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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1部分

重生平凡岁月-第7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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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遵守公共秩序,毫无社会公德,给自己同胞丢脸,这又是什么人啊?” 晓墨提高声音冷冷地道,她说得是中文,给女孩留了几分面子。
    “你……”女孩生气地想回头骂晓墨,但看到四周鄙视的眼睛,不敢再说什么,灰溜溜地走到队伍最后排队去了。
    “你认识她?” 晓墨问刘秦。
    “见过一次面,她叫林媛媛,是和我同一个宿舍楼的张彬的女朋友,在UCLA(洛杉矶加州大学)学习戏剧。”
    “她不是留学生?”
    “不是,她父母是老一代的留学生,在美国工作结婚,她算是华裔美籍公民。”
    “看来她父母工作很忙”
    “你怎么知道?”
    “看她。”晓墨朝后示意了一下,“如果她父母工作不忙,她也不至于如此失于管教。”
    刘秦黑线,“你想说她没有家教就直说,用得着这么拐弯抹角吗?”
    “这不叫拐弯抹角,而叫说话的艺术。”
    刘秦,“……你所谓的说话艺术其实是骂人的艺术”
    晓墨一扬下巴,“那也是艺术”
    Allen家里没有人,程涵章正式接手了Prof。Alexander的助手工作,Allen也在上班,Martin忙于新公司的筹备工作。晓墨和Martin各出了一半的资金,但晓墨只要了公司百分之三十的股权,然后名正言顺地把管理公司等琐事丢给了Martin。
    晓墨草草地洗了个澡就上床休息,下午还要准备晚上的团年饭呢睡梦中,晓墨迷迷糊糊地坐了起来,她看到一个少女正坐在窗前看着她。少女身穿淡蓝色的纱衣,乌黑的长发像瀑布一样垂在腰间,少女很美,但她的美不是在于精致的五官,而是她一身空灵飘渺的气质。
    “你是谁?” 晓墨好奇地问。
    少女不答,径直起身朝门口走出,晓墨急忙下床追上去。
    少女不急不徐地走在前方,晓墨一直盯着她的背影,没有注意到身旁景物的变换。
    “到了。”少女停下脚步。
    晓墨打量四周,发现这里是一处青山包围的公墓。
    “你带我到墓地来干什么?” 晓墨问少女。
    少女淡淡一笑,身影倏地消失不见。
    晓墨大惊,抢上两步想拉住少女,但手伸出去却只握到了空气。晓墨忍不住害怕,心里骂自己,好好得睡你的觉就好了嘛,干吗好奇心重得跟踪人家,跑到这么一个诡异的地方来。话说,这少女不会是女鬼吧?
    晓墨不由哆嗦一下,眼光瞟向少女刚才站立旁的墓碑,想确认一下墓碑上的照片是不是刚才的少女。眼光一触到照片,晓墨就愣住了,照片上的人不是别人,而是她自己。
    “这是我?”晓墨右手抚过照片,现在她确认了,照片上的人是她,正确的说是前世的她。晓墨的目光从照片移到坟墓四周,这才发现,整个坟墓被一片花海包围着,红艳艳金灿灿,是她熟悉的——天堂鸟。晓墨捡起墓碑旁的一张小卡片,上面写着几行小字,“天堂鸟的花语——为爱打扮的男人,九百九十久朵天堂鸟,九百九十九个我,再加上一个真正的我,全部送给你,虽然你已经离去,虽然你从来不知道我的心意……”
    
    第一百二十四章 珍惜眼前人
    
    晓墨的泪水瞬间涌出眼眶,没想到他还记得两个人的约定。“他”是晓墨的大学同学,两个人性情相投成了好朋友。对于他,晓墨最初有着心动,但看着他身边一拨一换的女朋友,那点儿心动也消停了,不过晓墨找男朋友和相亲时,总是下意识地以他的标准来衡量对方,以致没有一个满意的,直到蹉跎为大龄剩女。大学毕业后,他在省城工作,晓墨回了D市,两个人时常联系,他遇到不开心的事情总会打电话向晓墨倾诉。
    一个月色朦胧中透着点儿暧昧的夜晚,他向晓墨诉说了他第N次失恋的经历后开玩笑道,“看来我们两个都是属于没有人要的。这样吧,如果到你三十五岁那天,你还没有人要,我就勉为其难收了你吧”
    晓墨不屑,“免了,本姑娘不是垃圾回收站。”
    “怎么能用垃圾来形容玉树临风、风度翩翩、人见人爱、花见花开的帅哥我呢?”
    晓墨呕吐,“都被甩了不知道多少次,不是垃圾是什么?”
    “那是我甩她们,只不过给她们面子,让她们先说出分手两个字罢了。”
    “切傻瓜才信你”
    “……喂,我说真的,如果你三十五岁生日时还没有男朋友,那我们俩就凑合着过吧”
    “这算求婚?”
    “大概可能应该或许算吧”
    “没有花和戒指。”
    “到了那天会有的。”
    “我喜欢天堂鸟。“
    “知道了,送你九百九十九朵,可以了吧?”
    ……
    泪意潸然。
    “你的前世并非你想的一般庸碌平淡。”少女出现在晓墨的身后。
    晓墨哽咽地点头,“是”。
    “如果你前世懂得珍惜,你们就不会错过了。”
    晓墨用手抚摩天堂鸟柔嫩的花瓣,“是啊,如果前世的我少点儿抱怨,多点儿用心于事业、感情和生活,我的生活会好很多吧”
    “你明白就好时间到了,你回去吧”少女说道。
    “你到底是谁?”
    少女没有回答,袖子一挥,晓墨跌入了黑暗之中。
    ……
    睁开眼,映入眼帘的是挂着吊灯的天花板。暖和的大手温柔地拭去晓墨眼角的泪水,“怎么哭了?做噩梦了?”
    晓墨怔忪地望着眼前布满关心的英俊面容,闭上眼睛,将梦中的情景回忆一遍,再睁开眼时,眼里已经恢复了清明,“我忘了。”前事已矣,就把它当成美好的回忆永远埋藏在心里吧。
    程涵章笑着揉揉晓墨的头顶,“忘就忘了吧,只要不影响心情就好了。”
    “恩”,晓墨轻轻应了一声,在心中跟前世的“他”说声再见,“几点了?”
    “下午四点了。”
    “啊那我要快点儿起来准备团年饭。”
    “不着急,我会帮你的。”
    团年饭的材料早已经准备齐放在冰箱里,菜式也根据个人的喜好拟订妥当。刘秦也被晓墨捉来打下手,理葱、剥蒜、摘菜,人尽其用。
    晓墨把香肠放进锅中水煮,这些香肠可不是在唐人街买的,也不是古爸古妈从国内寄来的,而是晓墨五个人自己做的。
    话说,在一个风和日丽草长莺飞的日子里——不对,这两个词是描写春天的,那就是在一个白雪皑皑的日子里——也不对,除了圣盖博山会下雪外,以LA的气温,根本就不会下雪。NND,不管了,反正就是元旦过后的某天,晓墨同学忽然想吃家乡的香肠了,让古爸古妈从国内寄来又太耗时耗钱兼耗力,于是晓墨同学决定自己做香肠。这个决定赢得了其他四人的一致赞成,程涵章是只要女友说的他没有大答应的;Allen几年没有吃过家乡风味的香肠了,十分怀念;刘秦是想念兼嘴谗;Martin觉得有趣,很想见识一下中国人怎么做香肠的,更想尝尝D市风味的香肠是怎样的。
    说干就干,五个人分头行动,很快猪肉和作料就买回来了,肠衣不好买,Martin跑遍了唐人街也没有买到,最后在一家德国香肠店高价买了一些肠衣回来。程涵章把买回来的猪肉切成小丁,晓墨用冰糖和白酒将肉浸泡了约五分钟,然后放入盐、味精、少许的辣椒面、生姜末、五香粉搅拌均匀,腌制十五分钟然后用肠衣灌装好晾干,等待除夕这天开吃。
    “味道肯定不错。” 程涵章闻到锅里飘来的香气道。
    “那当然,我的手艺能不好吗?” 晓墨骄傲地一扬下巴。
    程涵章最爱晓墨神采飞扬的模样,忍不住亲了亲晓墨的下巴,低头继续和面。既然是团年饭,当然少不了饺子。
    晓墨摸了摸下巴上程涵章吻过的那处,心中一舔,踮起脚,在程涵章的左脸印下一吻。
    程涵章回以宠腻的微笑。
    五点半,晓墨做好了所有的菜式,Allen和Martin也下班回家。五个人围着餐桌包饺子,晓墨和程涵章、Allen的手艺最好,包得像模像样,胖乎乎的十分可爱,Martin和刘秦就差远了,简直浪费材料。
    一顿团年饭吃得开开心心,四个来自D市的中国人在远离家乡万里之遥的LA相聚一堂,不是亲人胜似亲人。
    “为了我们的友谊干一杯。”Allen举起酒杯道。
    “干杯”其他四人高声响应。
    Martin的酒量很好,但被Allen限定不能多喝,等会儿还要去听演奏会呢演奏会是在华特?迪士尼音乐厅举行,今天的演奏会以“春天”为主题,曲目为舒曼的《第一交响曲》、维瓦尔第的《四季》第一乐章、约翰施特劳斯的《春之声圆舞曲》、布里顿的《春天交响曲》、贝多芬的《第五小提琴奏鸣曲》以及门德尔松的《春》。
    华特?迪士尼音乐厅的舞台在正中间,就像看篮球赛一样,观众可以从四面观看,这种设计使得音响的效果更好,演奏者与观众结为一体。
    听着充满了生机盎然的乐曲,晓墨的身心随之放松,想起梦中少女的的那一句“你明白就好”,晓墨露出释然的笑容。
    “在想什么?” 程涵章低声问道。
    “想起一首词。” 晓墨轻吟,“一向年光有限身,等闲离别易销魂。酒筵歌席莫辞频。满目山河空念远,落花风雨更伤春。不如怜取眼前人”

    第一百二十五章 遇袭

    程涵章温柔的把晓墨的手拉到唇边轻吻,“小懒猪要起床了。”
    晓墨懒懒地蹭了蹭枕头,“我还想睡。”这段日子晓墨特别容易犯困,总是感觉睡眠不足。
    “再不起来,上学让迟到了。”程涵章捏着晓墨可爱的小鼻子。
    晓墨挥手拍开程涵章作怪的手,“今天是逃学日,不用去学校。”
    “逃学日?什么逃学日?”程涵章好奇地问道。
    晓墨窸窸窣窣地从枕头底下摸出一本书,递给程涵章,“自己看,不要打扰我睡觉。”说完,拉高被子裹住头又进入了梦乡。
    程涵章看了一眼书名《More Legends of Caltech》(《加州理工学院更多的传奇》),有意思的名字。程涵章充满兴趣地翻开书,这本书详细描述了Caltech“逃学日”时学生们各种“够档次”的恶作剧和玩笑。所谓的“逃学日”就是功课繁重的学生们在每年春季的某一天不上课专门进行恶作剧与搞怪。通常是即将毕业的四年级学生选定一天,丢下课程和面对空荡荡的教室而苦笑的教授,结伴到附近的海滩、公园去玩。而在加州理工学院,喜欢捣乱的低年级学生们经常趁高年级学生们不在时潜入他们的宿舍房间,把家具调个位置呀,把一辆旧老爷车开到床边呀,甚至把屋里所有的东西统统搬走,连地板都不剩下!道高一尺,魔高一丈。四年级学生们则采取“反破坏行动”,他们在临走之前把书架或是床挪到门边让想破坏的人打不开门,然后从窗户跳出去。于是,一个绞尽脑汁硬要进门,一个绞尽脑汁不让进门,渐渐的,这场每年必有的战争越闹越大,常常让双方都筋疲力尽却乐不可支。低年级的学生们总会在不同程度上对他们进去的房间搞点破坏,严重者诸如把房间里灌满了水呀,或是把所有的家具都钉在墙上,让人叹为观止。一九六八年,四年级的学生艾德·斯贡回到宿舍,发现自己的房间竟变成了一片“沙漠”,甚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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