边境战神-第209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二十双!
蝰蛇、岩石、老虎、猎狗、蝙蝠、海狼、雷电、雷霆、响尾蛇、猎豹、山猪、毒箭铁牙犬中队二十名倒在刚果丛林里的队员的魂,都在这里了!
萧剑扬是最后的幸存者,他带着这些阵亡的战友的遗物,在国外流浪了两年!
二六九 托付()
林鹰、曹小强、伏兵三个正在上海国际机场等候着飞机。出国的手续二十四小时就办好了,一应证件准备齐全————在某个部门这类证件很可能存着一大撂,要用的时候拿出来填个名字盖个章就行了。
他们要到美国去,将萧剑扬给带回来。
曹小强跟萧剑扬交情极深,而伏兵跟萧剑扬一起接受同样的训练,一起成长,对萧剑扬的思考方式、战术特点了如指掌,关于萧剑扬这近两年来的点点滴滴也通过海外谍报纵队源源不断的送到林鹰手中,想找到萧剑扬,离不开他们的帮助,而且他们与萧剑扬还有一份战友情谊在,这份情感上的羁绊在面对可能已经失去理智的萧剑扬的时候,可收事半功倍之效。再说,他们强烈要求要参与这次行动,拒绝的话还没有说出嘴他们就拔出手枪,把枪口顶在自己下巴,大有不带他们,他们就死给林鹰看之意,林鹰不带都不行了。
过去几天里,海外谍报纵队将关于萧剑扬在海外活动的零星情报发了回来,当把这些残片一一拼接起来的时候,林鹰也吃了一惊:在这近两年里,萧剑扬一直与一支在安哥拉战争结束后不愿意回国,以雇佣兵的身份继续留在刚果的古巴军团在一起,和古巴军团一起离开非洲,进入南美丛林,一头扎进了南美唯一一个仍然处于内战状态的国家————哥伦比亚,在安第斯山脉连绵的群山和莽莽丛林里与穷凶极恶的哥伦比亚毒枭、游击队、哥伦比亚特种部队、美国和英国派往哥伦比亚针对贩毒武装进行定点清除的特种部队等这些异常凶狠顽强的敌人展开殊死搏杀,死在他手里的人不计其数,仅仅是享有盛名的顶尖美英狙击手就多达八名!这一连串的数据使他意识到,在过去那段日子里,萧剑扬的进步只能用一日千里来形容,他这个总教官已经不能再用俯视的目光去看他了。
进入候机大厅后刚坐下,广播响了:“凌某某同志,听到广播后请马上到航站大楼调度中心来。凌某某同志,听到广播后请马上到航站大楼调度中心来!”
这是林鹰的化名,林鹰将行李交给伏兵,大步流星往一名保安走去,拿出证件表明身份,然后保安便带着他直奔调度中心。
到了调度中心,一位漂亮的妹子举着个电话起身,对林鹰说:“凌同志是吧?你的电话!”
林鹰说了声谢谢,接过电话,先看了一眼电话号码,是基地打来的。他喂了一声:“哪位?”
罗爱国的声音:“鹰,出事了!”
林鹰顿时有种不妙的感觉:“怎么了?”
罗爱国说:“小鸥刚刚发回电报,说她和47从外面返回住处的时候被几名海外谍报纵队的特工截住,要将他拿下,甚至有将他当场射杀之意,47不肯束手就擒,出手打伤了两个,然后就逃走了!”
林鹰勃然大怒:“该死!”他现在掐死那几个特工的心思都有了,林鸥好不容易才把人给稳住,只等他带人赶过去,一切都真相大白,让这几个二货一闹,好了,人跑了,鬼才知道得花多大的劲才能重新找到他了,该死,真是该死!
罗爱国说:“对了,小鸥学说,在他的背包里找到了二十双战术手套。”
林鹰冷静下来:“二十双战术手套?”虽说战术手套属于用得比较狠的那种,很容易坏,得多准备几双,但是一个人带二十双也太多了!
罗爱国说:“是的,整整二十双,每一双都满是血迹,掌心绣着五星红旗”
林鹰身体微微一震:“都绣着五星红旗?”
罗爱国说:“是的,都绣着。那血迹至少是一年前的,手套烂得不能再用了,小鸥判断,这是铁牙犬中队阵亡队员的遗物。”
林鹰深深的吸了一口气,说:“我明白了,我会尽快赶过去跟小鸥会合。告诉小鸥,如果再找到47,务必要稳住他,甚至保护他,绝不能再让他跑了,再不能让海外特工把他带走见鬼,这算什么事嘛!”
罗爱国说:“我会安排好的,现在整个美国暗潮涌动,cia和fbi疯了似的满世界地搜查,你到了美国之后肯定是阻力重重,万事要小心。”
林鹰说:“放心吧,我会处理好的。马上要登机了,先挂了,到美国再给你电话,再见。”
罗爱国说:“再见。”
放下电话,林鹰再次对在一边被一大堆暗语弄得一头雾水的工作人员说了声谢谢,然后快步走向候机大厅。他用只有自己才听得见的声音喃喃自语:“整个中队全军覆没,只有你一个人幸存下来,然后几乎两年时间人间蒸发,杳无音信,带着战友的遗物四处流浪47,你到底经历过些什么?你的身上到底隐藏着多少骇人的秘密?”
他没有时间去仔细分析,因为登机时间已经到了,检票口开始检票,必须过去登机了。不过,等上了飞机,他有的是时间慢慢分析。
万里之外的美国,林鸥接收完最后一份电报,看完,立即将小电台分解成零件,天一块地一块的藏了起来。电台这玩意儿是特工必不可少的助手,但是在很多时候也会成为特工的催命符,它是最有力的物证。只要没有找到电台,而该特工又没有作出严重危害国家安全的举动,反间谍部门在抓获对方之后一般都是遣返了事,但如果找到了电台就没那么好说话了,特工会被扣押、判刑,严重的甚至会人间蒸发,而电台本身也会泄露很多机密,所以如何携带、藏匿电台是一名特工的必修课,这门功课不过关的特工,注定是活不长的。林鸥在这方面很有经验,把电台隐藏得很好,在过去一年里警察曾以种种借口多次搜查过她的住处,硬是没有发现电台的踪影。只是这是一项很折磨脑细胞的活,不能留下任何蛛丝马迹,所以林鸥也花了不少时间才搞定。
刚做完扫尾工作,就听到有人在敲门。她跳起来出去,打开门,惊讶地看到萧剑扬就站在门口,那四个二货特工已经不知道被他甩到哪里去了。他的神色多了几分警惕,几分冷漠,向她挤出一丝笑容,说:“林参谋,给你添麻烦了。”
林鸥把他拉进来,说:“都什么时候了,还在说这样的话?那四个特工呢?你把他们怎么样了?你有没有受伤?”
萧剑扬说:“我只是把他们甩掉了,凭他们的本事想伤到我还早点。”拿起水杯倒了杯冰水一口喝下,然后伸手拿起了自己的行李。林鸥神色一动:“你要走?”
萧剑扬点了点头:“马上就走。”
林鸥说:“你人生地不熟的,到处都有fbi特工在追杀你,你能跑到哪里去?你知道fbi的眼线有多密么?走出这道门,不出二十四小时他们就会找到你,到时候你就算有通天本领也无法在他们的追杀中幸存下来!”
萧剑扬无所谓的说:“无所谓了,反正我也没打算活着回去,实在不行我就大开杀戒,在我倒下之前,他们也会血流成河。”
他的语气虽然平淡,但是身上却迸出骇人的杀气,让林鸥浑身汗毛都倒竖起来,不由自主的倒退两步!萧剑扬想了想,又打开背包,从里面拿出那一大包布满了褐色血迹的手套放在桌面上,说:“林鸥,如果我死了,麻烦你帮我把这些东西带回去,交给总教官。”
林鸥明知故问问:“这是什么?”
萧剑扬说:“我们中队二十名死在刚果丛林里的战友留下来的最后一份遗物,它们曾被绿扁帽‘尼罗鳄’中队当成战利品钉在墙上炫耀了四个月。我和我的朋友们将那个中队全部干掉了,把它们抢了回来,一直带在身边,希望有一天能把它们带回国去,现在看来,恐怕是不现实的了。林参谋,拜托你了!”
林鸥心中的疑问越来越多:“绿扁帽你的朋友们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啊?”
萧剑扬说:“没时间解释了,总之,一定要将它们带回去,兄弟们的魂都在上面呢!”说完背上背包,走了出去。
林鸥追了出去,大声问:“那你呢?你怎么办?”
萧剑扬头也不回:“我已经死过一次了,顶多再死一次,没什么大不了的。”
林鸥挡在他前面,压低声音说:“我哥他们已经上飞机了,最多十个小时你们就可以会合了,你留下来,再等十个小时,等他到来,然后把一切都跟他说清楚好吗?就十个小时而已!”
萧剑扬嘴唇动了动,似乎有些犹豫。
窗外,电闪雷鸣,警车呼啸着直奔这边而来。
萧剑扬咬咬牙,说:“这是我的战争,我不想把你们拖进来,林参谋,保重!”说完将张子越轻轻推开,快步朝楼梯口冲去,速度之快,无法形容。林鸥不禁咒骂一声,钻进电梯里,乘坐电梯直奔一楼。
二七零()
雷鸣电闪,狂风像发了狂的巨人一样拼命地捶击着窗户,发出嘭嘭响声,筷子粗的雨丝利箭般从天空中倾泄而下,天地之间一片苍茫,目之所及,尽是白茫茫的雨幕和在头顶张牙舞爪的电弧,如果暴露在野外,最多十秒钟,整个人就得被淋成落汤鸡!
萧剑扬穿着雨衣,冒着暴雨大步朝地铁站走去。警察被暴雨吓了回去,所以他走得很从容,不紧不慢。
雨丝鞭子似的抽打着雨衣,发出啪啪声响,大风几乎将他吹得双脚离地,不把雨衣扯成碎片誓不罢休。萧剑扬满不在乎,再恶劣的天气都领教过了,还在意这点毛毛雨?走过一个街区后再过头去看,张子越所居住的那幢小楼已经隐没在夜色和雨幕之中了。他知道自己应该听张子越的话,躲在那里,再坚持十个小时,等总教官他们到了,把一切都跟他们说清楚,这很可能是他最后的机会了。但是他还是选择了离开,fbi和cia正像被狠狠踢了一脚的疯狗一样满世界的追杀,吃了亏的海外谍报组织只需要向他们透露一点点相关的情报就足以让他死无葬身之地,他不能连累林鸥,所以,只能放弃这个诱人的想法了。
他手里紧紧的握着一张照片,照片上,一位有些富态但不失为俊朗的男子正朝他微笑。他走过了半个地球,只为了向他讨回一个公道。从拒绝了古巴军团领导人的苦苦挽留,乘坐一艘满载着可卡恩的潜艇从哥伦比亚出发,绕过了半个美洲,冒着被美国海军和海岸警备队击沉的危险接近美国领海,然后从*发射管爬出去游向美国海岸的那一刻开始,他就知道自己回不去了,也没打算再回去。整个中队一起到非洲去执行任务,就他一个活了下来,从良心上他无法去面对这些,他没脸去向首长和战友他们解释那些战友都怎么样了,为什么就你一个人活着。
再次看了一眼手中的照片,他心里默默地说:“我不会放过你的,哪怕你躲在航天总署我也会把你找出来,让你为自己的所作所为付出代价。我一旦下定了决心去复仇,时间、距离、实力差距这一切都不再是问题了。”
地铁站里很乱,流浪汉、瘾君子、黑帮团伙的混混都把这里当成了自己的家,白天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