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色电子书 > 都市生活电子书 > 重生之俗人一枚 >

第104部分

重生之俗人一枚-第104部分

小说: 重生之俗人一枚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极度的不可思议。

    而随着旗舰店的一天天成型,关于“曾嫂米粉”的话题在四方越传越广,以至于她的那些经常去“曾嫂米粉”吃饭的同事隔几天就会出来报告一下“曾嫂米粉”新店的装修进程,说些什么”太漂亮了”,“太洋气了”,“简直跟麦当劳和肯德基有一拼”,“等‘曾嫂米粉’的新店开张,以后天天去吃!”之类的话。这更是让黎君华心痒难耐,好奇不已。

    可是,因为上次自己上门送钱却被表弟婉拒,黎君华,包括他妈老汉儿都觉得被扫了面子,从此之后她也就不好意思去光顾小舅的生意,对于心头无数的问题跟好奇,也只能堆积在心头。

    现在好了,表弟主动上门来请自己,黎君华算是找到了台阶,心中的些许芥蒂也不翼而飞,正好可以好好问问装在心头多日的问题。

    而对于黎君华的问题,除了在装修价钱上虚报了百分之三四十及装修款的来源上扯了慌外,王勃差不多是有问必答,毫不隐瞒。不过,他的嘴里虽然是有问必答,一副知无不言言无不尽的模样,心头却有些“心不在焉”,“漫不经心”,近在咫尺的表姐,以及从表姐身上随着夜风飘进鼻端的香味让王勃心潮起伏,骚动不已,很难将注意力集中在聊天上。

    前世的王勃,人生中有很多第一次,都是他这个城里的,在他眼中如同仙女一样的表姐给他的,比如第一次吃生日蛋糕,第一次吃奥利奥夹心饼干,第一次吃“娃娃头”和“甜筒”冰淇淋,第一次用的“英雄牌”裸尖钢笔是他考上四中时表姐送的;第一次穿的纯牛皮的凉皮鞋也是他考上大学后表姐送他的礼物,第一次唱卡拉ok,以及第一次坐人力三轮儿,都是黎君华领他这个啥也不懂的农村娃入的门,尝的鲜。

    一个人对自己第一次经历的东西通常记忆犹新,很难忘,王勃上辈子和这辈子很多的有关第一次的想象跟回忆都充满了表姐黎君华的影子,虽然对黎君华来说可能就是随口,随手为之,对生活一向丰富多彩的她来说自己恐怕很难记得这些鸡毛蒜皮的小事;但对才睁眼看世界的王勃而言却是意义重大,特别是在王勃对大自己三岁的表姐还怀有某种不可告人的妄想和情思的前提下,每当想起这些曾经的情景,一道道暖流就会从他的心头淌过,让他感到无比的温暖,在他青少年成长的那段漫长而又特别骚动的日子,陪他度过了一个又一个孤寂而寒冷的冬夜。

    对此,王勃是深深的感谢他的这个城里人表姐。某个意义上而言,没有这无数个“第一次”带给他的冲击,心中没有对表姐怀有那种不可见人的念想,他大概对于考大学,改变自己“农二哥”身份命运的动力,大概会弱上许多。正是有了黎君华这个在王勃的心内深处被他自己亵渎了无数次的“女神”在前面作为一种想象的标杆,在整个中学时代,资质平平的他才焕发出了惊人的毅力,戮力前行,孜孜不倦。

    上次和表姐一起坐人力三轮是什么时候呢?王勃一回忆,就发现这需要回溯到他的上辈子等他考上了大学之后,他和表姐的关系变得正常起来和稍微的亲密起来才会发生的事。

    这一世,他通过自己的努力,把这个“第一次”的时间提前了三年!

    就在王勃漫不经心的回答着黎君华一个又一个的提问,享受着因和表姐亲近的在一起而带来的满足和愉悦,同时又不得不忍受着不能更进一步“接触”的煎熬,就如同和田芯、关萍那样打打闹闹,动手手脚那样,金三角终于到了。

    ————————————————————————————————

    感谢“见酒拎壶冲”兄弟的红包,呵呵,今天晚上将就你这红包买条草鱼,买瓶啤酒,整个剁椒鱼头来犒劳一下自己!谢谢了哟!

    另外感谢涉水侯,爱她就给她爱,乱谈七世,书友151116151000336,可可菜包,伙夫黄小五,伤秋叶落,神勇小白菜,天谴坦克九位朋友的倾情打赏!一并谢谢你们!

144,不夜天(第一更)

    第一更,求收藏,求推荐票!

    ————————————————————————————

    “金三角”是四方近两年才兴起的一处综合性商业街,位于四方城南,聚集了不少的服装店,火锅店,茶楼和唱卡拉ok的k歌房,因为设施新,商业形态的种类齐,很是受到不少年轻人的偏爱。前一世王勃考上大学的时候,黎明德一家曾请他在金三角的“德庄”吃过一次火锅,晚上他表姐黎君华又请他在附近的歌厅唱过一次卡拉ok,但除开这两次之外,王勃上辈子并没和金三角有过其他的交集。考上大学之前,这里的场所不是为他这个“农二哥”准备的;考上大学之后,他的主要活动场所就从四方转移到了双庆,一年到头很少回家,加上后来四方四处开花,各种特色商业街如雨后春笋般的兴起,金三角倒是慢慢的没落下来。

    不过现在看来,这里霓虹闪烁,灯红酒绿,各种劲爆的音乐震动人的耳膜,却是目前四方最繁华的一个处所。

    人力三轮在一家名叫“不夜天”的歌厅门口停下。黎君华也不问黄包车师傅多少钱,直接摸了个一元的硬币递了过去就叫王勃下车。

    “都有哪些人,姐?”下了车的王勃屁颠屁颠的跟在黎君华的身后,问。

    “没其他人,就是几个平时耍得很好的同学和同事。”黎君华道。

    “兵哥在不在嘛?”王勃又问。

    “他今天没空,去德市他二爸那里了。”

    “哦……”王勃“哦”了声,接着又问,“那有美女噻?”

    “啊——”王勃突然冒出的这句直接让黎君华楞了愣,过了会儿才回眸一笑的说,“有,好几个,到时候你慢慢欣赏吧。”

    在前台稍稍一问,黎君华打听到了同学所在的包间,直接推门进去,顿时,一股震天的音浪就直朝王勃袭来,让他全身上下的毛孔不由自主的一缩。

    重生两个月,虽然吃得好喝得好,但是没网络,没手机,也没好莱坞的大片和美剧,生活没有“大爆炸”,电视节目又“不堪入目”,王勃一个人的时候便经常感叹他不是从二十一世纪穿越到了二十世纪,而是从城市穿回到了农村。

    现在劲爆的音浪,熟悉的曲子,总算让他找到了一点现代夜生活的感觉。

    “华华,你搞啥子名堂?咋个现在才来?罚酒罚酒!”两人刚一入门,一个牛高马大,起码有一米八的,原本正在鬼哭狼嚎的眼镜男直接丢了话筒,抓起茶几上的一个啤酒瓶就开始倒酒。

    “要得,先记账!下次再喝!”黎君华爽快的道。

    “啥子下回哦!没得这个规矩哈!今天的酒今天喝,没得说推到下回的!”眼镜男端起酒杯,就朝黎君华的面前送。

    “罚酒罚酒,来迟到的都要罚酒!”

    “就是,这都是老规矩了,华华,你可不能坏了规矩!”

    “……”

    见眼镜男带头,包房内的其余几个男女也开始起哄,要罚黎君华的酒。

    王勃初来咋到,不好意思代喝,便站在黎君华的旁边,一边看自己的表姐如何应对,一边用目光打探包房内的情形。

    包房没什么看头。后世因为陪老外的缘故,王勃去过各种档次的ktv和夜总会,现在的这个中号包厢在他的眼中不论是装修还是里面的设施,就显得十分的一般,特别是摆在茶几前面的那个大坨坨彩电,以及还在使用键盘点歌的老式点歌机,跟后世的大屏,超大屏液晶电视和智能触屏点歌机相比,如同两个古董,相当的落伍和土气。

    王勃只是大概扫了眼包房内的设施,就把目光集中在了包房内的男女上。除了来给黎君华倒酒的眼镜男外,房间内还有四人,三女一男,都很年轻,跟黎君华的大小差不多。

    三个女生,其中两个相貌普通,另外一个则有几分姿色,跟黎君华当然是不能比,但因为皮肤比较白的缘故,还算不错了。如果说黎君华在王勃的心中可以打90分的话,这女生便能够打75分。三人中有两人都穿着裙子,那个75分的则穿了一条七分裤,从裤管下探出两条小腿,白白的,跟脸上和胳膊上的皮肤一个颜色,奶白奶白的。

    另外一个男生,国字脸,皮肤微黑,话不多,看起来有些内向,但自从王勃的表姐进来之后,他的目光就一直落在了黎君华的身上,眼随人动,眨也不眨。王勃看了一眼此人的脸,觉得异常的熟悉,再看一眼,大惊,此人不就是黎君华的第一任丈夫刘超吗?

    王勃的这个表姐黎君华,在恋爱方面完全是个比较西化的人。由于从小家庭优渥,啥都不缺,加上人生得漂亮,追的人自然多。黎君华也有点“来者不拒”的味道,从初中开始就开始谈恋爱,高中时换成了另一个,等王勃读大学时,黎君华结婚,但结婚的对象已经不是他熟悉的黎君华的高中同学,他喊“兵哥”的黄兵,而变成了她的同事,也就是目前这个姓刘的家伙。

    不过,这姓刘的显然也没能伺候“黎大小姐”伺候多久,两三年后,两人离婚,表姐另嫁。又过了两三年,再次拉爆,一直到王勃结婚,黎君华找了一个比她小几岁的帅哥,之后两人结婚生子,他这个花心表姐的那颗躁动不安的心才终于安定下来。

    自由,率性,当然也可叫任性,喜欢就在一起,没感觉了就拜拜,另寻他欢,这就是王勃对黎君华在对待感情上的基本评价。而黎君华因为有了个好爹,以及她自身的那份超出大多数女生的先天条件,她完全也有任性的资本。

    王勃曾经一度觉得自己的表姐“y荡”,喜新厌旧,见异思迁,但真正成熟之后则豁达,宽容了很多,觉得感情的世界外人还真无法进行太多的置喙,不同的人有不同的爱情观,动不动就用道德的大棒打压,进行道德绑架,完全是一种低级,很low,未开化的做法。表姐虽然在感情上有些任性,但她绝对活得真实,不戴面具,不蝇营狗苟,不委曲求全。据王勃所知,两次离异,表姐在经济上都是吃了大亏的,离一次婚,表姐就丢一套房,表姐从未在乎过什么,倒是以前跟她在一起讨好她的那些男人,对面感情破裂的现实,立刻翻脸不认人,变得面目可憎,金钱至上,一副不从表姐这里咬一块肉下来就绝不罢休的嘴脸。

    王勃自身,包括他的母亲曾凡玉,对爱情可以说忠贞不二。曾凡玉把自己的丈夫看成是自己的天,而且是唯一的天;王勃虽未到母亲的那种程度,但婚后也收敛了很多,生活的重心完全转移到了家庭跟婚姻上面,但结果又如何呢?两娘母都被他们效忠的婚姻给抛弃了,而且还先后因此命丧黄泉。

    坦率的讲,跟黎君华有关的几个男人,王勃最有好感,也觉得最配得上自己表姐的也就表姐目前的男友,她的高中同学黄兵。黄兵身材高大,模样周正,标准的帅哥一枚。但这不是重点,重点是黄兵为人热情,极为谦虚,不仅对表姐巴心巴肝,对表姐所有的亲戚,不论对方是城里人还是农村人,都彬彬有礼,一点也没有那种城里人的傲慢和高人一等的做派。王勃,包括王勃的父母对黄兵的评价都相当的高。王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