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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部分

人妖殊途:抢个半鬼做情人-第3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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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告诉你吧,如果我猜的没错,你上次撞鬼的时候,损失了一魂两魄,成了魂魄残缺的人。”

    “什么是魂魄残缺的人?会怎么样?”宁川诱惑的问道。

    闻言,青鸾揉了揉被薛翌琛抓疼的手臂,朝着高脚凳走去。

    坐下身后,见薛翌琛和宁川皆是满脸的疑惑,她也没有卖关子,说道:

    “但凡是残缺了魂魄的人,身子骨都会日渐消瘦萎靡不振,甚至比吸毒还要严重,虽然不会马上死亡,但却会减少整整二十多年的寿命,无论吃什么都无法补回来,而且还可能一睡不醒,终生躺在床上,也就是你们说的植物人。”

    “但,魂魄残缺的一个星期之内,若是有人甘愿用自己的魂魄来补全那些魂魄的缺口,那个人就会恢复到以往的样子。”

    “在道术里面,我们称其为补魂,补魂在道术里面,算是一种禁术,虽然能够救魂魄残缺的人,但是又会伤害到别人,所以我们一般并不推崇那种方法。”

    “可是魂魄残缺的人,除了补魂和找回他自己本身的魂魄,并没有其它方法能救。”

    “而你,薛翌琛,在第一次见到你的时候,你还记得么,我碰到了你的血,所以那个时候,我就知道你体内含有两种魂魄的气息,除了你自己的,还有另一个人的。”

    “这就是我为什么会再次出现在酒吧的缘故。”

    一口气说完,口干舌燥,端起宁川倒满的酒,便大口大口饮食起来。

    青鸾的酒量很好,纵使一杯接一杯的喝,也不见得有丝毫醉酒的迹象。

    “所以你才说是因为薛翌琛?”宁川问道,脑海中忽然闪过一个画面,随即补充起来:“既然补魂是属于禁术,那么那种术一定很厉害的对吧?这么说。你接近薛翌琛,不会是为了那种禁术吧?”

103。第103章 :兴许她会想拜师() 
青鸾嗜笑,这宁川的脑洞,开的还真大。

    “当然,禁术是其一,其二,则是想知道,另外一名为薛翌琛补魂的人,现在的身体怎么样了。”

    “在我们乱道的世界中,很少有人有能力使用禁术,所以我非常的好奇,毕竟,我自己不会,但崇拜那种术太久太久了,若是有机会见到那个人,兴许我会想要拜师。”

    好吧,既然要让宁川和薛翌琛对她信任,那么唯一该做的,就是顺水推舟,让她接近薛翌琛的目的,没有那么单纯。

    对于薛翌琛那种聪明人来说,若真是只是说没有什么目的,恐怕会让事情往相反的方向发展。

    从薛翌琛刚才的那些表现看来,青鸾早已猜测到了几分,为薛翌琛补魂的人,应该是冥夏,因为他们两人身上的共性实在是太多了。

    只是现在还不是挑明一切的时候,所以只能将计就计,一步步走下去,一步步把薛翌琛圈进去。

    毕竟,活了上千年,好不容易有点感兴趣的事情做做看看,不能放弃不是?

    “补魂的人,身体。会怎么样?”

    这句话是薛翌琛问的,从青鸾说完那些的时候,就能从他脸上看出了许许多多的表情,有不敢置信,有惊讶,有疑惑,甚至,还有恐慌和痛苦。

    这么多的表情从冰块脸上浮现出来,只能说,冥夏和薛翌琛的故事,应该很精彩。

    可青鸾若是知晓,冥夏和薛翌琛之间淡的如白纸一样,会不会对今天的所作所为感到失望。

    “补魂的人啊。据我所知,很可能会轻易死亡,说不定为你补魂的那个人,现在都不在这个世上了,毕竟把自己的魂魄从体内逼出来,是件非常危险的事情。”

    青鸾刻意把话说得很重,见薛翌琛脸色变得苍白,心底暗暗发笑,随后接着说道:“不过若是没死,你不把她留在身边吸取她自己的精气,她也可能早就成了植物人,运气好的,就是变成个柔柔弱弱的病秧子。”

    其实青鸾说这些,还是保留了一些底子的,反正她现在只是想要让薛翌琛和冥夏在一起,说重话是为了吓唬薛翌琛,让他内疚不安。

    说轻话呢,则是因为冥夏看起来似乎一点事情都没有,将来若是薛翌琛和冥夏真的重新在一起了,她的谎言就会不攻自破。

    不过话说回来,青鸾还真是蛮好奇的,刚才她说的那些,若是正常人,真的实实在在的会发生,但那个叫冥夏的女人,好像根本就不是正常人,但却又明明是人,而且她身上总是有一股让青鸾想要去朝拜的吸引力,可具体的是为什么,青鸾自己都不知道。

    兴许,这该去请教请教那个闫子凡。

    “。。”

    “翌琛,翌琛你去哪?”宁川见薛翌琛听完青鸾的话就往酒吧外面跑,顿时觉得事情有些严重,大声喊着薛翌琛。

    但薛翌琛的动作太快,似乎只是一眨眼,就消失在了灯红酒绿的酒吧中。

    青鸾挑眉,这个叫薛翌琛的男人,和冥夏一样让人捉摸不透,明明是人,但是那速度,却不应该是人会有的。

    “别叫了,他去找人。”回头瞥了宁川一眼,青鸾淡声说着。

    有趣,这真是太有趣了。

104。第104章 :他一定要找到她() 
繁华的大街上,一派融合的景象,各种颜色的灯光交接在一起,照耀着黑暗中的大地,洒在路过的人们身上,充满了一股神秘的美感。

    没有清晨的迷惘,没有白天的喧嚣,寂静中带着一丝嘈杂。

    夜色,毫无疑问的,成为了现代人心中的情感向往。

    薛翌琛就像是一只迷途羔羊,茫然的在大街上奔跑着,寻找着。

    他觉得快要快要疯了,他从来都没有想过,冥夏会死,或者。成为植物人,而且这一切的源头,还是因为他。

    从未有过的慌乱,从未有过的迷茫,从未有过的焦虑。从来都不知道,他会有这么多的心情。

    青鸾刚刚说完的时候,他就明白,青鸾说的那些,都是真的,因为他确实是感受到了身体的异样,还有那次在医院的时候,他也记得,当时明明是清醒的,却怎么都醒不过来。

    那种感觉,和青鸾说的昏睡没错。

    是了是了,记得那天晚上,他忽然感受到了冥夏的体温,冰冷刺骨,一直抓着他的手。

    以至于第二天,他是被冻醒的,可是醒来之后,却觉得自己竟然莫名的能够承受冥夏那骇人的冰冷体温,当时明明所有的感觉都那么奇怪,可是为什么。他竟然会忽略掉。

    一切的一切,只能说明,为他补魂的人,是冥夏,所以不管是出于愧疚还是其它,他都得找到冥夏。

    但找了许久,直到身上的衣服全都被汗打湿,薛翌琛才忽然发现,他。完全不知道冥夏会在哪里,就连她的联系方式,都没有。

    边跑边张望着,薛翌琛恨不得马上找到那个女人,他有些生气,想要狠狠的训斥她,为什么当初他让她离开,她就离开,当时只要她说不走,他一定会留下她的。

    可是说来说去,只怪他自己,若不是因为他自己的胆小懦弱,害怕会把冥夏装进心底,他又怎么会把她送走。那个时候,她身上一分钱都都没有,而且连记忆都是模糊的。

    这一刻,薛翌琛忽然恨透了自己,从来没有那么讨厌他自己过。

    “宁朵,赶紧通知卿海阁的人,帮我找。”找谁?找一个叫冥夏的女人么?

    可是,真的能找到么?

    “翌琛?”宁朵带着哭腔的声音从电话另一端传来,薛翌琛有一瞬间的愣神,然后接着说道:

    “宁朵,动用卿海阁的暗影,去寻一个叫冥夏的女人,个子高挑,身材偏瘦,约莫一米七五左右。算了先不管这些,总之只要是叫冥夏的女人,统统送到卿海阁去。”

    不管是什么样的人,只要叫冥夏,他。一个都不放过。

    “需不需要登报登电视新闻媒体网络?”宁朵从未见过薛翌琛这般,他向来都是惜字如金,于是赶紧止住哭声,问道。

    “电视。对我知道了。”带着一抹激动,没有再给宁朵说话的机会,薛翌琛‘啪’的一声挂断电话,然后招了招手,拦下一辆出租车。

    当薛翌琛报了自己要去的地址时,司机多少有些惊讶,不停的扫视着薛翌琛。

    他口中的地址,可是A市最繁华的地方,能够住在那里的人,都是当今数一数二的有钱人,旁边就是军区大院,保安制度超级的好。

    平日里除了那里的主人,从来都不会有人去那里,更没有外人敢出现在那里,可是车子里面的年轻人,看起来确实是气质不凡,但他的穿着。未免也太低调了。

    “小伙子,你知不知道那是什么地方啊?听说去那里的外人。”

    司机好心的提醒着薛翌琛,只是他话还未说完,就听见了薛翌琛打电话的声音。

    “十分钟后,到军区大院外面等我。”

    命令的口吻,不像是去探亲找人的,司机咽了咽口水,闭上嘴巴。

    不由得在心里嘀咕着:人不可貌相。

105。第105章 :他和尹家大小姐关系很好() 
卞昇刚刚看见来电显示,诧异无比,哪想接起电话只听见薛翌琛一句话,电话就被掐断,卞昇多少有些无奈。

    他的这个哥哥,还真是冷酷,难道打电话给弟弟第二句话都不愿意说么?

    不过,让卞昇更加好奇的是,薛翌琛怎么会想到回来?是不是来拿什么东西?但他一向都不喜欢这别墅里的东西啊,还说什么,只要是卞玺墨的钱买的,他一样都不会碰,怎么今天就转性了?

    是不是忽然想通了,准备回家?

    不对,对于薛翌琛来说,回家这种想法,估计到死都不会有。

    “啊!”耳边传来一声轻吟,卞昇赶紧收回思绪。

    一张精致的容颜映入眼中,小巧的鼻子,小巧的嘴巴,白皙滑嫩的肌肤,颀长的睫毛,脸颊有些浮肿。。

    “怎么了,是不是弄疼你了?”抓了抓脑袋,卞昇有些尴尬自己的失态。

    “没。。没事。”冥夏强忍着快要溢出眼角的眼泪珠子,之前被相机砸到的地方,还浮肿一片,就连眼睛都有些看不清东西。

    本来她可以用自己的血液消除伤疤的,只是因为卞昇整日呆在身边,她根本就没有机会,再说了,要是伤口忽然好转,卞昇肯定会疑惑她,毕竟被相机砸到的伤不轻。

    “卞昇。你怎么了?”见卞昇有些心不在焉,冥夏接过卞昇为她揉脸的鸡蛋。

    “那个。我出去接个人,冥夏你先坐一会儿,我马上就回来。”、

    薛翌琛说十分钟后在军区大院接他,这件事情可不能耽搁。

    “恩,你快去忙。”冥夏点点头,随后目送着卞昇离开别墅。

    庄柳见卞昇离去,冥夏的脸还浮肿一片,于是走上前去。

    “我来吧。”

    听见声音,冥夏诧异的抬起头,发现庄柳站在跟前,做出接鸡蛋的动作。

    摇了摇头,冥夏道:

    “不用了庄姨,你忙了一天,肯定累坏了,快去歇息吧。”因为和卞昇的关系,所以冥夏改称呼庄柳为庄姨。

    本来之前卞昇为她揉鸡蛋的时候,冥夏就有些不习惯,可卞昇执意,她也实在是找不到借口反驳,所以才任由卞昇为她揉鸡蛋,现下好不容易送走了卞昇,她可不想在纠结另外一个人。

    “没事,我不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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