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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3部分

穿越明末之扬我中华-第63部分

小说: 穿越明末之扬我中华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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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点而已,工匠们只会看到低付自己占的便宜,不会计较最后自己到底出了多少银子。更绝的是,工厂和房子都是刘烨的产业,工匠拿工钱买房,那么刘烨支付的工钱就从左手回到了右手,腾出了现金以供其他开支。

    李福仔细想了一番,觉得可行,更是对老爷佩服地五体投地,若不是老爷不兴跪拜这套,他真是要跪地膜拜了。

    其实对于刘烨而言没什么稀奇的,只是把后世房地产那套搬过来而已,而且是简化缩水的版本。现代社会的打工族毕生的追求就是一套房,古代的劳动人民虽然更青睐田地,但是房产也是安身立命的所在,也很重视。用房产留住工匠们的心,顺便回笼资金,一举两得,还能为将来发展房地产行业探索前进的道路——这也是他执意要预留商业区域地皮的原因所在,只有商业繁荣起来,才有发展房地产行业的基础。

    处理完这一堆积压的事务,刘烨满脑子都有一个词在回响:“银子!银子!”

    新型火炮也好,新型战舰也罢,加上新城建设,都是烧钱的项目,短期内看不到回报,同时护卫队员的饷银、工匠们的工钱也不能短缺。向工匠们兜售房子算是房地产业的开端,可是效果如何还待实践检验,再说相比庞大的支出,就算成功了这些收入也远远不够。

    万花楼的收益终究是有限的,无法承担越来越重的支出,在有足够的武力保护自己开展海洋贸易之前,是时候推出新的产品增加收入了。

    他对众人说:“重要的积压事务暂时告一段落,趁着大家都在,一起想想办法,集思广益。看看咱们能弄出什么东西能和万花楼一样生意红火,缓解一下银钱上的压力——全部指望着杭州的万花楼也不是长远之计。”

    梁小明点头说:“确实如此,在开战海贸前,确实得广开财源,分担一下杭州万花楼的重担。”

    众人闻言,纷纷冥思苦想起来。

    “以鄙人愚见,生意要红红火火,要么就和杭州万花楼一样,以四大名妓和新颖的模式取胜,要么就继续弄些新奇的、稀有的东西,独此一家别无分店”严光表达着自己的看法。

    “新奇嘛”刘烨想起了自己和梁小明当时到石碌察看铁矿的时候,发现昌化县城外的石英砂,“你看玻璃算不算新奇的物件?”

    “玻璃?”严光摸了摸胡须,“南京多的是勋贵,不过能在宅中装上几扇玻璃窗户的也不多,据说此物从弗朗机万里迢迢运来,又极易破碎,价格昂贵。”

    “那么严先生认为,玻璃是否好卖呢?”刘烨来了兴致。

    “若是玻璃器皿,那不值多少钱,一般都用瓷器。恐怕那种大块的玻璃窗或者小镜颇为值钱”

    其实明代已经有不少玻璃器皿流入,但始终成不了主流,因为日常生活中瓷器更实用:一来玻璃更容易碎,遇热还易炸,瓷器不仅不易碎,磕掉个边边角角凑合着还能用;二来玻璃盛热物烫手,而且凉的快不保温,瓷器不烫手,凉得也慢;第三是最重要的原因,瓷器的成本低。这三种原因导致了玻璃器皿在明代始终只是一种新奇的玩物,无法取代瓷器。

    刘烨赶紧问梁小明:“玻璃窗和玻璃镜造的出来吗?”

    梁小明摇摇头:“我烧个玻璃球或许成,花点时间试验也许能吹个玻璃杯啥的,可是大块平板玻璃的技术含量太高,我这半桶水估计造不出来,镜子就更别提了,要求比普通平板玻璃更高,镜面不平整就成了哈哈镜”

    刘烨颇为失望,人型电脑也有不行的时候。

    这时李二狗站了起来,谨慎地开口:“老爷,我有个想法,也不知有用没用?”

    “你说你说,三个臭皮匠赛过诸葛亮嘛!”刘烨挥手示意他大胆地说。

    “我年轻时曾在府城给别人当伙计,那时爱喝酒,但是买不起好酒,只能偶尔打一斤客家黄酒或者土烧慢慢喝。黄酒味甜,劲道不如土烧,土烧劲道大,但味道不醇,太辣。有一次看见老板喝酒,闻着味道香醇,心里痒痒,趁老板喝醉了偷喝了几口,那口感到现在还记得,入口柔和,香味纯正,劲道很大,一杯我就喝醉了”

    众人笑了起来,李福笑着说道:“李二狗,你怕是没什么酒量,一小杯就醉?”

    李二狗辩解道:“我其它酒能喝一坛,土烧也能喝几杯的,怎么就酒量差了?明明是好酒劲道大”

第105章 二锅头() 
刘烨对古代的酒没什么概念,询问严光:“严先生平日喝酒吗?究竟什么酒才算好酒?”

    严光在南京兵部虽是一小吏,但毕竟是六部里的人,平日少不了受人宴请,酒也喝得不少。他沉吟道:“若论好酒,须先观其色,再闻其香,最后尝其味。将酒倒于杯中,其色要透彻无杂质;将酒杯置于鼻下二寸处,轻嗅其味,要香气四溢;最后尝味,要辨别味道是否醇正,咽下第一口酒后以舌抵唇,酒气从鼻而出,看是否刺鼻。只有色香味俱全,才可称得上好酒。”

    刘烨颇为汗颜,他在后世酒也喝得不少,可是没有这样的心得,看看人家,品酒的理论心得一套一套的。他转头问梁小明:“明子以前也过喝酒?你觉得好酒和烈酒的区分在何处?”

    梁小明说道:“李二狗说的是烈酒,严先生说的是好酒。土烧和好的烧酒,本质都是一样的,其实都是蒸馏酒,比酿造酒酒精含量大,度数高。好坏的区别是纯度的高低,杂质的多少——纯度越高,杂质越少,口感就越醇正,香味也越细腻,反之就会像李二狗说的,辛辣刺鼻,口感很差。”

    刘烨已经无语了,一个军工企业的工程师,会造枪造炮也就算了,涉猎帆船领域可以说是兴趣,可是连白酒的制造工艺也懂,就只能用变态来形容了。

    他凑过去小声问:“你别告诉我,你那个穿越爱好的论坛,还会准备全套白酒制作工艺?准备穿越后用酒把大明皇帝和满清鞑子醉死吗?”

    “呵呵,还不至于那么无聊。我是山东人,虽然酒量不咋地,但是父辈们都喝,而且我叔叔是酒厂的车间主任,平日里喝醉了就喜欢拉着我吹嘘他们厂的白酒如何好,略懂一点,略懂一点。”

    难怪,刘烨佩服了一番梁小明的杂学后,问严光:“严先生,你说的那种好酒,卖多少银子,卖的多不多?”

    “若是绍兴花雕之类,每斤300到500文不等,烧酒我喝的少,价钱我就不清楚了。这是以前的价格,现在到处闹灾,粮食短缺,米价腾贵,恐怕好酒的价格又翻了一番了。而且好酒一般很难喝到,南来北往知名的酒庄就那些,一年也产不了几坛酒,容易喝到的又不是好酒,比土烧略强而已。”

    “酒价和米价又有何关系?”刘烨只喝酒,不懂酿酒工艺。

    梁小明代为答道:“烧酒一般多用谷物为原料,南方多用稻米,北方多用小麦,这样的酒才好喝。好酒要几斤粮食才出一斤酒,现在很多地方饭都吃不上了,还有谁用粮食来酿酒,你说米价和酒价有没有关系?”

    “原来如此。就不能用其他原料代替吗?”

    “倒也不是不行,马铃薯之类的也行,可是口感是赶不上粮食酿的酒,再说”梁小明靠近他一点,低声说:“马铃薯大规模推广还是到清朝,在明朝不普及”

    刘烨点点头,自言自语道:“这么说,想做高端的酒就得用主粮做原料,有点奢侈啊”

    在明末,无论是朝廷、后金还是流民,粮食是第一要紧的战略资源,手中有粮,心里才不慌。明末流民为何这般声势浩大,而且屡剿不灭,就是因为陕北一带大旱,颗粒无收,朝廷又无力赈灾,百姓没有饭吃,自然要造反了。

    严光补了一句:“且不说粮食紧要,就算有余粮做酒,没有技艺精湛的做酒师傅,反倒糟蹋了粮食。那些老字号的酒庄,酿酒的技艺都是子承父业,绝不外传,我们又上哪里去找这样的人才?”

    说道制酒工艺,倒是提醒了梁小明,他尝试问了一句:“严先生可曾听说过二锅头?”

    严光茫然地摇摇头:“我喝过汾酒、曲酒,倒是没听说过二锅头。”

    梁小明嘿嘿笑了一声,心中有了计划。

    如果他没记错的话,二锅头到了清朝改进烧酒工艺时才出现。二锅头是北方的知名白酒,到了现代销路也是极好,而且用的原料是高粱,以麸曲为糖化、发酵剂,相对于大米和小麦为原料的大曲、小曲烧酒,工艺流程简单、生产时间短、成本低、产量大,用来冲击这个时空的烧酒市场最为合适不过。最重要的是,这种酒的工艺别人不会,独此一家别无分店。

    他对刘烨说:“严先生倒提醒我了,技艺高超的师傅很难找,不过只要给我找来普通的酿酒师傅,我就能做出独一无二的烧酒。未必会超过那些最好的烧酒,但胜在产出稳定而且量大。而且不用稻米,也不用小麦,用高粱就成!”

    “哦?”不仅刘烨,所有人的兴趣都被调动起来了。在场的人虽然出身有高低,酒量有大小,但没有几个不喝酒的,正如严光所说,好酒难喝到,容易喝到的不是好酒,若真有这样的好酒,而且想喝就能喝上,那真是好酒之徒的口福了。

    刘烨最关心的是这种酒的独特性和稳定的产量,有了这两点,就能抢占市场,如果原料成本低,还不用占用粮食,那就更好了。他心里痒痒,问道:“到底是什么酒这么好,难不成真是二锅头?”

    “正是二锅头!你可别小看它,原料便宜,成本低、产量大,稍微包装一番,冲击中端市场毫无问题。至于为什么是独一无二的,容我卖个关子,稍后跟你详说。”涉及到明清两代的时间差,梁小明还真没办法当众说,只有告知同为穿越者的刘烨。

    听得梁小明如此说,众人都知趣地避开了这个问题,先进的工艺保密是应该的,人多口杂嘛!

    刘烨虽然有点不太明白,但是技术方面的问题,他一向是无条件相信梁小明的,既然他这么肯定,那就是有把握了。当即拍板:“如果其他人没有更好的建议,那么就试一试二锅头额,这个新的烧酒!”

第106章 明朝的商品房() 
刘烨为开辟财源而绞尽脑汁时,临高的父母官县太爷正在街上漫无目的地走着。

    县太爷虽然已经被放出来了,不再处于软禁之下,可是他仍然感觉憋屈和郁闷。刘烨一朝得志,就在临高掀起了惊天骇浪,把百姓的房子都拆了,说是建什么新城。

    你说拆百姓房子就拆吧,可是好好地还把县城城墙都拆了,只留一个光秃秃的县衙,简直是可忍孰不可忍。身为一县的父母官感到异常愤怒,这置县衙和朝廷威仪于何地!可是更让他郁闷的是自己不敢也无力拒绝,除了以死明志,似乎没有更好的抗议办法了。

    都熬到现在了,死了貌似更不值。县太爷选择了眼不见为净,没事便换上便装从县衙后门出去,来个“微服私访”,他曾被软禁在县衙多日不出门,现在倒要出去走走、看看,大明治下的县城被刘烨这个逆贼折腾成了啥样。

    整个县城已经被拆的面目全非,完全不是县太爷印象中那个破败的场景了:整齐划一的街道把城区划分的异常清晰,何处为民居,何处为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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