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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6部分

皇帝好多啊-第15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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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人将纯白的神鹰海东青作为祭品,用祭拜长生天,并在长生天的见证下,定下盟约。

    他们三人发誓,将同进共退,同生共死,若违此誓,长生天弃之,他们的部族将被人征服,妻女将被人当做奴隶,子子孙孙,皆为低下之奴,他们自己的身体,将被苍狼噬咬,雄鹰啄食,死无葬身之地,连祖先也将以他们为耻。

    这个誓言,不可谓不重,由此可见,三人确实是真心实意想结盟的……起码现在是真心实意的,至于未来,他们都心知肚明。

    其实这种誓言有什么用呢?对于他们三个人来说,面子,尊严之类的东西,都毫无意义,他们是贪婪无度的饿狼,只有利益,才能驱动着他们联合与猎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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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8章 诸子学院() 
“吱……”

    雄伟的朱雀门,承天门,太极门,接连打开,年轻的公孙仲,和众人满怀着期望,踏进了大唐帝国的权利中枢,太极宫。

    公孙仲抬头看去,一个身姿挺拔,一举一动,皆满是威严之人。

    公孙仲跟随众人行礼道:“参加大唐皇帝!”

    姬长安微笑着说道:“还请诸位免礼,诸位漂洋过海而来,至于在这阳春三月赶到大唐,实在是辛苦了,还请各位自荐之,朕好安排诸位的未来。”

    公孙仲眼前一亮,率先从十三人中出列行礼高声道:“陛下,我乃法家公孙仲,先辈公孙鞅!”

    “哦!”姬长安眼睛一亮:“你是秦商鞅之后?”

    “正是!”

    “很好!”姬长安轻轻颔首,然后开口说道:“你且放心,在我大唐,法家学说,定然会蓬勃发展!”

    公孙仲连忙行礼道:“谢陛下!”

    其他人见状,也丝毫不甘落后,连忙毛遂自荐,介绍起自己来了。

    姬长安在整个过程中,微笑一直没有停下,因为这些人,正是他所需要的。

    十三人中,除公孙仲这个代表法家的商鞅之后外,还有墨家墨子一脉,法家韩非一脉,汉儒公羊一脉,道家黄老杨朱一脉,名家公孙龙,即白马非马一脉,阴阳家皱衍一脉,纵横家张仪张子与苏秦苏子各二脉。

    接下来的四人,分别代表着农家许行,医家扁鹊,以及兵家二位孙子,孙武,孙膑。

    他们的名字虽然并不出名,但是,他们却绝对是各个学派思想最正统的传承者。

    大秦帝国与大汉帝国的两处易水寒分支,拼尽全力,将这些人送了过来。

    事实上,送过来的人并不是只有十三个,他们只是代表而已。

    真正送到大唐的各个学派之人,多则上百,少则数十,虽然不算太多,却也足够建立学院之用了。

    姬长安已经下令,在长安城外建立诸子学院,让此次到达大唐的十三个学派,建立属于自己的学院。

    此事在天下,引起轩然大波,直到姬长安的圣旨下达各地,风波才渐渐止息。

    圣旨之中,主要是宽慰天下士子,以及提议他们去诸子学院就学,姬长安并且保证,儒家学子,和诸子百家的学子绝无二致,也就是说,无论是儒,法,墨,道,名,兵,医,农,还是阴阳,纵横的学子,皆可参加科举,并且绝不歧视任何一家。

    姬长安这道圣旨,平息了天下学子的不满之心,也勾起了他们的好奇之心。

    不同的思想,让他们如饥似渴,毕竟并不是所有人都喜欢儒家,而现在,多了一些选择,自然有一些人心动。

    而且诸子学院中,还有汉儒公羊一脉。

    公羊一脉,承孔孟之道,公羊学派基本思想为:第一,“天子一爵”,即天子也只是爵位的一种,天子并非“天”的化身。

    第二,“天人感应”,即统治者的行为会带来灾异吉凶,以及在此基础上的“申天以屈君”。

    第三,“君臣以义合”,即君臣效忠关系并非生来就有的,不是绝对的,这一思想和孟子那一段著名的“君之视臣如手足,则臣视君如腹心;君之视臣如犬马,则臣视君如国人;君之视臣如土芥,则臣视君如寇仇”很接近。

    第四,“通三统”,即王权没有永恒,历史是演进的。

    不过公羊一脉让人诟病的,那就是讖纬之说,他们把什么天灾人祸都往政治上靠,发扬了微言大义的精神!

    把整个社会往神权这个方面带,他们认为皇权需要紧箍咒,需要神的赐福!讖纬之说乃是公羊最大的软肋。

    不过公羊一脉,被姬长安允许存在的最大的原因,其实和他们主要的思想无关,而是姬长安十分的欣赏公羊的大复仇思想。

    “大复仇”这一思想在《春秋》中就有阐述,其“大”是张大、推崇之意,并在董仲舒等公羊学的推动下发展至极。

    “复仇”是对非正义侵害自己亲属的人所进行的回应,是对自己心理的一种安抚和解脱。

    认为讨栽君之贼、为父报仇都是作臣、子义不容辞的职责,这关系到其是否能称为臣或子,而且是忠君、孝父的体现。

    《公羊传》所记载的复仇对象不仅指一般的个人,而且指国君。

    按照《公羊传》的理论,国和君是一体的,又与个人复仇有所不同。

    国君可以复百世之仇,而个人复仇,仅止于仇者之身,而不及仇者之子孙。

    这是一种国家利益高于一切的思想,也是一种血族复仇想宗族复仇的转变。

    孔子的思想集中在“礼”和“仁”上,“正名”是“礼”的核心。

    看似与孔子主要思想相背离的“大复仇”思想却与其有着紧密的联系。

    “不复仇,非子也;不讨贼,非臣也。”所谓“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孔子强调的“正名”思想,正是作为君臣父子的一种社会责任和规范。

    而“大复仇”所强调的同样是作为君臣父子的责任和义务,只是尽职的角度和内容有所不同。

    孔子所谓的“仁”是一种有等级的仁爱,并不是对所有人的绝对一致的亲爱思想。

    在孔子的仁爱思想中,呈现着“父母、兄弟、朋友、族人等”差序等级观念,我们首先仁爱的是自己的父母,当然在家长制的专权统治下,君和父有着同等的地位,甚至地位更高。

    “大复仇”对父母之仇、君主之仇的强调可以理解为遵从了仁爱的思想,为父母、君主复仇正式对他们的仁爱,对他们灵魂的慰藉。

    二、复仇对象对引导民众复仇情绪启示

    为君主复仇对于解释战争的正义性和维持士兵的精神力量有着积极的作用。

    为君主复仇所内含的国家利益高于一切、维护国家的地位和荣誉等思想可以为大唐的爱国主义教育服务的。

    复仇是对自己心理的解脱和安慰,复仇的出发点是人们的情感。

    因此,一味地禁止复仇并不能解决复仇主义扩张的问题,对于复仇行为的规范应该从情感上进行有效的疏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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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9章 百家思想(一)() 
《公羊传》所宣扬的复仇是有复仇之道的。

    《公羊传?定公四年》说:“父不受诛,子复仇可也。父受诛,子复仇,推刃之道也。复仇不除害。朋友相卫,而不相边,古之道也。”这是对父子复仇、朋友复仇的规定。

    可惜的是这个有无冤屈的标准在《公羊传》中并未明确指出。

    另外,指向个人的复仇仅止于施害者本人而不涉及其子孙后代和其他亲属,这样就避免了世世相报和复仇泛化。

    姬长安对于这种思想,是喜闻乐见的,也是因为如此,姬长安才能容忍公羊学派的其他思想,不然以姬长安的性格,光凭天子一爵那一点,不杀了他们都算发善心了,怎么可能请他们来!

    除了儒家,还是有人想去其他学派的,比如墨家。

    不过墨家,其实是为普通天子所不容的。

    墨家主张兼爱、非攻、尚贤、尚同、节用、节葬、非乐、天志、明鬼、非命等,从这些表面上看,也不一定完全为帝王所不容,譬如说节用和节葬,有些帝王和君主还是比较节省的,并不一定非要主张铺张浪费。

    至于尚贤、兼爱、非攻,有些观点甚至是深获帝王所赞许的。

    那么什么主张使中国历代的统治者行动一致地摈弃了墨家学说?

    什么思想使帝王统治者感到了最大的威胁?

    那就是墨家的“选天子”思想。

    在“尚同”篇里,墨子反复强调了“选天子”及地方长官的思想。

    墨子说:“天下之所以乱者,生于无政长,是故选天下之贤可者,立以为天子。天子立,以其力为未足,又选择天下之贤可者,置立之以为三公。”

    可以说民主政治思想在中国早已有之,墨家学派是这一思想的主要代表。

    《墨子》一书中不仅提出了“选天子”主张,也提出了一套系统的选拔各级政府官员的思想。

    “尚同下”篇里这样说到:

    “三公又以其知力为未足独左右天子也,是以分国建诸侯,诸侯又以其知力为未足独治其四境之内也,是以选择其次立为卿之宰,卿之宰又以其知力为未足独左右其君也,是以选择其次立而为乡长家君。是故古者天子之立三公、诸侯、卿之宰、乡长家君,非特富贵游佚而择之也,将使助治乱刑政也。故古者建国设都,乃立后王君公,奉以卿士师长,此非欲用悦也,惟辩而使助治天明也。”

    在这里,墨子选天子及各级官员的思想彻底打破了封建帝王家族世袭的体制,与当时的封建政治产生了深刻的矛盾。

    如果听任墨家这种思想在社会上传播普及,那么一旦被社会大众所掌握,封建统治者的权力地位便岌岌可危,民主共和政治制度便可能在中国产生。

    在这种致命的威胁之下,封建君主怎能容忍墨家的昌盛呢?

    所以在秦国,墨家,被黑冰台以及大秦帝国军人疯狂捕杀,姬长安趁此机会,命令易水寒救下了一部分愿意放弃尚同思想的墨家子弟。

    也是幸好,大秦帝国对于墨家迫害实在是过于厉害,不然的话,以墨家那些死脑筋,怎么可能放弃自己的想法。

    除了墨家,法家也是很吸引人的,商鞅的思想主张。

    商鞅重视法律,反对儒家的“礼”。他要求土地私有和按功劳与才干授予官职。

    商鞅认为人都有“好利恶害”或者“就利避害”的本性,曾说:“人生有好恶,故民可治也。”

    商鞅反对保守的复古思想,主张锐意改革,认为历史是向前发展的,一切的法律和制度都要随历史的发展而发展,既不能复古倒退,也不能因循守旧,明确地提出了“不法古,不循今”的主张。

    商鞅强调“以法治国”,要求国家官吏学法、明法,百姓学习法律者“以吏为师”。

    并将以前的秦法改为律,强调法律的普遍性,具有“范天下不一而归于一”的功能。

    轻罪重罚,强化法律意识,不赦不宥。主张凡是有罪者皆应受罚。鼓励告奸。并制定“什伍连坐”制度。

    商鞅颁布法令奖励耕织,特别奖励垦荒。规定:“僇力本业耕织致粟帛多者,复其身;事末利及怠而贫者,举以为收拏”。

    还有韩非子,依法治国之主张,大秦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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