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份后悔药-第14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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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桔色灯光下,她的眸光总是显得特别明亮,特别清澈。她全身无一处不美好,无一处不诱人。也只有在拥她入怀的时候,他才会暂时忘了梦想,忘了全世界。
为了有地方温存,曲南休在辞掉汽车销售的工作之后,愣是继续租用那套一居室。地方虽然不大,但那是属于他们两个人的空间,好吧,重要的是,那里有地方洗澡。。。。。。
他希望将来有一天,能给她比这大得多的房子。
虽然他骨子里认为,广厦万间,夜眠七尺;良田千顷,日仅三餐,可谁让这世界的价值观不是这样定的呢?
新晋升研究生的曲南休非常忙,平时白天主要工作是读文献、做实验、整理数据、开组会,还要为将来发表学术论文做准备。
做实验是在实验室里和其他研究生一起,用动物或动物模型研究行为或精神疾病的生理学或分子机制。
常用方法有各种神经生理实验,需要“虐待”动物,还有折腾基因、蛋白做实验,最后还要在动物**上,检验结果是不是真的具有生理上的意义。
此外还得往秘密实验室跑。再此外,还得有时间和李汤霓在一起,以及去看望李爷爷。
李开山还是那样,没有好转,也没有恶化。没有消息,也许就是最好的消息吧。
176 我与屠天面对面
临睡前,曲南休又看了看自己胳臂上那个“天”字“纹身”(超薄芯片),它已经很久没起过作用了,自己也好久没进过幻境了。
那道白光就像一把打开幻境之门的无形钥匙,可惜并不握在自己手上,它从不打招呼,就霸道地将自己召之即来挥之即去地耍得团团转。
一开始痛恨这种不被尊重的感觉,而且频繁进出幻境挺忙活,弄得神经衰弱;可现在久久不去了,似乎还有些惦念。要是什么地方有个开关可以控制就好了,一拉,就能进去;再一拉,又能出来。
是那里面的世界,有如世外桃源般神奇,还是因为美女太多?
是眷恋自己在幻境里通天的能耐,亦或是,对里面虚幻的人物屠天,产生了兄弟般的情谊?
五花马,千金裘,呼儿将出换美酒,与尔同销万古愁的屠天,许多所作所为令曲南休十分欣赏。那么屠天又知不知道,他这个“外人”的存在呢?
为什么幻境里有个姑娘的脸总是看不清?为什么她后来会失明?她和自己又是什么关系呢?
都是想破脑袋也无解的问题。
曲南休想,要是哪次进入幻境后,自己不化身屠天,而能和他面对面聊聊就好了,也许心中的疑问就都能够解开了,这也是他长久以来的心愿。
“想得美!我看我一定是小说写多了。”
曲南休打了个哈欠,今天太累懒得刷牙洗脸了,直接拉过从早上到现在根本就没有叠过的被子,准备睡觉。二十大几的人了,照旧得开着灯。
他现在也释怀了——谁没个小毛病呢?反正自己一个人,怕黑就开着灯睡,也不影响别人,不过多交些电费而已;将来娶了妻,大不了搂着我家霓霓睡,有她陪着,自然也就不怕黑了。。。。。。
一想到搂着李汤霓柔软温暖的身体入眠,他莫名地激动起来,困意突然消失了,甚至想弄点儿酒来喝。
即便是在一身兼几份工、一分钱掰几半花的日子里,他也从来没吝惜过买酒。不抽烟可以,可是不喝酒,还叫男人吗?
也许他爱上的并不是酒本身,而是那种感觉,感情得以释放和发泄,心灵得以解压和安慰,将万古愁一点一点化于那神秘的液体之中。
甭管人生得意或失意,都该莫使金樽空对月。当然了,小曲从来就没有什么金樽银樽,就着瓶子好了。
这时,有人敲门。
因为写小说,都快熬到夜里十二点了,这么晚,单身宿舍会有谁来造访呢?
问了一声,没人回答,难道是楼里哪个研究生喝醉了,拍错门?
他起身去开,可门刚拉到一半,还没来得及看清对方面目,就见昏暗的楼道里闪过那缕久违的白光!
隐约中,他瞥见那缕白光似乎是来自,幻境中不染纤尘的越云泽的一隅袍角!
白光晃得曲南休睁不开眼,只能听到耳边愈响愈烈的湍急水流声,感到自己的两袖呼呼地灌满了风!
好不容易睁开个缝儿,他看到自己处于云海之上,远处凭空出现了一片壮丽的峡谷!
艾玛,从来没见过那么大的瀑布,从峡谷中央飞流泻千里,真的好像天上来一样,澎湃气势犹如奔腾的千军万马!
这是什么地方?
他费了好大劲才看清,远处云层之上矗立着两个相依而站的身影,衣袂翩翩,飘逸出尘。正是越云泽和那个看不清面目的姑娘!姑娘这会儿似乎眼睛能看得见。
来不及多想,目光又被大自然奇观吸引了去。
只见瀑布上方渐渐显露四个红彤彤的光团,原来是四轮红日齐齐挂在天上!
姑娘大概是肉眼无从招架,刺痛得流出泪来,只见越云泽忙用袍袖为她遮挡,两人十分亲密的样子。
化身屠天的曲南休,此刻心中莫名泛酸,竟然有点像上次看见李汤霓和她养父在雪夜里并肩前行的时候,误以为是别的男生护送她那样。当时自己心里那种酸酸的感觉,应该是吃醋吧?
因为生来心宽,曲南休极少体会到吃醋的感觉,但那次他真有点儿急了,幸好最后是虚惊一场。
再说面前的奇观。
不知哪里来了一道笔直的绿光,“唰”地刺破苍穹,利刃一样将四只太阳击落到云层中去了!
周围变得又黑又冷。然而绿光神龙见首不见尾,在黯淡下来的天空中蜿蜒盘旋,划出一片极为绚丽的扇面。
彩扇飞身变换形状,将一大把诱人的色彩玩弄于股掌之中,在夜空里划出瑰丽的纹路,瀑布水也变得好似无数条流动的彩虹。
如此美景,教人忘了时间与空间,忘了今夕何夕、自己是谁。
此刻,曲南休有两恨:一恨眼睛长得少,一共才俩,根本不够看的呀;二恨时间太短,还没等欣赏够,眼前的绝妙美景就渐渐浓缩一处,不见了,天空重又亮了起来。要是能把刚才这一幕永远地留住该多好!
他就像个即便省着吃、还是吃完了手里棒棒糖的小孩子,万般不舍。
这时,那看不清面目的姑娘对云仙说了同样的话:“实在太美了,我还没看够,真舍不得就这样结束了!”
云端傲立的越云泽,墨发白袍随风飘摇,看上去清冷疏离,又潇洒俊逸,日光仿佛为他周身镶嵌了一层金色荣光。
他这样的人,似乎生来就是为人所爱慕、景仰和膜拜的。
他的面容波澜不惊,声音如碎玉一般动听:“你刚才看到的奇观,其实不过是个幻境。”
姑娘说:“什么?是幻境?”
越云泽点点头:“幻境再美,也是虚假,不可久留,人最后,还是要回到现实中来。”
姑娘惋惜地叹道:“即便是幻境,可美是真实的。美景不能长驻,实在太遗憾了!”
“苍郁,你要记住,世上没有绝对的圆满。遗憾、不完美,甚至残缺,其实也可以是一种美。”
姑娘怔怔地望着云仙,想必是在回味这几句话的深意。
两人又说了些别的,一同御风向远而去。
可那简简单单的几句对话,在曲南休听来却有一种撼动内心的力量:“幻境不可久留,人总要回到现实中来。。。。。。遗憾也是一种美。。。。。。”
曲南休正默念着这几句带有哲理的话,忽地眼前黑光闪动!
他的心跳有一点儿快,难道梦想要成真?
“呼啦”一阵劲风吹过,猛抬头,果然看见了另一个“自己”矗立在面前!
看看对方,再低头看看自己,一般身高,一般打扮,对方的面容无比熟悉,因为那就是自己的脸。
曲南休惊喜地大喊一声:“屠天!我终于可以和你面对面了!”
见到偶像有些激动,终于能体会迷妹见到喜爱明星时的感受了。
他细细打量着真正的屠天,虽然长相和自己一样,但是举手投足显然更沉稳霸气,自带强大气场,有着一股让人难以抗拒的王者之风。
(也是,人家比他多活了几万年呢。)
屠天望向他的目光却很寻常:“你找我何事?”
“我有一大堆问题想问你,可以吗?”
屠天言简意赅,大手一挥:“讲!”
获得批准,曲南休把自己想问的一股脑儿全倒出来了,问题排名不分先后,完全乱入:“我跟你是什么关系?为什么我会穿越来这里?那白衣姑娘是谁?为什么我看不清她的脸?为什么她有一阵子失明了?我跟她又是什么关系?为什么这里的很多女子,都是我现实生活中遇到的?这里是什么地方?我以后可以想来就来吗?为什么只有这一次,你跟我是分开的两个个体,我不是你,你也不是我?为什么有关这里的事情,会存在于我脑海中?”
屠天皱着眉头听他啰里吧嗦,末了只拣重要的回答:“你只不过是个过客,而我才是真正经历这一切的人。也许因为你的外形、心性都跟我极为相似,机缘巧合之下,我们两个人的记忆,在空间磁场的作用下发生了某种程度的重叠,所以你能够看到我的记忆,感受我的情感。但你不是我,我也不是你。”
“你看不清面目的姑娘名叫许苍郁,前世的她名叫玲珑,对我一片痴情,我没有珍惜,最后她为我而死。转世后,我寻到她,她却不记得我了,已经爱上了那个越云泽。你之所以看不清她的面目,是因为,”屠天顿了顿,似乎在下什么决心,“我在努力将她从我的记忆中抹去。我已有了自己的妻子,她叫点砂。而你看到的其她女人,心湖(棱花)、长歌(罗锦年)、疏影(小缺)、繁烟(齐梦思)。。。。。。都曾对我付出真情,我对她们心怀愧疚,偶尔会想起她们。”
曲南休眨巴眨巴眼睛,信息量实在太大,不过好在听明白了个大概。
他尤其记得,点砂在现实生活中,不就是李汤霓么?点砂作了屠天的妻子,那么李汤霓将来会成为自己的妻子么?
“好了,你知道的已经不少了,现在,回到你该去的地方吧!”
“哎屠天,哥们儿。。。。。。”
曲南休还不想走,他还有一肚子问题想要弄清楚。
可屠天不由分说一抬手,一道黑光闪过,曲南休身子猛地一坠,就像人有时在睡梦中会突然痉挛一下那样。
然后,他发现自己分明好端端地躺在床上,盖着被子,开着灯,单身宿舍的门关得紧紧的,夜静悄悄的,根本就没有人敲门。
看一眼手机,刚好夜里两点半。
“啊,这回不是幻境,是个梦!什么前世今生的,听着有点儿荒唐,不过,两个人的记忆在空间磁场的作用下发生了某种程度的重叠,这听着倒是有点儿意思。”
曲南休马上坐到书桌前,趁热打铁将屠天所说的内容记录下来。
被爱的时候不珍惜,失去了才后悔莫及,遗憾也是一种美,这些难道不是写小说的好素材么?
177 干嘛抢我冰棍儿
曲南休正在实验室埋头工作,外面冲进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