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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6部分

至尊狙神-第36部分

小说: 至尊狙神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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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嚯~!!唐风的神鹰佣兵队!!”斯帕兹,法杰,因坦与萨宾挺了挺胸,列队跟在了唐风身后。

    “咯咯咯~!!快去快回啊!等你们吃饭~!!”龙与美人酒店的美丽老板娘亲自带着一队如花似玉的侍女在门口列队招着手送行。

    路上的行人纷纷好奇的看着这一队佣兵,互相交头接耳议论着,是哪个这么牛逼哄哄的佣兵队。居然住这么豪华的酒店,还让老板娘都这么献殷勤。就算大陆数一数二的佣兵团也不一定要这待遇呀。

    佣兵公会也设在市中心最繁华的地段,唐风想逛一逛这个美丽城市的街景,便带着神鹰佣兵队的成员,徒步前往佣兵公会,并没有雇佣马车。

    路人看见这几个全幅武装的佣兵在街道上大摇大摆的走着,不由都露出惊讶的神色,纷纷像躲瘟疫一样躲避着这些麻烦的人。

    城主罕加查男爵的灭门惨案己经在蒙哥尔城引起了一些恐慌,城防军的主管军官己经被暴怒的艾尔斯伯爵直接砍了脑袋,真是死得比窦娥还冤。

    接任的军官看到前任那颗血淋淋的人头,更是吓得战战兢兢如临大敌,下令贴示公告,全城武装戒严,严禁任何人携带武器上街。

    城防官军们像防贼一样的盘查着周围所有带武器的人,一时间全城鸡飞狗跳,连带菜刀的老头子都被关起来了好几个。这不,这几个胆大包天的佣兵居然主动撞上了枪口。

    这时走过一队武装到了牙齿,举着暴怒公牛盾牌的城防巡逻兵,用警惕的眼光看着同样全幅武装的神鹰佣兵队,立刻展开了战阵。

    “站住!!!你们是什么人?!居然敢在街道上带着武器!”巡逻队队长举着长剑对唐唐风厉喝道。同时巡逻队很快把唐风等人包围起来了。

    “长官!不要误会!我们是神鹰佣兵队的!正要去佣兵公会办业务呢!”斯帕兹赶紧上前点头哈腰的解释道。

    “哼~!我们现在怀疑你是城主府灭门案的凶手!!跟我们走一趟!!”巡逻队队长气势汹汹地走上前,用剑架在斯帕兹的肥脖上。

    “谁敢对我兄弟动手?!”唐风厉喝一声,一把飞刀己经抛了出去。直接射钉在了巡逻队长的手腕上,巡逻队长惨哼一声,长剑“咣当”一声落在了地上。

    “你。。。你敢袭击官兵?!”巡逻队长捂着手腕,面目狰狞地看着唐风。斯帕兹吓得一身冷汗,赶紧退到了唐风的身后。

    “袭击又怎么样,伯爵我都敢打!亮家伙!!!”唐风双眼突然红光一闪,很霸气的一挥手。

    “是!!!队长!!!”法杰,因坦和萨宾等人顿时抽出了长剑战斧,举起了盾牌。摆出了战斗的阵形,没有谁能欺负神鹰佣兵队的人! 

偷面包的女孩(二)() 
“好啊,你们果然是凶手!!!统统给我就地正法!!!杀!!!”巡逻队长眼露凶光,高声大叫道,舞着长剑冲了过来。

    “哒哒哒~!!”几声爆豆的枪响,唐风前面的巡逻队长整个人都飞了出去,在空中的身体像中了雷系魔法一样的剧烈抖动起来,胸前血花四溅。

    那可怜的巡逻队长最后落在了几米外的地上,那精钢制成的护胸战甲己经强劲的子弹被扫成了马蜂窝,双眼带着惊讶躺倒在了地上死不瞑目了。

    “还有谁?!上来跟爷玩玩?!神鹰不发威,你当我们是傻鸟?”唐风威武地扛着95式冲锋步枪,双眼像死神的眼睛左右环顾着那些巡逻官兵们。

    这些城防兵平日鱼肉乡里,敲诈勒索。表面上耀武扬威,凶气十足,实际上个个都贪生怕死,看见队长瞬间就被这个佣兵用奇怪的武器秒杀了,早就吓得腿都软了。

    更有甚者还有一个士兵小便失禁,尿液顺着发抖的大腿流了下来。引起了围观的市民一阵哄笑。巡逻兵们很快作鸟兽散,都只恨爹妈少生了条大腿。

    “告诉你们长官,要算帐记得找艾尔斯伯爵。我和艾尔斯伯爵很熟!!!”唐风收起了步枪,贼笑着用双手卷成喇叭状,冲着逃散的官兵大声叫道。

    “哈哈哈~!,回家找你妈妈喂奶去吧!!!”法杰狠狠的吐了口口水。

    “胆小鬼!”因坦失望的收起了长剑,恨恨的咕哝了一声。

    “哼~!算你们跑得快!”萨宾收起了战斧,眼中满是不屑。

    “有种别跑啊,可怜虫们!!卟噜卟噜~!”小地精田荣冲着逃兵们做着鬼脸吐着舌头,模样甚是可爱,引发围观人群的哄堂大笑。

    那些官兵没命的越跑越远,唐风走上前,拔出了那个倒霉军官尸体手腕上的把军刀,放在他身上干净的地方擦了擦血迹插回了腰间。冷血程度令周围围观的市民都倒吸了一口气。

    突然一道白影从围观的人群中冲了出来,慌不择路地一头向唐风撞来,唐风以为是哪个不要命的卫兵回来送死,急忙一个擒拿手,揪住来人的衣领顺势就要来个背摔。

    “啊~!!!”来人发出一声惊叫,声音娇滴滴的像是个女人。唐风连忙把手一收,把来人抱入怀中。

    唐风仔细一看,原来是一个棕发的少女,全身畏缩在他的怀里瑟瑟发抖,双手紧紧抱着一条烤得焦黄,发出扑鼻香味的长形面包。

    面容五官都长得十分的标致,只是脸蛋上满是炭灰的污迹,跟只大花猫似的。一双美丽的蓝眼睛满是惊恐看着唐风,

    “你。。。你是那个恶魔!!!!”那少女看清了唐风的面孔,瞳孔因极度的恐惧放大,尖叫了一声晕死过去了。

    “喂喂!!!我不认识你啊!!美女!!”唐风听得莫名其妙的,连连摇晃着怀中的这个棕发少女。

    “快抓住她!!她偷了我的面包!!!”这里一个胖胖的面包师挤出了人群,指着这个少女大叫道。 

三十六计走为上(一)() 
“斯帕兹,给他钱!”唐风一使眼色,斯帕兹很快扔过去了一块金币,

    “谢谢,谢谢惠顾!!!我是安德鲁森面包店的安德鲁森!!!我烤的面包是蒙哥尔城里最香。。最美味的!!!以后请常来光顾我的小店!!!”那个面包师飞快的接过金币,放在嘴里咬了咬,马上换了一幅商人标准的笑脸。冲着唐风口沫横飞的打起了广告,气势不亚于斯帕兹的吹牛。

    “这是佣兵吗?是哪个二世祖装的吧?”

    “一块面包一个金币,真是太有钱了!!”

    “是啊~!一块金币可以买一车面包了!!我也改行开面包店去!”

    “难道他真和艾尔斯伯爵大人有什么关系?!”

    “嘘。。。应该是伯爵大人的。。。私生子吧?!!!”

    围观的路人议论纷纷让唐风阵阵恶寒,赶紧抱着那个美女,在斯帕兹等人的掩护下准备突出重围。

    “踏踏,踏踏,踏踏~!”

    “快抓住他们!!!就是这伙人!!!”突然远处传来急促的马蹄声,一大群城防骑兵己经闻讯包抄了过来。围观的人群顿时轰然而散,鸡飞狗跳,男女尖叫声响成一片,那场面是十分的混乱。

    “队长!!城防军骑兵来了,怎么办?!”斯帕兹脸色变得惨白,没想到这次事情惹大发了,居然惊动了城防军的精锐骑兵。

    “怕他个鸟!!老子一斧砍他娘的一个人仰马翻~!”

    “好汉不吃眼前亏!撤!!!”唐风见情势不妙,冲着斯帕兹低声下令道。他刚才耍威风浪费了几颗子弹,在田荣研究成功前,他可没那么多子弹可挥霍。

    “#¥#~!疾风术!!”斯帕兹很快给大伙施展了疾风术,众人趁混乱的人群阻滞了骑兵的追杀,飞快的从一条小巷子逃之夭夭。

    。。。。。。。。。。。。。。。。。。

    唐风等人人生地不熟的,绕了好几个弯发现迷路了。这密密麻麻的,纵横交错的大街小巷如蜘蛛网一样,让唐风感叹这个城市的规划实在做的太差了。

    路人都用奇怪的眼神看着这个抱着一个脏兮兮女人的佣兵。复杂的地形倒是阻拦了城防官兵追击的路线,唐风等人可以慢下了速度,不然恐怕死胖子要累得够呛了,支持这么多人的疾风术是花不少魔力的。

    “队长!!很抱歉,给你惹这么大麻烦了!”斯帕兹不好意思的擦了擦肥脸上的汗,一脸愧疚的对唐风说道。

    “谁敢动我们神鹰佣兵队的人,我就要他的命!!你忘了我们是谁了吗?”唐风沉声瞪了一眼斯帕兹。

    “我们是神鹰佣兵队,唐风的神鹰佣兵队!!嚯!!”斯帕兹等人满脸自豪的齐喝了一声。吓得周围的路人都躲到了一边。

    “哈哈哈~!好样的!!走!我们先去那家旅店,把这个美女安排一下!!!”唐风开心的大笑着,抱着怀中的美女快步走到旁边一家旅店,一脚踹开了那旅店的半遮木门,吓得瘦小的旅店老板躲进了柜台中。 

妮玛的第一份礼物(一)() 
“客人!!你是要吃饭还是要住店?”肥胖的老板娘热情的迎了过来,声音娇细的跟十八岁姑娘似的,让众人都掉了一身鸡皮疙瘩。

    “我们只住一会儿,给我安排个好一点的房间!!”斯帕兹很快接住了老板娘的话,扔给了那老板娘一个金币。

    这旅店的档次和龙与美人酒店比起来,就跟这老板娘跟唐风怀中的美女相比一样,现在也只有凑合了。

    “哟。。。客人请请请~!!请上楼!!!”老板娘脸上顿时红光满面,一双肥手接住了金币,眼睛冲着斯帕兹直放电。手脚变得比运动员还利落,“蹬蹬蹬。。。”就窜上了二楼。这几个佣兵出手真大方,这一个金币在这小店也够吃住一周了。

    唐风把怀中的美女放在了床上,看着她身上脏兮兮的衣裙摇了摇头。冲着斯帕兹说,“胖子!给她用魔法洗一洗!”

    “队长。。。我不会那个魔法!”胖子哭丧着脸摊了摊手,他没有兼修水系魔法的智商,比不得那个变态的魔法天才安吉儿。

    “算了!老板娘,你给这个女人洗一下澡,给她换一身衣服!!!”唐风只好对转身对老板娘说道。

    “是是!!!客人放心!!我一定办得包你满意!!”老板娘把头点得跟捣蒜一样。眼中畏惧的看着佣兵们背上腰上的武器。“客人,你们不知道吗?早上官府贴出公告,禁止所有人带武器上街。。。”

    “哦。。原来是这样的!!!”唐风这才恍然大悟,早上为什么官兵会把他们当成敌人包围起来,苦笑地摆了摆手“把家伙都收起来,别吓着老板娘了。”

    “是!!队长!”斯帕兹连忙让佣兵们把武器收了起来,现在可不能再乱出风头了。唐风带着众人走出了房间,让老板娘好干活。

    唐风等人回到一楼的大厅坐了下来,早上的那顿血淋淋的早餐让唐风都没吃个饱。到现在才发现肚子咕咕的叫。唐风让瘦老板上了一些酒菜吃了起来。

    他对西方刀叉餐具的用法也是经过训练的,熟练程度不亚于筷子。不过他还是习惯用筷子,便专门让克丽丝汀定做了一双银制的筷子随身带着。

    克丽丝汀和斯帕兹等人在前几次的酒席上还很好奇唐风的东方吃饭方法,很用心的地学了一段时间,最后还是放弃了。这可是中国人从小才能练会的吃饭绝活。

    除了斯帕兹和田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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