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做首辅-第65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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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时,马栋的马慢了一步,另一匹马从右边跑了出去,将自己左边的脖子露了出来,电光火石,马栋的坐骑一张口,吭哧,就咬中了对方的脖子,霎时间鲜血狂奔,马嘶鸣了一声,没跑出几步,就软软摔在了地上。
脖子上的血管被咬断了,鲜血狂奔,比赛不得不暂停。
赶快给骑士换马,观众看在眼里,可没有之前的狂热了,心都悬了起来。原来马球比赛是如此残酷啊,要是伤了一匹天马,那可怎么办?
“李阁老,你看见了!”高拱又忍不住低吼起来,李春芳连连点头,脸色惨白,他是真的后悔了,谁知道马球是这个样子啊!
“唐大人,要不,下令他们,不许攻击人和马?”李春芳试探着问道。
唐毅微微摇头,“为什么不攻击?占上风的是大明!”
突然,唐毅起身,几步到了看台前面,振臂高呼:“大明必胜!”
四周的观众愣了一下,也跟着喊了起来。
“大明必胜,大明必胜!”
赛场中间的马栋得到了信号,这是唐毅早就交代过的,哪怕真的输了,也要输得体面,身为战士,拼死也要咬下对方的一块肉,什么规则,老子眼睛里没有规则!
“杀!”
重新换好了战马的蒙古骑士刚刚列队,准备迎战,马栋就冲了上来,仗着阿拉伯马的凶狠,一个冲锋,把对方的骑士打掉了两个。
后面的明军也跟了上来,赛场上很快变成了大乱斗,几乎每一刻都有骑士倒地,也有战马受伤,鲜血迸溅,凄惨无比。
阿拉伯马绝对是为了战斗而生的,能咬人,能踢人,挨一下就没了半条命,没有多大一会儿,几乎所有的蒙古骑士和战马都受了伤,赛场上的比分还停留在二比一。
不好!
乌木儿台吉,还有人抬着铁背台吉,一起前来观战。看到赛场的情况,他们立刻明白过来,明军是想把他们的人马消耗光啊!
这么大一会儿,已经损失了十几匹战马,五名骑士了,再打下去,马不是都要没了吗?
“认输!”
乌木儿果断下令,第一场比赛结束,明军获胜。
稍事休息,第二场比赛又开始,马栋刚刚上场,对面的蒙古人根本没有出来,再度认输。马栋气得咬牙切齿,把手里的球杖都给摔断了。
“懦夫,胆小鬼!”
骂了好一阵,也没有办法,只能悻悻离开。
按照规矩,参加了两场比赛,阿拉伯马必须退出,失去了战马优势,虽然大明的健儿有心杀贼,却无力回天,
第三场和第四场连续失利,总比分已经被扳平。
到了第五场,马栋再次出战,他骑上了仅剩下的一匹阿拉伯马,一上场就摆出了最狂暴的姿态,疯狂攻击对手,他和坐骑就像是疯子一般,完全不管球在哪里,只是攻击对手,三匹蒙古马被咬残,两个骑士被打伤,明军总算是扳回了一局。
还有希望,一匹天马,也能回天!
马栋不顾疲劳,还想继续作战,却被唐毅派来的人给按住了,勒令他不许上场。果然所料不错,第六场蒙古人也派出了战斗人员,三个孔武有力的大汉,骑着三匹高大的战马,一看就是找茬儿的。
一对三,就算阿拉伯马再厉害,也未必是人家的对手,幸好及时抽手,要不然就会损失在赛场上。
毫无疑问,第六场明军含恨落败。
三比三平。
可是谁都清楚,蒙古人的损失虽然比明军惨重多了,可是明军一方,只剩下一匹阿拉伯马,还能拼一场,其他的人都疲惫不堪,仅有的好马也所剩无几。胜利的天平已经倾向到了蒙古人一边。
压在胸口的一团怒气,总算是释放出来。
乌木儿带着得意的笑容,换上了骑士的衣服,戴上了护具,手握球杆,骑上他的青马,冲到了赛场上,耀武扬威,连着转了三圈,胜利似乎已经是囊中之物了。
“乌木儿台吉,到了中午了,先吃点东西,下午再比赛,我们大人有请。”
乌木儿带着满腹的牢骚,来到了帐篷,把头盔扔到了一边,大喇喇说道:“你们不必拖延时间,这场比赛,我们赢定了!”
高拱和唐慎把脑袋一扭,懒得搭理他,江东和唐毅闭着眼睛,李春芳无奈,只好主动笑道:“乌木儿台吉,果然神勇,老夫佩服。午时都过了,不吃点东西,岂是待客之礼,来人,上菜。”
不由分说,手下人端上来各式菜肴,色香味俱全,两旁的音乐响起。乌木儿眼前一亮,还是汉人会享受啊!
他心说坐下来吃一顿也无妨,反正他已经查清楚了,那些神骏的马匹只有十几匹,没法继续参赛了,说起来还要感谢李春芳。
他举起酒杯,和李春芳虚碰了一下,一口喝干,李春芳别提多尴尬了,这才叫自己挖坑自己埋,要真是输了,还不知道多少人想撕碎自己呢!
一顿饭吃得没滋没味,只剩下乌木儿吧嗒嘴的声音,听得这个烦心,乌木儿喝得酒酣耳热,突然起身,几步到了乐队的前面,露出了痴迷的神色。
“嘿嘿,真够水灵的!”乌木儿伸手去抓,弹琴的女孩连忙闪退。
“怕什么啊,李阁老,本台吉和你换怎么样?”乌木儿肆无忌惮说道:”你是想要钱,还是珠宝,要不战马也行啊,一匹,呃不,五匹马换一个人!你们可不吃亏……”
啪!
一个酒杯,砸在了乌木儿的额头,鲜血瞬间流了出来。
“谁敢打我?”
“本官!”唐毅冷笑着站起身,“乌木儿,告诉你,大明和蛮夷不同,我们不会抛弃一个同胞,你点的那几个铜子,还有几头破驴子就不要在本官面前丢人了!”
“好啊,你敢瞧不起我,有本事赛场见!”乌木儿气呼呼到了外面,飞身上了自己的战马,一马当先,上了赛场,这时候唐毅等人也都跟了出来,大家一起上了观礼台。
咚咚咚!
鼓声作响,乌木儿突然觉得眼前一花,什么东西,怎么那么大啊?
他不由得惊呼出声,此时从明军的一边,九匹黑色的战马一字排开,说是战马,不如说是九匹来自洪荒的巨兽!
肩高一米八,头颅昂起,足有两米多,长而浓密的鬃毛,编成了整齐的小辫子,长长的尾巴,几乎到了地面,
粗大的马蹄,每次落到地面,都发出震颤,声波能传出好远,看台上的人都能感受到。他们彻底被这一群硕大的战马吸引了。
论起体型,比阿拉伯马还要高一头,骨骼粗壮,肌肉结实,鬃毛浓密,狂放不羁。跑在最前面的战马,黑色的身躯,透着一层红色的光辉,就仿佛是天上的神马,裹在朝霞之中,神秘,强悍,充满了无穷的魅力,只要看过一眼,没人不为之倾倒,迷醉!
这些马可是大大有名,它们来自西洋,名叫弗里斯兰马,是席慕云从吕宋岛的佛朗机人手里弄到的。
“最算是赶上了,马球,我最擅长了!”席慕云舔了舔嘴唇,露出嗜血的神情,鼓声戛然而止。比赛正式开始,席慕云抢先到了中场,等待发球。
乌木儿的眼睛都直了,明军的好马不是没了吗?怎么又冒出了这么多巨兽?谁能告诉我,他们是怎么变出来的?
心中狂喊,真有心放弃比赛,可是他已经上场了,蒙古勇士,可以站着死,决不能在大庭广众之下,避战退却,回去之后,只会永远活在耻辱里,还不如死了算了!
他硬着头皮,到了中间。双方站在一起,席慕云必须低下头颅,俯视着乌木儿,别提多滑稽了。
“开始!”
席慕云抢先出击,坐下的马如同炮弹,猛地冲出,乌木儿来不及反应,席慕云的坐骑猛地抬起前腿,以上击下,粗大的马蹄踩中了乌木儿坐骑的头颅,骨头碎裂之声响起,乌木儿瞬间摔了下去……(全本小说网,。,;手机阅读,m。
第777章 很受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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弗里斯兰马的体重普遍在五六百公斤以上,而蒙古马最多二三百公斤,即便是超级变异的,也不会超过四百公斤。双方放面对面,就好比次轻量级和超重量级的拳手打在了一起,大明的骑士居高临下,包括观众,自尊心都得到了极大地满足。不好意思,弗里斯兰马还有个特点,它们后腿强劲,常常喜欢高扬起身体,用前蹄攻击,和饭盆差不多的蹄子,挨了一下,哪怕是老虎狮子一样要骨断筋折,小命玩完。
而且这些弗里斯兰马漂洋过海,到了陌生的环境,十分的狂暴,踢,咬,啃,打,什么手段都上来了。
马球比赛早就变了味,成了彻头彻尾的厮杀。
两旁的观众伏在栏杆上面,翘着脚巴望,雷坚,沈公子,等等一群贵公子看着雄壮的弗里斯兰马,彻底迷醉了。
熠熠生辉的黑色皮毛,雄壮的身躯,不羁的鬃毛,凶残狂暴的战斗方式,每一匹马就像是战车,横冲直撞,无所顾忌。
“太热血,太爷们了!”
他们全都神情激动,沈公子更是浑身颤抖,哪怕吃糠咽菜,他也要弄一匹弗里斯兰养着,太帅气了,有木有啊!
高拱和江东都站起身,到了看台前面,伸长了脖子巴望着,越看越高兴。弗里斯兰马比起阿拉伯马更加雄健,战斗力更强,要是明军拥有一群装备弗里斯兰装备的骑兵,只怕俺答要望风而逃了。
“芳溪公,中玄公,怕是不成。”唐毅低声说道:“席慕云刚刚派人送给我一封信,详细介绍了这种战马,名为弗里斯兰,是出产自欧洲尼德兰地区的一种战马,被佛朗机人带到了吕宋,前不久,席慕云用,用计从佛朗机人手里弄来的。”
唐毅没敢详细说缘由,实在是他都觉得有点脸红。
所谓的尼德兰就是后世荷兰和比利时一代,当时还处在西班牙的控制之下,西班牙人窃据了吕宋岛,弗里斯兰马也被带到了东方。
骑兵为王的时代,任何优秀的战马都是宝贵的战略资源,西班牙人可比贝都因人狡诈多了,岂能轻易从他们手里弄到战马?
不过难不倒席慕云,他在一次和西班牙做生意的时候,偶然瞥见了弗里斯兰马,当时他就下定了决心,无论如何,都要弄到手。
席慕云非常有耐心,为了这个目标,他花了一年的时间,和西班牙人做生意,交朋友,从织造局弄到最好的皇家丝绸,洁白如玉的瓷器,精巧的珠宝饰品,每一样都让西班牙人如痴如醉,席慕云还拿出他的进士身份,告诉西班牙人,他是明帝国承认的最高级学者,他愿意帮着西班牙人传教……
一群远来的蛮夷哪能弄懂复杂的大明,席慕云的话,他们深信不疑,在谈妥了派遣去大明的教士之后,吕宋总督决定举行一场盛大的马球比赛,进行庆祝。
结果就在比赛的时候,突然马尼拉发生了猛烈的爆炸,地动山摇,观众吓得到处逃窜,总督大人不得不领着人马去救援,只剩下少量的士兵看护马场。
席慕云带着的人手乔装混在人群中,立刻发难,杀光了西班牙人,抢走了二十多匹弗里斯兰马,他们一路逃到了海边,那里有等待许久的船只。
上了船之后,席慕云没急着离开,而是静静等待,不久之后,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