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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8部分

边境战神-第88部分

小说: 边境战神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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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居民都狂挖防空洞,八年时间下来,两国边境城市的地下几乎被掏空了,形成了异常庞大的防空工事群,往里面一钻,想再把人挖出来可就难过登天了。林鸥带着萧剑扬等人在防空工事里快速行进,走出好长一段路之后又拐了个湾,来到一个很偏僻的庇护所。一扇铁门将这个相当宽敞的空间跟庞大的防空工事群分隔开来,形成一个独立的空间,里面电台、衣物、被服、淡水、食品、药品、武器弹药什么的一应俱全,分明就是一个地下要塞。这种隐蔽而设备齐全的庇护所,用军事术语来说,就是“安全点”,每一个大国的情报机关都会想方设法在境外建立若干个安全点,小心翼翼的经营着,一旦有需要立即激活,为越境执行任务的特种部队或者特工人员提供帮助和保护,没有安全点的话,在境外执行任务是非常困难的。毫无疑问,这就是中国在中东的情报机构千辛万苦建立起来的若干个安全点中的一个,谁也不知道它是由谁建立的,更不知道它是什么时候建立的,重要的是,它现在被激活了,派上用场了。

    林鸥打开一口箱子,从里面取出三件防弹衣,说:“这是凯芙拉防弹衣,比一般的防弹衣要轻很多,防弹效果很好,尤其是防北约制式的小口径枪弹效果绝佳,你们都穿上,能保命。”

    萧剑扬等人对视一眼,一起拿起了防弹衣。其实他们并不喜欢穿防弹衣,这玩意儿死重死重,穿在身上跟套了个硬壳似的浑身不自在,最重要的是,没卵用。不是开玩笑,真的是没卵用,绝大多数防弹衣根本就没有办法防住百米以*来的步枪子弹,尤其是钢芯子弹,打哪穿哪,而且在贯穿防弹衣之后弹头变形,杀伤力反而更强!穿这么一件只能防住手枪弹和*破片,在近距离交火屁用都没有,还给自己增加十几二十斤负担的玩意儿,只会死得更快,所以他们能不穿防弹衣的话都尽量不穿。不过凯芙拉防弹衣例外,它的只有三四公斤重,可以防住五米之外射来的手枪子弹,防弹性能一流,再加上几块重型防弹陶瓷插板之后便能防住北约制式的小口径枪弹,只要不是很倒霉的被击中颈部、脸部,或者被子弹打断四肢的大动脉,小命基本上就稳了。只是这玩意儿可不便宜,好几千一套呢,解放军根本就买不起,也就他们这类不差钱的黑编制部队能将它作为制式装备大量列装。

    林鸥自己也穿上了一件软体防弹衣,没有加重型防弹陶瓷插板。穿上防弹衣之后她又挑了一支m16a2型自动步枪,往防弹衣插口处插了四个弹匣,还有六个弹匣则放进背囊里。然后就是*、*、*、步话机、急救包、战术刀、手枪这一堆杂七杂八的东西加起来,她的负重也超过二十公斤了。披挂完毕,她又将一卷细细的、透明的、柔韧异常的细丝藏入袖口。这玩意是凯芙拉勒喉丝,细细一根却可以承受极大的拉力,用来勒死一个成年男子那是轻而易举的事情,如果用力够猛,它甚至能像裁纸刀一样把人的脖子切断,将整个头颅给割下来,实在是特种兵摸哨的一大利器!

    放好勒喉丝之后,只剩下最后一件装备了。林鸥的目光在凯芙拉防弹头盔和奔尼帽之间来回徘徊,眉头皱着,显得难以取舍。对于职业军人来说,选奔尼帽还是选防弹头盔是个很头疼的问题:奔尼帽的优点是便于伪装,而且也轻巧得多,但缺点是无法加挂夜视仪、步话机之类的重要装备;防弹头盔便于加挂夜视仪和步话机,但圆滚滚一个,想要伪装的话是相当困难的。伪装潜伏的时候,头部是最容易暴露的,它的形状注定了它最容易引起敌人的注意,抗战时期的敌后游击队喜欢用树枝和杂草编成帽子套在头上就是为了伪装隐蔽。一个圆圆的大脑袋已经够难伪装了,再加一顶头盔头疼吧?这位大小姐实战经验显然不怎么样,有点不知道该如何选择了。

    萧剑扬略一沉吟,拿起一顶凯芙拉防弹头盔递给她,说:“林参谋,还是戴这个吧,这个防弹效果好。”

    林鸥说:“可是它难以伪装”

    萧剑扬说:“没事的,只要精心伪装,防弹头盔一样可以起到很好的伪装效果,就算敌人走到面前都发现不了你。”

    曹小强拍了拍那挺pkm通用机枪,牛逼轰轰的说:“再说了,敌人想走到你的面前得先问问我的机枪答不答应!”

一一三 过境() 
林鸥显然在这个安全点呆过比较长的一段时间,对这一带非常熟悉,在迷宫般的防空工事群中穿梭自如,忽东忽西一阵乱绕,直接把萧剑扬三个绕昏了头,然后带着这三个昏头转向的倒霉蛋拐入一条岔道,走了没多远便到尽头了,掀开头顶的板盖,一股清新的空气扑面而来,随之而来的还有阵阵涛声,让人心旷神怡。借着淡淡的月光,大家看到,一条大河就在不远处流过,在月色之下泛着粼粼波光,一路奔涌着汇入大河,林鸥解释:“这就是伊拉克和伊朗的界河,着名的阿拉伯河。渡过阿拉伯河,就进入伊拉克边境了。”

    萧剑扬警惕地观察着四周:“我们怎么过河?河对面封锁得非常严!”

    河对面封锁得确实很严,隔了这么远用微光夜视仪都可以看到伊拉克边防军严回巡逻,隔三差五还能看到装甲车辆在边境行驶,边境线上不时传来枪声,那是伊拉克边防军在开火拦试图越境逃往伊朗的伊拉克平民和士兵。仗打到现在,伊拉克已经丧失了必胜的信念,人心惶惶,很多空军飞行员在绝望之下驾驶战机逃入伊朗寻求政府避难,他们马上就被伊朗给扣了下来。战争结束之后这些飞行员被伊朗遣返,但与他们一起抵达伊朗的那些战机却没有还回来,成了伊朗空军的装备。空军如此,陆军自然也好不到哪里去,科威特前线还好些,在巴士拉这边却不断有人逃亡,反正与伊朗只有一河之隔,只要能找到一条船就能逃过去,怕什么?

    这种行为其实可以理解,明眼人都知道这场战争伊拉克是输定了,伊拉克所有城市都是美国空军的靶场,鬼才知道什么时候会有一枚*从几十公里外飞来,正中自己的家,不跑等死啊?只要还有得选,人都会选择活下去,没什么稀奇的。但是在战争期间,这种行为形同叛国,是不可原谅的,所以边防军毫不客气地对试图偷渡伊朗的家伙开枪射击,漫长的边境线上枪声此起彼伏,每天早上都可以看到边防军的警戒线上多出一大堆尸体,即便是这样,还是无法阻止边境军民逃跑,就连边防军也有不少人加入了逃亡的行列,伊拉克军心民心涣散了!

    当然,这些用不着萧剑扬他们来操心,伊拉克变成什么鬼样关他们屁事?他们头疼的只是伊拉克边防军戒备森严,想要神不知鬼不觉的进入伊拉克,太难了!

    林鸥往上游一指,说:“往那边走,那里有路!”

    好吧,现在她是指挥官,大家只能听从她的指挥,萧剑扬在前,曹小强断后,拉开标准的行军队形快速往上游移动,一走就是十几公里。城镇已经被甩到了身后,阿拉伯河两岸越来越荒凉,走了两个小时之后连个人烟都找不着了————他们已经进入沙漠。

    一大丛芦苇出现在众人面前。这里的芦苇长得比成年男子还高,异常茂密,而且无边无际,成团人马埋伏在里面,直升机从头顶飞过都发现不了,真是打游击的好地方。芦苇是个好东西,每到秋天住在河边的居民总要进入沼泽收割芦苇,用它编织席子,用它盖房子,或者直接拿来当柴烧。用芦苇编的席子异常精美,用芦苇杆盖的房子通风透气,在炎热的中东能住进这样的房子简直就是莫大的享受。不过可能是受到去年海湾那严峻的形势的影响,芦苇并没有被收割,寒风吹过,芦苇丛浪涛般起伏翻涌着,哗哗作响,极为壮观。林鸥打了个手势,带头钻进芦苇丛里。曹小强眨巴着眼睛,低声说:“林参谋发什么疯?她该不会是想用芦苇做船渡过阿拉伯河吧?这可不是什么好主意!”

    伏兵说:“少废话,跟上!”

    萧剑扬干脆就一句话都没有,紧跟着林鸥,眼观六路,耳听八方。他很不喜欢这种地形,到处都是障碍物,脚下的土地根本就没有土地,只是一层密密麻麻的芦苇根盘在一片无边无际的烂泥上,略一用力,方圆几十米的地面都会上下耸动,一旦踩穿了芦苇根形成的那层地皮,估计他们几个就只能一沉到底,被沼泽吞噬,连根头发都不会剩下来了,任何一名尖兵都不会喜欢这种活见鬼的地形。不过还好,一路顺利,在林鸥的带领之下,他们进入芦苇深入,一个被芦苇包围的小湖泊出现在他们面前。与小湖泊一起出现的还有两艘圆舟。这种船是用芦苇编成的,像个巨大的海碗,外面覆着一层硝制得硬梆梆的牛皮,非常轻巧,防水性能也不错。现在傻子都知道该干什么了,萧剑扬和林鸥一艘船,伏兵和曹小强一艘船,在林鸥的指引之下,两艘圆舟慢慢划出湖泊,沿着沼泽间那迷宫一般的水道缓缓行驶。这些水道跟蜘蛛网似的,别说划船,光是看着就头都晕了,得亏林鸥记性极好,沉着指挥,大家才得以顺利前行!

    萧剑扬很庆幸指路的不是陈静,否则的话他们早就在沼泽里迷了路,天知道要到什么时候才能出去了!

    现在已经是深夜一点钟,气温降到了零度,沼泽里寒气逼人,划船的还好,一直在做体力活,身体还算暖和,负责警戒和指路的林鸥和曹小强就惨了,冷得直哆嗦,最夸张的是林鸥,居然取出一张毛毯裹在身上了,就这样还牙齿直打架,弄得萧剑扬好想问她一句:“大小姐,你没有接受过抗寒训练吗?”

    一直到深夜三点,大家总算渡过了阿拉伯河,把圆舟划进了伊拉克那边的沼泽里。老样子,沿着细细的、迂回曲折的水道将圆舟划进一个隐藏在芦苇丛中的小湖泊内拴好,然后跳下船,林鸥看了看gps,说:“好了,现在我们已经进入伊拉克的国境线了打起十二分精神来,在两伊战争期间,这一带是双方特种部队渗透入对方国境的重要方向,在这片沼泽里爆发过无数次异常血腥的无限制特种作战,*埋得到处都是,一不留神就会中招!”

    曹小强顿时就骂出声来了:“我日,在芦苇丛里布雷,这帮孙子也太狠了吧!?”

    伏兵深表赞同:“根本就没法排!”

    萧剑扬最现实:“有相对安全一点的渗透路线吗?”他可不相信林鸥会把他们往雷区里带。

    林鸥也不废话:“跟着我走,一步都不要走错,否则后果自负!”说着猫着平,平端着自动步枪步步为营,在前面开路。从她那标准的战斗姿势不难看出,这位情报参谋也是受过极其严格的训练,单兵作战能力跟萧剑扬这些接受过近四年的地狱式训练的士兵相比可能有一段不小的差距,但她绝对不是什么花瓶。萧剑扬等人也不敢托大,踩着她的脚印小心翼翼的前进,生怕走错了一步。雷场可不是闹着玩的,走错一步,不死也残,没有后悔药可以吃!

    走了整整九十分钟,终于走出了这片要命的沼泽,寒风裹着黄沙扑面而来,要不是用头巾蒙着脸,非被灌得满嘴满鼻不可。不过萧剑扬是不会计较这点风沙的,在他看来,空旷的沙漠比到处都是陷阱、到处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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