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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8部分

蜗婚-完结-第138部分

小说: 蜗婚-完结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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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病房,小周果真在找我,见我来了,就挽着我的胳膊扶我坐在沙发上,她说:“素姐你跑哪去了,每天这时间点上是要上药的,你还到处跑,你坐着不许动,我给你上药。”

我看着自己的腿,还是鲜红的没有长好的嫩肉,还有一些丑陋的疤痕,整个两条小腿都是花花的,看着都吓人,我问小周:“我的腿是不是很吓人啊,我自己看着都觉得很恐怖,整个小腿都是疤痕,能恢复到从前吗?”

“只要坚持擦药坚持复检,相信一年后就会褪去很多疤痕,从外围一圈圈的往内淡掉,慢慢就会长好,就算是恢复不到最初的皮肤,但是也会好很多,你要有信心噢。”小周像是哄小孩的语气说着。

我看到沙发一旁的一份娱乐报,好像是上午贤芝在医院的时候叫马卫出去给她买的,我随手打开来看,都是一些好事的狗仔队和娱记们发掘的小道消息,无非是哪个男明星和哪个女明星悄悄约会夜宿酒店,要么就是某个明星的性取向有疑问。

我无聊地翻看着,提不起来精神,也许是被菲琳的事弄得心情太伤感了,快速的翻动着杂志,只是想看一些花花绿绿的照片,对这些照片背后添加的文字我倒没兴趣。

翻到快结束的时候,看到了一张照片,那个男人很面熟,我不费脑筋就想到了,正是陈陆安,他手搂着一个女明星的腰大步走进了一家酒店,有正面,也有侧面和背影,最让我惊奇地不是这个男人是陈陆安,而是陈陆安搂着的女人不是别人,正是——麦乐。难怪啊难怪,童语皓会说大嘴巴的阿姨,不就是麦乐吗,我摇摇头,想这个女人还真是有手段,居然能把我和菲琳的感情生活都破坏掉,麦乐可还真是做到了人见人爱。

照片拍的很专业,很明显,他们二人是很暧昧的搂在一起进了酒店。

而当我看到一排十余张照片最底下的那一排字之后,我才坐不住了,那上面的字是这样写的。

“导演陈陆安亲昵搂着当红新人女歌手麦乐在某酒店开房间,被记者跟踪拍摄偷欢地点,这不由得让人联想起上个月拍到的那名疑似是陈陆安背影逗留在麦乐所住公寓夜宿的男子,当时消息一经报道,著名音乐人杨之放站出辟谣,携手麦乐公布恋情,之后二人恋情不欢而散,此时陈陆安和麦乐再度曝光偷欢照片,是否上次夜宿麦乐公寓的男子就是陈陆安呢,记者正在追踪报道。”

我陷入了思索,如果假设我相信之放和麦乐真的是没有隐秘的关系,那么之放公布自己与麦乐的恋情,是不是就在救火呢,扑灭那个陈陆安夜宿麦乐公寓的火呢?可是如果这样解释,那么之放为什么这么做,之放认识陈陆安吗,没理由这么帮助陈陆安的啊,如果是为了帮麦乐,那就更可疑了,之放怎么会为了帮助麦乐宁愿隐瞒我伤害到我和他的感情呢。

我纠结在一起,想不通原因,我不知道该如何解释这一点,之放一直叫我等他回来,他也对我说他和麦乐之间没有什么,可那次发布会上我质问他,他却没有回答我,他是有难言之隐还是被威胁呢,威胁?可能吗,之放的性格,有什么能威胁他吗?种种可能和不可能都环绕着我的脑子,我捏着报纸的那一页,我想能知道这件事情的原委的,除了不愿说出真相躲着我的之放,那麦乐是一定清楚原委的,甚至陈陆安也是知道的。

我不想被蒙在鼓里,即使要和陈朗结婚,我也要弄明白杨之放为什么要这么做,不然我,不甘心也无法平静的去迎接新的幸福生活。

于是,我决意要问清楚这件事,我想先联系麦乐,如果麦乐不愿意告诉我,我再去问陈陆安,就算他们都不告诉我,我也要去试一试。

“素姐,你怎么了,想什么这么出神呢,是不是想程朗哥了?他待会下班就会回来了,你不用朝思暮想了。”小周的话唤醒了我的思路,我笑笑,拿着手上的娱乐报就问小周。

“小周,你认识这个女人吗,你对她印象如何,你们年轻女孩子应该会比较喜欢她的歌吧,很洒脱很不羁的乡村摇滚女歌手。”我想听听小周这样的年轻姑娘对麦乐的看法,说不定能得到什么消息。

“噢,你说麦乐呀,我很喜欢她的歌啊,她很有性格,敢爱敢恨,有段她的MV是她开着迷彩吉普车在沙漠上驰骋,后面有一只雄狮在追着,很劲爆很磁性,我最喜欢听的就是她的那首《心湖》了,歌词写的很深情啊,不过我对她这个人呢,还是有些意外的,她的娱乐八卦太多了,没过两天就曝出和某某的绯闻,她还很坦白地说她喜欢换男朋友,趁着年轻要多恋爱,觉得还是不够传统女人吧。”小周端详着报道上的照片,认真地说出了自己的看法。

我没有告诉小周其实这个女人也抢走了我心爱的男子,我想就算说出来她也一定很难相信,我点点头,将报道收了起来,放在了枕头下面,把有关报道麦乐的这一页折了起来。

“是啊,我也挺喜欢她的歌,很欧美风呢。”我随口说着,心里很矛盾,我究竟是要恨麦乐呢还是以平静的心态来看呢。

小周有事走了之后,我合衣卧在了床上,往事一幕幕的浮现,过往之放的种种好,他的笑脸和臂弯,他的吻,他温柔的样子,他怎么会,怎么会跟着麦乐呢。

我从枕头下,拿出了日记本,开始写日记,今天发生的事,让我又重新认识了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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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自季素日记:

四月二十八日,天气晴朗,南京很久无雨了。

今天又遇到了菲琳,只是和前一天是大相径庭,昨天她还来医院做着安胎,今天的她是被120救护车送来的,我看着跟在后面哭啼的童语皓,心很痛,和菲琳其实不熟络,她是之放的前女友,她为了成全我和之放在一起,连丧夫这么大的事都独自承受,我也知道,她是不愿被人同情和怜悯的,也不愿破坏别人的感情。

可为什么这样的女人,会连连受伤,遭遇第一任丈夫的意外死亡,第二任丈夫却又花心无情,这样连环的不幸,她该如何承受下去。

而我呢,我想我和菲琳是一样的不幸的,我们都是被幸福遗忘的女人。

没有想到,菲琳的老公外遇的对象竟然也是这个叫麦乐的,我哭笑不得,难道现在的男人都是觉得家花没有野花香吗?如果我和麦乐,男人选择麦乐,我还觉得可以理解,可是菲琳那样美好温柔的女子,竟也会遭遇背叛。

只能说,男人偷吃只是一种习惯性毛病,而偷吃的,不一样是要比自己家里好的食物,即使没有自己家里的美味可口,男人也会觉得偷来的更香。

这就是妻不如妾,妾不如偷,又不如偷不着。

只是我心里还是有疑虑呃,麦乐和之放,麦乐和陈陆安,陈陆安是菲琳的第二任丈夫,这四个人竟联系到了一起,我总觉得有些微妙的关系在里面,我却想不通是在哪里,究竟之放想隐瞒的是什么,想保护的又是什么,之放认识陈陆安吗?如果之放是为了提陈陆安挡一挡,那又是出于什么原因呢。

想了很久,我也想不出是什么原因可以让之放不管不顾我的感受。

除非,他就是真的喜欢上了麦乐甘愿保护麦乐?

而今之放躲着我,这些事我只能通过麦乐或者陈陆安来了解。

我并不是还在做最后的挽留,不是想要找到和之放还有机会复合的可能。

其实我也想开了,就算之放和麦乐之间没有什么,我也不会和之放在一起了,我已经选择了程朗,他为了救我连自己的性命都不顾,我不能再辜负程朗了。

问清楚,只是想让自己没有负担,轻松平静,甘心情愿,至少,我没有遗憾了。

麦乐的联系方式也许我只有问陈陆安才能问到了。

不管结果如何,我都要努力一次。

我的心里,依然放不下那个男人,我试图要完完全全接受程朗,可是我们之间总是多了一种怪怪的味道,也许是我一直把他当兄长的缘故,可以亲昵,却不能亲昵无间。

但愿我可以慢慢放下,重新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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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写到这里,就听见了贤芝和马卫的声音,贤芝的声音向来都是这样不收敛,以前大学时住在学校宿舍宿舍,贤芝的声音也是这样,我们住在五楼都可以听到贤芝在楼下的声音,她好歹现在是分贝退化了很多。

“素丫,看我给你买了什么好东西,快过来瞧瞧,新款式的假发,长卷发,多妖娆,你带上一定很美,再看看这个,魔力挺,那个电视广告上天天再说,我碰到打折噢,两套,一人一套,看谁效果最好。不是我说你啊,生完了孩子,女人多少有点下垂的,你也要多注意点,别让程朗哥哥扫兴啊。”贤芝趁马卫去卫生间洗手,不怀好意地说。

“哎呀,你真是越来越八婆了,连电视广告你也信,姐姐你的siza已经很雄伟了,你不需要再魔力挺呢,我呢,也不下垂,因为波不大,所以不担心垂,你的小脑瓜子整天装得都是不健康信息,我看我待会给马卫打小报告,告诉他某人那晚清纯呢,其实是因为例假来了不方便,哈哈。”我逗着贤芝,不过既然她给我买的什么魔力挺,不要白不要,我拿了过来,打开包装,果然看起来很有聚拢效果。

那顶假发我也戴了戴,假发很漂亮,只是戴在我头上特别假,一看就像是我戴了假发,不好看,颜色太艳丽了,我把假发丢给了贤芝,我说:“这个不适合我,你留着自己戴吧。”

“好哇,那我省下来了。”贤芝饶有兴趣地往头发戴着假发,想起来了,又问我:“那个之放的前女友怎么样了?她老公来了没?”

“来了,不过气派很大啊,是大导演呢,陈陆安,恶心扒拉,我想起来我还看过他拍的片子,真是人不可貌相,又是一个斯文败类,不认错,反而很嚣张。”我说着。

“陈陆安?好熟悉的名字啊。”马卫说着,努力回忆着。

“是吗,你认识这个人吗?”我问马卫。

“我也觉得很熟悉,不过绝对不是电影上看到的导演名字,好像我听说过这个人。”贤芝也说。

“哦,我想起来了,陈陆安和我们是一个大学毕业的,比我们要早两届,他在大学的时候经常会抱着吉他在女生宿舍楼下唱情歌呢,那时候不知道迷倒了多少女生啊,他是导演专业的高材生。”马卫想起来了。

我倒是一点都记不得了,没想到和这个臭男人还是校友,我不屑地说:“有这样个花心校友,还真是倒霉,看来他和温安年是一路货色,都是斯文败类。以后在外面看到斯斯文文的男人最好不要和他们说话,都是披着羊皮的狼。”

第三百一十七章:蜗婚(317)【12月28号6000字长更】 文 / 白槿湖 

“就是,不像我的马卫,我记得那时候马卫总是穿的很另类,艺术生,我还以为他是个小流.氓呢,但就是这个外表很流.氓的男人却比那些斯文败类要专一的多,对吧,马卫。”贤芝一只手挽着马卫,一脸的骄傲。

我也觉得贤芝说得对,马卫确实是很专一无可挑剔,很多人都认为画家很多情,比如那个毕加索,真是情人多之又多啊,可是马卫一点也没有花花肠子,真是男人是不能看外表的。

越斯文的越禽.兽。

和贤芝马卫说了一会话,程朗就回来了,我看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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