佣兵悲歌-第48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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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哎,别呀,”汉莫斯赶紧打断老头子的话“我现在绝对够男人,”他曲起手臂,“看,我这火一般炽热的肱二头肌!”
老兵瞅了一眼他的胳膊,嫌弃地扭过头去,半晌,才望着面前的那座山峰,继续说道“只要翻过那座山,就是斯瓦迪亚了。”
“啊,是啊,是啊。”说道这里,汉莫斯也愉快起来,“我们马上就能回家了,哈哈哈。”
林地处一片安静,除了年轻人自顾自的大笑之外,什么声音都没有。汉莫斯的笑声顿时变成了尴尬的咳嗽,自讨没趣地挠挠头,才又在老兵对面坐了下来。
“呐,小子。”正在年轻人因为尴尬坐立不安的时候,老兵又开口了“你现在还想当骑士吗?”
“嗨,当什么骑士啊。”汉莫斯又害羞地挠挠头,“只要能活着回去见父母就谢天谢地了。”
说着,他抬起头笑道“不过要不是老头子你,我现在怕不是已经饿死在亚伦城了吧。”说道这里,他又挠挠头,好像除了这个动作,他没有其它方式表达自己心情一样“对了老头子,你这些本事哪儿学的,我们村里也有不少老兵,可我没见过你这么屌的。”
“我没跟你说过吗,”老兵抬起眼皮道“我不是维达的,而是出生在艾伯伦的猎户。”
“哎,”汉莫斯吃了一惊,“你不是维达人却带维达的新兵?”
“哼,怎么不行。”老兵哼哼一声,又有些怀念地回忆起往事“当年,我和你一样,是个想当贵族的毛头小子,跟着自己的领主和库吉特人开战,结果,那个惨哟。。。”
汉莫斯想了想,问道“前些年我们和库吉特人打仗,有输过吗?”
“骑兵没有,但是步兵死伤惨重。”老头子回答道“因为我们的重骑兵追不上满地跑的游牧民,所以不得不把步兵当诱饵,趁他们砍杀步兵占便宜的时候发起冲锋,将我们连带库吉特人一起犁掉。”“天呐。”汉莫斯低呼了一声,虽然老兵说的稀松平常,但他完全可以想像,那时的战况是多么惨烈“那,老头子你是怎么活下来的?”
“装死。”老兵随便地说道“趴在地上一动不动,哪怕被马踩到背上都不动一分。”说道这里,老兵有些感叹“要不是我那时刚好背了块盾牌,怕是早就被踩死了。”
“那,后来呢?”
“后来,仗打完了,我就自己跑回去了。不过,当时我怕被当逃兵处理掉,所以绕开了艾伯伦,隐姓埋名跑到了维达,所以,包括我的领主在内,所有人都以为我战死了,”老兵有些忧伤,沉默了一会继续说“包括我父母,他们到死都不知道我还活着,在懊悔中生活了大半辈子,而我也没能看他们最后一眼,甚至连他们的墓碑在哪都不知道。。。”他把身体向后靠靠,凝望着天边的繁星,自嘲地笑了笑“小子,虽然你挺蠢的,但有句话确实没说错。要是混的像我这样,干脆死了算了。”
一直想打破沉默的汉莫斯也沉默了,听着老兵的故事,他真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好。但是,老兵并不介意,自顾自地继续说,“后来,维达的柯乐宁老男爵征兵,那个时候,斯瓦迪亚以平叛为名,连年向罗多克进军,听我说上过战场就毫不犹豫地让我入伍了。”
“而那个男爵,”老兵嗤笑一声,“毫无疑问是个白痴。开战的时候,如果打的顺利我就冲上去抢军功,如果不顺就装死或者逃走,然后再找个机会混进撤退的队伍。就这样,一直逃了十几年,最后居然被提拔为伍长,呵呵。”老兵的笑声里满满都是讥讽的味道“所以啊,小子,别老想着杀敌挣军功,只要你活得够久,该有的就都有了。”
第112章()
“嗯嗯,后来呢?”汉莫斯一副兴致勃勃的样子,也不知道他听进去没有,“后来呢,你说你当过狱卒来着?”
“别急,我正要讲到这里,”老兵瞪了他一眼“后来老男爵战死,小柯乐宁男爵继位,我趁着这时候,用在军队里攒的钱贿赂了他,然后混了个狱卒的差事。老实说,这个差事真心不错,为了能让日子稍微好过那么一点点,囚犯们使尽浑身解数讨好我们,心甘情愿地上缴最后一点财产。唉,那些年,日子过的挺滋润的。”
“那你后来怎么又当兵了呢?”
“还不是因为那该死的战争!”老兵忿忿道,“那时候小男爵很不理智地动了几次兵,再加上又是个好大喜功的货色,以至于当国王召唤的时候他的手下的兵力不足,所以连我这种在监狱养老的老兵也被重新拉上了战场。嘁,亏我逢年过节还各种孝敬,不过,也不知是不是为了补偿我,给我提拔成了十夫长。”
“那你后来就像救我一样,救了不少菜鸟咯?”汉莫斯随口一问,可是没想到老兵摇摇头,语出惊人。
“不,我不仅没救他们,为了自己逃跑,还故意让他们送死。你知道,刚入伍的新兵蛋子相当好忽悠。”
“什么!”汉莫斯吓了一跳,“为什么?”
“那时的我,或者一直以来,我都认为上了战场以后生死有命,自己不够聪明被杀了只能算活该,而那些被荣耀骗上战场的新兵们毫无疑问就是其中之一,他们甘愿沉溺在贵族们编织的美丽梦境之中,强行叫醒他们不仅得不到感谢,还可能惹来一身麻烦。所以我救不了他们,更3懒得去救。毕竟为了活下去,我能不择手段,哪怕出卖自己的同袍。”
“那。。。为什么又。。。”
“为什么要救你是吧,”老兵回忆了一下耸耸肩,说道“或许是良心发现,或许是自大自负,谁知道呢。”
汉莫斯依然挠着头,好奇,但又不知该不该开口发问。
“你还记得三年前的那场战役吗?”老兵突然问道。
“三年前?”汉莫斯想了一下“噢,是哈劳斯国王陛下刚登基那会吧,我记得。”
“那场战役前,我和往常一样,拉了一波新兵上战场,然后你知道,输的很惨,我轻轻松松跑了回来,同样,把我手下的兵扔在了林子里。”
“然后你就改过自新了?”
“怎么可能。”老兵白了汉莫斯一眼,继续说“战争结束没多久,国王陛下下达训令,要求各领主加大力度整军备战,而那个时候,柯乐宁男爵已经没有钱了,于是,他想了个办法,从战死的名单里划出去一些算作叛逃,然后抄没了他们的家产充作军资。其中就有一个我手下的士兵,一个挺有礼貌的小伙子,虽然我不记得他的名字。”
“是这么回事吗?”汉莫斯大吃一惊,“我还以为。。。”
“所以我说你蠢。”老兵有些恨铁不成钢道“你注意一点,这些混蛋贵族根本不懂什么叫怜悯。你应该看到了,他的家产被抄地一干二净,妻子和两个儿子被充作奴隶,连父母也在你们的羞辱下,不堪地自杀了。”
“这。。。”汉莫斯惭愧地低下头,他也是当年朝着那些倒霉蛋扔石头的人之一。
“你或许没见过奴隶的生活。”老兵满是胡碴的脸上闪过一丝不忍,“他的小儿子在庄园里干着最脏最累的活,有一次要不是我刚好路过,他就会淹死在粪池里。他的大儿子一不小心得了重感冒,被扔到城外的一间破屋里自生自灭,没过多久就死了。而两个孩子的母亲,自从被押进庄园以后,就再也没见过。。。”汉莫斯越听越为自己的无知害臊,幸好有篝火打掩护,才没让老兵看到他红的发烫的脸。“那。。。”汉莫斯赶紧岔开话题,“就是因为这个让你良心发现么?”
“不,”老兵摇摇头,“虽然他们很可怜,但我无能为力。只能说他们家的男人不走运,死在了战场上。”
“那,那是什么让你回心转意?”
“他回来了。”老兵简短的答道。
“啊?哦!”汉莫斯很快就明白过来,他是维达人,自然知道那些九死一生的“逃兵”回家的事情。
“大概是因为安逸的日子过久了,心肠变软了,我第一次感到有点后悔,如果我在逃跑的时候拉了他一把,或许就会少一个破落家庭。。。嗯,当时大概就是这么想的,于是我就开始试着带手下的士兵一起逃跑。”
“不过,我的下一批新兵全是夯货,劝不动不说,还差点把我告到领主那里,所以我就让他们自生自灭了。再之后呢,就是这次了,还好,你小子虽然有点蠢,倒还识时务。”
“哈哈,这样夸我会不好意思的啦。”
“你就得瑟吧。”老兵鄙视地瞥了汉莫斯一眼,“我跟你说这些,就是想告诉你,战功,荣誉,金钱任何东西都没有你的生命重要,千万别糟践了我们好不容易给你保住的小命。就像之前我们碰上的那头熊,以后有多远躲多远,熊巴掌可比马蹄子给力多了。”
“嘿嘿,老头子你太小看我了,”汉莫斯有些不以为然地又拱起了肌肉“我觉得现在就算来一只老虎我都打的死!”
“哼,”老兵不高兴地哼哼一声“既然你这么有精神,那就守夜吧,通宵!”
“哎?”
。。。
第二天清晨,看着逐渐亮堂起来的天空,已经昏昏欲睡的汉莫斯如释重负,赶紧熄灭了只剩下余烬的篝火,超老兵那边喊道“老头子,起来了,天亮了,该出发了!”
可是老兵依然一动不动。
“老头子?”汉莫斯走上前,推了推仍然裹在熊皮里的老兵,这才发现他的身体已然冰冷而僵硬,更是早就失去了呼吸。
“老头子?”汉莫斯不可置信地又推了推,感觉就和推石头没什么两样。
“老头子!”这次,他大声地喊了出来,撑起他的肩膀死命摇晃,希望把他从梦魇中唤醒,可是,老兵依然闭着眼,没有一丝回应。
“千万别糟践了我们好不容易给你保住的小命。就像之前我们碰上的那头熊,以后有多远躲多远,熊巴掌可比马蹄子给力多了。”
蓦地,汉莫斯突然想起来昨晚老兵说的这两句话,难怪,难怪当时觉得有点不对劲,难怪,原来如此!汉莫斯这才反应过来。可是,这又有什么用呢?老兵,已经死了。
汉莫斯低头,看了看依然像是在沉睡的老兵,又看了看面前高耸入云的山脊,一咬牙,就想将老兵背在背上。可是,耳边似乎又传来老头子那严厉的声音
“千万别糟践了我们好不容易给你保住的小命!”
“糟践,糟践。。。”汉莫斯反反复复地咬着牙念叨着这个词,犹豫了良久,才忍着泪水将老头子的尸体放在了地上,然后,拔出老兵那把奇形怪状的罗多克直刀,费力地在地上刨起坑来。
罗多克山地的泥土很松软,很好挖,但地面上厚厚的落叶与地底虬结的树根同样给他的工作带了了不小的难度。汉莫斯费力地将老兵僵硬的身体拖进坑里,然后用手将一捧捧的泥土和着枯叶盖在他的身上,完成了这一切,才拍拍手,站起身。
“老头子,这里山清水秀的,也算得上块好地方。虽然我背不得梅兰朵的祷词给你安魂,但有熊皮当裹尸布,熊掌当贡品,你也该满意了吧,这可是连一般的贵族都享受不到的待遇呐。”
说着,他又看了看四周,好像差了点什么。。。哦,对了,墓碑,没有墓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