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偷"国舅"不安乐 完结+番外-第1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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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以王小姐你的聪明才智,很可能早在毒汁大功告成之时便毁尸灭迹。”庞昱‘唰’的合拢扇子,用扇柄敲了敲头,补充道:“不过,本侯如果请对此物知之甚详公孙先生把毒物的样貌跃于纸上。想必只要拿着画像跟王小姐的贴身丫鬟稍加询问,应该会有所收获才是……”
“侯爷不必如此麻烦,那毒物此时正放在民女的闺房。”短暂的沉默过后,王晓莲终于不再负隅顽抗,而选择了低头认罪。
“晓莲,真的是你?老爷把你视如己出,你竟下得了手?”刚消停没多久的王刘氏,又哭喊了起来。
“娘,您何必在此惺惺作态?”王晓莲嗤笑一声,话中带着浓浓的嘲讽:“您早就知晓了密室的玄机,并以此来要挟那人,让他不得不妥协,为您的侄儿谋个一官半职。”
王刘氏像被踩了尾巴似的,跳脚道:“你这死丫头,在胡说些什么?”
“民女自认为毫无破绽,敢问侯爷,您是如何发现的?”无视一旁叫嚣的王刘氏,王晓莲双目直直地望向庞昱,大有刨根问底之势。
“你的演技确实不错,简直可以称得上是无懈可击。不过,有些东西不是光靠演技的就能蒙混过关的。”庞昱叹了口气,解释道:“也许是因为你长期与那毒物共处一室的关系,你身上或多或少的沾上了那种植物所特有的香气。尽管你在衣服上熏了香粉,但可惜的是,本侯的嗅觉比常人要灵敏一些,很容易分辨出两者之间的差异。”
“不愧是侯爷,连狗见了都要自叹不如呢。”公孙策慵懒地靠在太师椅上,凉凉的丢出这么一句,呛得庞昱差点儿没被自己的口水给噎到。
丫的,有那么夸人的吗?还不如直接骂她两句来得痛快!
庞昱随即朝公孙策抛去一记无比哀怨的眼神,而后者的唇边绽起一抹优雅的浅笑,顿时把某女电了个七荤八素,像献宝似的,继续乐呵呵的往下讲:“不知王小姐是否还记得,本侯当时在大厅轻薄与你,你只是微微偏头,却并未再赏本侯一巴掌。”说罢,庞昱指了指自己的左半边脸。
想当初,俯身调戏美女的‘庞昱’,就是被王晓莲一巴掌扇下马,撞坏了脑袋,进而一命呜呼的。这还是她后来软硬兼施,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从一名家丁口中探听出来的。
“所以,侯爷便确信民女的手有异,那半截指甲乃民女之物?”不待庞昱作答,王晓莲径自说道:“世人皆知开封府包大人断案如神,今日看来,安乐侯头脑灵活心思缜密,在查案方面也豪不逊之,实在令民女佩服不已。可民女尚有一事不明,望侯爷赐教。”
“王小姐但说无妨。”
“侯爷明明身怀旷世奇才,为何不报效朝廷,成就一番伟业,流芳百世;反而甘愿顶着鱼肉百姓的骂名,遗臭万年?”相信,王晓莲的此番话道出了在场许多人的心声。
“何为流芳百世?何为遗臭万年?归根究底,不过是后世的评价罢了。”庞昱摇摇头,眉宇间隐隐带着几分看透世俗的沧桑,随口道:“功名利禄责任重,金玉繁华乐逍遥。不愿朝堂殿前列,宁在花下意风流。”
“啪啪——啪啪——”
忽然,屋内响起一阵突兀的掌声。寻音望去,原来是斜靠在太师椅上的公孙策:“好一个‘乐逍遥’,好一个‘意风流’。不知侯爷此诗是不是已有题目,如若不曾,可否交由学生代劳?”
“难得公孙先生有此雅兴,本侯自是愿闻其详。”庞昱偷偷抹了把汗,心说,就她信口胡诌的这几句也叫好?
“《安乐赋》这名字如何?”公孙策那双勾人的桃花眼微微上挑,眼波流转,媚态横生。明明是询问的话语,可从他的口中讲出,却让听者无法拒绝。
可不待庞昱点头称是,王晓莲便抢先一步出声:“侯爷才高八斗,出口成章,又深谙处世之道,的确不失为一良人。可惜——”
没等王晓莲说完,她的身子突然直直的向前栽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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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21章 以身相许
更新时间:2012…12…1 20:03:11 本章字数:3997
见状,距离最近的庞昱急忙伸手将王晓莲抱住,以免她摔到在地。唛鎷灞癹晓。请记住本站然而,当庞昱瞄到从王晓莲嘴角渗出的丝丝鲜血,面色不禁微微一变。
“你——”动了动唇,庞昱半天才找回自己的声音,重重的叹了口气,喃喃道:“王小姐,你为何那么傻?”
“侯爷不、不必惋惜。”王晓莲艰难的扯了扯嘴角,想要挤出一抹笑容,以示安慰,可谁知一张嘴便连吐好几口鲜血,让她本就苍白的脸色变得近乎透明。
“你先别讲话,本侯这就派人去宣大夫。”庞昱一面七手八脚的将人扶好,一面抬头四下张望。
可是,王晓莲却抓住庞昱的手,轻轻摇了摇头:“不劳侯爷费心,晓莲知道,杀人偿命。早在前来书房之时,便服下毒药,此刻毒发,已是回天乏术。可惜晓莲无福,此生注定与侯爷无缘,倘若有来世…不知,侯爷是否愿意娶晓莲为妻?”
额——
自认英俊潇洒风流倜傥,但实际却毫无恋爱经验的庞昱被突如其来的告白打了个措手不及。想她两世为人,帅哥没勾着,倒是被美女主动以身相许。
天啊!
难道是因为她实在太过优秀,进而导致异性望而却步,同性前赴后继?
哎…
她这个人还真是罪孽深重呢…
“侯爷,晓莲自知高攀不起,更是无法与那颖儿姑娘相提并论。可尽管如此,晓莲仍想跟侯爷道个歉…那天…只是无心之举…晓莲真的没有…”
王晓莲的气息越来越微弱,说到最后,那原本抓着庞昱的手像是骤然失去支撑般垂落在地,而她整个人也随之陷入了永远的长眠……
包括庞昱,在场的所有人都没料到事情会以这样的方式来完结。一时间,不由得纷纷愣在原地,久久无法回神。
“小姐!您、您怎么——”祥伯大喊一声,接着两眼一闭,晕死过去。
不过,庞昱此刻想的却是:颖儿是谁?与她又有什么关系?听王晓莲的口气,那颖儿应该对自己很重要,甚至可以说是非比寻常。
难不成,她的‘前任’确实有那方面的倾向?
想到这儿,庞昱忍不住打了个冷战。可王晓莲最后的那番话让她十分在意,什么是无心之举?而又真的没有什么?
其实,她对‘庞昱’的死一直都心存疑惑。但无奈她每回提及此事,身边的人就像哑了似的,除了摇头就是摇头,任她软硬兼施,也不过挖出几条无关紧要的信息罢了。
这让她不禁疑惑:‘庞昱’的死究竟是场经由无数巧合堆加而成的意外,亦或者……
尽管案子破了,但每个人的心情却变得很沉重,丝毫没有惩恶扬善,以慰死者在天之灵的快意。王晓莲过了头七便被王府草草的入土为安,并受安乐侯之命,与那吴彩莲同葬一处。
阵阵微风吹过,夹杂着淡淡的青草气息。庞昱和包拯等人列在王晓莲坟前,分别为她那孤零零的坟头添了一炷香。
“敢问侯…昱哥哥…我、我尚有一事不明。”包拯刚开口便收到庞昱警告的眼神,一紧张弄得他连自称都忘了用。
“小包子,只要是你提的问题,哥哥我定会知无不言言无不尽。”被那一声‘昱哥哥’叫得心花怒放的庞昱,轻佻地扬了扬下巴,嘴角的弧度也随之逐渐加深。
“那个,下官回去查阅了当年的卷宗。准确来说,那具男尸是在十九年前被发现的。而王晓莲今年满打满算也不过只有十七岁,从时间上看,即便她真是吴彩莲所生,但其父也不应该是已死的秦华……”包拯眉头紧锁,百思不得其解。
闻言,庞昱先是一愣,然后叹了口气,语重心长的说:“小包子,既然案件已了,又何必拘泥于一点不放呢?”
王侍郎素有洁癖,而大部分人以为他不过是对周围环境卫生比较苛刻。殊不知,那是一种心理疾病。试问:一个在心里上有洁癖的人,又怎么会和他人的妻子同榻而眠?
“只有把案件查个水落石出,才能不愧天地,不愧死者的亡灵!”耿直的包拯钻起了牛角尖,紧抿双唇,大有刨根问底之势。
“真拿你没办法。”庞昱随手在包拯那气鼓鼓的小脸上捏了一把,笑道:“不如哥哥先给你讲个故事吧。”
“讲故事?”感觉被当孩子对待的包拯,不满的撅了撅嘴。
“从前,有两个情同手足的男孩儿同时喜欢上了一户人家的女儿。两个男孩一个是身体孱弱,但家世殷实;另一个是满腹经纶,却家徒四壁。当女孩到了论及婚嫁的年龄,两家都上门提亲。而女孩的父亲毫不犹豫的选择了前者,虽说那时女孩早已跟后者私定了终身。
可即便娶到了朝思暮想的娇妻美眷,身患顽疾的新郎却不能与心爱之人行那周公之礼。觉得对妻子有所亏欠的新郎遂决定进京考取功名,打算用荣华富贵来弥补这一缺憾。为了照顾体弱丈夫,新娘不顾劝阻毅然的决定随行。
恰逢那名倍受打击,惨遭错失心爱之痛的男子想要离开这个伤心地,到汴京一展拳脚。可谁知阴差阳错之下,竟又与昔日的好友和爱人纠缠到一起,结伴同行。
那时京外的治安还不是很好,非常不幸的,他们三人遇到了抢匪。经过输死一搏,男子虽赶跑了匪徒,可自己也是身受重伤,而那体弱的新郎更是就此一命呜呼。
昔日的旧情重新点燃,可已为人妇的女子无论如何也不肯接受男子在异乡安家的建议。于是,不愿再次错失所爱的男子将女子强行带走,至此了无音讯。”庞昱讲丁六打探回来的结果,稍加改编,娓娓道来。
“你的意思是——”聪明如包拯,岂会不明庞昱故事的含义,惊得半天说不出话来。
对此,庞昱微微一笑,“正所谓逝者已矣,过去的,便让它随风而散吧。”若是仔细追究起来,造成这场悲剧的,既不是王侍郎的隐瞒不言,也并非吴彩莲的懦弱守旧,而是那万恶的封建思想。
什么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什么门当户对,都tmd的见鬼去吧!
谁说男的可以三妻四妾,女的就必须以夫为纲?她,庞昱,就偏偏要反其道而行!不为妻妾成群,但求美男作伴!
可就在庞昱‘壮志凌云’之际,展昭突然开口问道:“那祥伯到底是何身份?为什么要帮王晓莲伪造现场?”
“祥伯本名‘吴大’,原是那吴彩莲家的下人,因吴彩莲之父对其有恩,特上京一边在同乡的王侍郎府上做工,一边找寻失踪多年的小姐。”回答展昭的不是庞昱,而是一直默不作声的公孙策。
“公孙美人儿,你怎么知道?”庞昱挑了挑眉,终于轮到她诧异了一把。
“学生曾奉包大人之命到虞城查看。”公孙策淡淡的丢下这么一句,朝庞昱眨了眨眼,便领着包拯和展昭施施然的离开。
望着那抹远处的背影,庞昱竟升出一股被人戏耍于鼓掌之间的错觉……
然而,此案至今仍有三点不明:一是王晓莲的毒物究竟从何而来;二是王侍郎意欲将爱女许配给她的动机;三是何人在案发后翻动了书房?
“真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