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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71部分

重建北宋-第571部分

小说: 重建北宋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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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宪闻言大怒:“菊仙,冬宁既然一怒杀人,那就说明有人找茬。是可忍孰不可忍?让大家全速前进,立即赶到许昌城西灞陵桥。居然有人惹怒了冬宁,大不了闹他个天翻地覆!”

    原来,韦冬宁带领吴小琴小组在前面探路,顺着官道快马加鞭,正午时分就已经赶到了许昌城西的灞陵桥头。

    许昌,原来叫许县,曾经是三国时期大汉朝廷的京城,是曹操挟天子以令诸侯的地方。

    曹丕篡汉之后,因为“汉亡于许,魏基昌于许”,于是改许县为许昌县,为魏五都(长安、洛阳、谯、邺、许昌)之一。

    大宋元丰三年(1080年),升许州为颍昌府。许昌城,就是颍昌府的治所。

    灞陵桥在许昌城西面十里,桥西是一片杂草丛生的河滩地,后世在这里修建了灞陵桥关帝庙。

    因为大家身边都带着制式兵器,李宪让大家不要进入许昌城,而是想办法在灞陵镇包下一座客栈休息一晚上,第二天渡过颖水赶到郏城,那里有卷山营罗谦的联络处。

    灞陵桥靠近许昌城,这里人来人往川流不息。韦冬宁带着吴小琴小组,十三匹宝马驮着十三个绝世美女狂卷而至,顿时造成一阵骚动。

    书中交代,飞狐军女兵的夏季服装,都是李宪按照二十一世纪设计的。

    女兵上装都是白色锦缎缝制,左胸口用金丝线绣着一朵梅花,领口、袖口都用金丝线绣着云纹。女兵下身是藏青色缎面左侧开叉长裤,腰扎牛皮武装带,脚上穿着羊羔皮马靴。

    因为不是上战场,所有女兵头没有戴头盔,全都是统一的马尾辫,用绣金线的红纱巾束在脑后,头发上没有任何装饰物。让女兵显得双峰挺拔,威严之中还带有飘逸风采。

    这种衣着打扮和发型严重违反大宋朝规制,属于凌迟之罪。只有蔚州少女才会如此,独此一家别无分号。

    前文说,大宋女服下身是开裆裤。如果外面没有襦裙裹着,大宋女人不要说骑马了,走路的步幅都不能稍大(想想小日本娘儿们穿和服走路,和服就是宋服)。

    韦冬宁等人闯进灞陵桥镇,顿时造成轰动,结果就惊动了一帮泼皮。

    韦冬宁看见人太多,赶紧甩蹬下马。结果她往地上一站,麻烦来了!

    韦冬宁从六七岁开始练武,已经快二十年功力,身材还有什么好说的?雪白的衬衣扎在皮带中,绝对是前凸后翘。

    韦冬宁守身如玉,到目前为止,也只有李宪这个男人拉过她的手。

    没想到刚刚下马,人群缝中居然伸出一个爪子,闪电般摸向韦冬宁的翘臀!

    天作孽犹可恕,自作孽不可活!

0649、杀泼皮,孟威打曹成() 
老虎的屁股摸不得,这个你一定要相信。

    韦冬宁惜身如玉,还是不世出的江湖高手。她长得貌若仙女,给人一种娴静甜美之感,宛若邻家清纯小妹,绝对像人畜无害。

    但是,韦冬宁的屁股更加摸不得,如果你不相信,那可就真没救了。

    当街摸女人的屁股,这已经是下流至极,不是一般泼皮能干出来的。

    当众摸一个江湖高手的屁股,虽然她长得人畜无害,也只有不知死活的混混才敢如此不要命。

    韦冬宁跳下马背,是害怕宝马撞人,并非其它的原因。她从小就担任保镖任务,首先保护韦十娘,现在保护李宪李大公子。

    当保镖出身的人,对于密集的人群有一种下意识的警戒心里,更何况韦冬宁还是江湖高手。

    人墙缝里伸出一只爪子,虽然处于韦冬宁身后,但韦冬宁仿佛脑后有眼睛,看得一清二楚。

    就在那只爪子距离自己翘臀不到一尺的刹那,韦冬宁的右手闪电般往后斜挥,拇指和食指轻轻一捏,然后往外一带!

    美人就是美人,这个动作舒缓优雅,堪比美人捉蝴蝶,让人意犹未尽。

    呼啦一下子,一个人影从人墙后面飞了出来。韦冬宁的右脚一记侧踹,这个人影就已经飞向半空,而且越飞越高。

    之所以说一个人影,而不是说一个人,就是因为速度实在太快,整个大街上的人自始至终就看见一个人影。

    确定被踢飞的不是人影,而是一个货真价实的人的时候,那还是噗嗵一声,一具尸体掉在大街上!

    整个动作实在是太优美了,难怪有人鼓吹:牡丹花下死,做鬼也风流。

    不管是做鬼,还是风流,韦冬宁杀人了,这是不争的事实。

    美女人人爱看,这是人之常情。一具七窍流血的尸体趴在大街上,喜欢看的人可不多见。

    呼啦一下子,围观的人群怪叫着四散而逃。

    从跳下马背开始,韦冬宁的目光就一直注视前方,压根儿就没有左顾右盼过,更没有看身后那具尸体。

    唯一的附加动作,就是韦冬宁从裤袋里摸出一条粉红色纱巾,然后开始仔细地擦拭右手的拇指和食指。

    紧随其后的吴小琴根本就没有下马,也没有吱声儿,而是圈转马头疾驰而去。

    十一个女兵也没下马,但是动作整齐划一,刷的一声拔出了背上的夏国钢剑。

    从来到灞陵桥镇,到闪电般踹死一人,然后把两根洁白如莹的手指头擦完,大概有足足十分钟,韦冬宁就这么站在镇头,始终没有说半个字。

    身后的十一个女兵端坐马背,横剑当胸,同样没有说话,更没有多余的动作。

    死寂——正午时分,是灞陵桥镇最热闹的时候,此刻却一片死寂。

    此前看热闹的百姓一个不见,唯有前面不远处一座客栈的大门口,偶尔伸出半个脑袋往这边瞟一眼,马上又缩回去。

    嗒嗒嗒——镇子西头突然传来一阵急促的马蹄声。

    韦冬宁终于有了动作,也不过是抬起头来盯着镇子西头,伸出右手抚摸着身后的胭脂马的马头,似乎是想让宝马稍安勿躁。

    青色头巾,青色紧身上衣,紧扣箭袖,腰间扎着黑丝带。下身是青色马裤,青色马靴,胯。下一匹大黑马。

    一句话,从镇子西面冲过来二十多骑,当先一人连人带马仿佛一堆黑炭,马鞍桥上横着一根粗大的铁棍。

    全身黑的汉子在三十步开外勒住战马,双手按着马鞍桥上的铁棍,身体微微前倾大喝一声:“何方妖女,居然当街杀人?”仿佛破锣嗓子,却像打雷一般。

    韦冬宁美目一凝,发现此人肩宽腰窄,古铜色的脸庞上,两只眼睛并不大,但是两道眉毛却比常人粗大许多。

    身后一共有二十八骑,同样是全黑的打扮,只不过战马的颜色各不相同。毫无疑问,这是某一股势力。

    韦冬宁的身体纹丝不动,开口说话却不是针对前面的黑衣大汉,而是对身后的人说的:“此人一身横练功夫,你们都不要动,等孟威上来对付他。”

    凡是修炼横练功夫的人,爆发力必定很离谱。特务组的女孩子虽然武功高强,但是女性的肉身强度有天然弱势,死打硬拼划不来。

    当然,就这二十九人肯定没放在韦冬宁等人眼中,毕竟她们跟随李宪深入漠北,参加过几乎所有的大战,见证过数万人的死伤。

    韦冬宁始终不答话,是因为她本来话就少,只有在李宪身边才会毫无顾忌说话。加上她对江湖上的事情所知不多,轻易不和陌生人说话。此其一。

    韦冬宁此前一怒之下踢死一人,是因为对方无耻下流地摸她的屁股。不要说是自幼在道观长大的女孩子,即便是最普通的女孩子也没法说出口,此其二。

    本来就不爱说话的韦冬宁,碰到一个根本无法开口的理由,她当然不做声了。

    可这样一来,对面的黑衣大汉顿时莫测高深,一时间不知道如何是好。除了命令两个手下去把尸体抬回来,黑衣大汉再也没有动静,进也不是,退也不是,一下子僵住了。

    也不能怪这个黑衣大汉踌躇不前,因为此前他已经接到报告:好像一阵风都可以吹跑的妙龄女子,一脚侧踹就踢死一人,连惨叫声都没有,可见不是一般人惹得起的。

    双方僵持了一刻钟,也就到头了。

    随着一阵急促的马蹄声响起,一道红影越过韦冬宁之后才停下。

    傻金刚孟威到了,他率领的两个小组三十骑自然都到了!

    孟威一开口,就让别人下不来台:“居然挡住我姑姑的去路,简直不知死活。不管你们是什么人,也不管你们来自何方,三息之间退出镇子,小爷饶你们不死!”

    一群美貌女子不理自己也就罢了,好男不和女斗也说得过去。没想到来一个乳臭未干的小子更加猖狂,也不问问这是什么地方,开口就赶人。

    黑衣大汉终于按耐不住了:“灞陵桥镇在我曹家庄地头,乳嗅未干的小子,来到我曹成的屋檐下,居然也敢口出狂言,那你就试试看!”

    “曹成?”傻金刚孟威从马鞍桥边抓起半截长矛摇摇头:“我跟随公子闯荡江湖这么长时间,什么阵仗都见过,从来没听过这种无名之辈。”

    傻金刚孟威自认为是实话实说,但听在曹成耳朵里,简直就是一种侮辱:“如果不教训教训你,曹家庄只能关门了!”

    说时迟,那时快。

    曹成口中还没说完,大黑马已经冲了过来,粗大的铁棍借势一抡,朝孟威当头劈下。

    孟威并没有催动枣红马,只不过双手一顺,半截长矛刷的一声平刺而出,居然后发先至,冲着曹成心口扎到,正是李宪临时传授的中平枪。

    既然是半截长矛,那就只有半根。

    傻金刚孟威的兵器是合扇板门刀,李宪此次出来不想招摇过市,所以没让带,而是专门给孟威和陈团打造了一套组合长矛。

    带矛头的第一节长度一米八,重量三十六斤。附加枪杆长度一米六,重量三十二斤。矛头长度两尺,就是李宪设计的三棱军刺样式,只不过加粗了四倍。第一节单独作为长枪使用,第二节单独当镔铁棍使用。

    孟威此刻就是使用半截长矛,重量三十六斤。

    咔嚓——曹成顾不得伤敌,被迫用铁棍斜砸长矛。两件兵器一触即分,孟威和曹成身体都不由自主一阵摇晃。

    孟威把半截长矛交到右手,左手从马鞍桥边摸出半截铁棍,这才冷笑一声:“难怪你胆子不小,敢挡住我姑姑去路,原来还有两斤气力!”

    组合长矛连在一起,长度就是三米四,重量六十八斤,这是野战冲杀的神兵利器。

    “如果你能接我一棍不死,小爷还是饶你一命!”

    孟威口中说话,双手也没有施展枪法,直接抡圆了三米四的长矛,一招力劈华山直奔曹成的脑袋砸去。

    孟威话一出口,后面的韦冬宁脸上就有了一丝笑容。因为李宪早就说过,傻金刚孟威并不傻,属于粗中有细的人。

    傻金刚孟威就是力气大,这是天生的。因为年龄太小,还没有测出来他究竟有多大力气。

    刚才两个人碰了一下,傻金刚孟威发现对方的粗铁棍超过五十斤,自己的兵器吃了点小亏。

    毕竟年纪太小,不懂得变通。傻金刚孟威这句话,就是逼着对方硬接一招,把场子找回来。

    树要皮,人要脸。

    孟威的兵器居然能够临阵加长,那说明重量要加倍,但是曹成却不能退缩。因为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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