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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部分

昏就婚吧 下弦の咒-第27部分

小说: 昏就婚吧 下弦の咒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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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话说这类型广告实在是已经做到没什么新意可言了,而这种重任居然交给我这种半吊子,不知道应该称赞他们太有自信还是太白目。
  一天的接触下来,我也习惯把路易斯叫做路路了。
  不可否认,在工作上,他是不可多得的人才,态度也十分认真,认真到我想抓狂!
  在他的压迫下,我们两人想了不下10个方案,但都被他否认,一个劲的嚷嚷没有“感动”的感觉。
  不过想想也是,婚戒耶,收到自己心爱之人所送的求婚戒指,确实是一见让人感动的事。只是……这种“感动”要怎么才能很好的表达出来呢?
  话说勉强是不会有结果的,所以,忙到凌晨的我们只好决定先让缺氧的大脑休息一晚,明天继续。
  其实与路路接触后发现,其实我们俩的共同话题挺多,眼光和想法也存在过多的雷同,如果我们的身份不是那么特殊的话,我们应该会成为好朋友才对。
  这不,天色漆黑一片又找不到出租车的时候,路路主动送我回家,其实,他也是好人一个,如果嘴巴没那么坏的话。
  回到家已经是凌晨2点,过度使用脑力劳动的我别说找高凡聊天了,差点睡死在浴缸里出不来。
  半闭着双眼爬上床,我连晚安也没对高凡说,沾到枕头立马熟睡。
  听到闹钟在唱歌,就算是我最喜欢的歌曲,此刻也无法阻止我想把它摔下楼毁掉的冲动。
  不意外的又在高凡的怀里醒来,不意外的又对上高凡那一脸不可思议又有点呆的俊脸。
  其实我也搞不懂,明明就是一人一被,但是不管怎么睡,到了第二天两人一定是窝在同一张被子里醒来。
  想起失忆后的高凡第一次遇上这状况后那怀疑的眼神,我就有想戳死他的冲动。
  不知不觉,都一段时间了,高凡也该习惯了才对,但是看见他那一脸呆样,看来还是有待习惯。
  虽然还想趁机窝在高凡怀里补补眠,但是路路那催命电话却不能让我如愿。
  因为我们要收集灵感,所以被特许不必整天待在公司,所以一大早的,路路就把我CALL出来吸收灵感。
  “我说路路,你也太过分了吧!我根本没得睡多久好不好!”我一边抗议一边闭眼修养。
  还好路路有车开,要不我肯定走着走着就会撞人又撞车的。
  “哼!我就是故意的,一想到你可以和凡睡在一起我就不爽!怎样?”路路很拽的说。
  我哪敢怎样,开车的人最大。
  一整天下来,路路带我去了几个正在举行结婚仪式的教堂,之后就一直开车乱逛,结果就是,仍然没有FEEL。
  虽然我一直好奇他是怎么找到这些教堂的,但是我没问,因为此刻他的脸臭臭的。
  忍不住,我好心开导他说:“其实,这种FEEL的东西,没有就是没有,它不来的时候,就算想破脑它也不会出现,所以,你,不要表现得那么烦恼嘛!”
  谁知,这个人妖却回答我:“我烦恼的是,今晚要去哪个同志酒吧玩,不如你帮我选吧?”说完还一脸期待的看着我。
  真是够了,明摆着逼我说脏话嘛!
  时间不等人,很快就一周过去,并不能说我们没有进展,只是追求完美的我们怎么也无法想出完美的企划,所以只好采取能拖就拖战术,好在顾客也不是很急,因此我们更加明目张胆的拖时间想方案。
  一个不小心,我与路路整整泡在一起一周,与高凡的接触是少之又少。
  现在别说是想重新开始了,连告白的时间也不留给我,真是过分!
  而高凡也没有恢复记忆的征兆,虽然对我的态度已没有刚开始的生疏和客气,但也没有热情到哪去,他之前真的有很爱我吗?
  现在我的生活简直就是忙得一塌糊涂,在公司不但要想方案,还得时刻看住路路有没有借机吃我们家高凡的豆腐。
  真是够了,一个不留神,路路又把魔爪伸向高凡的俊脸,而那个神经大条的当事人却一点感觉也没有!
  我怎么就那么累呢!时刻阻止一个男人对另一个男人的暧昧举动……
  “路路!别再用你那红得像血盆大口的性感红唇接近我男人的俊脸啦!”
  可怜的某女已经被逼到接近暴走的境地……

  各位看官请注意!!!

  各位看官注意啦~小的最近在为一新坑做准备~大家要知道~灵感这回事~说来就来~说没就没的~完全不会事先打声招呼~SO~这两天估计都会和新坑呆在一起~至于这个坑~尽量尽快填平~不过也快平了~大家再耐心等等哈~小的在此先谢过给位了!
  P。S。总觉得要先跟大家报告一声才静得下心……

  离家出走

  坐在以前出租房里的三人沙发上,看着电视里刚从外面租借回的《家有喜事2009》,我一边喝着可乐,一边吃着薯条,还得一边分神大笑,这小日子过得真是有吃有笑,好不爽快、舒服、自在。
  啊?你问我为啥会出现在出租屋?
  因为和我家那口子吵架,离家出走了呗。
  再问,为啥我不上网看电影而是租碟回家看?
  因为出走时忘记把手提给一并带走了。这也是我在这次出走之行中的最大败笔,下次要好好检讨检讨。
  最后一个重要的问题:我为啥要离家出走?
  呀,刚刚不是说了嘛,和高凡吵架啊!
  众人:……
  得,我不废话了,其实事情要追溯到一个月前……
  一个月前的某天。
  “叶雅小亲亲,这个ideal否掉,重想!”一个本来很好听但对我来说却是地狱魅音的磁性嗓音从我后脑勺响起。
  我看了眼被无情丢回来的可怜企划本和草稿,叹了今天的第N次气,心里琢磨着是自己辞职完全放松还是把这个该死的完美主义者路易斯套个麻袋然后拉近黑暗小巷里暴打一顿出气解恨比较划算。
  最后伤心的发现,辞职的话又舍不得高凡,暴打路易斯的话一来打不过他,二来又怕反过来被他打。
  而这个该死的人妖居然丢弃我一人孤身奋斗,并恶质的当着我的面以叙旧的名义拐走我们家高凡。
  靠!这个死人都回来几个星期了,居然还敢找这种叙旧的烂借口,难道他忘记了他一回国就和高凡叙旧了整整3个晚上吗?这也直接影响了我三个晚上的睡眠!
  再说高凡,这小子居然一点不疑的跟他走,还让那死人妖勾着手,气死我了,一点防备之心都没有,难道他不知道路易斯是GAY吗?对,问题就是他不知道!啊,气得我要喷火啦!要是哪天他被吃干摸尽了千万不要借我肩膀哭!
  那我现在应该是喝王老吉降火还是在桌上打小人泄恨好呢?
  由于完美主义者路易斯对眼前的方案都不满意,所以这个求婚戒指的CASE一直拖着,既然老大不急,我这个小跟班更是一点着急的气氛也找不到。
  虽然路易斯有跟我说过慢慢想,但是学他一样整天以找灵感为借口翘班我可做不来,因为会受到良心的谴责,说明我是一个多么人品极佳的女人!
  不过我之所以会空前勤快工作是有原因的,因为在高凡口中得知,早一天拍完广告,路易斯就会早一天回美国。
  这是一个对我来说多么震撼人心的消息,因此从那天后,我的小宇宙是空前猛烈的燃烧,虽然事实证明效果不大。
  就在我脑力、心理和生理都接近崩溃透支的时候,我绝望的发现,我大姨妈来看我了……
  是谁说压力大时她老人家会迟来或不来的?为什么我的偏偏是前所未有的暗示到来?不公平啊!不公平!
  接近“血崩”的我赖在办公桌上装死,一来是想不出方案,二来是实在痛得不行。
  本以为会像以前那样过段时间就会舒服一点,谁知这次却是一直隐痛,不到两分钟,不用照镜子我也知道自己此刻肯定是汗流浃背,脸色惨白。
  难道我叶雅就要痛死在死人妖办公室?而且死因居然是痛经导致……
  绝对不行!痛死事小,被死人妖嘲笑丢脸事大!
  冲着绝对不能被死人妖嘲笑的信念,我虚弱的拿起电话,拨了一个记忆最深的号码,用最后一口气对电话那头的人轻喊:“救命啊……”
  不知是过了几分钟还是几秒钟,一个听起来急促的脚步声和一股热源把痛的死去活来的我惊醒。
  睁开眼,高凡那张同样惨白却明显透露着关心的俊脸出现在我眼前,那脸色估计是被我吓着的。
  看到我醒来,高凡一边帮我擦着冷汗一边紧张的问:“你怎么回事?脸色怎么那么惨白?还冒这么多冷汗?到底是哪里不舒服?”
  我说高凡,你一下子问这么多问题是要我先回答哪个?
  我对他虚弱一笑:“我痛经……”
  听了我的话,高凡不只脸色惨白,还不知所措起来。
  看他一脸呆样,我只好提示道:“止痛药……”
  反应过来的高凡立马往外冲,其速度之快让我连告诉他牌子的时间也没有。
  很快,高凡两颊微红,微喘着气回来,温柔的喂我吃药,令我吃惊的是,他买的居然是我一直吃的只告诉过他一次的牌子——英太青。
  吃过药后阵痛明显得到舒缓,虽然我一再三的表示不要紧,但高凡还是很不放心的非要我去他办公室里的小房间休息。
  既然他都诚心诚意的邀请了,我不去岂不是很不给面子?
  躺在床上,我突然很渴望高凡的体温,于是下意识的拉着他的西装下摆,看着高凡一脸惊讶的俊脸,想想这个举动实在不妥,于是松手。
  出乎我意料的是,得到自由的高凡非但没有出去,而是把门反锁并脱掉外套上床搂着我。
  难得在清醒的情况下感受他那熟悉的体温,满足的我竟忍不住舒服的呻吟一声。
  高凡很是自然的搂着我,我更是很自然的窝在他胸前。
  “你是怎么会想到买这个牌子的止痛药的?”我好奇的问。
  “我也不明白,但是进到药店,我第一反应就跟柜台要了这个药。”高凡也弄不清楚的说。
  虽然他觉得没什么,但对我来说却是那么的感动,因为这个小细节说明以前的高凡一直注意着我的一切,否则在他潜意识里不可能会对这药那么熟悉。
  怎么办,我的眼睛涩涩的,鼻头也酸酸的,果然,在这种时候的女人是很容易感动的。
  托痛经的福,高凡对我是越来越亲密和关心,我们也终于从两人两被变成了两人一被,也渐渐地找到了高凡没失忆前的感觉。
  这让我不禁觉得,即使被死人妖嘲笑死也值得。
  满足的过了几天甜蜜的特殊日子,路易斯这个死人妖又来捣乱了。
  “叶雅小亲亲,我们不能再拖了,等下我们一起去找灵感吧!”
  说人说到,只见路易斯一边把我和高凡隔开一边说。
  没得选择,一下班我就被路易斯拉走,直奔某间他经常关顾的同志酒吧。
  坐在酒吧的角落,我一边喝着果汁一边嘴角抽搐着问:“你确定在这里可以找到灵感?”
  路易斯一脸欠扁的笑着说:“怎么可能,我只是因为不能和凡待在一起,所以也不想让你们腻在一起而已。”
  变态!路易斯是个大变态!我在心底把这两句话重复了N百遍。
  因为这里可以算是路易斯的地盘,所以他很快就被一些相好给叫走,留我一人傻傻的呆在角落。
  因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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