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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3部分

蜗婚-完结-第63部分

小说: 蜗婚-完结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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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子晚和我一一地说着,嫂子长嫂子短的念着,我心里甜得像蜜一样,车缓缓开动的时候,温安年正好抱着一个大纸箱出来,他独自一个人收拾着东西,我看到他过早苍老的脸上的不堪与疲惫,我想,是啊,别了,温安年,终于要和你说别了。

    之放先说要安排我去住花园别墅那边,我推辞着不去,说还是先住他和子晚住的那个套房,我自己原有我自己的打算。

    其一是我和之放并没有结婚,这样就贸然地住进他爷爷留给他结婚的房子,这样也不好。其二是我也害怕孤单,那么大的一个院落和房子,就我和之放,多寂寞,有子晚在,倒不错。

    子晚高兴极了,说:“我就说我这个嫂子好,我还真怕你和我哥双宿双飞把我给丢下了。”

    “所以你得也赶快找个女朋友,好来帮我带儿子。”之放笑着对子晚说。

    车开到了小区里面,我打量了一下小区的环境,比我住的小区是高档多了,下车之放搀扶着我。子晚从后备箱里将几个箱子拖出来,小区里的保安见东西多很快就过来,询问需不需要帮忙。

    是一个一百二十平米的套房,一进门,就感觉了这是一个男人的时间,里面的陈设主要是黑白灰三种颜色,屋内的设计我一看就看出是出自杨之放,那些摆设都是他的喜好。

    客厅里还有一个篮球筐悬在墙壁上,橱阁上摆了各种篮球和足球的纪念品和工艺品,旁边还有吧台,上面摆满了各式调酒的杯子器皿,想必这就是子晚的家庭工作装备了。

    之放带着我进了我的房间,推开房间门的那一刻,我就闻到了一股不同于这个房子的清香,我看到的,是一个粉色的天地。衣橱,大大的梳妆镜,还有小圆桌,电脑,清一色,都是粉嫩粉嫩的。

    莫非把我当成小女孩吗?我是喜欢粉色,也曾幻想过,拥有一个粉色的小天地,和温安年在一起,房间的装饰倒全是按照温安年的喜好来的,我并没有按照自己的喜欢来。

    书架上放的书,都是粉色的装帧。

    只见小圆桌上,放着一个双耳青铜狮兽头的小香炉,那里面焚着香,香气袅袅地飘来,刚推门闻到的清香就是从这个香炉里传来的。

    “怎么,你也喜欢焚香?”我指着香炉,问之放。

    “这个香炉,是我在古玩市场淘到的,是清初的一个香炉,我猜你说不定喜欢呢。昨天我又去了一趟中医药房,买了一些老中医说的可以安胎静心的药材,说在香炉里,细细的焚香,会对孕妇很好。”他站在门口,倚着门,慵慵懒懒,但极迷人的笑。

    这时光啊,一下就让我醉了,闻着这带着清淡草药香,沁人心脾,细细的嗅,觉得有薄荷的气息,我赞扬着之放,说:“但就看这一件香炉,就看出你对我的真心,谢谢你,给我安排了房间,床也布置的十分舒适,我是不是给你和子晚添麻烦了?”

    “没有,怎么会添麻烦呢,你去悄悄,子晚都在厨房里忙活了起来,说要给你这个嫂子最满汉全席呢!”之放朝厨房看了一眼,对我笑着指指厨房,又对子晚说道:“子晚,做饭要少油少辣少蒜,做点清淡的,不要做太多菜,你嫂子说,做十个菜就够了。”

    我在之放的肩膀上轻轻掐了一下,说:“再叫你拿我做挡箭牌,明明是你自己要吃许多菜,还说是我说的,看我不打你。”

    他倒一下就捉住了我的手,怀抱就凑了过来,我不禁向后退。退到了门口,他脚将门关上,手撑着墙,把我牢牢的封锁在他的怀里。

    之放用手勾起我的下巴,轻佻地说:“还躲不躲,还打我不成,你打我一下,我就十倍的给你亲回来,把你的小嘴亲成香肠唇。”

    我躲避着他的手,我用脚在他的脚背上踩了一下,我说:“不许闹,子晚在做饭,还不去帮忙。别以为你是哥哥就可以偷懒,还有,以后我不许你去健身房了,免得你把练得壮壮的就知道欺负我。”

    “我不敢了,以后可再也不敢了,你晚上吃三碗饭,我就什么都听你的,成不?”之放求饶着说。

    “行啊,三碗饭没问题,我现在,就像要去你的房间,仔细地瞧瞧,别有什么原生态的东西落下了。”谁叫他那次在我面前说那个原生态嗓音的女歌手,弄得我醋坛子打翻了酸了一地。

    “去我的房间可以,但是——万一我要是不想让你出来,你可就得乖乖地从了我,还有,不许拿杨小放生气来吓我这个爸爸。”之放讲着条件,他的嘴唇湿润而性感,这张嘴唇要是生在一个女人的脸上,不倒也风情了。

    偏生长在之放的脸上,那么的让女人见了都嫉妒。

    “哼,和我讲条件,那我就不去了,我待会晚上悄悄和杨小放讲,就说他的爸爸啊,老是欺负他妈妈,等他出生了,要他帮着妈妈挠他爸爸的痒痒。”我扬起嘴角,倔强地说。

    恋爱中的女人是不是都这么的白痴且不分年龄的幼稚起来呢,我发现我在之放的面前,会娇嗔的像一个孩子,我感觉我自己年轻好多,虽然是要做妈妈了,但被之放宠的,就还像是个十七八岁的女孩子,我迷恋他这种肆无忌惮的宠溺。

    他让我觉得自己,并没有老,还来得及谈一场轰轰烈烈的盛世恋。

正文 第一百七十一章:蜗婚(171)

   渐渐融入了这个两个男人的家庭里,不过是两天的时间,我觉得我把这里俨然是当成了自己的家了,他们不管谁先回家,都会和我说说话,然后就洗手系上围裙去厨房做饭,做的菜口味,都是严格的按照孕妇来的。

    我笑之放做菜的样子实在是像个老学究,过于严谨,他捧着一本孕妇食谱大全,高高的个子,系着花围裙,像个孩子一样边炒菜边解说着哪盘菜对胎儿哪里发育比较好。

    他说,要生一个极聪明的宝宝,要有音乐细胞。

    他夹着炒好的菜喂到我嘴里,问我味道怎么样,我总是会告诉他超赞的。

    爵我故意刁难他,问他:“那么,什么菜可以培养宝宝的音乐细胞呢?”

    他握着勺子,想了想,跑到冰箱里找着,一会又在厨房忙活开来,他说如果不是我在,这套崭新的厨具,还不知道什么时候能派上用场呢。

    我算是没猜到,他炒出来的菜,竟然还真是有理由来说服我,这是为增强宝宝的音乐细胞的。

    他端上了两个菜,一盘红,一盘绿,还真挺好看的。

    “怎么样,好不好看?”他骄傲地解着围裙炫耀说。

    “好看好看,真好看——你这做的是什么菜啊?”我反问,很认真的样子反问他。

    他坐下,手托着下巴,说:“你不会真不认识了吧,太打击我的厨艺了,莫非我真的有把菜做的面目全非吗?”说着他指着红色丝状的那盘菜,说道:“这盘菜呢,我给它取名叫——二胡,因为我用了两根胡萝卜做的。”

    我吐血,竟然说两根胡萝卜做的菜就叫二胡。

    “那这个绿色的呢?”我白痴状反问。

    “看在你这么笨蛋的份上,我给要给你个榧子吃!这个是芹菜啊,大芹炒小芹,我给它取名叫——双琴。你看啊,你吃了二胡,又吃了双琴,不就是给杨小放补充音乐细胞了吗?”他专注的盯着我看,非常的认真表情。

    这就是总是有自己的道理的杨之放,我强烈怀疑,以后有天杨小放长大了,杨之放都不会长大,也许创作音乐的人,总是有用不完不会枯竭的想象力,他总能从小事上想到让我开心的事。

    没事的时候,若我不和他说话,他就会耐不住寂寞的,找话题说,他只有在创作的时候才会静下来,否则,他喜欢和我说话,就是为了逗我乐。

    我安静地靠在沙发上,看子晚将调着五颜六色的鸡尾酒,我讨要一杯喝,之放三令五申对子晚说,千万别给她喝酒,她要是喝酒耍起酒疯,那是什么事都做的出来的。

    其实,我的酒品,还算不错的,比贤芝好多了,贤芝一喝酒,就有将衣服一件件脱离身体,然后肆意奔跑的念头,她说那样特别的轻松舒畅,特别的真实。

    又想到了贤芝了,不知道,她现在过得好不好,她已经好久没有和我联系了。

    我用脚踢踢之放,我说:“以后的一个月,每当杨小放踢我一次,我就要踢你一次。”

    “子债父偿吗?”他抱着我的脚,放在怀里,很温暖地朝我笑。

    那么的迷恋他的微笑,中了毒一般,虽然有时我会想,世界上真的会有这般完美的男子吗,而他恰恰还属于我和我的孩子,总是会怕,到最后不过是梦一场。

    但在另一个场景里,看到他温柔地朝我笑,他离我,那么近,那么得近,近得我闭上眼,睫毛都能感受到他的呼吸。

    而一睁开眼睛,他就在我身边,我唤出他的名字,他会很快就来到我身边。

    这样的住了几天后,我提出要回家一趟,还有二十几天就是预产期了,也许还会提前,我想先回家,有妈妈在身边,坐月子什么的,总是要方便和有人照顾些。

    之放坚持要陪着我一个月,我问他音乐怎么办,公司新出的专辑MV还没有制作出来,他的那张原生态大碟,还等着上市,他莫非就不急吗?

    他在一旁毫不在意地摇头,还说这世界上没有什么能比当爸爸更重要的事了,然后就站在落地窗旁,不停地翻动手机电话薄里的号码,然后一个个地打电话,给公司老总,给歌手的经纪人,给他音乐室的乐手,还有制片人,足足打了将近十个号码。

    所说的内容都是一样的话。

    他说他要休产假四十天,他说他要当爸爸了,世界上没什么比当爸爸更幸福的事了,他心爱的音乐,也必须要排队等着他的杨小放出生再说了。

    MV制作的事,他可以附带着帮制片人出出创意的策划,他不会去全盘负责的,他说那样事无巨细他若都亲自策划,那他除非是有三头六臂。

    他说,就算是有六臂,也要两个臂抱季素,两个臂抱杨小放,剩下的一个臂工作,一个臂来处理琐事。

    他说,没有什么,比老婆孩子热炕头更重要,他说你别笑我俗,其实我就想过一个小老百姓的生活,钱我看得不是很重,千金散尽还复来,不会刻意追逐。

    这样的一个完美时而儒雅时而冷峻的男人,他竟说没有什么比老婆孩子热炕头更重要,不知道为什么,就这一句话,要了我的泪。

正文 第一百七十二章:蜗婚(172)

    我总会一刹那的恍惚,我好像第一次结婚的人,就是他,我和他,不是认识了半年,而是很久很久了。也曾想过,半年的相识,难道就可以去托付吗?

    转念又一想,这算是闪婚吗?那我和温安年是谈了那么多年,才结婚的,可后来呢?后来是怎样的呢,我苦笑着问我自己,也许,我不应该用时间去衡量之放对我的真心。

    而我,是再也经不起一场过错的婚姻了,同时,也经不起一场错过了,我害怕会错过,对的那个人。

    虽然,并不能说,和温安年的那段婚姻,就是一个错误,如果是错的话,那么定是双方都有错。季素,原并非是完美的女人,我想,我是有过错的,不过温安年是先迈出了这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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