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离我是专业的(快穿)-第25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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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衣便放下零食,跳下沙发,往厨房里跑去。
对着架子上的各种食材,她随手指了两样:“汪,汪。”
“南瓜小米粥?”
“汪。”
唐遇一脸笑容地去煮粥。
这会儿吃早饭太晚,吃午饭又有点早,唐遇煮了一锅粥,垫垫肚子,然后又带着罗衣出门买菜。
“哟,好久不见毛毛了啊。”
“之前忙,送朋友家照顾了一阵。”
唐遇和熟识的邻居打招呼。
作为一个宠狗达人,唐遇在这个小区还是很出名的——全赖于罗衣吃完早饭不肯走路,非要唐遇抱着回家。
在主人的指点下,铲屎官买了新鲜的肉和菜,又给主人买了大骨头。
吃了午饭,唐遇又抱着罗衣去午睡。他之前缺了太多觉,要好好补一补。
但是罗衣不困,她不想陪他睡个没完,就等他睡着后,自己出门去找萝卜。
之前不告而别,也不知道萝卜生气没有?
她一路小跑,来到公园里。看到许多熟悉的面孔,都跑过来跟她打招呼:“老大。”
“见到萝卜了吗?”她问道。
“萝卜这几天都没来。”
“什么情况?”罗衣问道。
“不知道。可能他的主人生病了,没来溜他吧?”
罗衣在公园里溜达了一圈,等了很久,也没见萝卜的身影。她有点失望,在天黑前回了家。
铲屎官已经睡醒了,在做晚饭。
见她回来,他也不意外,从厨房里探出半个身子,笑着道:“去找你的小男朋友了?趁着咱们还没搬走,你跟他多相处相处。过几天咱们搬走了,你可就见不到他了。”
作者有话要说:萝卜:打个分手炮?
罗衣:……思考中……
唐遇:不行!他还未成年!不要做错事!
第277章 穿成总裁家的狗
搬走?罗衣愣了一下。
她没想过搬走的事。
可能是狗脑子的容量比较小;成为狗子之后,她每天想的就是吃吃喝喝玩玩;看到唐遇忙碌也只是监督他好好吃饭休息;从来没想过他忙完这阵子,会搬回大别墅。
是啊;怎么可能不搬呢?人类努力不就是为了换取更好的生活条件吗?
唐遇透露完消息;就缩回了身子,继续做饭。
简单却丰富的晚饭被他端出来,一份盛在他的碗里;一份盛在罗衣的盆里。
他的狗子成精之后;就不喜欢吃狗粮了,更喜欢像人类一样吃烹饪过的食物。唐遇对此感到很高兴;有人陪他一起吃饭;做饭都更有动力了呢。
“快吃吧。”唐遇将狗盆放在地上;自己也开始吃起来。
罗衣吃得漫不经心。
“你怎么了?”唐遇很快发现狗子的异样;似乎从他说完搬家之后,她就异常安静,他自以为猜到原因,蹲下来抚着她的脑袋安慰:“是舍不得小男朋友吗?那我们暂时不搬;你先和你的小男朋友相处着,等你腻了我们再搬。”
他想搬回去,是因为被邵风刺激了一把,想要给狗子更好的生活条件。比如,一个宽敞明亮的大房子;透光性好,风景更好的阳台,可以存放更多的玩具。
如果狗子为此不开心,那就是本末倒置了。
罗衣摇了摇头:“汪汪。”
“没关系的,反正我也不想搬,那边知道的人太多了,搬回去又不得清净了。”唐遇又安慰道,他以为狗子在主人和男朋友之间抉择困难,却更在意主人,虽然舍不得男朋友,心里难过不已,却毅然决然地选择了主人,心中感到欣慰。
他的狗子才不是白眼狼呢!
罗衣:“……汪。”你高兴就好。
她并不是难以抉择。她只是在思考,她最近想得少,究竟是因为狗脑子容量小,还是因为她沉溺于有人奉养的生活,变得懒惰了?
鉴于她思考了很久,还是没有得到答案,所以她将原因归于狗脑子容量小——这么简单的问题,居然思考了这么久,妥妥是狗脑子容量小没跑了!
至于搬走?铲屎官不是说不搬了?
搬走有搬走的好处,不搬有不搬的好处,罗衣都可以。
“汪汪汪汪汪!”将他的手顶开,埋头吃起饭来。
唐遇见狗子一下子兴奋起来,很是高兴,天底下还有比他更贴心的主子吗?没有了!
吃过饭,唐遇带着狗子打游戏。
“好几天没打游戏,想没想?”他将狗脑袋夹在咯吱窝下,一副“好兄弟”的架势,“打两局,让我看看你退步没有?”
他总是有各种撸狗的姿势。罗衣倒退着把脑袋挣扎出来,扒拉过粉红色的游戏手柄,冲他“汪”了一声,向他宣战。
另外一个蓝色的游戏手柄被萝卜糟蹋过了,唐遇再没碰过,又买了一个黑色的新手柄。他拿在手里,冲罗衣挑衅一笑,一人一狗开始打起游戏。
好些日子没碰,罗衣果然生疏了很多。铲屎官一开始跟不上她的速度,秒杀了她好几局,挨了狗子的龇牙怒视,连连道歉,小心翼翼地跟着她的速度。
为了讨狗子欢心,唐遇保持着一胜一负的频率,就连每局的时间都控制在差不多的范围内。终于获得狗子的好脸,得以抱着狗子去睡觉。
唐遇开始变得很粘人。不对,很粘狗。
罗衣去公园找小伙伴们玩耍,他也要跟着,就坐在不远处,看着他们玩耍。手机放在口袋里,都不带掏的。
罗衣觉得光天化日之下,他一个成年人类,是不会有危险的,就自顾找小伙伴们去了。
萝卜今天来了。远远的,罗衣就看到他雪白的身影。
他在跟哈士奇说着什么,身子伏得低低的,摆出一副戒备的姿态。两只狗子互相汪汪了一阵,紧接着哈士奇一把将萝卜撂倒了。
萝卜“嗷嗷”直叫,四只雪白的爪子激烈地蹬着它,却怎么也翻不了身。
“汪汪汪汪!”放开萝卜!
罗衣大叫着冲了过去,借着奔跑的势头,弹跳起来,四只爪子一齐蹬在哈士奇的身上,一下子将他踢飞了。
“你欺负萝卜?”她伏低身子,冲着哈士奇叫道。
哈士奇一个跟头翻起来,看着罗衣的神态带着几分戒备,还有恼怒:“你是我的女朋友!怎么帮着别的狗?”
“我什么时候答应做你女朋友了?”罗衣冲他叫道,扭头看了一眼爬起来跟在自己身侧的萝卜,说道:“我喜欢的是萝卜。等萝卜长大,我们就谈恋爱。”
这一瞧,顿时看到萝卜的耳朵缺了一小块。伤口尚未愈合完全,显然是近期受伤的。
“他欺负你了?”罗衣的眼神沉了下来。
萝卜原地弹跳几下,看着哈士奇的眼神有点凶:“我会讨回来的!你别管!我一定要将他踩在脚下,让他再也不敢看你一眼!”
罗衣:“……”
感觉有点微妙。
做人的那些年,没有异性为她打架。如今做了狗,居然有异性为她打起架来。
而且还是公园里最优秀的两只异性——最威武的哈士奇,最漂亮的萨摩。
“那好吧。“她往后退了一步,“你们好好打,打出美感来,别打得血呼啦的,我看着害怕。”
哈士奇:“……”
萝卜:“……好的,你看我的。”
说完,他像一道白色闪电窜出去,直直冲着哈士奇奔去。
罗衣懒洋洋地趴在地上,看着两只狗子为她打架。
“老大,你不劝劝?”一只博美走过来,在她身边停下,试探着问道。
罗衣:“不。”
一只是年轻气盛,一只是初生狗犊不怕虎,哪里劝得了?叫他们打去吧。
萝卜战败了。
一身雪白的毛皮,沾满了土和草屑,看起来脏兮兮的。
他居然很高兴地跑回来,说道:“毛毛,没见血!”
“嗯。”罗衣想冲他比个赞,但是努力了几把,也没有做出来这个手势,于是她收回爪子,冲他赞许点头,“你很听话,我喜欢你。”
萝卜高兴地弹跳几下,然后跳到她身上:“我给你按摩。”
他被罗衣使唤惯了,只要见她懒洋洋地趴在地上,就自觉为她按摩。
“你前些日子去哪儿了?都不见你。”他已经忘了约好的探险,只记得她最近不在,倒也没埋怨她,只是好奇地问道。
“我家铲屎官有点忙,把我送他朋友家去了。”罗衣解释起来。
两只狗子有说有玩,不远处的哈士奇一脸郁闷和恼怒。他听说毛毛回来了,昨天特地叫主人给洗了澡,今天本是干干净净地跑出来,一身毛皮柔软蓬松,好看得不得了。谁知道这小萨摩可气,又跟他打架,弄得他一身灰土,脏死了。
他已经是成年的狗子,知道要好了,不像那只未成年的萨摩,脏兮兮的居然还有脸去心上狗面前玩耍,简直不知羞耻。
是以,他虽然战胜了,却垂头丧气的,犹如战败方一样。最终,他没靠近,扭头走了。
“你看我长高了没有?”萝卜从她背上跳下来,在她面前弹跳个不停,又转了几圈,给她看自己的尾巴,“尾巴变粗了,好不好看?”
快一个月不见,萝卜长大了很多。已经褪去了之前的孩子气,开始有点小小少年的模样了。
一身雪白的毛皮,一双亮晶晶的眼睛,朝气蓬勃得不得了。就连身上的灰土和草屑,都不能掩盖他的俊秀,反而使得他更有男狗气概。
“好看。”罗衣真心地道,“你越来越好看了。”
萝卜很高兴,小跑过来,低下头舔她的嘴巴:“等到秋天,我们就能交配了。”
罗衣:“……”
“以后你再来公园,先来找我,那只哈士奇不能欺负你的。”
罗衣:“……好的,小男朋友。”
不远处,唐遇坐在亭子里,看着无忧无虑玩耍的狗子们,莫名竟有些羡慕。
如果他也是一只狗子,说不定会跟毛毛的关系更加亲密。至少,他可以和她正常交流,不用每次都是“汪”和“汪汪”他猜她答。
快到饭点的时候,唐遇冲着自己的狗子喊道:“毛毛!回家吃饭了!”
罗衣便跟萝卜分开。
“下午还来吗?”萝卜问道。
罗衣说道:“不知道。我家铲屎官很浪,说不定会开车出门。他又很粘狗,搞不好又带我一起去。”
“哇,那很好啊。”萝卜有些羡慕地说,“你见到有趣的风景,记得回来跟我说啊。”
他的主人是个老阿姨,上了年纪,活动范围就在小区附近,很少跑远,所以他也很少有机会出远门。听到罗衣可以经常被铲屎官带出去玩,就很羡慕。
“好的,碰到好吃的,我也给你带回来。”罗衣舔了舔他的嘴巴,跟他告别。
走了两步,又回过头来,说道:“上次不告而别,很抱歉。作为狗子,身不由己,希望你能理解。”
“没关系的。”萝卜压根没往心上去,“大家都这样的,说不定谁家主人去世了,狗子就被儿女们接走了,或者孩子们要上学了,就全家搬走了,忽然就不出现了,都习惯了的。”
罗衣凑过去,有些怜爱地舔了舔他的嘴巴:“下回见。”
“下回见。”萝卜回舔。
第278章 穿成总裁家的狗
铲屎官莫名变得极其贴心。回家的路上;他主动弯下腰来,问狗主子:“累不累?要不要我抱你回去?”
狗主子审视他一眼;见他是诚心的;便大发善心地答应了他:“汪。”
铲屎官顿时高高兴兴地抱起自己的狗主子,往家的方向走去。
罗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