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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0部分

共浮生-第4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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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坚定了这一念头之后,公玉卿决定不与九方离一般见识了。

    英雄总是寂寞的,世人总是无知的,现在看来,就连妖王也属无知一流的。

    她不愿意跟无知的谁谁计较,否则她便也会沦为无知之徒。

第069 为何

    公玉卿被迫在妖山上住了下来。

    穿着一身风骚的红衣,散着一头乌黑的长发,打扮的与九方离一模一样。

    她很不喜欢自己这般的装扮,害她原本清冷与精灵之气共存的气质变的艳俗不堪。

    可是没人在乎她的意见。

    在这妖山之中,九方离说的话便是圣旨,其他一切都是浮云。

    前一日的早上问过公玉卿一些莫明其妙的问题后,九方离没有继续为难她,只是叫人给她从头到脚收拾了一番作罢。

    当公玉卿担心他会偷看的时候,还受到了九方离一番侮辱。

    “比你美艳百倍的女子曾在此处脱光衣衫求我宠幸我尚且不屑一顾,而你唯一的优点便是单纯可爱,我对你连半分的兴致都提不起来。”

    他指着充当脚垫的火狐皮,微笑着说道:“不过我很喜欢美人皮,现在还缺个烛罩,不知你的皮合不合适?”

    “……”

    公玉卿什么都不想说了。

    她面对的是一个真真正正的变态,与这个变态相比,她便真的显得很单纯很可爱很无害了。

    行吧,她认了。

    现时来说,保住小命逃出生天才是王道啊!

    于是她便也安安心心的住了下来,悄然寻找着脱离妖掌的机会。

    可是这个机会似乎有些渺茫啊。

    她原以为九方离总是会有离开的时候,到时她是偷溜也好硬闯也好,舍身保魂也好,总之逃出去的机会都是很大的。

    可是三天过去了,他连屋子都没出去过。

    哦不,倒也不是没出过,他不过是从一间屋子挪到另一间屋子而已。

    白天的时候他喜欢待在空旷的大殿里,躺在火红的狐皮上喝茶打盹。

    吃饭的时候移步到饭厅,吃完饭再回大殿。

    晚上的时候回到自己的寝殿之中。

    他每天的生活就是吃喝睡,他做什么她还必须要跟着做什么。

    他躺在榻上的时候,她便得躺在榻下,他喝茶她也要喝茶,他睡她便也要睡,他醒她便也要醒。

    三天过后,公玉卿觉得自己闲的骨头都要生锈了。

    而这些都是她勉强可以忍耐的,忍不了的是他还要她陪他饮酒作画抚琴弄笙。

    他做这些与其说是兴趣倒不如说是闲的。

    她倒也不是不会,只是不喜。

    从小她便不喜附庸风雅,只喜舞刀弄棒与人打架。

    当初公玉爻教她读书作画的时候,往往都有沈遥华拎着棍棒在一旁看着,一个不小心她与她娘便会一起睡着了。

    同样都是睡着,受罚的却只有她一个人。

    还是其中一个睡着的揍另一个睡着的。

    公玉卿觉得委屈,沈遥华却振振有词的表示只有多才多艺他日才能受人尊敬并觅得如意郎君。

    可她自己明明就不学无术,还不是找到了像公玉爻一般完美的男人?

    沈遥华趁势又给她讲起了自己的小时候,那时可没有一个玉树临风的美男子如此温柔耐心的教她这些。

    她的字都是在老神婆的打骂之中学来的。

    那些什么雅乐诗画之类的她是连接触的机会都没有。

    当时她爹被夸奖的眸光温柔如水,她娘回望是脉脉含情,之后那两位便谈情说爱去了,留下她一个人弹琴作画,好不凄凉。

    好不容易她才脱离了那些个难以忍受的日子,如今再让她做那些事,简直跟上刑一样难受。

    九方离还有个怪癖,或者说是懒到了极致,不管做什么都喜欢躺着做。

    作画时要卧着,抚琴时要卧着……不管干什么几乎都用一只手完成,就差吃饭时也躺着了。

    “好了,该你画了。”

    九方离懒洋洋将画着她画像的宣纸扔到了她面前,让她添上另一半。

    他画了她,她自然也该画他。

    公玉卿倚着榻沿,小脚缩在温暖的狐毛里面,同样懒洋洋捡起了地上的纸张,瞄了一眼不由撇了撇嘴。

    这一撇是赞赏而不是讥讽。

    纸上的女子乌发红裳,眉间一抹轻愁,唇角一丝不耐,眸中诸多思虑,将她所有心思全部都描在了纸上。

    明明他一直在她身后,画像却似在她身前望着她仔细描绘而成,连她蜷缩在火狐毛中的脚趾形状都画的分毫不差。

    公玉卿的眼从脚趾上挪开,用裙摆将玉白的小脚盖了个严实。

    她的画功并不好,也没什么耐心,挽起袖子寥寥数笔便将白纸又递了回去。

    九方离接过后看了看,眉头微微一挑,竟然赞了一声好。

    这一赞让公玉卿也忍不住挑了挑眉。

    她明明就画的很敷衍,不过是一个懒洋洋的身形倚在榻上,一手撑腮一手喝茶,线条十分简洁,眉眼也没有精细的描绘。

    就这么潦草的一副画,他居然赞她?

    公玉卿满心疑惑的将画纸抢了来,细细看了一眼又塞了回去,觉得九方离画虽画的好,但鉴赏力实在是不怎么样。

    而实际上,她确实画的极好。

    乍一看简单潦草,却将九方离的慵懒无聊画的极为传神。

    尤其是那一双眼角微挑的凤眸,未画出潋滟的神光,却在冷淡之中渲染了一份深沉,令他的眸子看起来颇有些风雨欲来之感。

    “你比我想像之中更为通透。”

    九方离又赞了一声。

    公玉卿傲骄的一撇唇角,眼前突然一黑,令她受到了一丝小小的惊吓。

    当她反应过来那是九方离的头发时,他的脸已经到了她的脸前。

    公玉卿的反应能力已经是极快的了,但是相对于九方离的动作来说却总是慢了半拍。

    等她再次反应过来的时候,九方离已经像只鬼似的头下脚上倒浮在了她身前,绸缎似的乌发垂了她满膝都是。

    瞬间她便被他的香气包裹在了其中,刚开始时是浓郁的令人难以呼吸,转而便又悠远清新起来。

    “你既不迷恋我,亦不敬畏我,为何?”

    他以诡异的姿势问了一句诡异的话,笑靥如花,花既诱人又有巨毒。

    公玉卿定了定心神,忍下将他推开的冲动,垂下眼睑盯着满膝乌亮柔顺的头发,慢吞吞道:“谁说我不敬畏你?”

    她若不敬畏他,现在就会狠狠抽他一顿大耳刮子,把他剥光了挂到集市人救人,然后掀了他的老窝拍拍屁股走人。

    至于迷恋?

    她为什么要迷恋一个处处对她用强,一直压迫着她的男人?

    难道因为他长的好看?

第070 反了?

    说到好看,九方离确实是好看,还是好看一群之中的极品。

    不过公玉卿从小美男便见得多了,例如她爹、天帝、魔君、净土落予重,还有最近认识的律浮生,不管哪一个都是好看的不要不要的。

    惊艳归惊艳,欣赏归欣赏,不过她又不是花痴,犯不着一看见长的好看的就扑上去如何如何的。

    有些东西美则美矣,但美丽的东西往往带刺或有毒,远远观之赏之也就是了。

    与其与他们这般美好到会令人自惭形秽性格古怪的妖孽在一起,她更愿意与则言那般令人心情宁静之人共处。

    所以说迷恋这个词离着她还颇为遥远。

    而敬畏这个词,原意是指面对权威、庄严或崇高事物时所产生的情绪,是一种带有恐惧、尊敬、惊奇的感受,是对于一切神圣事物的态度。

    简单的理解起来,便是尊敬和畏惧。

    公玉卿觉得无法将这两种情绪放在一起。

    若是尊敬了便不会畏惧,若是畏惧,尊敬便不那么诚挚了。

    但她确实是害怕九方离的。

    他是一个肆无忌惮的妖,有着至高的权力,又有着强悍的实力与心计,她不想彻底挑动出他的肆无忌惮,让自己遭受灭顶之灾。

    九方离听了她的话后,慢慢的绽开唇角,露出一个邪气满满的笑意说道:“日后你若再想什么只用脑子去想便罢了,不必摆在脸上。”

    他的发像一朵黑色的曼陀罗般绽放在她眼前,待到话音落下时,那朵花突然便不见了。

    公玉卿手指动了动,差点便下意识去挽留那朵美丽到孤寂的黑色花朵。

    他似乎又躺回了榻上,悉悉索索好似又作起了画。

    片刻后一张纸又抛到了她面前。

    公玉卿伸手去捡,手指刚碰到纸张,便被开头两个大字吓的瞪圆了眼睛,忍不住惊叫道:“婚书?”

    白纸黑字,确实是婚书二字。

    下面用龙飞凤舞的字体写着九方离与公玉卿二人一见钟情情难自禁,愿苍天厚土为证,两人愿就此结成夫妻,白头到老……

    鬼才与他一见钟情情难自禁,鬼才要与他结成夫妻白关到老!

    公玉卿将手缩了回来,就当没看见那张见鬼的婚书。

    “咦?你竟不愿意嫁我么?”

    九方离疑惑的声音由身后传来,透着万分的不解。

    那不解的程度就好似将一大块金子扔给了乞丐而被乞丐给拒绝了似的。

    或许就是因为这个想法,所以他便向沉默的公玉卿解释起来。

    “你是否觉得我此举太过草率,好似儿戏?”

    “你是否觉得配不上我?”

    “你是否觉得我本性风流,家中已是妻妾成群?”

    “你是否……”

    九方离问了很多个是否,归结来说就是认为公玉卿在担心害怕。

    怕他长的太好,身份太高,看起来太过招风引蝶……

    因为他太过优秀,所以她怕他要娶她只是一时兴起,只是让自己的庞大后宫多添一个女人。

    他的是否,公玉卿全以沉默作答。

    她根本就懒得理他。

    她才不怕他如何如何的,他就是把全天下的女人都娶了去也不干她的事,只要不娶她就行。

    而她的沉默,在九方离眼中便是默认了。

    他一手撑腮,一手卷了她的发丝把玩,继续絮絮叨叨。

    “你不必担忧,我并未娶妻,也不会处处拈花惹草,虽说你算不上顶顶出色,倒也不必担心我会看上别人,美人儿我见的多了,倒还没见过比我生的好看的。”

    这话是事实,但是被他那么自然而然的说出来,还是让公玉卿忍不住翻了个白眼,对九方离的印象大为改观。

    他不仅是个行事不择手段性情古怪的妖,他还有自说自话自以为是的毛病。

    他以为他想娶谁就相当于谁家祖坟冒青烟了,根本就不了解别人的想法。

    公玉卿先前以为他眼光毒辣直击人心,现在一瞧,发现是自己想多了。

    他根本就是个二傻子!

    她连‘为什么要娶我’这个问题都懒得问了。

    问他还不如自己想。

    于是公玉卿便在九方离的自说自话中认认真真的想起了原因。

    世上没有无缘无故的恨,没有无缘无故的爱,自然也没人会无缘无故要娶她。

    他们认识不过三天,若不是看到了婚书,她连他的名字都还不知道。

    如他所说的,他位高权重,人生的极好,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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