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戮狂徒-第9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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凶雎昴龋绞卑滋扃暌话愣疾辉诩依铮孔舗ǎinǎi在竹屋前的一小块荒地上种菜,养鸡,有时候信也和玛娜nǎinǎi一起到他家的那小片水田去干干活,他腿上有伤下不了田,也只能帮玛娜nǎinǎi割割草之类的。
生活的重担压弯了老人的脊梁,失去儿子和伴侣的伤痛也无法将她打垮,她是一个虔诚的佛教徒,生活的磨难让她更睿智,那是一种看透人生的淡然。
信最困扰的是他的过去,但是老人却用她的睿智告诉他:“人生一切皆苦,而苦的根源在于人有yù望,完美的解脱道是烦恼及苦的止息,即四圣谛:苦,苦集,苦灭,灭苦之道。”
信似懂非懂,但是老人的那种淡然却慢慢的感染了他,他愕然发现,自己似乎很久都没有看看这碧蓝的天空,翠绿如玉的草地,他记不起他的曾经,但是他却记得感恩,在这他谁也不认识的异国他乡,老人和琥珀就是他的亲人。
这天,信和玛娜nǎinǎi正在一起编竹筐子,他学习能力很快,只见这他那双粗大的手指灵巧的活动着,那竹筐便一圈圈得被编织出来,再用蔑刀敲紧,他编的竹筐紧实耐用,还是可以卖上一些泰铢来补贴家用的,今天的琥珀却在家里,她对着nǎinǎi说:“nǎinǎi,我想带着信哥哥去拳场看看,行吗。”
玛娜满是皱纹的脸上温和的笑笑道:“去吧,信一定没见过泰国的民族之魂,你就带着他去看看吧。”
泰国民族之魂?信浓黑的眉毛不由得一抖,这东西让他有一种熟悉的感觉,他放下蔑刀和竹筐,双手合十靠在眉心鞠着身子道:“nǎinǎi我去了。”
在征得老人的同意之下,他才和琥珀离开了。
琥珀一路上蹦蹦跳跳,此时的她更像一个快乐的孩子,信不知道她的内心掩盖了多少的伤痛,但是,这是个坚强的孩子,他一直很好奇为什么琥珀既然不读书,为什么白天不在家里帮nǎinǎi的忙,反而每天天不亮就出门,天黑了才回来。
两人赤脚走过简陋的公路,一路上遇到在田里或者香蕉林里劳作的人,琥珀总是大声的很人家打招呼,信很喜欢这一片片若树林一般茂密的香蕉树和那一望无际的水田,失忆之后也许是语言不通,他就变的沉默起来,也许还有一部分是他那个一直纠缠着他的梦吧。
两人走的方向是河边的方向,据琥珀说,她就是在河边捡到信的,那时的信身上全是伤,鞋子都只有一只,还一直昏迷不醒,琥珀猜测他可能是来旅游的中国游客,遇到了反政。府武装,佛国的政治并不算太平,反政。府武装为了他们的zì yóu和权利天天和政。府掐架,难免会殃及池鱼。
信惬意的看着周围的美景,虽然走路还是不方便,但是这并不影响他的心情,尤其那赤着足的时候,每一脚的踏下都在在松软的土地上留下一个浅浅的足印,那脚底与泥土摩擦的奇异触感让有一种回到童年的写意。
两人很快就到了目的地,一个用石棉瓦和木桩搭建的大房子,就在河岸的边上,信时不时的看见有几个皮肤黝黑瘦小的男子从房子里急速的跑出,然后又跑了回去,他们大都光着上身,肌肉并不算是发达,但却在骨子里透着一股彪悍和狠辣,那黝黑的皮肤沾满了汗珠,在阳光的照shè下闪耀着力量的光芒。
“这是?”有两个字在信的喉咙里翻腾着,可是他就是说不出来。这让他难受极了。看来琥珀对这里颇为熟悉,她带着李炜走进了大屋的门,和所有的热带建筑一样,这房子也是用一根根的木头搭建出悬空的底,推门进去之后,是一个巨大的空间,脚下是已经被长久岁月侵蚀得已经发了黑的木板,空气中弥漫着一股浓烈的汗水混合着橄榄油蒸发后的味道,在屋子的一角是摆放得整整齐齐的健身器材,然后就是各种各样的沙袋,在作者训练的人不少,有大人也有小孩子,在屋子的zhōng yāng是一个绕绳的擂台,上面也有人在卖力的训练,信虽然是第一次来这里,但是这一切都给他一种陌生而亲切的感觉,就好像,他也曾经在这里训练过一般。
琥珀对着他笑笑:“知道这里是哪吗?这是整个府郡最有名的拳馆,你们这些游客来看到的只是普通拳馆,只有这家才是真正的古泰拳拳馆!”
是的,就是泰拳,信默默的念叨着这两个字,脑海中猛然就冒出了泰拳所代表含义来,“横练武术的一种,尤为擅长肘膝的攻击,有八臂拳的美誉,拳法凶悍强硬!是实战xìng极强的格斗术!”
信震撼的看着墙角上训练的三人,一个jīng壮的男子双手抱住后脑,将两肋露将出来,另外两个男人一左一右轮流用重腿猛扫他的肋骨!那人体被踢中的声音让人心悸!
正所谓见微知著,从这一个细节就足以相信泰拳的训练是多么残酷,但是也正是这样越是恐怖的训练,越是能训练出强悍的拳手!
“难道,”信的目光闪烁,他看向琥珀,对她手臂上的肌肉和茧子顿时有了更清楚的认识:“你也是泰拳手?”
琥珀攥起小拳头道:“你猜对了,我也是泰拳手,我很厉害的!”
此时从擂台上走下一个中年男人,他个子不高,身体也微微有些发福,但是他那深陷的眼睛虎视狼顾,一看就知道绝对是一个狠角sè,他朝着琥珀点点头,然后对着信说了一句话,信自然听不懂,他只能看着琥珀,琥珀面露敬畏之sè道:“这是我们拳馆的馆主查猜师傅,他说你是一个练家子。”
信双手合十道:“你好我是信,说实话,我并不记得我曾经练过搏击,”他指着脑子耸耸肩道:“出了点问题。”琥珀连忙帮他翻译过去。
听到这句话,查猜的身上猛然绽放出一股强大的气势,他也不多说,就是一腿踢出!
只见他一脚之下,那条腿就好似一条柔软的鞭子一般,随着髋部的摆动带起呼呼的风声快若闪电一般直袭向信的腰部!普通人要是被这一脚踢实的话,少说肋骨也得断上几根!
他竟然是全力而发!
信心中不由一惊,此时的他脚伤还没有好,哪里躲避得了?但是他的手却是不受控制的一格,直接挡下了查猜这又快又狠的一脚!
啪的一声之后,信依旧是坚实的站在地上,晃都没有晃一下!
他对一时摸不清查猜的态度,也不明白为什么自己可以挡得如此轻松,所以只能惊疑不定的看着他,查猜却是哈哈一笑,满意的点点头,对着也是一脸惊恐和担心的琥珀说了几句,对着信点点头,自顾自的又上了擂台。
琥珀这才松了一口气,她先抓着信的手看了又看,担心的问道:“你没事吧,怎么会直接手接查猜师傅的鞭腿?他的腿可是可以一下踢断好几块水泥板啊!”
看着琥珀担心的样子,信的心中升起一股温暖,他笑着道:“我没事啊,应该是他手下留情了吧,呵呵,他刚才说什么?”
琥珀露出古怪的神sè说:“他说如果你以后愿意学泰拳,可以每天和我一起来训练,他觉得你底子不错。”
信想了想还是道:“算了,我还得在家里帮玛娜nǎinǎi干活呢,她一个人太累了。”
琥珀见他还没明白,于是补充道:“他说他会给你钱,只要你肯学,而且那个钱是泰拳八段的钱。”
信对泰拳的分段并不熟悉,但他虽然失忆但是他的智慧却还在,随着询问之后,将琥珀的段数所拿到的钱再和八段的钱一相比,琥珀的那点钱拿得并不多,她现在虽然在拳馆包吃,但是却是用以后她上擂台的收益换来,这意味着她以后若是登擂的话,钱会被抽走大半,而且现在拿到的钱也只能让她nǎinǎi两人勉强度rì,这么一对比的话,信拿到钱就算多了。
信却是直接答应了,他明白一个道理,那就是公yù取之必先予之!这个查猜不是善类,但是信却隐隐的有一种自信,那就是天下大可去得,查猜虽然厉害他却没放在心里,而且既然可以让琥珀和nǎinǎi过的好一点,为什么不答应呢?
(嘿嘿,进入新的情节了,大家猜猜我为什么要把场景选在佛国,这可是阿诺策划许久啊····嘎嘎嘎,求票求收藏求打赏···)
第三十四章因痛而怒
于是,在拳馆里出现了这样的一幕,每天太阳快要下山的时候,就会有一个拄着拐杖的少年来接一个瘦小的小女孩,少年很少说话,即使是被人向他问话。他也只是淡淡的笑笑,双手合十还礼,琥珀很自豪的跟一起训练的孩子炫耀,这是佛赐给她的哥哥,信,狮子一样的哥哥。
这个黝黑的少年手长脚长,虽然腿上受了伤,但是行走顾盼之间依然有一种淡淡的威势,他那一身肌肉匀称而虬接,绝对不是健身器材可以锻炼出来的,尤其他那天赋异禀的身高,在个子普遍不高的佛国,这就是典型的重量级拳手的体格啊,(泰拳手重量级在82KG以上)拳馆里的拳手终rì打熬,哪里会看不出来这个少年是一个格斗高手!
馆主查猜也是从这一点才会掏钱让信留下学拳,信虽然失忆了,但是和所有的格斗高手一样,在地狱般的训练中,一切格斗技巧都被演化为了本能,而且,信从外表来看还是一个少年,具有极强的可塑xìng,所谓见猎心喜,有没有雕刻大师会拒绝将一块被包裹的美玉打磨出来?不会,没有人可以抵制住这一份诱惑!
何况查猜并不是一个单纯的拳馆馆主,信这样的人他还有大用,哪怕信现在他伤势还没有恢复,他也希望信多来拳馆,查猜十二岁上擂台,三十三岁退役,职业生涯中经历的战斗多不胜数,哪怕是人命也有那么几条,他相信自己的眼睛绝对错不了,不管信是不是真的失忆,在正处于成长期的他来说,多接触凶悍强硬的泰拳对他绝对有好处,查猜深信,一个强悍的拳手一定要集众家之长,最后融会贯通出自己的风格!
但是信每天总是下午才来,他虽然对着泰拳很感兴趣,但是这两天正是农忙,他必须帮玛娜nǎinǎi忙完农活才能过来,虽然他固然可以坐在一旁仔细观察,但是就如人饮水冷暖自知一般,信向往的是亲身体会,光看着就好似隔靴搔痒,越挠越痒。如此不如不看,少看。
有是时候,痒的不是伤口,是心。
但是信依然有一点很疑惑,为什么琥珀这样十多岁的女孩子居然可以靠着在拳馆的收入支撑起这个家,虽然只是聊以糊口,但是信心中隐隐的有些不安,因为观察那些拳手对于那查猜馆主的态度,畏惧大于尊敬,信觉得他以前的老师绝对不是这个样子,虽然他已经不记得他。
就这样,时间过的飞快,不知不觉又是半个月,信的恢复速度让琥珀大为称奇,就短短的一个月之间,信的伤口居然已经痊愈得只剩下一个痂了,虽然走着还有一些隐隐作痛,但是却可以不用拐杖了,这样的话,信也可以在拳馆里做些简单的训练了,也是因为这样,他才知道为什么琥珀总是可以带煮鸡蛋回家,因为那是琥珀从自己的午饭里偷偷藏着带出来的,发现真相的信当时心情可想而知。琥珀虽然小,却有着极其美好的品格。
这天是赶集rì,玛娜nǎinǎi要挑一些青菜去集市上去卖,自然被信所代替了,待他帮着忙完的时候,已经是快要中午,信连忙大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