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色电子书 > 都市生活电子书 > 杂牌救世主 >

第272部分

杂牌救世主-第272部分

小说: 杂牌救世主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他羡慕我的,我能感觉的到。被自己羡慕的感觉,很矛盾。但是也让我很享受,也许从某种意义上,我已经越了他吧。可能有点自以为是,但是这也是我的骄傲和自豪。

“都准备好了么?”我扭过庞大的头颅看着麒麟。

麒麟默默的点点头:“三千年的等待,虽然我不知道结果。但是我只知道这次我们谁也输不起了,我们正坐在四周都是悬崖的山顶上。”

麒麟的一语双关,也许杨云不明白,但是嘲风能听懂。

“我们没有选择的要抛弃宅给我们的永生。”我或者是嘲风用一种很轻松的语气回答了麒麟的话。

而麒麟只是干笑了两声:“永生,其实不是一种美满。太沉重了。可如果现在让我在生死之间选一个,我会害怕。朋友,你呢?”

“我当然要活着,我可没你这么光棍。我身上背着的东西实在太多了,不过恐怕你也不是想死吧?”

麒麟点点头:“我要去开一家批部。然后和苹果结婚。”

我舔了一下嘴唇,用尾巴拍了拍麒麟的肩膀:“这话从你嘴里说出来,有点奇怪啊。”

“哦,可能是跟我的形象不符吧。”麒麟哥很坦然的承认了自己突然变得奇怪的原因。

我点点头,但是并没有说什么。因为麒麟的担子在这一次之后 无论是什么结果,他都算是彻底放下了。一个背负了许多许多许多年的担子,终于在这一次赌博之后可以彻底的放弃了。

他也许是赢家,但是这其实也不重要。反正不论结果是怎么样,我和嘲风都是彻头彻尾的输家。只是看输的程度究竟是一无所有还是尚存一线而已。这个游戏没有保险公司可以去索赔,所以无论损失什么,都是要我们自己扛下来。

其实我也算明白了,其实这个世界上根本不存在那种绝对的凡绝对的永生,不论是处在什么样环境什么样的地位,总是会被一些俗事捆绑,这是没办法免俗的,那些然物外不为天地所辖的仙人,其实都是所有人的幻想而已。

就好像黑格尔说,存在即是合理。而这合理的先决条件就只有等价交换,仅此而已。

随着我用爪子拨开的乌云渐渐又合拢了起来,麒麟露出一张狰狞的笑脸。其实主要是因为他太丑恶了,如果是我,那就是一张安详的笑脸。

“兄弟,走吧。”他说完之后,我默默的点了点头。尔后我和他突然起跳,像是伏明霞的双人跳水一样整齐。

在下坠的过程中,我只听见耳边的风声在呜呜哀鸣,像是一歌,一已经吟略了无数年的悲伤歌曲,它里面包含着无数我听说过没听说过的故事。它就好像一个不掺杂个人感情的说书人,用一种洒脱的语调向我娓娓道来。

没有人见过嘲风的真身,至少在这以前是这样的。因为看见嘲风真身的人,都会随着他一起去,并不是因为欺骗也不是因为被感染,而是因为本身就是无路可脱。

而这一次,我已然决定独自面对,一个人至少爽快洒脱。而金花早已经把我的恐惧从我的胸口完全抽走,在一个没有任何畏惧的人的面前,所有事都不再是事。

从不周山上坠落的事情好像很长很长,长到呼啸的疾风已经把它带来的故事尽数说完,可我仍然没有落地。

这个过程也许就是最后的等待了吧,在此之后,我就不用再在难熬的等待里苦苦挣扎了吧。

当我沉重的带着眺甘一样华丽的尾米堕落在地的时候,所有过来朝本祈祷情不自禁的惊呼了出来。

仿佛我的出现是给他们最大的安慰。

而这一次,我真正感受到了我作为杨云的时候从来没有感受过的被膜拜的感觉,我心里觉得挺好笑的,毕竟它居然连王者霸气这种东西都一并锁在了杨云的身体里。

不过如果是原来的我,我真的可能会怯场,真的。

曾经看电视里,那些帝王将相面对千百人的山呼簇拥的时候没有一丝的动容,我还一度的质疑。而现在,我面对的是数十万数百万的人和妖的跪拜和崇敬,以及数百万人在场却没有一丝声音的寂静。

这其实真的很恐怖,真的。其实说句不好弊的话,这些人正在逼我去死,因为他们想活,而逼我去死。

虽然这无可厚非,但是我跃然已经走到了这一步了,哪还有选的权利。

“你们认为嘲风,是好是坏。”

我的问题其实很尖锐,这个问题其实很类似那个很操蛋的先有鸡还是先有蛋。但是我必须问,因为这对他们至关重要,因为我最后要做的,就是要他们不要再当可怜的蝼蚁,不要再乞求谁的赐予。

可我的问题问出去之后,很久很久都没有任何一个人敢出一点声音。

我苦笑了一声,我赫然忘记了,我已经不再是杨云,而是嘲风。一个无数次的救世主,一个在别人眼里全知全能的永生帝王,这些人在嘲风面前都相形见拙,都自认为是蝼蚁。

蝼蚁哪有回话的资格?

我无奈的看了麒麟一眼,麒麟冲我露出一个理所当然的眼神。

看到麒麟的眼神之后,我就心领神会了他对于这些人的无奈和为什么会在对待那些人的时候那么的无情了。

因为他们不值得同情,是的,不值得同情。这些人早已经自认为是蝼蚁,而蝼蚁根本没有资格用到同情这个既崇高也轻蔑的词语来描述的。

当一个人已经卑微到连自己的话都不敢说的时候,那么这个人已经无可救药了,无可救药了。

“我告诉你们,天底下所有的灾祸,都是因为嘲风。没有嘲风就没有灾难,更没有你们的悲哀。你们认为嘲风,好还是坏?”我又重重的问了一次,而且还告诉了他们,他们的救世主其实本身就是一个扫把星,出现的时候必然要带来灾难。

他们依然跪在地上,一言不。

一言不!像是都死了心,数百万人如果不是呼吸尚存,我甚至都认为我是在一个堆满尸体的坟场。悲哀而凄凉。

“你们说话啊,说啊!我在问你们。”我一脚极重的踏在地上,连远处的群山都出了隆隆的崩塌声,不消片刻,原本的高山就化作了一片崩塌后的废墟。

可即便是这样,那些人依然没有回答,他们像商量好的一样。不一言,不论男女都撅着屁股跪在地上。

而这个时候,我的耳边突然传来海鲜鳃的声音:“小宝贝儿。别问了。问了有什么用?他们敢冒犯你呢?谁知道你想让他们说你好还是不好啊?你这个傻逼。”

虽然被海鲜鲤给骂了,但是我却会心的笑出了声。

是啊,我是个傻逼。电视里经常演的,皇帝的问题,不点名谁也不回答。就是因为那些人不知道皇帝到底是在想什么,胡乱揣测圣意,那是必死的。这些人都是人精,他们肯定不然任由自己来犯这个错误,如果其中一个人的回答并没有让我满意的话,他们也许就会认为我会看着他们去死。

这算是什么?

“本能,因为他们早就被恐惧给杀了心了,所以比任何时候都害怕得罪你。”海鲜鳃好像看穿了我的心,或者说它早就看穿了下面那些蝼蚁的心。

“我真就这么悲哀么?”我小声的说着,我知道在我脑袋上的海鲜鳃能听见。

海鲜鳗的声音好像有点迟疑:“嗯,其实你不悲哀,你虽然还不能跳出这个世界的框框,但是你已经是一个伟大的人了。”

伟大的人,伟大的人

是啊,就是因为我的伟大,所以我要用自己来交换脚底下那些蝼蚁,虽然里面有我的兄弟、姐妹、妻儿,但是我依然是一个伟大的人。

我的目光在人群里快扫过,当看到老狗拉起的巨大的写着杨云工资三千七的横幅的时候,我突然觉得我除了做一个伟大的人之外。我更想当的是蝼蚁。

收回目光,我轻声冲麒麟哥说:“现在开始吧。”

麒麟点点头:“希望能骗过它。”

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

今日去喝喜酒,我这桌只有四个人,四个人啊!多么幸福的喜酒!

然后我偷偷摸摸的藏了两包烟和四袋喜糖。

杂牌救世主 真封神无双 佰七八 永生

出日落。朝颜如玉只一落日出,附近花开片 照愕乙非昨日之花。然艳丽不改。

追溯源头,太多的事情不得而知。而此刻我知道,我是嘲风也是杨云。这其实并不重要了,也许这是另外一种永生。

可是这种永生在我看来,更多的像是一种折磨或者煎熬,我与其说是一个与天地同寿的伟大存在,不如说只是一个漫步行走在无间地狱里的可怜生命。

但是,这一切都显得不是那么重要了,时间在我身边一分一秒一点一滴缓慢的疾驰着。而我大概只是站在时间外的那个看客。

即使有百万千万载的回忆,算起来身边的人身边的事,不过那么堪堪几样。没有太多的变化,没有太多的虽盼。

也许牵绊对曾经的我和现在的我来说,都只是一种无关紧要的风景,我一直在路上,一条环形的路上。

杨云活了二十七年,看到的都只是路边的风景,而从来没有真正去抬头看一眼前方的路。而嘲风在悠悠的长河里却从来没有留意过路边的东西,他在看路,我在看风景。

而现在当我杨云变成嘲风的时候,我却惊讶的现,原来要把所有的东西都重叠在一起,才能被叫做人生。

也许几天之后,我将永远沉睡或者根本就没出现过,嘲风也结束了他在这条路上辛苦蹒跚的脚步。但是我知道,即使我真的就此消失 我在路边的树上刻下的杨云到此一游却会存在很久很久。是啊,前途未卜很迷茫,可是这些事情都应该让那个不看风景的嘲风去想,而杨云只需要再多看两眼停在原地的风景。

没有不甘,没有愤怒。因为每一个人或者说每一种东西都只能依借其存在方式而存在的,如果一旦被恐怖和愤怒迷住双眼,那么他就看不到前面路而我也看不到路边的风景了。

绝望和顿悟其实只有一线之隔。毕竟我深信,就算我真的消失,也会有存在过的痕迹,起码我到现在为止,都是真实存在的。而嘲风他绝望,因为他找不到曾经或者现在任何存在的痕迹。

我是个不起眼的普通人,嘲风是个拯救世界的大英雄。但是我存在。而他并不存在。

虽然我不明白,当我就是他的时候,我究竟还存在不存在,但是这无关紧要,不是吗?毕竟即使我是他,我依然,叫杨云。

我用着他的身体,有着他的回忆,但是我的心,是杨云。我的身上夹带着许多许多人的不舍和期望。也许我会让他们失望,但是毕竟这些希望恰恰是我存在的证明,而他。什么都没有。

天道是什么,我已经没有兴趣去探究了,它到底有什么目的。我也没心情去追寻。我现在要做的,就是让这个世界和那些我所钟爱的东西能继续的延续下去。这个东西也许是一瓶味道很好的啤酒也许是一个让我玄骨铭心的人,其实从本质上,他们没有什么不同。

三千年前,是嘲风和麒麟站在我现在和麒麟站的地方,我变成了巨大但是不丑阿的怪物。当然,这只是从我角度来看,毕竟我还没适应长着尾巴和爪子而且还有翅膀的生活。

而麒麟的眼里只是一片杀气凌然的赤红,其尖我知道,他是不能杀生的。但是他的杀气确实宛若实质。如果他不能让自己的心淡然下去;那么总有一天,他心中的火焰会把他自己连同他身边的人烧得什么也不剩下。

我开始莫名的睿智,不知道为什么。我只知道我脑子里还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