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生活质量-第4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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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祈隆真的有些后悔加入这个聚会。大学同学的聚会,其实是大家的乌托邦,无论眼前是何等的荣耀,谁能找回当年没有得到或者曾经失去的东西,收获和损毁永远都是对等的。
大家在一起,仍然像过去一样胡说八道。抛头露面的,还是过去那些面孔。王祈隆还是沉闷的王祈隆,他始终都很少吭声。这让大家觉得王祈隆变了,但是又没变。同学到了一起,就是吃饭,喝酒,聊天。放开了。喝醉了。话语也超越了边界,身份地位一下子就不存在了。晚上男男女女都围坐在宾馆房间里,抽烟,打牌,贴纸条,翻跟头。新闻旧闻像启封的烈酒,弥漫在闪烁的眼波间。有人提起了冯佳。冯佳这次没有来,女生们就拼命说起冯佳。有人说到了新闻系的李彤,大家就七嘴八舌说李彤。马秀秀和潘明军单独回房间聚会去了,又有人说起了他们。
说的人和听的人仿佛都是有些心不在焉,王祈隆却是一句句听到心里去了。
知道李彤和宋大伟的事情吗?
听说过,不是离了吗?
还不是李彤把宋大伟给甩了!
也不能那么说,当初那么单纯的女孩,在学校和宋大伟好成那个样子。开始听说是和他们公司的总经理好,后来不知道怎么又让董事长给弄到香港总部去了。李彤倒是压根没有提离婚的事,听说是宋大伟那个要强的妈妈强迫儿子离的。
又有一个插进来说,你们还不知道,宋大伟去香港找那老头子谈判,差一点没有吃了官司!
怎么说呀?
那老板提出要他们离婚,给宋大伟二百万港币。宋大伟竟然答应了。
第十八章(2)
这倒符合宋大伟的性格,看着像个男人,其实连妇人之见都没有。那后来呢?
后来李彤倒是没有说什么,她爸爸妈妈也不准备说什么。是李彤的哥哥觉得吃了亏,就反把宋大伟给告了,说宋大伟为了钱把妻子给卖了。她那哥哥才纯粹是敲诈。宋大伟的妈妈气得要吐血,当面把支票甩在她哥哥脸上,才撤了诉状的。听说宋大伟很长一个时期都没有心情做事,并且过了这么多年,一直都没有再找老婆。
是啊,男人遇到这事儿,可是兜头一棒,凭谁也吃不消。
李彤让那香港的董事长娶了当小老婆,可是生活得依然滋润。前一阵子有的同学说在那边见过她。说李彤还是那个纯情的样子,还主动跟同学们提起宋大伟大学时候的趣事儿,说起来一板一眼的。说李彤还是那么漂亮啊,倒真是个没心没肺的,脸上连一根皱纹都没有呢!
在同学里面,王祈隆最想了解的是女同学冯佳。他这次来最想见到的也是冯佳,可偏巧她不在武汉,有同学说她是故意躲着不见大家。这让王祈隆不免有些失望。
这时偏巧王艳华说起了冯佳,在武汉工作的同学就她和冯佳最近乎。
冯佳毕业就被分配到武昌的一个科研所。有了工作,有了一份固定的工资,她和她的那个钢铁工人的差别就渐渐露出水面喽。你想啊,她读了大学,工作后又天天在知识分子堆里泡着,物质和精神生活都是小资情调的了。回到家去,看着未婚夫阿强那粗鲁邋遢的样子,心里就难免有些不是滋味儿了。
看着就不是那么回事儿,硬往一块儿凑能行吗?
是啊。后来还不是为这个把人家给甩了!
甩得好!也算是给咱们学校的男生,出了一口恶气!绰号燕子李三的男生李刚,看着王祈隆说。
也怪她后来嫁的那个张志刚。他研究生毕业,冯佳去时他在所里已经寂寞了一年,经人介绍相了几次亲,都是高不成低不就。冯佳来了之后,也不问人家是不是有对象,只管一个劲儿下了死力气追。
听说那小子还有些文采,天天给冯佳写情书。冯佳开始很反感,也没怎么在意。过了一段时间是听之任之。再过了一段时间,就有些甜丝丝的小浪漫了。爱情这个东西嘛,就怕形成氛围,一个人往往不是被另一个人俘虏的,而是被这个人的氛围俘虏的。一个单位待着,天天低头不见抬头见。那些话要说起来本是俗不可耐的,可写在带了各种颜色和图案的信笺上,就觉得是另外一番感受了。
有男生插进来说,这样就架不住了,到底是女人。
去一边去,捣什么乱!还不全是你们这些臭男人给害的。
也挺可怜的,那冯佳提出来分手,钢铁工人被冯佳一棍子打到了酒缸里,喝得半个月都起不了床。
他们说那小子从来不吃亏的,在冯佳身上可是吃了大亏。有道儿上的朋友要出来摆平这件事,反而被他制止了。他虽然没有文化,可他有脸面,很有义气的一个人。冯佳跟他提出来分手后,就搬到科研所去住了,再也没有回家。那阿强喊了几个兄弟,把她的东西完好无损地送了过去。
他倒像是个性情中人,倒是我们这些知识分子,整天感情感情地喊,其实相互之间,哪里还有一点感情的影子?
错!看人家潘明军潘大人两口子,感情得像出土文物似的!
这事儿后来不知怎么被《楚天都市报》捅了出来,还引起了一阵讨论。有的说,冯佳太没良心,是女陈士美;有的说,像这样没有爱情的婚姻,本来就是该被抛弃的。但不管怎么样,那钢铁工人阿强是死了心,先找了一个合适的姑娘娶了。老婆很快就给他生了个大胖小子。后来与人合伙开出租汽车公司,发了大财。
男人遇到这事儿,要么被一棍子打死,要么会一鸣惊人。冯佳过得怎么样?
就别提有多窝囊了,倒是顺顺当当地嫁给了张志刚,过了一段有情有意的日子。那张志刚表面上有些花哨,但骨子里是塌实的,也格外珍惜追到了手的冯佳。他是个小家庭里长大的孩子,是一门心思要和结了婚的老婆过日子的那种人。甜蜜的小日子过了两年,俩人没采取什么节育措施,问题就出在冯佳一直没有怀孕。
那到底是谁的事呀?
冯佳当然知道自己的毛病在哪里,还不是那个时候和阿强打胎打得次数多了!还没有毕业,医生就曾经警告过她,如果再打,孩子就有可能怀不上了。她自己酿下的苦酒,只能自己独吞。面子上又不能说破,天天抓来大包小包的中药,眼看着把一个细白的肚皮都喝成乌紫的了。
看你说的,好象你看到了似的。也真够悬乎的。
悬乎的还在后头呢,张志刚开始常常在外面喝酒,然后整夜不回家,夫妻生活也越来越少。只到有一天,人们在单位的储藏室里,现场抓住了他和那个打扫卫生的清洁女工正做在一处。可怜的冯佳,几乎是跪着恳求一脸麻木的张志刚的,要他改了。张志刚却说,人家怀了他的孩子,要改也得先把孩子生下来。冯佳扯开脸面,给了那女人一笔钱,让人家做了流产。单位领导旗帜鲜明地站在冯佳一边,把那女工给辞退了。
冯佳那么心高气傲的一个人,就总是点儿背!
后来呢?
第十八章(3)
后来事情虽然摆平了,可张志刚的心却没平息。张志刚俩哥哥生了两个女孩,这让他的父母耿耿于怀。其他两人的指标都用完了,所有的希望都寄托在张志刚这里。哪知道冯佳却是个不下蛋的鸡,女孩都生不出来一个。任凭冯佳用了千般万般的方法笼络张志刚的心,都没有任何用处。张志刚活像是变了个人,对他们这个家再怎样都积极不起来了。日子混沌着又过了一年,冯佳的肚皮尽管日益的乌紫,但仍然没有怀孕的迹象。情是一点都没有了,俩人到一块只有一个目的,那就是生孩子。冯佳总是安慰他说,也不能太着急,我们还都年轻
嘛!张志刚可不管这些,每次当人不当人都不给冯佳留一点面子,说,还年轻个屁啊,我都快三十岁了,总不能没有后吧!
那还能过下去啊?
王艳华的性格一点都没有改变,甚至比过去更喜好炫示。借着谈冯佳她又当起了主角,大家的目光都聚集在她身上,她就越加地手舞足蹈了。她打着手势夸张地说,哎呀!他们过不下去?我更过不下去了。俩人只把我当成了人民调解委员会,屁大个事儿,都颠儿颠儿的过来找我说。尤其是冯佳,那阵子吃不下饭,瘦得像个鬼一样,先前珠圆玉润的模样是一点都没有了。这才没有过了几年,她的情形却是完全改变了,过去是人家争着要娶她,现在是她嫁了人却没人要了。那一阵啊,谁见了她都说,整个人看上去都青紫得像被一团晦气笼罩着。
后来听说冯佳在路上又碰到了阿强,俩人还演了一出第二次握手呢!
都是传的,具体内幕没人说得清楚。阿强那时可是当老板坐大奔的人了。
你们说怪不怪,当年我们看阿强那猥琐样,当了老板衣着粗俗是粗俗了点,可猥琐相却是一点都没有了。
你见过?
怎么会没见过,若不是我亲眼所见还真不相信呢!那次我撞见他们在一起吃饭,后来冯佳才承认,他们现在经常在宾馆饭店里约会。
真是大荒其唐!
冯佳自己都忍不住觉得实在是荒唐可笑。曾经是她下了狠心离开人家,现在又偷偷出来和人家相好。明明是明媒正娶的夫人,却是自己作践着要做二奶。长江岸边,风流总是被雨打风吹去啊!
两个人干脆再合了伙不就是了。
咱们冯佳不是个内心狠毒的女人,她总不能让人家为了她,把妻子休了再重新娶她一回。话又说回来,她就是想这样做,还不知道人家阿强会不会同意呢!
对王祈隆和冯佳一起吃饭的那次嘲弄,马秀秀可能根本就没有留在心上,王祈隆却记了几十年。那是王祈隆大学四年里所能记住为数不多的事件之一。王祈隆看不起马秀秀,也看不起潘明军。而他们现在的情形,却分明是同学里面最让大家羡慕的一对儿了。
大家在一起耍着的时候,喝得醉熏熏的潘明军早早被马秀秀拖到房间单独亲热去了。受了同学们情绪的感染,他们俩竟也滋生了许多久别重逢的火热劲了。
这老潘是又醉了一回,同学的议论他显然听不见。马秀秀的耳朵却是透着亮堂的。一切都在她的脑子里明明白白地醒着。
马秀秀心甘情愿地跟着潘明军回到黄土高坡上的一个小县城里。还没报到,一时三刻就力逼着人家娶了她,仿佛他们的这场婚姻,是一块三伏天里的冰棍,多搁置一会立马就会化掉似的。
七月里,俩人按照当地的风俗,举行了结婚仪式。吹吹打打的陕北小调,把马秀秀的心忽悠得找不着北。
马秀秀没有看错人,那潘明军对付农村工作像是对付女人一样,有股子不由分说的武狼劲儿。俩人都被分到了农业系统,正赶上扶贫,于是就结伴下了乡。到毕业的第三年头上,潘明军已经混到了副乡长的位置。一九八五年,中央强调各级领导班子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从上到下,各级党委都在从档案里扒拉着有学历的年轻干部配入领导班子。潘明军干得不错,又是重点大学毕业。潘明军由副乡长直接被任命为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实打实的副处级干部。这边还没去报道,那边任命又变了,又被直接任命为县长。
那时候的干部,就像被气儿吹着似的。市计委一个中年知识分子,一个月竟然被提拔了三次。
丈夫升了官,而且越来越像个当官的样子了。对老婆说话都是说得少哼得多了。马秀秀在外面把个官太太架子搭得十足,回到家里立马把自己从架子上卸下来,处处陪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