道偶软件有问题嗦?郁闷!
第十七章 天命()
更新时间:2012…11…08
“这是什么样的狗屎运?”
鬼使神差的,得到了三件巫族传承的神兵,又懂得跳征战之舞的周晓峰,早已被巴塔达哈部落当做了蚩尤大神转世之身,天命所归的巫族之王。
现在,他居然又得到了“圣兽”的认可。
这不是天命,什么才是天命?!
得到蚩尤大神的传承神器,通过了“五圣”的考验,更得到了“圣兽”的认可,跟随。
三者能做到其一,便有资格做巫族之王,何况周晓峰尽数做到了呢。
以周晓峰的资质之高,武功之强,际遇之奇,传承之正,在巫族传说中也是千古未有,直追当年蚩尤大神的神采。
在老博尔特看来,他们的新首领乃是衔天命而来,神王化身。别说是做个巫族之主,就是做天下九州之主,也是名正言顺,应当应分的。至于数千年来巫族以至于古百越各族颠沛流离的现实,已经被他自动忽略了。
要不是碍着还有许多后来的部落不了解状况,周晓峰还没有得到各族的拥戴,老博尔特也不会只是稍微有些不敬地称呼其为“神选的勇士”,而不是“伟大的王”了。
这时的老头人,恨不得上前亲吻周晓峰脚下的泥土,以表达他的谦卑和虔诚之意。
“没有人可以阻挡巫族复兴!”
“没有人可以反抗王!”
老族长心里暗暗发狠,脸上闪过一丝厉色。
“没有人,可以反抗天命!”
。。。。。。
“没想到在有生之年,居然能见到重现蚩尤大神的荣光!”
就是拜伏在一旁的贡达大长老,此时也兴奋得浑身发抖。
“历代祖先有灵,我们巫族并没有被大神遗忘,失去神之眷顾,我贡达死亦瞑目了。”
。。。。。。
“这就是万人之上的感觉嘛?”
周晓峰站在那里,呆若木鸡,脸上惊讶的表情已经凝固了。
他有点晕。
因为在他脚下,密密麻麻的人头看不到边。而唯一能够站着的人,只有他一个。
这是近五十年来巫族各部落举行的最盛大聚会。
自从老王去世之后,王位空悬,一直没有哪位勇士能够完成传承考验。不是丧命在沼泽地里沦为猎物,就是进入山洞一去不回。
心存侥幸去跳天坑的,也毫无例外的死在了谷底,即便个把两个跳水受伤当时没死的,也不过是在下面多挣扎几天,反而死得更痛苦,更凄惨。
为了产生一位新王,已经有上百位各部落勇士死在了这片禁地。
近一二十年来,前来挑战的勇士愈来愈少。就连巴塔达哈这样最强大的守护部落中,最强壮最矫健的勇士,巴塔达哈部落未来的头人巴迈,也在看到其他人的下场后,选择了放弃对王位的觊觎。
失去了强有力的首领,巫族也逐渐分裂成了三大族,二十多个部落,分崩离析之势愈演愈烈。
合则强,分则弱!
体会到了力量薄弱,受人欺凌之痛的巫族人,感觉他们空守着先人留下的猎场和渔场,祖灵的荣光却已经离他们而去。
巫族,似乎已经失去了蚩尤大神的眷顾。
而今天,因为一位山外人勇士的出现,上万巫族人聚集到了祖灵安息之地,来见证奇迹的发生。
前来观礼的各族各部,包括了巴塔族、巴拉望族以及塔巴族三族的巴塔达哈、塔巴克、卡拉哈、基安巴、马洛洛。。。拉基等十九个部落。
至于米沙因人、塔加洛人、伊洛卡人和科比兰人等部落的族人,他们很久以前就受到白人魔鬼的诱惑,成了肮脏的天主教徒,背叛了祖先的可耻叛徒。
原来的朋友,现在已经成了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