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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1部分

重生之极限杀手-第161部分

小说: 重生之极限杀手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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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卫约翰森被陈风一掌轰在胸口上,虽说最后时刻,他用全身力气护住心脏位置,可是还是觉得有一股大力,直接透过他的皮肤,攻击他的心脏。

    好在他心脏位置内,那颗心不是平常心,是不死之心,才没有在陈风一掌之下被打碎。纵然如此,陈风那掌还是让他觉得不死之心一阵颤抖,一阵抽搐。受了点轻伤。

    居然敢打伤我,尊贵的血族公爵,我一定要抓住你,然后吸干你的血,让你变成我的血奴,终生为我服务。

    陈风把倒飞的身体稳住,也来到了另一栋房子的楼顶上。他这时哪里还敢多做停留,怪物一般的大卫约翰森,就算是陈风,也生出了惧怕之心,想着逃走之后,查清大卫约翰森是什么怪物后,再回来杀掉大卫约翰森,完成任务。

    用上自己最快的速度,在大卫约翰森还没有反应时,往最近的房子楼顶飞去。

    大卫约翰森见状,嗖的一下,张开背后翅膀,呼啦一声,向陈风追去。

    这时,大卫约翰森对陈风是志在必得,不把陈风抓住或杀死,绝不罢休。

    陈风的速度很快,大卫约翰森的速度更快,两扇大大的翅膀一扇,就追到陈风身后不远处。不管他如何使劲,如何用出随风身法里面速度最快的招式,速度都比不上大卫约翰森,大卫约翰森比他起动何止慢了半拍,一拍都有。可是只用两扇翅膀一拍就能追上自己。

    这让两世为人,一直对自己的速度,对随风身法,充满信心的他第一次对自己的速度,对随风身法,有了怀疑。

    这样下去绝不是办法,肯定不用多久,甚至下一秒就会被他追上。陈风心念电转,飞快地想着脱身之计。

    就在此时,大卫约翰森已追到陈风身后,右手向陈风背后抓去,可是还相差二十厘米不能抓到陈风,只见他右手五个手指上的指甲,突然开始变长,瞬间长度达到二十厘米左右,恰恰可以碰到陈风背后的衣服,陈风感到后背传来一阵破空声,背上被几个尖尖的东西碰了一下,大惊,拼命加速。

    大卫约翰森,也在加速,就快可以抓到陈风,他可不会放过这个机会。

    终究陈风的速度还是略逊大卫约翰森一筹,大卫约翰森,五个长长的指甲,一下子插入陈风后背。

    背后传来一阵剧痛,感到有五根长长的东西插进了身体内,陈风忍不住发出一声痛哼,使出吃奶的力,风杀真气在体内疯狂运转起来。



第3卷 第492节:穷途末路(5)

    》

    速度硬生生被他提高不少,大卫约翰森五个指甲插进陈风后背,瞬间用力像握拳头一样收紧,就要把陈风拉住。

    陈风的速度刚好在这个时候,硬生生提高起来,陈风拼命向前,大卫约翰森用力向后拉,两种互相相反的力量,在进行争斗。

    最终,两种力道的中心点,陈风后背被大卫约翰森右手五个长长指甲抓出的那块肉,撕拉而下,离开了它原来的位置,来到大卫约翰森手中。

    它的牺牲,成全了陈风,让陈风得以从大卫约翰森手里逃脱。背后一块肉被别人硬生生扯下,说不痛,那是假的。陈风就被痛得啊地大叫了一声,可是这个时候,他没有时间顾得上止痛,也顾不上查看后背究竟被大卫约翰森扯下了多大的一块肉。

    他这时,只能拼命一般,用出自己的最快速度,在连片的建筑物屋顶上飞奔。

    要是这时他能有时间回头看的话,肯定会被大卫约翰森的动作吓得肝胆俱裂。

    大卫约翰森,把右手那块来自陈风后背的肉,一把塞进嘴里,咂巴几下,就吞下。

    你说看到有个人正在一口吃下,几秒钟前还长在自己身上的肉,你会不会害怕,会不会被吓到。

    哇,想不到这人的肉这么好吃。而且那块肉上的血里蕴含着一种我从未见过的力量,这种力量还能被我吸收。

    就是刚才那块小小的肉里,那点少得可怜的血里,居然能够让我久没有增加的力量,增加了一点。

    我一定要抓到他,吃完他的肉,吸干他的血,我的力量一定会提升到亲王,甚至达到传说中的血族最高境界,帝王也说不定。

    大卫约翰森,嘴角边流出口水,看见陈风的眼神里带着一种叫做炙热的光芒。

    兴奋地大喊一声,背上再度冒出两只翅膀,不过比刚才那两只小了一点,四只翅膀同时在空气中一拍,大卫约翰森的身子嗖地一声,向陈风追去。

    吃了一块陈风的肉,大卫约翰森,已经对陈风身上的血肉垂涎三尺,恨不得马上把陈风抓住,大块朵顿一餐。

    这让他不再保存自己的实力,尽全力向陈风追去。

    啊,不会吧!这个死怪物真正实力已到达这种程度,那我还逃个屁啊。

    陈风感到身后传来的气息,陡然变得更加强大,比原先那股强大的一倍不止,心中被惊得无以复加。

    不行,我不能被他抓住,以他对我穷追不舍的样子,被他抓住,绝对不会还有命在。

    “拼了。”陈风大喊一声。高速动作中,伸手连续在身上,连点十几个穴道。

    这是随风身法里面的秘法,可以瞬间提高两倍速度,可是不能维持多久,只能维持十分钟。

    而且这种方法,消耗的真气,是平常的两倍。

    在大卫约翰森穷追不舍,对方又突然用出真正实力,对自己势在必得的情况下,陈风不得不用出这种方法。

    其实这种方法极度冒险,十分钟,只有短短的十分钟。照现在的情形看,纵然把自身速度提高到两倍,也不可能摆脱大卫约翰森。



第3卷 第493节:穷途末路(6)

    》

    十分钟过后,速度不再,他内力又被这种方法消耗一空,到时如果还不能逃脱,那就成了砧板上的肉,随大卫约翰森,想怎么剁就怎么剁了。

    但是这个方法,却是现在能够不被大卫约翰森抓住的唯一办法。

    大卫约翰森,背上又长出两只翅膀后,速度比原先快了何止一倍,刹那间就到了陈风身后,右手五个手指的指甲再度伸长,眼看就可以一把把陈风的脖子抓住。大卫约翰森大喜,嘴巴咂巴几下,口水都从嘴角流了出来,舌头更是伸出,舔舔嘴唇。

    显然他是想起了刚才吃到的陈风背上那块肉的滋味。

    此时陈风依然点完最后一个穴道,速度陡然升起,堪堪在大卫约翰森右手长长的五个指甲就要抓到他脖子时,前进的速度如光速一般,身体在这种速度的带领下,离开大卫约翰森五个指甲可以抓到的范围。

    就快要到嘴的肉飞了,气得大卫约翰森,大吼一声,速度也猛的提起来,锲而不舍地向陈风身后追去。

    陈风用出秘法,把速度提高两倍,果然能够暂时离开大卫约翰森十米的距离,只是没能摆脱大卫约翰森。

    该怎么办?我究竟还怎么办?十分钟很快就会过去,十分钟后,要是还不能摆脱身后那个怪物我必死无疑。

    苦苦思索着脱身之计,可是想来想去,却没能想出一个办法能够摆脱大卫约翰森的追杀。这让他更加相信他师父天一曾经跟他说的一句话,在绝对实力面前,任何阴谋诡计都是无用功。

    陈风在前用出秘法,提升自身速度苦苦逃命,大卫约翰森拼尽全力在他身后穷追不舍。不知不觉间,十分钟的时间就快要过去,陈风已经感到内力已经变得稀少。

    咦,前面不就是我入住的酒店吗?想不到被身后那个老怪物,追到这里还不能把他摆脱。

    就在这时,十分钟时间已到。陈风的速度慢慢变慢起来,身后的大卫约翰森见状不禁大喜。暗道,我就说嘛,这种速度之下,我有翅膀的,都觉得有点吃不消,何况你一个平凡人。这下看你还跑不跑,哈哈….肥肉你跑不了啦!

    罢了,怎么跑都跑不掉,横竖都是死,还不如停下来,给他来一招狠的,虽然还是死,可是能够打他一掌出气也好啊!

    陈风一下子在他入住的酒店一旁的一栋房子楼顶上停住身体,猛然转身,伸出手掌,做了一个停住的手势,大声喊道:“停。”

    身后的大卫约翰森,看到陈风停下,正要加速冲上去,把陈风抓住,一口咬在陈风脖子上,吸完陈风身上的鲜血。

    听到陈风大喊一声停下,想想陈风现在已是强弩之末,停下来也不怕他能跑掉。再说了,如果能在他不挣扎的情况下,吸干他的血,效果肯定比他挣扎时吸要好得多。甚至能够让他自愿给我吸,把他弄成我的血奴,那以后我不是想什么时候吸就什么时候吸。



第3卷 第494节:穷途末路(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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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卫约翰森现在都在想着要用最好的方法来吸走陈风身上的血了,他压根没想到,陈风正在等待他停下来,放松警惕时,向他发动最后一击。

    大卫约翰森,收起四只翅膀,落到陈风面前,笑眯眯地看着陈风,嘴角的口水,哗哗流出来。

    “你跑呀,你不是很能跑吗?怎么不跑了?”大卫约翰森讥讽道,“你居然敢忽悠我尊贵的公爵,打我一掌。不过看在你的肉很好味道的份上,我不杀你,饶你一命。”

    不杀我,一定是对我还有所求,还说的我肉很好吃,难道刚才我背上那块被他扯下的那块肉给他吃了,不会吧,这究竟是什么怪物啊,强大的不像人类,背上会长翅膀,手指甲会突然伸长,还吃人肉。

    呕,陈风听到大卫约翰森说他的肉美味,胃部一阵翻腾,令他欲呕。

    “你不杀我,是对我有什么条件吧,说来听听,我也不想死那么快,如果可以活,我还是很愿意活下去的。”

    死怪物,先拖延一下时间,等我恢复一点真气,用出风杀心法里面的风杀掌,给你来招狠的,打得你吐血。

    “呵呵….”大卫约翰森呵呵笑两声,人能活绝不会想死,这个他也知道,所以感觉很有希望把陈风变成血奴,不禁高兴起来。“很简单,我不需要你做什么,你只要给我咬你脖子一下,吸你两口血,最多就两百毫升,不会对你身体有什么影响的。”

    “好像真的很简单,给你吸两口血就能够活命,这种好事,谁不干。来吧,我就站在这里,你过来吸。”

    陈风已暗暗蓄力准备对大卫约翰森来上一招恨的,一听大卫约翰森说,要咬他脖子吸血,就想等大卫约翰森走上来准备咬脖子时,狠狠一招轰到他身上,说不定还能把他击伤,逃过这一劫。

    想诈我过去,对我不利,哼,谅你现在也不能再对我造成什么伤害。等我走到你面前,突然出手,先把你抓住,你有什么诡计也没用。

    很快大卫约翰森就走到了陈风面前,看到陈风一点想要动手的动静都没有,他也没有把他的想法付诸行动,既然人家都主动给你咬了,还抓住他,让他挣扎,干嘛。

    挣扎时的血,可比不挣扎时的血,要差得多。

    他慢慢俯下身子,把嘴巴往陈风脖子上靠近。陈风依然还是静静的站在那里,仿佛已经认命,接受这种只给咬脖子吸两口血就能活命的条件。

    大卫约翰森,嘴唇已碰到陈风脖子,闻着陈风脖子上面传出来的味道,心中乐开了花,喃喃道,我的血奴,哈哈….我就快成为血族里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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