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老惦记我-第6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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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求也可以。”
她开始考虑。
要不,她向他求个婚算了。
反正她也只是想体验一把求婚的感觉。
谁求不都一样。
“我们去北极吧。”他望着她,突然开了口。
绿意摇晃,蝉鸣悠长,他的目光安静而认真:“我想去世界尽头,向你求婚。”
“……你是不是口误,把北京说成了北极。”
“没有。”
微顿,他又有些局促:“其实我……准备过一次求婚,大四的时候。”
“只不过,没求成。”
沈稚子倏地睁大眼,满脸不可思议:“我靠!这么大的事?!你就一个人藏着!”
难怪现在不管她怎么暗示,他都无动于衷。
她把所有招数都试了一遍,就差没有掐着他的脖子,求他跪下了。
好想跳起来打他。
靳余生摸摸鼻子,有些心虚:“嗯,后来想想,觉得的确太草率了,应该从长计议。”
沈稚子欲言又止,忍来忍去,忍不住:“不用从长计议的……”
他随口说一句,能不能嫁给我。
她都可以四舍五入成,他求了一个婚。
“不一样的。”他敛眸看她,轻声道,“我好像从来没有对你说过这些话……总是找不到时机。”
大多数时候,都是她在告白。
她太清楚症结所在,想方设法帮他解决问题。
可他好像,从来没有好好地表达过自己。
“因为太喜欢你,所以很多事情,反而不知道该怎么做。”他声音很轻,“这么多年,也没有认真地告过白。”
蝉鸣一声声落在耳畔。
有风吹过,高大的国槐开始落花,小小的一团团,绿意盎然。
“可是其实,我想把全世界最好的东西都给你。”
他微微屏气,声音很低,虔诚而认真。
“我现在不想要小朋友。”
槐花落到眼前,沈稚子屏住呼吸。
望着他,不敢眨眼。
“我现在……只想认真地喜欢你。”
小王子告别飞行员,回到自己的星球,那是童话结局。
在他的故事里,小王子与狐狸互相驯服,互为羁绊,他为它留在人间,再也没有回b612星球。
她是他的狐狸,也是他独一无二的玫瑰。
她是人间天堂。
盛夏漫长而宁静,人群喧闹的声音远远的,像被隔在另一个世界。
他的目光太过专注,又太过安静。
沈稚子望着望着,眼眶突然开始发热。
“哪有你这样……”
突然想到什么,她慌张地睁大眼,“你,你是不是觉得,一次性把这些话说完,以后就再也不用说了?”
“你,你透支了后半辈子的情话?”她揪住他的袖子,急得快要哭起来,“那我,我以后是不是再也听不到这种话了?”
她真的在好认真地慌张。
靳余生心情复杂,哭笑不得,亲亲她的眼角。
顿了一会儿,温柔地道:“没有,还有好多。”
“你想听的话,我可以说上八十年。”
沈稚子愣愣的,还是觉得很幻灭。
她不敢置信到语无伦次:“我……我以为,像你这样的人,我……我一辈子都听不到这些话。”
“……”
靳余生的舌尖迟疑地抵住上颚。
他又开始怀疑,他在她心里,到底是什么样子。
他是魔鬼吗。
“我小时候,特别喜欢游乐园。”沈稚子眼巴巴看着他,眼里蒙着层水雾,“那时候觉得,就算有天大的不开心,在游乐园里玩一圈,也就能开心起来了。”
靳余生轻轻“嗯”了一声。
“可是后来,我发现,其实不用去游乐园,看着你也能很开心。”她揉揉鼻子,“你比游乐园神奇多了,我什么都不需要做,只要看到你,就会想笑。”
靳余生微怔,觉得自己的心都要化了。
那到底是什么心情呢。
也许是……
虽然说不出理由,但跟你这样的人在一起,实在太开心了。
比全世界的游乐园,唐老鸭和米老鼠加起来——都要开心。
“我想这辈子,都能这样开心。”
夏风熏热,枝头的槐花一朵一朵地落。
他徐徐笑开,声音落到耳边,低而沉稳。
“我的荣幸,靳夫人。”
十六岁的沈稚子张扬明媚,除了学习成绩,就只对好看的东西感兴趣。她在某个春日午后提着水桶跑过走廊,与时光里一个神奇的节点相撞,遇见命中注定的余生。
在她晕乎乎地想着“他真好看,好想据为己有”的那几秒里,四目相对的瞬间,少年默不作声,也在心里闪过那样的念头——
她应该是他的公主。
他想做她一生的游乐园。gd1806102(全本小说网,。,;手机阅读,m。
第61章 番外·不归人(上)
(全本小说网,。)
一、
2017年的冬天,盛苒只身一人; 住在台北。
以潮湿为标签; 这是一座可以用脚丈量的城市。冬雨连绵; 她频频回忆起初中地理书上的句子; 亚热带季风气候,冬季温暖; 雨量偏多。
与她合租公寓的女孩儿叫杜蘅; 是个内陆的北方人; 平日里大大咧咧; 无话不谈; 什么都爱同她分享。
下雨又没有课的时候; 空气潮湿,盛苒就也安安静静,与她共享一只耳机。
那些日子刚到台北,她混沌地爱着林夕,天底下求而不得的人都是同一副模样,句子写得热烈又无畏; 像是得了失心疯。
但凡未得到/但凡是过去/总是最登对
欢喜伤悲老病生死/说不上传奇
恨台上卿卿或台下我我/不是我跟你
……
荤素不忌; 她听得热泪; 每句词都好像在唱自己。
杜蘅扯下耳机,眉头皱起来,眼中浮起天真的困惑:“林夕为什么这么惨?”
盛苒微怔; 然后笑。
她想起很久很久之前; 沈稚子也曾经用这样的语气; 像模像样地指责她:想点儿好的不行么?你思想怎么这么阴暗?
于是她敛眸,轻声答:“怨憎会,爱别离,求不得,谁都没办法。”
窗外雨声骤急,今夜台风过境。
杜蘅放下耳机,手指无意拂过她的指尖,为冰凉的触感惊叹出声。她嘟嘟囔囔地爬起来,一边为她倒热巧克力,一边耸着鼻子摇头:“沉浸在自己的小世界里,很容易滋生负面情绪的。你真应该多出去看一看,我们学校那么多青年才俊。”
杜蘅没听过她的故事,但也断断续续地了解到,她曾有过一段不太容易放下的旧情。
年少的恋人总是难以忘怀,她能明白,也能理解。
折身将热巧克力递出去,盛苒低眉接过,温声道谢。这个角度,她看到女生白皙的耳垂,盈盈润润的,像成色上乘的羊脂白玉。
大概是为好友不甘,杜蘅心里突然涌起一股恨铁不成钢:“不跟身边的人谈恋爱也没关系啊,转移一下注意力,去网上吸小哥哥也一样。”
提到小哥哥,她突然变得鬼鬼祟祟。
抱着手机钻进毯子,杜蘅献宝似的调出相册里的图:“你看,国内最近成立了好多偶像组合,男孩子们一个赛过一个地好看。”
“我喜欢好多人,在那些人里,就最喜欢他。”
“他的眼睛真的好漂亮好漂亮——”
视线扫过手机屏幕,盛苒默不作声,两手端着热巧克力,心里几乎是有预感的。
杜蘅手指微动,沈湛的脸就这么猝不及防,出现在她眼前。
隔着一道屏幕,他对她笑。
比记忆里的年少时代更加耀眼,沈湛的桃花眼在很久之后,成了粉丝们追捧的记忆点。那眼笑起来是有光的,简直让天地万物齐齐失色,隔着屏幕也能感受到蓬勃的朝气。
“是很帅啊。”良久,盛苒语气平静地发出感慨,不着痕迹,笑着接茬,“可惜我没有少女心,也没力气追星了。”
风带着雨珠,噼里啪啦地打在窗玻璃上。
杜蘅喋喋不休,她的注意力慢慢偏移,看着窗外蔓延的水汽,不受控制地开始走神。
那是多久之前的事情了……
沈湛还不是少女们手机里的新生偶像,他带着她满世界乱跑,在圣地亚哥跳伞,在拉斯维加斯跨年,在太平山顶看夜景。
印象最深仍是香港,维多利亚港一眼望去纸醉金迷,排队坐缆车的人又多又杂。
入夜之后山风凛冽,他打开大衣把她裹进怀中,将她的下巴按在自己的胸口。
“好冷啊。”他一边叹息,一边笑着握住她的手,放进他的口袋,“我们都是小动物,应该抱在一起互相取暖。”
那时盛苒静悄悄的,没有说话。
可她从他胸前抬起头,看到的,就是那样一双眼。
漂亮的,温柔的,带笑的,比寒星还要明亮。
那么那么耀眼。
后来她一个人生活,也不是没再爬过山。
可台北的繁华只有一隅,她偶尔感到冷清,还是会怀念少年的体温。
但也是隔了这么多年,她才明白,那些热闹和温柔,其实全都是他一个人的。
连同那道体温,都不属于她。
二、
2010年,盛苒十七岁,读高三。
她的好友在这年为一个神仙似的男生发了疯,观星的车在研究所停下,全车人都下去了,只有她还在磨磨蹭蹭,不肯放开那个高瘦的少年。
盛苒心里好笑。
班长拿着花名册点名,四处寻找失踪的沈稚子。盛苒站在队伍末尾,剥了颗糖,含混不清地提醒:“她到了,还在车上。”
班长会意,低头打钩,下一刻,例行公事地点到她的名字。
“到!”
风拂过林梢,阳光跳跃着滚下来。
两道回应的声音,一男一女,遥遥重合在一起。女生带着点儿漫不经心,男生声线低沉,难得地正经。
盛苒愣了愣,抬头看过去,草木萧萧,正正对上一双桃花眼。
就那一双眼,后来变成多少少女魂牵梦萦的求不得。
“对不起。”视线相撞,沈湛立刻反应过来,“我听错了。”
他演得很好,把脸上那几分错愕与局促表现得恰到好处,盛苒信以为真。
于是她眨眨眼,凑过去:“沈湛?”
啊,真好,她记住他的名字了。
一定是因为他在车上,给了她那颗糖。
沈湛弯着眼笑:“对。”
顿了顿,有些懊恼,又像是为自己开脱:“我们两个的名字,发音实在是太像了。”
“像吗?”
他的语气太诚恳,她还真的一点儿都没有多想。
“当然!”
十八岁的沈湛信誓旦旦,急于证明。
盛和沈,苒和湛,姓氏贴得这么近,是个人都该分不清前后鼻音;名字里又带着如出一辙的“an”,命中注定地押韵。
盛苒信了他的邪。
但是最开始,她没想过跟他恋爱。
不是她自惭形秽,而是这个人太耀眼,高高在上,目下无尘,像是什么都入不了眼。
可邪门的事就这么砸到她头上。
体育课自由活动,班长的排球脱了手,不小心砸到她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