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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8部分

[秦]我爹叫白起-第108部分

小说: [秦]我爹叫白起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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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听见嬴政又开口说道:“趁着咱们家小贝还没长大,你赶紧坐两年,等过两年小贝长大了,这就该轮到她坐。”
  白仲瞬间心塞了,塞得连波都动不起来了,因为两熊孩子太能吃,把波吃没了。
  “我们不要说这个了,还是说正经事吧……”白仲强忍着一巴掌呼死嬴政的冲动,默默的在心里告诉自己,为了儿子,自己必须忍着这个王八蛋,“你没觉得郑国的事,忽然很奇怪吗?”
  “有什么可奇怪的?郑国修渠是吕不韦一力孤行的结果,现在吕不韦已经……郑国的事被人揭发出来很正常。”嬴政不以为异的说着,现任翻前任此乃官场中的常事,更何况前任还是因罪下台。
  “不对不对……我劝你最好还是查查……到底是什么人在捣鬼,以我的直觉,这背后一定有阴谋。”嬴政没有长前后眼,自然不明白这事的严重性,但白仲知道啊。
  按照历史,下一步上演的,就应该是“因为屡屡被东方六国之人忽悠,被歪果仁伤透心的少年秦王,怒发绝交书和老情人绝交”这个故事了,史书上又称之为“逐客令”。
  可嬴政应该没有这么脑残吧?干出逐客这种事,后世很多八卦野史里,都对这个故事有很多大胆的猜测。
  见嬴政依旧是一副不为以然的表情,白仲又补充了一句问道:“阿政,若是你发现朝中的……非秦人的那种官员,有个把两个理通外国,背叛大秦,你会因此而将秦国所有的非秦人赶出秦国吗?”
  白仲话刚一说完,就收到嬴政一个“媳妇,你又一孕三年傻”的眼神。
  “呃……总之我给你个良心介意,你去查查揭发郑国的人,背后是否有人……”白仲拍拍嬴政的肩膀,当先知是痛苦的,既然有人不相信,那就让他自己吃吃苦好了,“至于郑国的事,我觉得如果他真能修好关中水渠的话,那就不妨让他再修下去……反正据说也快修好了,十年都过去了,你还在乎多浪费几年吗?”
  嬴政是个理智的人,虽然不喜欢吕不韦,可事实上吕不韦就算走了,朝上也无处不存在他的影子——比如自己目前的心腹李斯,就曾经是吕不韦的门客。因此,在放下对吕不韦的仇恨之后,嬴政用理智的心去思考郑国这件事,发现……好像也只能照媳妇说的去对。
  十年都这样过来了,还在乎这一两年,若是真能修好关中水渠,忍一忍也是可以的。
  环顾一圈,嬴政果断的将调查的事,交给了李斯。
  外有李斯,内有赵高,人聪明又会办事,最主要的是忠心程度还高,都是寡人贴心贴肝的好帮手么么哒。
  数日之后,当傻白甜姐姐也终于学会翻过身,以后背和屁股对着自家父王之时,李斯的回报来了,大意如下……
  根据墨家通水利之人的回报,郑国修得这条渠暂时没有发现有什么质量问题,也暂时没有发现其中隐藏了什么后手。若水渠修成,不敢说十成十解决关中农业用水问题,至少有一半的概率。最主要的是,现在此渠山已通,石已穿,整个工程已经完成九成以上,如果再持续下去,估计一年内即可完工。
  如果没有白仲的预防针,嬴政可能还要多犹豫一会儿,但是因为有了前几日白仲那番话,几乎没多想的,嬴政便下令让郑国去戴罪立功。
  若是此渠不成,就向韩王索其全族,在渠前名正典刑。
  结果嬴政命令还没发出去,就被人一掌给拍了回来。
  不是一个,而是一群。
  一群位高权重的大臣,最重要的是,不管他们现在氏什么,他们的姓都是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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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恶!真是太可恶了!一群老东西!老不死!老家伙!上回收拾他们,还没收拾的够!”
  虽然在朝上时,嬴政还能淡定的说“改日再议”,但一回到家里,立刻跟个小孩子一样,在家里大发脾气,摔杯子踢椅子不知凡几。
  幸好聪明而又有智慧的女主人,提前一步将易碎和珍贵的东西都藏了起来,只留下几个破铜烂铁给嬴政。
  发泄过来的嬴政,看着满室零乱,随手拿起一个尚且完好粗碗砸在地上,气愤的指着正拿着一支毛笔,写写画画的白仲说道:“你不疼我了!砸这种破东西!一点都不符合我的身份!”
  白仲俏皮的冲着做了一个鬼脸,笑着说道:“你又不是我生的,我干嘛要疼你?”
  “哼!长得好看了不起?就知道恃靓行凶!仗着长得好看,就让我舍不得揍你!”嬴政生气的说道。
  这个可恶的女人,看见自己男人这么生气,都不知道来安慰自己。
  要是换成后宫里那些女人,不说宽衣解带、自荐枕席吧,至少也该来端茶倒水,捶腿敲背吧?
  “上次成峤的事,你才收拾过一回宗室,你确定宗室那些人,这回胆子……嗯……有这么大?我看没有这么简单的,你的手段这么狠……我是说果断……”
  “直接说心狠手辣就好了,不用那么美化。”嬴政白了白仲一眼,然后又不好意思的将头转向一边。
  自从真实身份曝光之后,白仲在宜春宫之时从来都做女儿身打扮的。
  大约是每个女人心中都藏着一个少女梦,又或者是这些年对秦人男子服饰失望透了顶——各种颜色的黑色,白仲自从发现能穿女装之后,就开始不分朝代、不分国籍、不分次元的乱穿衣服,反正衣服这玩意从系统那兑换是极为便宜的。
  今天,白仲只穿着一袭纯黑的丝质长袍,高耸的胸前戴着一枚水晶胸针,纤腰上束着一条金色的丝带,丝带上挂着一块白玉雕成的腰佩。
  整套衣服并没有多余的装饰,却因为她的姿容而显得华贵无比,看上去有一种优雅得体的气质。
  但是……
  “阿仲,你冷不冷啊?要不要再穿点衣服……”嬴政涨红着脸,低下头,怪不好意思的说道:“你看,大春天的,就一层纱……还这么透这么薄……”
  白仲低下头,看了看自己。
  其实也还好啦,天气有点热,毕竟夏天快到了,而因为两个孩子,屋里又不能用冷,因此不怎么耐热的她,今天穿的是一件后世的无袖小短裙,而且还是非常少女的那种雪纺纱,露出胳膊和小腿的那种。
  “我以前穿得好像比现在更少过吧……”白仲认真想了想,那个时候她可是经常穿个小背心小短裤,就在咸阳宫里满地撒欢来着,“而且你还跟我一起玩来着……”
  “那个时候我不知道你是女的……”嬴政生气的说道。
  黑历史就不要再提了,想到自己的媳妇被那么多人看了胳膊和大腿,寡人的心肝啊……
  一见嬴政的表情,白仲就知道他心里在想什么,遂咬着牙说道:“要不,你也多去看点姑娘的大腿和胳膊?”
  “你同意?”嬴政有些喜出望外的问道。
  “去吧去吧!”白仲点点头,很大方的挥手说道。
  “不是吧?你真同意?”嬴政改喜为惊,伸出手想要摸白仲的额头。
  这已经不是一孕三年傻,而是发高烧烧傻烧蠢了吧?果然,衣服不能穿少了,平常多(爱)精(吃)明(醋)的姑娘啊,衣服一穿少就冻成傻子了。
  嬴政将白仲拉过来,并且热情的贡献出属于秦小贝的专属座位让白仲抱,并且自动充当起人肉火炉的作用,张开双臂将抱在怀里。
  “我怎么不同意啊?”白仲坐在嬴政怀里,以手指绕着自己落下来的一缕发丝,一脸俏皮可爱的说道:“不怕货比货,就怕不识货!没有对比,哪来的人生赢家?我的身子那么美,有哪个女人能比得上?”
  白仲说着,还特别不要脸的伸出手抱住嬴政的脖子,两只光溜溜的脚则在嬴政身上蹭来蹭去。
  嬴政思来想去,发现自己见过的那些女人,不是皮肤不够白嫩,就是手脚不够纤细,就算是有“七国第一美女”之称芈妍也一样,太过于弱质风流,不够阳光健康。
  其实吧,不是白仲真得这么完美无缺,只是一来古代女人的护肤品不如现代女人的精致;二来人的审美不是轻易能改变的,所以不管男人女人,前任现任下任之间,总会有那么一些若有似无的相似点。
  “莞莞类卿”也并不是因为后任像前任,只是因为前任和后任,正好都是男人的菜而已。
  而嬴政,早在他还没对女人养成正常的审美之时,就碰上了白仲化身的小白,后来又碰上母亲红杏出墙的事,最后一头栽在了白仲身上。
  有句歌词唱的好,你在我心中是最美。
  为了不让白仲太得意,嬴政忍住满怀软玉温香,生硬的将楼又歪了回去,“嗯……不说这个了……对这次事,你有什么看法?”
  “这有什么看法的……早起的鸟儿有虫吃,早起的虫儿被鸟吃……宗室里胆子够大,又想和你作对的人,早就在那次成峤之乱里……没有了……现在的这些……怕还没有这个胆子和你作对。”白仲微微侧头,倒在嬴政的胸口,听着他沉稳的心跳声,一边在他胸口上画着圈圈,一边开口说道:“所以这背后必定有人。”
  嬴政目光在室内转了一圈,打横将白仲抱起,抱着她坐到榻上,两人一起斜靠在大号软枕之上。
  “那你说,这人是谁?”嬴政抓住白仲调皮的小手,放在唇边亲了一下,笑着开口说道。
  白仲桃花眼微微眯起,粉色的眼角微微上挑,睫毛长长如扇,微微一笑,满眼尽是说不出的妩媚和明艳。
  “谁对你怨气最大,就是谁!”白仲声音娇媚的说着。
  不用扮男人,就不用装中性,将女儿家妩媚可爱的一面展现后,白日里潇洒帅气明艳大方,晚上却是痴缠妖娆柔情如水,黑与昼两种截然不同的表现,更是将本来就对她一片倾心的嬴政迷得神魂颠倒。
  嬴政微微一笑,便已经猜到答案,只是看着白仲娇媚的模样,忍不住开口逗她道:“那你到是说说……谁对我怨气最大啊?”
  “哼!明明都已经猜到答案了,还跑来逗我!你坏!”白仲手指重重在嬴政胸口一戳,接着硬是用咏叹调的语气,将“你坏”两个念得一波三折、荡气回肠、山路十八弯、水路九连环。
  嬴政没忍住,在白仲花瓣样的红唇上亲了一口,笑着开口说道:“好吧,那我们把答案,一起写出来?”
  “嗯嗯……”白仲喜滋滋的点点头,这种电视剧上的剧情虽然幼稚,但架不住培养感情和默契啊,然后……
  白仲傻乎乎的在以右手,在自己的左手手掌心上写了一个“华”字。
  而嬴政……
  不知是因为年长两岁,多吃了两年干饭,还是因为是未来的皇帝,格调就是不同,嬴政不但掀开白仲的短裙,以手指在白仲光滑如丝的大腿上写了一个“阳”字,还在白仲怒目瞪向自己的时候,及时而完美的做出了一个呆萌的表情。
  寡人只是说同时写,又没有说写在自己手上,阿仲你怎么那么天真呢?当然,你要是不乐意,寡人可以捐献大腿,你也可以写在寡人大腿上啊。
  白仲对着嬴政那张“你无情你无理你不讲道理”的脸,看了半晌,从牙缝里蹦出几个冷冰冰的字,“本侯要用刀写!”
  嬴政你个王八蛋!本侯喜欢你,真是哔了狗……不是,是被狗哗了!
  “啊哈哈哈……阿仲,你真可爱……我就喜欢这样的你……”嬴政抱着俏脸微寒的白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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