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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52部分

天道罚恶令-第75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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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好在有狸手中的样板作为参考,否则就算陆颖大脑堪比计算机业无可奈何。
    花了一天时间,小凤凰得到了心的玩具,而陆颖则换来十指都被纱布包裹的下场。这,就是宠溺妹妹的下场。
    陆笙看到这么惨的陆颖,心底暗道活该。
    “府君,前面收到徽州玄天府急报,是小南送来的。”步非烟从前院进来,将手中的信封交到陆笙面前。
    “不至于吧?小南连这点小问题都解决不了?”陆笙一边说着,一边打开信封展开信。
    信纸很厚,足有数千字。看着看着,陆笙的眉头紧锁了起来。
    “怎么了?小南有麻烦了?”
    “徽州发现了一些有意思的事……”陆笙嘴里说的轻巧,心底却一点也不轻巧。
    “你要去?需要我一起去么?”
    “不用。”陆笙连忙说道,“有需要我会传讯给你。”
    说着,站起,形一闪消失在院中。当陆笙再次出现的时候,上穿着紫色的制服迎风舞动。
    陆笙,已经近三年没有穿这一制服了,穿上之后,三年闲来无事养成的皮懒一扫而空。瞬息间,气势冲霄战意迫人。
    “三年了,我都无聊死了。”
    “早去早回。”步非烟淡淡的说道。
    “放心,夫君我的实力你还不知道?除非真神降临,否则……哼!”
    脚踏飞剑,冲上云霄。
    陆笙脚踏飞剑的速度,可是比小南赶去的速度快的多。刚刚到午时,陆笙就已经感到了徽州。徽州玄天府都没见过陆笙踏剑飞行的风采,一个个张大了嘴巴仰望天空。
    要不是小南轻咳一声唤醒了他们,气氛难免尴尬。
    “卑职徽州玄天府总镇胡力,参见府君大人。”
    陆笙轻轻的落地,手指一招,羲和剑消失在陆笙的体中。看着这一幕,更是惊掉了一地的下巴。
    会议室之中,胡力向陆笙介绍了案。
    “现已查明,刘府被灭门一案与青璇大家并无关系,但凶手确实出自戏班,已经被纤大人就地正法。但纤大人的证词中,那个叫小兰的并不是幕后黑手,而是一个穿红衣的女人。接下来的案,还是由纤大人向府君大人汇报吧。”
    “好吧,各位兄弟,府君大人。前天晚上,小白通过那粒纽扣帮我找到了假死的小兰,我在赶到城外小庙的时候,小兰正在服侍一个女子沐浴。
    所以我推断,小兰只是被指使者,真正的幕后黑手是不是那个神秘女子,我目前不能做准确判断。但我的主观上推断是!
    我在质问小兰为何要杀刘家满门的时候,她道出一个荒谬的理由。就是让新娘子在新婚之夜,最幸福的时候死去,才是对她最好的救赎。
    这个理由在常人看来很荒谬,但在思维极端,精神有问题的人思维里倒也算正常。所以我怀疑,幕后黑手是个在成亲之后活的极为苦难从而变态的人。
    她无法耿耿于怀与新婚之夜的幸福,如果心中的仇恨越深,她就越无法面对当初自己新婚之夜的幸福,越是恨那个时候为什么这么傻……从人的心理角度来分析,干了蠢事后悔的时候,就恨不得给自己两巴掌。
    而她,更是将这个想法扭曲而扩大,并辐到了别人的上。还有,我要纠正胡大人说得一点。那个女子离开的时候上穿的不是普通的红色衣裳,而是成亲时新娘子穿的衣裳。
    最后,也是最重要的一点。昨天被我就地正法的小兰,应该不是人!”
    天道罚恶令
    天道罚恶令

第九百十七章 再次案发
    “不是人?”胡力等一众玄天卫脸色诧异的问道,反倒是陆笙更加能接受这个事。连丧尸都出来了,出来个把不是人的玩意完全合理……个啊!
    “小兰在最开始就被刘府杀,但后来事实证明她破棺而出。我与之交手,曾经砍下她的脑袋她都能不死。就算我想怀疑这是什么魔功也怀疑不了了。世上没有哪种魔功,能诡异到这等地步。”
    砍下脑袋都不死,确实已经超出了武功的范畴。就算被一剑刺穿心脏不死也能接受,但砍下脑袋……
    “小兰和刘家无仇无怨,那么刘府的事应该是那个红衣女子指使。如果目的真的如她所说的那样报复社会的话,本君以为她们不可能出手一次之后就此收手。
    胡力!”
    “卑下在!”
    “让徽州的弟兄密切关注,极有可能会有类似的案子发生。”
    散会之后,胡力安排弟兄们去忙了起来,而陆笙来到了青璇的房间。
    玄天府空余的房间很多,但处于对青璇的安全考虑还有小南也想要一个伴,所以两个女子住在了一起。
    还没等陆笙敲门,青璇就已经打开了房门。看到陆笙的笑脸,青璇的眼眶红了。
    又是一个五年,可眼前的男人模样,还是和记忆中的一模一样。
    也许,别说是五年六年,就是十年二十年,陆笙都不会有丝毫改变。
    “青璇好久不见,不请我进去么?”
    “啊?陆大哥请进。”青璇连忙侧开,让陆笙进去。
    “我有公务,一时走不开让你受委屈了。”虽然,陆笙不亲自来的原因是因为懒,但决不能这么说。所以这谎话说得面不改色,陆笙的皮也比当年厚的多了。
    “没事,如果凶手真的是小兰,那我这一个月的牢狱之灾不冤。”
    “那个小兰是怎么回事?她不是你从小养大的么?”
    “是,她是我从小养大的,所以我根本就想不明白,她怎么就成了凶手,而且还怀武功了呢?小兰命很苦,我第一次见到她的时候在徐州城的天桥之上。
    那里有很多人,面黄肌瘦。小兰被父母抱着,头上插着稻草。我当时在城中闲逛,在人群中第一眼,我就看到小兰的的眼神。
    那是一种渴求的眼神,那一瞬间,我就有种要拯救她的念头。如果我不救她,她活不下去。
    当时正有青楼在与她父亲讨价还价,区区三两就要谈妥了。
    我这才花了七两银子就买下了她,然后她就一直跟着我。我们既是主仆,也是姐妹。她一直很听话也很懂事,我教她写字,教她弹琴吹箫。可她从什么地方学到的武功呢……”
    “你好好想想,小兰从什么时候开始变得古怪的?”
    “这……”
    青璇思索了许久,“好像也没有变得古怪,只是最近体不太好,都暖花开时节了却经常手脚发冷。所以经常休息,也话语不多了。
    最近戏班在巡演,我确实有些疏忽了。我应该多关心关心她的,如果我多关心她,她可能就不会走上这条路了。”
    “你不要太过于自责,这条路,不是一般人能走上的。既然她走上这条路,无论你关不关心她都一样。”
    离开青璇的房间,陆笙回到胡力为他安排的房间之中。
    不死之……就算被砍成碎片都能瞬间复原,但又怕雷电……
    陆笙手指轻轻的敲着桌面陷入了沉思。陆笙推测应该是冥皇的人捣鬼,这个推测不是下意识的栽赃,而是冥皇的人基本上都有这个特。
    不死,是冥王的拿手好戏。从易飘林能滴血重生,到幽冥使者可以死而复生。但这些人都有着强大修为作为凭借。但那个小兰……陆笙叹息的摇了摇头,怎么算她都不够格啊。
    这一夜,悄然的过去。第二天,陆笙在证物室翻找刘家的证物,希望能以此找出其他的线索。为什么要是刘家?这么多人成亲,这么多新娘子,为什么就选择了刘家?
    就算是偶然,但偶然前提也会存在必然。
    “府君”证物室的门突然被撞开,胡力神色慌张的出现在证物室外。
    “府君大人,又出事了。”
    “在哪?”陆笙猛的抬起头喝道。
    “久安府!纤大人已经赶过去了。”
    陆笙带着胡力踏剑飞行,胡力也总算体验了一把什么叫飞一般的感觉。本来胡力还打算在路上向陆笙介绍一下案的。但一开口,狂风就猛地灌入口中。导致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来到案发现场,这又是一个大户人家。玄天府的弟兄已经在现场处理工作,隔离带外,围满了黑压压的百姓。
    现场之中,到处张灯结彩,一盏盏红色贴着喜的灯笼,仿佛是对这一户人家的遭遇最黑色的讽刺。
    “这户人家姓胡,在本地属于殷实人家。昨天是胡家的小公子与临镇赵家小姐成亲。胡家大方,邀请了全镇的人去他家喝喜酒,那场面,闹。就是流水席都办了一百桌。
    按照本地的习俗,第二天一早还有个早点席,镇上的人早早的去了。但胡家却是大门紧闭,原本镇上的人还以为胡家没准备,可突然听到院子里的狗叫个不停。
    镇上的长者犹豫的推开了门,却发现胡家上下包括下人都死了个干净。”
    “死因?”
    “还不知道。”
    “笙哥哥”小南的声音从里面响起。
    陆笙形一闪,来到婚房之中。婚房中一对新人以一种诡异的姿势死在上,两人的表很……dàng。似乎是在极度舒爽之中失去了生命。
    但陆笙很快判断出不是因为行房,别问陆笙怎么知道。
    那么由此推断,凶手杀人的手法是一种前所未有,不仅仅杀人,还能让人在一种无以伦比的舒爽中死去。这种死法虽然很美妙,但我想这对新婚夫妇并不想死。
    “你盯得这么仔细干嘛?”陆笙没好气的唬了小南一眼。
    “笙哥哥,我现在是玄天女卫,请不要怀疑我的职业cāo守!笙哥哥,凶手杀人的手法非常……特殊。会不会是一种类似于极乐散的药?”
    “有这个可能,但极乐散是让人沉静在幻觉之中,而幻觉是和体的感触有密切联系的。就算服下极乐散,要是被捅一刀也不会舒服。
    两人的脸色超乎寻常的白……是失血过多么?”
    小南连忙抄出边的匕首,匕首划过,在尸体的手腕上割除一刀伤口。滴答答的清水滴落下来。
    “没有血,但却有这么多水?凶手难道把他们的血都换成了水?这是什么神通?”小南疑惑的问道。
    “这就是血!”陆笙来到尸体前,蹲下盯着地上的一滩透明水渍,尸体手腕上,水渍还在一滴一滴的落下。
    “血?”小南一脸我读书少你别骗我的表。
    “人的体进九成的重量就是水,而血液中,水的含量达到九十十九。血之所以是红色,因为血液中含有红细胞。如果红细胞被吸干,血的颜色和水没啥区别,或者说其就是水。”
    “这……上学的时候怎么没人教过?”小南瞪着眼睛嘀咕道。
    “因为知道这些的一只手都数的过来。可能除了我没人知道。凶手吸干了死者的红细胞,导致死者缺氧窒息死亡。”
    “缺氧窒息?被捂死的?”
    “红细胞除传递能量营养之外,最大的功能就是传递氧气。人体任何器官都需要氧气,尤其是大脑。没有氧气,细胞就活不了,细胞活不了,你说人还能活么?但是……凶手是怎么做到的?抽取红细胞比抽取血的难度根本不在以一个纬度啊。尸体上都没有伤口么?”
    “没有,都没有。所有的尸体都检查过了,他们仿佛一瞬间死去,没有奔跑,没有慌乱逃窜……”
    “你说上次你正法小兰的时候,她的速度奇快,而且刀枪不入?”
    “对,但对我来说不算刀枪不入,以我的判断,寻常人就算用尽力气也砍不破她的皮肤。而且她的指甲竟然能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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