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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27部分

电影世界穿梭门-第427部分

小说: 电影世界穿梭门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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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什么叫有本事?”

    本事的含义有很多,正所谓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

    就是尿的比别人远,是不是也能叫有本事。

    “琴棋书画,诗歌剑舞,甚至是旁门左道,你擅长哪个都行,只要能让我满意,这第二关就算你过去了。”龟公说的轻巧,王旭仔细一琢磨,却发现一点都不简单。

    满意,什么叫满意,龟公的喜好是什么王旭都不知道,怎么对症下药。

    要知道就是李白的诗,都被人骂做太空,鸡蛋里挑骨头,哪有挑不出差错的。

    王旭只是一想就明白,这个要求本身就有问题,万一龟公心里满意,却强装出不满意的样子,岂不是这也算他输。

    “看来,这次要露点真本事了!”

    王旭咳嗽一声,开口道:“我选歌,我这里有一首《舞女》送给大家。”

    听到王旭选歌,周围人都是一脸错愕,谁也没想到他会选这个,就连台上弹琴唱曲的少女都愣住了。

    王旭要的就是这种效果,伸手向三位少女一指,低语道:“音乐在哪里?”

    少女面面相视,为首的那个掩嘴轻笑,轻轻波动琴弦。

    王旭清了清嗓子,低唱道:“多少人为了生活,历尽了悲欢离合。。。”

    低音带着颤音,给人的感觉很沧桑,王旭本身唱歌就不错,再加上三位少女以琴声相合,苍茫之感顿时扑面而来。

    “多少人为了生活,流尽血泪,心酸像谁诉说。。。

    啊~~~有谁能够了解,作舞女的悲哀,即使流着眼泪,也要对人笑嘻嘻。

    啊哈,来来来来跳舞,脚步开始摇动,就不管他人是谁。。。”

    王旭唱的,是韩宝仪的经典歌曲《舞女》,这首歌据说当时一出现,就火遍了整个湾湾,又从湾湾向港岛与大陆辐射,所过之处没有一合之敌。

    一时间,歌舞厅全都是舞女的曲子,一位位穿着黑色袜,戴着兔耳朵的神秘女士,纷纷流着泪演唱这首歌。

    这是一首道尽了舞女悲欢,风月场离合的曲子,悲欢离合相聚,又有几个能不哭。

    要是普通人,听到这首歌可能还不觉得什么,落在风月场中的少女耳中,简直就是为她们量身打造的一样。

    她们这些身陷风月场的苦命人,可不就是眼中含着眼泪,也要对人笑嘻嘻的舞女吗。

    一时间,三位弹琴的少女,听到歌声悲入心来,这首歌就是她们的真实写照,人生果然就是一场梦呀。

    “在下姓麦名霸,献丑了,献丑了!”

    一首歌唱完,王旭对着周围人连连拱手,他对自己最有信心的地方就是嗓子,要不是怕屁股疼,早就参加好声音之类的节目去了。

    “译园有桃,其实之肴,心之忧矣,我歌且谣,这才是诗歌,你唱的是什么东西?”龟公顿时翻脸,指着王旭就一阵狂喷。

    王旭向周围人看去,发现大家也是以袖遮面,羞于见人的样子。

    其中几个做书生打扮的人,更是满脸羞愧,长叹道:“如此庸俗怎么会是诗歌,真是有辱斯文,有辱斯文。。。”

    吓。。。

    现代人对歌的定义,与古代人对歌的定义是不同的。

    满江红,水调歌头,念奴娇·赤壁怀古,苏武牧羊,胡笳十八拍,这些以诗为载体,配上音律的才能被称为歌。

    哪怕不唱,单纯只是读,也能感觉到其中的深意。

    而现代歌曲比较直白,限制很少,谁都能编两句歌词,然后说这就是歌,哪怕前后矛盾,驴唇不对马嘴,只要好听就行了,别无他求。

    而古代,对诗歌的叙述方式,韵律,词文,都是有严格要求的,每一个字都要精雕细琢,错一个字可能意思就变了。

    打个比方来说,如果古代的诗歌是一杯委婉,需要细品的葡萄酒,现代歌曲就是一步到位的白酒。

    在读书人占据主流的古代,谁要是敢写出现代歌曲,绝对要被群起而攻之,打倒之后在踹上一万脚的。

    王旭不知道这个,只知道自己唱的非常好,将三位弹琴的少女都唱哭了,现在遇到龟公找事,顿时怒道:“这么好的歌,你都说不好,老王八,别人叫你声龟公,你就真把自己当丞相了?哼,文斗不行那就来武斗,你当我怕你啊!”

    “歌是谁唱的?”

    没等双方开干,一位穿着轻纱,婀娜多姿的少女,从三楼上走了下来。

    这位少女眼若明珠,指若青葱,透过纱衣,能看到她大片暴露在外的肌肤,除了一些重要位置以外,全身上下一览无余,让人看了微微一硬。

    “小姐,是这个人。”龟公小跑着凑过去,用手指了指王旭。

    王旭也不示弱,他连黑山老妖都搞定了,难道还会被一个死了八十年,连百年道行都不够的女鬼吓住。

    可惜,他还真是想差了,下一秒,少女一开口就吓到了他。

    “舞女,韩宝仪?”少女目光中带着精光,对着王旭轻开玉口。

    王旭一听就愣在了当场,就像走在马路上突然被人叫住,有人问他还记得大明湖畔的容嬷嬷吗一样。

    舞女可是现代歌曲,一个架空历史下的古人,怎么会知道舞女这首歌,还知道演唱者是韩宝仪。

    要是他没有记忆混乱,好似他只说了这首歌叫舞女,没提过韩宝仪的名字吧。

    “架空历史,对了,这个朝代本该是大明,结果换成了莫名其妙的大宁朝,很可能这个世界以前就来过穿越者,大宁朝就是穿越者建立的,那么这个林莺莺,莫非。。。”

    王旭看着少女,久久不发一言,短暂的沉默之后,试探性的开口道:“天王盖地虎?”

    “宝塔镇河妖!”

    少女对答如流,一边上下打量着他,一边反问道:“你的脸怎么黄了?”

    王旭眯着眼,一字一顿的说道:“天冷涂的蜡!”

    “怎么又红了?”少女又问。

    “嘶!”

    王旭倒吸了一口气,伸手向外一抓,三尖两刃刀顺势入手,当头就是一刀劈下:“去你妈的!”

    林莺莺:“。。。”

 第624章 杀死穿越者

    当两位穿越者相遇,会发生什么事?

    第一,老乡见老乡,两眼泪汪汪,一起排坐坐,吃果果。(全本小说网,https://。)

    第二,一脸漠然,漠不关心。

    第三,优胜劣汰,适者生存。

    王旭自从得到穿梭门后,就想过自己不是唯一的幸运儿,世界上还可能存在其他的穿越者,并以此为基础,思考过相遇后的对策。

    当时他想,如果在自己没有成长起来之前,见到其他的穿越者,对方没有威胁的话,他会让对方说出是怎么穿越的,抢走对方的金手指,然后任其自生自灭。

    反过来,见到穿越同行的时候,要是他已经成长到了一定地步,而对方是刚穿越的萌新,他不但不会抢走对方的金手指,反而会顺手给点力所能及的帮助,然后以老前辈的口气,给萌新灌点心灵鸡汤。

    但是,如果他与同行相遇时,自己没有成长起来,对方对他又有威胁性的话,王旭就要说声对不起了。

    这不是他冷漠,而是人心隔肚皮,不得不防。

    谁能说,在他考虑对待同行的问题时,对方没有这么考虑。

    王旭从不惮以最大的恶意来揣测别人,以己度人,或许那个从未见面的穿越同行,心里也是这么想的。

    先下手为强,后下手遭殃。

    每一位穿越者,都是一座行走的宝库,彼此间的关系,就像两个公司一样。

    一个公司强大,是规则的创造者,不惧任何挑战,它会选择帮助比自己弱小的公司,将它们发展成下线,或者是助手。

    你说它是施舍也好,欣赏也好,这种例子笔笔皆是。

    相反,如果两个正在创业路上,彼此性质相思的公司相遇,它们一定会拼个你死我活。

    为什么,因为每个正在腾飞的公司都是饥饿的,急需对方的养分来充实自己,你不去与它竞争,难保它不会想吞掉你,所以在实力相近的情况下,这是一场没有谈判的战争。

    所以,王旭先下手为强,在察觉到林莺莺这位红船之主,是跟自己一样的穿越者时,毫不犹豫的出手了。

    咚…

    一声闷响,王旭一刀砍在桌子上,将木桌劈成两半。

    林莺莺倒飞着向后走,贴在红色的木柱上,气急败坏的问道:“为什么要出手?”

    “废话少说!”王旭根本不回答,抬手就是一刀,刀芒向着林莺莺而去。

    林莺莺身体瞬间消失,再出现的时候,已经站在了楼梯前,急道:“我对你没有恶意,咱们都是一个地方来的,不是该互相帮助吗?”

    “呵呵!”王旭只是冷笑,手上的动作毫不停留。

    开玩笑,红船之主是什么人,在场没人比他更清楚了。

    这是个死后化为厉鬼,手上最少有百条人命的凶人,真以为她看着楚楚可怜,就以为是弱女子了?

    女人最会骗人了,王旭可不信这个造成上百人失踪,数十个家族分崩离析的罪魁祸首,会是个见到地球老乡,就哭喊着要抱抱的弱智女。

    “好狠心的人,连我这样的大美女都下得去手,真是个王八蛋!”

    林莺莺连续躲了几次,看到王旭心坚似铁,一直不为所动的样子,终于不再扮演白莲花,恶狠狠的问道:“你是怎么看出来的?”

    “不用看,我根本就不相信,一个手上沾满鲜血的女人,会像你表现出来的这样!”

    王旭没有看出破绽,非要说有的话,那就是林莺莺表现得太好了。

    她表现的,简直不像杀人如麻的红船之主,反而像言情小说里面的女主,浑身上下透露着一股莲花味。

    细想想,这怎么可能,林莺莺出身风尘之地,自小生活在勾心斗角中,她要是朵白莲花的话,恐怕坟头草都有三丈高了。

    既然不是真纯,那就是假纯,宅斗技能点满的绿茶婊。

    王旭用脚趾头想,林莺莺该是后者,一颦一笑都是戏的那种。

    “嘻嘻。奴家不是习惯了嘛,谁让你们这群臭男人,只喜欢弱女子呢?”

    林莺莺不怒反笑,用舌头舔舐着自己的头发,笑道:“既然被你看出来了,那就没得玩了,本来看你气运惊人,还想跟你慢慢玩,一点一点将你气运吸干呢。”

    “气运?”

    再次听到这个词,王旭内心一动。

    红船,或者说林莺莺,果然有影响气运的宝物,或者说金手指。

    嗖!

    王旭分心的刹那,林莺莺一把抓了过来。

    她的指甲又红又长,红的就像死人脸上涂抹的红粉,让人一看就头皮发麻。

    不过,王旭也不是徒有虚名,那么容易被偷袭到的,手中长刀上扬,伴随着一阵火花,很快挡住了林莺莺的指甲。

    哈!

    林莺莺一张嘴,舌头就跟绳子一样,缠绕在了王旭的长刀上。

    王旭向后一退,拽橡皮筋一样往后拽,并顺势一脚踢了出去。

    一脚踢了隔空,抬头一看,林莺莺的腹部一阵模糊,就像一团云雾一样。

    自己一脚踢上去,直接从林莺莺身体上穿了过去,一点效果也没有。

    刺啦…

    林莺莺一甩头,头发从王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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