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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5部分

和离我是专业的(快穿)-第21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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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晴朗的天空重新露出。
  天空中一片温柔静谧。
  好似雨过天晴,一片安宁。
  寂静。
  “师叔她——”良久,林骁激动得溢出一声,他眼里满是热切,手舞足蹈的,组织不出一句流畅的话。
  其他人仿佛被惊醒,也反应过来,满脸惊骇!
  这是什么修为?
  居然将天雷都打回去了!
  他们不由得看向占领了另外半边天空的长阴宫的飞仙。他一身灰衣,此时染了血,脚步踉跄,身形不稳,眼看支撑不住了。
  忽然间,他们觉得,飞仙也没有多么厉害嘛!
  被他们觉也没有多么厉害的飞仙,此时却是生出了歹毒的念头——长清门给他惹的好事!他本来已经是飞仙了,居然还要再次经历一次雷劫!
  他们带给他的,他通通还给他们!
  当下调转方向,直直朝着长清门而来。
  长清门众人都吓了一跳!
  正紧张时,就看到一道光芒自远处而来,直直朝着飞仙袭去。
  只见飞仙的身形一顿,紧接着如掉线的风筝一般,直直朝下方坠来!
  众人又唬了一跳!
  这是什么情况?所有人脑中都冒出一个大胆的想法,却不敢相信。
  被击落四散的众人,此刻纷纷驾驭起法宝,朝着长清门的山门方向飞来。
  只有高文,拔身而起,飞向了空中:“师父!”
  他看得清清楚楚,那一道光芒是师父发出的。
  罗衣朝他看了一眼,随即朝他拂袖一招,将他招至身前。抓着他的肩膀,直直朝飞仙坠下的方向而去。
  她一转眼便来到飞仙的下方,径直将他接在手里。而后松开高文:“下去吧。”
  一刻钟后。
  长清门的山门中。
  所有弟子围成一圈,脸上呆呆的,带着一股迷蒙之气,看着圈子中间的一道灰色染血的尸体。
  死了?
  死了!
  经历了九九八十一道雷劫的飞仙,死了!
  死在他们没有经历雷劫的渡劫期师祖手里!
  不,不对!
  忽然有人一个激灵:“师祖她——”
  众人纷纷朝他看过来。
  他张口想说什么,被众人齐齐看着,又说不出口了。
  只在心里想道,师祖一口气打回了九十九道天雷!九十九道!
  从来没有出现过的数目!自上古到现在,飞升雷劫向来是八十一道!
  师祖她并不是没有经历雷劫!她是把雷劫打回去了!
  “很有营养,埋到药田里养花吧。”罗衣看着药峰的峰主,对着那具尸体努了努嘴。
  她如此随性的表情,丝毫没有大修士风范,此刻却没有人笑得出来。
  药峰的峰主颤声说道:“不,不妥吧?”
  这可是飞仙的尸体啊!
  当肥料?!
  怕不是要被整个修真界的唾沫淹死!
  “有什么不妥的?”罗衣掸了掸袖子上的褶皱,淡淡道:“他既没有亲戚朋友,也没有师父徒儿,连师门都没有了,谁给他入殓?他要灭我们满门,我们还给他一个埋骨之处,如此以德报怨,还有什么不妥?”
  药峰的峰主差点没被口水呛住!
  这可是飞仙的尸体!修真界各门派抢着要的!比一座灵脉的价值都高啊!
  “听无尘的吧。”这时,掌门终于顺了气,开口道。
  自从眼睁睁看着罗衣把天雷打回去,他就惊住了,在胸口噎了一口气,直到现在才缓过来。
  他觉得自己可能老了,又或者在做梦,才会经历这种事情。
  但是……想想她从前几乎以一人之力把长阴宫连根拔除,又觉得……也没什么?
  如果他真的是活在梦中,就让他一直活在梦中吧。
  他神色淡淡,令众人不由得十分信服,还是掌门撑得住!
  “是,掌门。”药峰的长老应道。
  随即,叫了自己的几个大徒弟,把飞仙的尸体搬去药峰。
  众弟子们战战兢兢地取出法宝,战战兢兢地把飞仙的尸体抬上去,战战兢兢地运走。
  这一场惊变,令长清门几年内都没有缓过来。
  许多人夜半惊醒,还是梦见那日的事。
  修真界其他门派所受到的惊吓,丝毫不比他们小。那日的情景,并非出现在什么偏僻的地区,而是就在长清门上方,无数人都看到了。
  自从长阴宫的飞仙渡劫开始,就有人远远围观,当看到飞仙要找长清门的茬,顿时兴奋不已,跟过来看热闹。哪想到,看到的却是那样一幕?!
  此后,无尘之名响彻修真界。再也没有人敢对她表示半句不满,私下里也不敢说。连脑子里想一想,都要控制时间和篇幅,免得惊动那位杀神。
  而罗衣自那日后,就闭关了。
  宗门以为她受了重伤,不敢惊扰她,目送她走进洞府。
  掌门看向她的眼神,含着怅然和不舍,眼中甚至有水光闪过。
  上一次闭关的大修士,两千五百年都没有出来,必然是坐化了。罗衣这一次闭关,也不知道能不能出来?
  掌门有种预感,她可能不会出来了。至少,他等不到她出来了。
  其他人都没有这么想。毕竟,她这么年轻,修为又高,就算有什么暗伤,也能养得好。
  高文、林骁、静水等人与她话别,便回去自己的洞府,也闭关了。
  这是修真界,他们是修士。天大地大,修行最大。
  他们要逆天而行,冲击一个又一个的难关,获得悠久的寿命和强大的能力。
  如此,才能看着她,伴着她,千年万年。


特别篇:女尊世界


第236章 女尊世界
  晨曦洒进窗户;将沉沉的昏暗一点点驱逐出屋子。
  年约十八九岁的男子轻手轻脚地从床上起身;穿上半旧的青色素面长衫;又套上了有些磨损的鞋袜;再走至梳妆台前,用一根乌亮的桃木簪子把一头柔顺黑亮的长发挽起来。
  做完这些;他才轻手轻脚地推开门,走了出去。
  来到灶房里;熟练地烧水,煮饭。
  “母亲;父亲,早饭做好了。”做完这一切,他来到长辈的房门外;轻轻敲了敲门;恭顺地说道。
  片刻后;屋里传来一句:“嗯,去叫晚儿起床吧。”
  “是;父亲。”男子恭声应道;这才转身走回自己与妻主的房间。
  他的妻主叫于向晚,是个傻子,他是被自己的父母以高价卖到这户人家来做夫郎的。
  他很满意这桩婚事。妻主是个傻子,这多好啊。只要不欺负她;好好照顾她,她就不会哭也不会闹,更不会打他骂他。
  比他出阁前的日子好过多了。
  他走回自己房门前;推开门,走了进去。
  “妻主,起床了。”他走到床边,轻声唤着自己的妻主。
  唤了几声,床上躺着的女子睁开眼睛。
  “妻主?”方尽忽然觉得不大对劲,妻主的眼睛,有这样明亮吗?
  他探究地看着她,然而在他探究的目光下,她丝毫没有异样。只除了眼睛,明亮澄澈,跟往日的混混沌沌不同。
  方尽小心翼翼地观察了她一会儿,见她始终没有异动,微微放下心。可能是他想多了,妻主是个傻子,从生下来就是,傻了二十一年,怎么会突然不傻了呢?
  他这样想着,很温柔地扶她起身:“该起床了,妻主。”
  尽心地为她穿好衣裳鞋袜,又牵着她坐到梳妆镜前,为她梳头。
  他手里拿着梳子,一边温柔地梳理着她的长发,一边与她说话:“今日妻主想梳个什么发式?给妻主梳个桃花髻怎么样?”
  他的妻主是个傻子,并不知道什么桃花髻,也没有什么审美。但方尽喜欢和她说话。
  傻子永远不会故意欺负人,冤枉人,给人难堪。他喜欢傻子。
  他毫不吝啬地夸赞她:“妻主的头发真好,又软又滑,像绸缎似的。”
  “妻主昨天睡得好不好?我看妻主的气色很好,昨晚应当睡得很好吧?”
  一边与她说着话,一边为她梳好了头发。
  过程异常顺利,让方尽不由得又起了疑惑——他的妻主是个傻子,却不是个死人,怎么今日这般安静?
  似乎从早上她睁开眼,就一句话也不说,一点无理的举止也没有,安静得像个牵线木偶。
  想起刚才看到的异常明亮的眼睛,方尽心里一突。他把梳子放回梳妆台上,走到妻主对面,弯下腰,看着她问道:“妻主怎么不说话?是不喜欢吗?”
  他迎上她的目光,与她直直对视。
  这一望,不禁心下凉了半截。
  妻主的目光澄澈明亮,不带半点傻气。
  他才嫁给她半年,才过了半年的安稳日子,难道就要到头了吗?
  他眼底弥漫出点点绝望,让本来想张口说话的罗衣打消了念头。
  方尽等着她开口,问他诸如:“我是谁?我在哪里?你是谁?”等等问题。
  然而,她只是与他对视,没有其他举动。好像她仍是他那个傻妻主,并没有清醒过来。
  方尽的眼底又浮现出希冀,小心翼翼地问道:“妻主,我带你去吃饭?”
  罗衣只一瞧,就知道他并不希望自己清醒。她这时头疼欲裂,也不想应付什么,就没有说话,全然一副傻子模样。
  方尽等了一会儿,见她不说话,提起的心慢慢放下来,牵起她的手道:“母亲和父亲都在等着,我们去吃饭吧。”
  罗衣任由他牵了,往于父于母的屋里走去。
  早饭摆在于父于母的房里。
  哦,不应该说于父于母,这个世界以女子为尊,男子为卑,应该说于母于父。
  罗衣对于谁尊谁卑,其实没有太大感觉。
  总归是不平等的世界。
  只是觉得有趣。
  她当初随意翻阅小三千,翻到了这个世界。这个世界是由母系社会演变而来,从一开始,女人就是社会群体的主导。她们用智慧统治男人,管理男人,俘虏他们的心,降服他们的身体,让他们心甘情愿地听话。
  不听话的,都杀了。
  活下来的男人,被《男诫》洗了脑。什么“男子无才便是德”,什么“粗鲁、霸道、强悍的男人没人要,男人就该娴静、温顺、在家里相妻教子”等等。
  全是男尊女卑的那一套,只不过性别反了过来,就像是镜像世界的另一面。
  在这里,女人可以三夫四侍,但只会生下正夫的孩子,其他都是玩物,可以买卖,可以送人。
  长得高大的男人不讨喜,被歧视,走路都佝偻着腰。
  身材以“穿衣显瘦,脱衣有肉”为佳,太胖了太瘦了都不好看,会被妻主嫌弃。
  头发黑亮浓密,是加分项。
  浓眉大眼,轮廓粗犷,线条硬朗的男人被认为丑陋,一辈子嫁不出去。
  这里的女人们很机智的把孔武有力、血液里流淌着好战因子、有着强大武力潜力的男人边缘化,排挤得他们没有生存的空间,以巩固女尊男卑的制度。
  于母于父住在正房,方尽牵着罗衣走进去,屈膝行礼:“母亲,父亲。”
  在于母于父颔首后,牵着罗衣在桌边坐下。
  罗衣坐着,他站着。
  为于母于父布菜,也照顾罗衣吃饭。
  “不必了,照顾晚儿吃饭吧。”吃了两筷子,于父就对他挥了挥手。
  方尽屈了屈膝:“是,父亲。”
  转而专心致志地服侍罗衣吃饭。
  跟男尊女卑的古代社会没有任何区别,只除了性别调换了。
  罗衣头疼得厉害,什么也不想应付,便在他的照顾下吃了早饭。
  方尽很细心,而且照顾她很有心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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