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马诡事-第92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羽绒马甲和毛衣的中年男人一边开车一边给他们讲着这来龙去脉。
他是仇碧纱朋友的妈妈的同学,人称王叔,你隔壁王叔。
这王叔受谢老汉请托,来接马晓歌和仇碧纱。
不过几日的功夫,重游姜家湾,每个人的心情都是很复杂的。
首先就是王叔看马晓歌这位大神仙的眼神中充满了敬畏,真是后生可畏,这么一个年纪轻轻的小姑娘家家的,竟然能够下河捞尸,可真不是一般人呀!
“什么大仙啊?”马晓歌坐在后座闭目养神,仇碧纱则多嘴替她问了一句。
“咱们下游的柱下村里的神婆奶奶,不过她老人家说太凶了,弄不了。村里人都说一定是谢老汉家作恶了,要不别人家都没事儿,就他们家有事儿呢。”
“哎,那人具体的情况什么啊?”仇碧纱继续尽职尽责的打听着。
“刚开始满嘴跑火车,说一些胡话,速度太快了,根本听不清是什么,后面就开始大骂,怎么难听怎么骂。最开始只是犯一小会儿,后面犯病的时间越来越长,你算算,从捞尸到现在才几天的功夫,那人没法看了。”
一路上都是仇碧纱在和他聊天,马晓歌则一言不发,她不喜欢在陌生人面前说太多,为了保持逼格,毕竟高人要有高人的范儿。
下车后,她们两人就看见村口停着非常华丽的车队,路虎、悍马还有很多不认识的车,看起来就一个字——贵。
两人交换了一个眼神,其中有一台车看着眼熟呀!
当他们走近了才看清,村子里的大路上乌泱泱的一片人,除了那些村民们竟然还有一群人高马大的黑衣保镖,原来电影中的黑衣保镖真的存在,而且看起来特别酷。
被他们簇拥在中间的人看不清楚,不过走在人群中,偶尔露出一面的身影却是那么熟悉。
“曹老板!”马晓歌这一嗓子真是平地惊雷,把那议论纷纷的人群全都给震住了。
“是那个小丫蛋!”
“屁,叫大师。”
“真是那个小姑奶奶哟。”
众人纷纷停住脚步回头张望,想看看是谁这么大的嗓门。
结果向那方向一看,不正是那天下河捞尸的马晓歌么,于是纷纷让开一条路,生怕让得慢了这位姑奶奶就把他们弄死了。
无语的看着村民们那把她当怪物的眼神,心中无比的郁闷,她应该平静默默无闻的把解决灵异事件当成爱好才对呀。
“马晓歌!你怎么会在这儿。”
“这也是我想问你的。”
“我陪我叔叔考察,我叔叔想重新开发姜家湾。”
“哦,我接了个大单子。”等等,开发姜家湾?开什么玩笑,这里明明是个召阴地,或者说是聚阴地呀,开发什么生意都不够赔钱的。
虽然姜家湾地处湾内,按照风水是曲水上堂,好地方一个,可坏就坏在七几年地震的时候这里整体下陷,变成了洼地,导致阴气汇聚于水,聚而不散,在这里做生意虽然会发外财,但邪门儿的事儿也不会少的呀。
“村民们说请的大师就是你?”曹湛恍然大悟道。
马晓歌点点头,然后用自以为小声的声音说:“喂,这里的风水虽好,但是太煞了,一般人镇不住的,别让你叔叔来这儿呀。”
“哼,小姑娘,你懂的到是不少呀。”忽然一个略微阴柔的声音响起,人群立刻分开,一个穿着黑色香云纱唐装的男子站在人群中,他面容苍白阴柔,黑发柔顺油亮,酷似那乌鸦的羽毛。
脸蛋儿无血,可是嘴唇殷红,饱满如秋日带露的浆果。琼鼻秀气,眉目悠长,若是女人那当真是国色天香的容颜。
马晓歌自认为看过许多好看的人,可是这些人都差了点儿东西,差了一份气质,一份时间岁月沉淀的东西,这种东西美的令人颤抖。
审美钢铁直女的马晓歌初一见到这人,心脏猛烈的跳动,一种恐惧感油然而生,是的,就是一种兴奋到战栗的恐惧,艹,莫非这就是心动的感觉?
“嗯,你好,我叫马晓歌,你叫什么名字?”这看似正常的问号却把仇碧纱和曹湛的下巴惊掉了,马晓歌这个人基本上不与人打招呼,一副欠揍的拽样儿,这么主动去打招呼,真是活久见,原来她竟然是个颜狗。
这无耻的女人还伸出自己手,真是太阳打西边出来了!
那男人并没有想和她握手的意思,她也不恼,而是大方的收回手,哈士奇一样的盯着人家看。
“你姓马?是个好姓。”那男子说了一句似是而非的话,就退回到人群中坐轮椅的男人身边,这男人一副标准霸总的样子,中年男人的成熟魅力混合着事业有成的金钱加成,对女人来说吸引力是很致命的。
可偏偏这样一个霸总却坐在轮椅上,骨肉消瘦眼下青黑。
“你有病。”马晓歌的注意力瞬间就被这轮椅霸总给吸引了,而且还说了一句如此大逆不道,惹人生气的话,这搁一般人,早就被保镖围殴而死了。
可是那阴柔美男却轻轻的拍了拍霸总的肩膀,霸总则难得的挑起嘴角,那打理精致的胡子也跟着动了动,露出一个有点儿勉强的笑容。
“阿湛,这是你的朋友么?”
风流倜傥,人前潇洒无比的曹湛此时如同乖顺的小羊回到了自己叔叔的身边,低声的对他耳语一番,他的叔叔一边听一边微笑点头。
“很好。我是阿湛的叔叔,我叫曹鼎。”曹鼎挥了挥手,身边就有秘书递上名片,马晓歌看都懒得看,随意的把这张名片塞进裤兜,看得秘书都直皱眉头,心中疯狂刷屏,那是曹总的名片啊,喂,那是多少人都梦寐以求的曹总的名片,就这么随便放在口袋里,你知不知道那张名片很值钱啊!
“曹叔叔好,我还有事儿,您忙您的。”擅长把天聊死的马晓歌并没有像一般人一样逮着机会与曹鼎攀谈,而是惦记着自己那两千元的酬谢款呢。
说着她举目张望,一下子就看见谢老汉在人群中,她就挥了挥手打了个招呼,头也不回的走了过去。仇碧纱急急的打了一声招呼,也跟着她跑了,徒留下颇为尴尬的曹氏叔侄。这,按照霸总的文,那就是,很好,女人,你已经成功引起我的注意了。
秘书在心中疯狂打扣,老娘敬你是条汉子。
谢老汉一脸的愁容,不过看见这位姑奶奶可就像看到救星一样,基本的情况她已经了解了。
当她来到那病人面前后,就看见那被五花大绑披头散发的女人躺在炕上,嘴里念念有词,嘟嘟囔囔的。
就这么一大眼儿,马晓歌就知道自己是白来一趟,这女人压根就不是中邪了,而是真的神经病,心里头虽不情愿,不过她只能治邪病治不了这精神病。
“谢老爹,你儿媳妇是精神病,不是被脏东西附身了。”马晓歌刚刚说完,门口却传来了一个截然不同的声音。
“不见得吧,虽不是附身在这女人身上,可是却在这屋子里。”
第121章 解邪
此言一出,马晓歌不禁回头,看看是哪个王八蛋跟自己唱反调。//全本小说网,HTTPS://。)//
结果回头一看,这不就是那个长的很好看的小哥哥么?
“那你有什么高见呢?”虽然对这个小哥哥第一印象是不错的,可是在处理灵异事件方面,她是不会轻易服软的。
那好看的小哥哥唇红齿白,看起来跟个高中生差不多,个子也就一米七多一点,视觉上比马晓歌要矮一些,在平均身高一米八的东北地区,就显得娇小玲珑。
只见他迈着步子跨入了这房子里,左右打量一番,又看了看蔫头耷脑,披头散发的女人,那女人此时被绑着放在炕上,一动不动,像是死了一般,对外界毫无反应。
其实在行内判断一个人是神经病还是中邪了有很多方法,比如割血法,将柳叶水放入碗中,取血滴入,如果这血凝聚不散说明中邪,反之则不是。
还有翻眼法,就是翻开疑似中邪者的眼睛,看看翻不翻白眼儿,被鬼附身的人脚尖立起,翻白眼儿,那是鬼在下面垫着呢。
更有诸如夹指、点额、朱笔和倒置法,还有传说弯腰从裤裆下面看,就能看出是不是中邪。
可这都是外道,真有道行的,打眼一瞧就能看出来是不是中邪,最明显的特征就是阴气的多寡。
正常活人,身上的阳气旺盛,较少,如果那人阴气毕竟重从外观上就会表现出来,一般人也能看出来,眼下乌青、嘴唇发紫,虽然不冷可是整个身体犹如在寒冬中一样比旁人更容易发冷。这就是传说中的气色差,印堂发黑了。
这个女人虽然披头散发、神情呆滞,可是她面色红润、双眼蜡黄,口舌生赤,还火大的长了口疮,怎么看都不像是中邪,那不是中邪,就是精神分裂呗。
那小哥却有不同的见解,只见他伸出自己纤细的手,那手上还戴着一副黑手套。只见他轻轻的扒开那女人的嘴巴,口中嫣红,并不发紫,丝毫也没有中邪的征兆。
“凡事不能看表面。”他一边说着一边轻轻点了点那女人的下巴,只见一只乳白色的小虫子从他的指尖缓缓滑落,爬进了那女人的嘴里。
“你是蛊师!”马晓歌皱起了眉头,妈的,这北方罕见的蛊师咋变得这么不值钱了,竟然让她短时间内遇上了两个。
“自然。”那漂亮小哥眉目如画,挑眉看向马晓歌时却无端让人觉得不寒而栗。
只见那乳白小虫爬进女人的嘴里片刻,那女人忽然不正常的跳了起来,明明是被绑得死紧,可那手指粗的麻绳却被她猛的挣开,她面部扭曲发红,赤红着双眼如同发疯的老牛一样,额头、脖颈处血管暴起,颗颗汗珠肉眼可见的凝聚了出来。
“啊……”一声嘶吼下,她忽然四肢着地如同野兽一般爬向门口围观的众人,吓得众人惊叫连连,一个劲儿的往后退!
怎么会?那一瞬间,那原本毫无阴气的躯体内,竟然出现了大量的阴气,这不可能吧!
虽然脑子里一片乱麻,可是马晓歌却高高跳起,一个飞脚过去,把那女人踩在地上,好像踩着一个王八那样,那女人四肢刨地,嘴里呜呜的叫个不停,不断有涎水从她大张的嘴巴里流出来,滴在地上。
“老实点儿!”见那女人还在挣扎,马晓歌不禁再度用力,一只脚深深陷入她的背部,如果再用力,估计脊柱就断掉了。
如此过了大概三两分钟的样子,那女人忽然静止不动了。马晓歌只感觉自己脚下的躯体连心跳都停止了,她连忙抬起脚,赶紧后退。
此时,那女人忽然如同练了蛤蟆功一样翻了过来,四脚朝天不断挥舞,然后哇的一声,呕吐了出来!一团黑漆漆的如同泥巴一样的东西从她的口角流出来,看起来非常像是果冻的样子。
随着那东西的流出,屋外的众人纷纷捂住口鼻,太恶心了,这股味道简直就是榴莲混合大粪,不仅臭而且还有一股尿骚味儿。
鼻子极端敏感的马晓歌只感觉自己像是被化学武器袭击了一般,连忙捂住口鼻,冲到屋外呕吐了起来。
那团臭乎乎的东西转瞬间就挥发了,只留下地面上那只乳白色的小虫子探头探脑的,颇为可爱的样子,扭动着自己的身子向着自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