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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部分

北京俗事录-第3部分

小说: 北京俗事录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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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家回答说没问题,亲。(为什么淘宝上的人管谁都叫亲?)张彦打了个冷战,他猜想旺旺那端也许是卖家雇来的民工大婶在替他联络。还特意叮嘱,公司规定,管谁都得叫亲。

订完了花张彦找了个没人的角落,拨通了上海女友的电话。熟悉的孙燕姿的风筝的彩铃,好像把他又带回那些相恋的日子里上海的大街小巷,他好像看见当年还不会涂睫毛膏的她撅着嘴巴站在麦当劳门口宣布一定要吃一个冰琪琳否则就不走了的样子。有一瞬间他真想放弃明天那个和陌生女人的约会,但电话那端传来的声音在几秒钟之间就把他被彩铃温暖的心又冷却了下来。

“张彦啊?你知道吗?我那个同事刘刚又买了辆A4,你到底什么时候能买车?”

十几天没通电话,第一句话,居然是这一句。张彦完全不明白刘刚买的A4跟自己有什么关系,就算有关系,自己还没赚够买车的钱,难道不能放在第二句再说嘛?哪怕是虚伪的先问候一句,不行吗?张彦没有接这句话,他知道除非他说我回去就买。其他任何答案那边都会接着有无数句指责等待着他。他轻轻的说了句:“明天七夕了亲爱的,我想你了。”

“是吗?哦对好像是的。你还记得去年七夕你惹我生气吗?我觉得你越来越不在乎我了。好了,我跟朋友唱歌去,现在进电梯了,先不跟你说了。”

说到这里,那边自顾自的把电话挂了。张彦沉默了一会儿。收起电话,走到楼梯间抽了根烟。发现时间差不多了,收拾东西下楼。

7点30,电话很准时的想了。这是张彦第一次听见eleven的声音,好像不是想象中的京腔,但声音很好听。她说我还有一分钟就到,你站到三环辅路边上了吧?好,你穿什么衣服?我知道啦。马上到,我开门你就上来,我穿紫色吊带。我看到你啦,这边!

张彦抬头看到前方一辆索纳塔里伸出的小手,冲他使劲的挥着。他小跑了两步,女孩坐在副驾驶,匆匆看了一眼,短发,很精致的鼻子,大眼睛,纤细的肩膀。说实话,张彦没敢期待这个在七夕和自己一样没人要的姑娘会是个美女。能是个一般人,也就知足了,在寂寞的异乡,他没敢有太多的奢求。但是偏偏,这是个让人惊艳的女孩,混身散发着迷人的别致,偏偏又带着一点写在脸上的单纯。

两个人在车上反而安静了下来,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开场白。最后还是张彦打破僵局,eleven,你比我想象的漂亮很多啊,认识你很高兴。

“呵呵,你是不是想,一个七夕都没人要的姑娘,得丑成什么样儿啊。”eleven在前排头也不回的回答。

汽车在三环上掉了个头,迎着远处的灯火,慢慢向北驶去。张彦静静地看着女孩的背影,看着她右耳上带着的一个肉骨头形状的耳钉。

7。丁渐

帅哥小耀站起来端着酒杯,向黑衣mm举杯说道:来,大家先喝一杯,祝三位小姐今天玩得开心!丁渐只好跟着另一个小帅哥一起站起来给三位mm敬酒。可是三个人里黑衣mm根本头也不抬的在点歌,点了自己的那位还是靠在沙发角上,懒洋洋的举杯和三个人都碰了一下,根本没有站起来。只有那个短发mm站起来和三人碰了杯,一口喝干,好像还有点脸红,又坐下去伏在黑衣mm耳边说话去了。

这时候丁渐仔细看清了三位美女。说实话,三个女孩里反而是短发紫色衣服那个最漂亮,年纪也好像最小,她小巧而挺拔的鼻子让整个面孔显得特别精致,个子稍矮,但估计也有163,留着那种和传统学生头远看相似细看却完全不一样的短发,丁渐说不出来不一样在哪,但这种短发好像确实让人感觉很时尚。

黑衣服mm仿佛个子最高,身材最好,但丁渐一看她就一肚子气。心里自然把她排在了最后一位。而点了自己的那个懒洋洋的女孩,一直蜷缩在沙发角里,看不出身高,但两腿修长,光着的脚丫放在沙发扶手上,穿了一条宽版的绿色亚麻裤子和白色宽松背心,仿佛也是亚麻的,齐刘海直发,这一身打扮让她好像比那两个女孩更加休闲,五官也算好看,但比起短发mm有差距,她好像很累连眼睛都半闭着。

丁渐实在不知道该怎么伺候自己这位“客户”,只能看着小耀他们行动。小耀这时候已经又分别给三个mm敬了酒,黑衣mm也点好了自己的歌,拿起了麦克风,前奏那一会功夫还不忘了跟白背心说了句,李楚(原来她叫李楚),你是不是恋父情结啊,这么多帅哥,你找了这么个大叔,喂,大叔,你有四十没?你倒是坐过去离mm近一点啊,坐这干嘛,怕人吃你豆腐啊!

丁渐还没反应过来这一段连珠炮一样的语言,她突然又大喊一句:后来!把丁渐吓了一跳,听她接着唱道:我总算学会了,如何去爱……才知道她是开始唱歌了。丁渐真想把面前这两瓶芝华士都扔到这个女人那一头卷发上去。他坐在那里一声不吭。这时候短发mm和另一个帅哥已经开始玩色子,李楚终于从沙发里坐了起来,招手问丁渐,你会唱坚强的理由吗?

伍佰和莫文蔚的坚强的理由,好像算是一首比较冷门的歌,会唱的人不多。丁渐在公司被称为胖版伍佰,恰恰喜欢伍佰的歌,而且颇为传神。他曾经很喜欢这首坚强的理由,但每次询问都没有女生会唱能和他配合。没想到今天在这样的客串鸭子的场合,居然遇到一个要唱这首歌的客人。丁渐的心情忽然好了一点,他点头示意自己会唱,李楚好像也有点惊讶,看了他一眼,轻轻说你去点吧。

慢慢的流

掩盖不住的口

破裂在我的心头

要说些什么

你早已不在乎

无法接受

倾而尽出的痛

泪水不停的滴落

还有些什么

你早已不在乎

李楚唱歌不是很好,声音有点干,但却异常投入,在沙发里坐直了身子,怔怔地盯着屏幕,喃喃地唱道。

当丁渐的声音响起来时,确实一屋子男女都被震住了,这个外貌猥琐的发胖男人,嗓音沙哑而又嘹亮,如果不是前面一段是李楚在唱,可能又会有人怀疑没关原唱,他呐喊着唱出了伍佰原唱般的质感。

爱上的你

将一切都抹去

我静静悄悄默默淡淡的止住呼吸

是这样吧

我知道你要离开我

却无法去停止

让眼泪掉下来

李楚带头鼓掌,连黑衣mm都跟着鼓了两下。这首歌唱完,李楚拉他回到自己的沙发,两人喝了杯酒,李楚说,会唱纯真年代吗?丁渐点头,李楚说,恩,去点吧,我喜欢听。

丁渐觉得这形势不错,原来姑娘们玩鸭子就是点歌唱啊,不像男人们动手动脚啊,这活儿多舒服啊,再说了,这三个美女,就算动手动脚,我也不吃亏啊。不对,除了那个黑衣服的啥老娘们,妈的。

可是黑衣服的傻老娘们偏偏不放过他,就在他跋山涉水路过她面前去点歌的时候,黑衣服傻老娘们一把把他拉坐下了,然后笑着说:

“不错啊大叔,唱的不错。原来你属于卖艺不卖身的,这回我理解了。李楚,我借你家大叔用一下,来,先跟我喝个交杯。”

这时候怒火上涌的丁渐不知道该怎么好了,黑衣服傻老娘们靠在他身上,丰满的胸部贴在他胳膊上,按平时这个场面他早该有反应了,但现在心里只有怒气。丁渐端起茶几上调酒的大玻璃杯,挑衅地看着黑衣mm,大声说,行啊,交杯酒交杯,不过交个大杯,敢吗?

黑衣服mm瞪大了眼睛,毫不含糊的回答,有什么不敢,来!说完端起面前另一个大杯,一伸手,把自己手腕从丁渐端着酒杯的臂弯中穿了过去,把酒放在了嘴边。

丁渐满头大汗啊,本来想将这小娘们一军,没想到她还真来劲了。自己的酒量自己清楚,这一大杯芝华士慢慢喝不算什么,一口灌下去,非晕不可,但事到现在这一步,人家姑娘都端起来了,还有什么退路啊?喝吧,一闭眼,咕咚咕咚喝下去了。一大杯酒一口气喝完真不容易,喝得丁渐肚子发胀。但气势上绝不能输,他恶狠狠地擦了擦嘴角残留的酒,盯着黑衣服mm。

她喝到一半可能确实有点上不来气了,停顿了一下,看了看丁渐,旁边短发mm小声说,小然,你行不行啊。小耀也在旁边说姐我帮你代了吧。她摇了摇头,继续第二口把酒喝完。

丁渐对她笑笑,走过去继续点歌。刚点完纯真年代,就听见那个叫小然的黑衣服mm大声说,大叔!再给我点一个陶喆的王八蛋!

8。刘洋

刘洋穿着专门面试用的西服,2号线倒13号线,终于到了上地,一说去L公司,地铁门口的摩托车都熟,一阵风就把他送到了门口。在前台登记了填了张表,被领到一个大大办公室门口坐着。不知道是人力资源还是助理的小mm客气地告诉他,您来的有点早,请您坐这里稍等一下,面试您的丁经理还在处理点事情。

刘洋忐忑的坐着,注视着不远处的那扇门,猜测那个决定自己命运的什么丁经理会是个什么样子。命运在这个时候却给了他另一个真正决定他命运的人物。就在刘洋犹豫要不要拿出手机玩一会贪吃蛇的时候,他看到一个穿着黑色衬衣的短发女孩从门外冉冉走来。

从他看到她的第一眼,他就明白了惊艳这个词。他不知道该怎么形容这种感觉,好像穿过悠悠岁月万水千山自己就一直在等待这样一个女孩出现在自己面前,而在这之前自己完全不知道自己在等待的就是这个女孩,知道她出现,他才明白她符合自己对美的一切理解,也许她并不完美,但不知为什么就是感觉完全符合自己的想象。虽然这个想象好像是从见到她才开始的。

刘洋呆呆地看她和前台小姐交谈,填表,然后被带到自己对面的工位上坐下,哦,她好像和我一样是来面试的,好像也在等这个丁经理,也许是同一个职位,不知道。她的鼻子真特别,那么精致。。。她能抬头看一眼我就好了。她要是真抬头了,我该怎么办,对她微笑?还是注视?好像都不好。那赶快低头别让她发现自己在看她?可是下次还有没有机会见到她?

在他胡思乱想的时候,女孩一直低着头看自己手机里的短信。始终没有抬头看他一眼。刘洋有点失望,但又充满期望。他盯着她甚至看清了她低垂的睫毛是那么的长,看清了她戴着两个肉骨头形状的金色小耳钉。

就在这时候有人打断了他的思路,带他过来的小mm微笑着对他说你可以进去了。他恢复了面试的状态,整理了一下衣服,最后看了一眼对面的女孩,走进那扇等了好久的门。

面试进行的还算顺利,对面这个微胖的穿着烟灰色衬衣的丁经理年纪不大也不算严厉,但思维敏捷逻辑清晰,不喜欢废话,说话语速很快每一句都问在最关键的地方,好在自己大学几年实实在在做过些项目,对于一个大学生来说,除了英语不好,他自信自己的工作能力是出色的。所以小心翼翼的回答完了他的问题自我感觉还挺好。

最后丁经理站起来和他握手,简要的说,我这个人说话很直接,你的优势在于相对其它学生有很好的工作经验,但我这里不是校园招聘,社会上比你经验多的人很多,所以你这个优势并算不上优势。但我的直觉告诉我你是个可塑之才,因为你专注,而且会沟通。但你不够踏实。我前面面试的没有比你优秀的人。但我还有一个人要见,见完之后,我立刻给你电话,不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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