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生废柴-第21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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训练的时候,布挺面对臧剑的射门时毫无紧张感,反正进了自己也不会觉得有很严重的后果,那可和比赛中别人进一个感觉差太远了。
现在,对于布挺来说,就是比赛!相信对于臧剑来说也一样。
这就是他们两人之间的决赛,胜利者的奖杯是……应该是下半生的幸福吧。
没有哨音,也没有“我要射门了“这样的台词,臧剑开始了助跑。很快他抡脚射门,门前的布挺知识看到黑影一闪,足球就撞上了自己身后的球网。
太快了!
这是布挺唯一的念头。尽管已经多次在训练中见识过臧剑的射门,但是这一次给他的震撼远远超出以往。看来,训练中的臧剑和比赛中的臧剑也差了很多啊。
谁也没说话,布挺将球门中的足球扔了回去,摆好姿势准备应付下一轮。
臧剑这种射门方式其实就相当于没有人墙的任意球,别看距离球门比点球远,对于射门精湛的前锋来说,这却比点球还好踢呢。
布挺不愿意再被进球,这一轮他必须做点什么。他看看臧剑还在低头仔细摆球,并没有注意到自己。于是看了看身后的球门,往前站了少许,同时站出来了一个“大小门”;即一边大一边小的站位这种站位除了个人习惯之外,最大的作用就是迷惑射门球员,让他不知道应该射向哪边。
当然,布挺并不能保证自己这种办法对臧剑也适用。
臧剑摆好足球,抬头看到布挺的站位有些意外,球门被很明显的分成了大小不等的两块区域。是布挺站位失误吗?以臧剑对布挺的了解,因为李灵狠抓基础训练,布挺在立来不会出现这种失误。那么就是故意的了?
他想诱使自己打大的地方,然后扑出去吧?
但是正常人肯定都不会射大的地方啊,因为他们知道门将准备好扑那儿呢。也未挺这样的人才会认为天下所有人都和他想的一样。
臧剑笑了。就算自己看出了布挺的心思,他也打算顺着这个心思射门。既然你已经准备好要扑了,那么我就往那儿射,决不逃避。
臧剑猜对了,布挺就是这么想的。所以当臧剑把球射向他预想中的方向时,他心中大喜,身体如箭一般射了出去。他以为自己这次一定能扑出足球了,没想到却连球的影子都没有碰到,臧剑射出去的足球先他一步飞入了球门!
摔在地上的布挺顾不上自己身上的疼痛,愣愣地看着球门内的足球。他没想到自己计算正确,却仍然守不住臧剑的射门。看到传说真的很有道理,只要臧剑起脚,足球射了围内,就没有人能够拦住。
如果门将判断正确,仍然无法扑出前方所射之球,就只能说明门将和前锋之间确实存在巨大的差距。这不是用运气能够解释过去的。
0:2落后了.如果再被进一球的话,比赛就结束了。
到此为止了吗?输定了!这个念头在布挺的脑海中一闪而过,还剩三个球,如;,就要全扑出去。对手是臧剑,这对于布挺来说有些强人所难了,几乎是不可能之任务。
一想到这个事实,坐在地上的布挺就更沮丧了。没有任何回旋余地,被逼上了绝路。算了吧,好歹自己努力了,如果输了也没什么好后悔的,反正自己就要走了,紧抓住不放又有什么意义呢?不如成人之美……
布挺突然惊醒过来,他什么时候会说这些堂而皇之的屁话了?他从来不认为“只要努力就可以问心无愧”
这种说法是正确的,如果努力却没有取得自己想要的结果,那么努力就毫无意义,问心无愧也没用。
不行,如果在这里放弃的话,自己也许就再也听不到那个熟悉的生意了,听不到她“阿布阿布”的喊个不停了。就算对手是阿剑又怎么样?当初他们的对手是未免冠军七中的时候,还不是一样将之拉下马了吗?还有后来的华西中学,求知是弱队没有什么值得骄傲和炫耀的历史传统,如果非要说的话,“巨人杀手”应该是个不错的传统吧。
既然自己的球队能扮演“巨人杀手”,自己为什么就不能做“天才杀手”呢?臧剑也是人,不是神,只要是人就可能被打败。现在还不是放弃的时候,自己还没输。从幼儿园到现在,自己主动放弃的次数他已经不记得到底有多少了,但这一次他决不放手!
李灵曾经给他说过,守门员是足球场上最特殊的人,不仅仅是因为他是唯一可以用手触球的人,更因为就算全队都放弃了,守门员是不能放弃比赛的。如果守门员也放弃了,比赛就真正结束了。
如今的布挺也在踢一场比赛,终场哨还没有吹响,他没有理由放弃。足球比赛中的门将需要守护的是自己身后的球门和全队的希望。而现在的布挺需要守住的则是自己的幸福。
是谁说防守要比进攻的?
臧剑看到布挺再次摆好姿势,浑身上下散发出来的气势他都可以清晰地感受到。。那是只有在比赛最关键时刻才会有的,由勇气和不屈所组成的气势。
布挺没有放弃,他当然也不会认为自己就赢定了,还剩三个球,发生什么都可能。
看着布挺摆出来的姿势,他在心里微笑。这才对,布兄,你可是在下认为最好的守门员呢。
第三球,臧剑射向了球门中路,布挺却扑向了边路。看着滚球中间的足球,布挺心里突然升起一种恐惧,难道自己就要这样失去他最重要的东西吗?
布挺在心里大吼,他强迫自己正在飞出去的身体停下来,哪怕减缓一下速度也行。他感到自己的脚尖似乎触到了什么东西,但是他不敢确定,也许只是错觉呢。所以他刚刚落地就好像身上装了弹簧一样,弹向球门中路,这个时候他看到足球还在球门线前面原地打转,距离门线只有半步之遥。
他仿佛看到了食物的饿狼,猛地扑上去,将足球牢牢压在身下。仿佛被他扑住的不是足球,而是会活蹦乱跳的兔子。
“扑住了!我扑住了!”兴奋的他大叫起来,似乎他己经赢下了整个比赛一样。
臧剑也没有打扰他,只是站在旁边静静的看。直到布挺自己反应过来,才有些不好意思的把球扔还给臧剑,同时嘴里还一个劲的提醒他:“2:1!2:1了!”
威剑轻松的停下来球,出声纠正他:“是1:2。”
“都一样,都一样。来吧!”布挺又摆好了姿势,扑出一个球让他信心大振。他现在相信自己能够扑出剩下两个,肯定!
***
公交车在求知中学站停下来,晋静从空调车上跳下来才发现今天热的离谱。这种天气他们还要去训练,真是疯了!
心里埋怨这哥俩为了足球什么都不顾,晋静还是决定绕道去超市给他们买水。并且想到阿布也这么努力,她心里就像吃了蜜一样甜。
******
布挺这次更事态了,他直接抱着门柱吻个不停。第四个球,臧剑因为太追求角度了,虽然成功饶开了布挺的双手,但是足球也一头撞上了门柱。一声脆响,足球弹了出来。
虽然他不信教,但是呵责一刻他在心里感谢上帝耶稣,感谢释迦牟尼,感谢真主安拉。
臧剑看到足球撞上门柱的时候,脸上的微笑没有了,取而代之的则是紧皱的眉头。他以为按照原计划,让布挺扑出一个求就算不错的成绩了,他可以在第五个球之前就结束这场决斗,没想到关键时刻运气没有站在自己这边。
现在比分3:2,他们扯平了。
臧剑当然不会把晋静交给除了他自己的任何人,他要认真起来了。这最后一球一定要赢。
紧皱的眉头稍稍舒展,他把足球向前摆了摆。
布挺注意到臧剑这个小动作,但是他没说话。在他心中,晋静非常重要,想要赢得这么重要的人,难度自然不能降低,否则那是对晋静的一种侮辱吧。
甚至他希望威剑把足球放到点球点上来,他一样有信心扑出去。
逆转,逆转,我要来个惊天大逆转!
烈日当头,被暴晒的球场上温度更高,无风,汗水早就湿透了两人的衣衫,额头上的汗水更是成串成串向下落,还有的挂在眉角额头上,妨碍视线。但是布挺却不敢去擦,他生怕在自己在抬手的瞬间,威剑出脚射门。他知道臧剑是认真的,真的想要和自己争夺晋静,他肯定不会介意利用自己的疏忽和失误。
可是……那滴汗珠挂在眼角真讨厌……啊,快要流进眼里了!
布挺闭上右眼,希望汗珠顺着眼皮流下去。就在这个时候威剑突然起脚了!
知道他会这么做的布挺同时扑了出去,速度快的让臧剑都很吃惊。他从来没见布挺能做到这么快的反应速席,几乎就在他起脚的一刹那,布挺就扑向了右边。方向判断完全正确!
当前锋把球射出去之后,他所能做到的也就结束了,剩下的只需要看结果就行。而门将不一样,前锋把球射出去对于门将来说才是努力的开始。
布挺不会甘心输给臧剑,也不会甘心把晋静拱手相让,他把这看作人生中最重要的一次扑救。
谁说门将只能守护球门?这双手不仅仅可以抓住队友们的希望。被动防守不代表我什么都不在乎,放弃无数次不代表次次都离人生这条路上,这次我要做一个真正的门将!
用这双手……抓住,抓住属于自己的幸福!
***
一架客机从求知校园上空飞过,发出巨大的轰鸣声。抱着冰镇饮料从超市里面出来的晋静抬头循声望去,刺眼的阳光下她只能看到一团模糊的黑影。
不久之后,阿布也会左着它飞到地球的另一端去吧……我们要什么时候才能再见面呢?那个时候我们还是现在的我们吗?
她就这样抬头仰望蓝天发呆。阳光很刺眼,她看着看着眼角渗出了泪水。但她还是没有将视线移开,就算飞机早就划过天际。她似乎就是在找这么一个机会让自己能够痛痛快快地哭出来。
晋静流着泪发了一会儿呆,然后用手背将脸上的泪水蹭干。发现怀中的饮料己经不那么冰了,她连忙快步向学校走去。
***
臧剑有些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他愣愣的看着趴在地上的布挺,足球正被他牢牢抓在手中。
没有脱手,连补射的机会都没给,他射出去的足球就这样让布挺直接在空中抓了下来!
布挺把足球抱在怀中,赖在地上不愿意起来了。他身体轻微地打着摆子,牙关紧咬,双臂用力箍着足球,似乎要把足球挤爆一样,但是他没有兴奋的大声嚎叫。他知识面目狰狞,脸上每一块肌肉都在抖动,活似非洲食人族。
他似乎还怕自己一松手,皮球和幸福就会随他远去,就会在空气中突然消失。所以他不肯松手,甚至要蜷缩起身体将足球包住。
看到布挺这种表现,威剑终于低下了自己的头。他认输了。在这个关键时刻,他所表现出来的对胜利的渴望远不如布挺强烈,那么最后输掉比赛也是理所当然的。看来自己这个第三者无论如何也争不过原配。唐诗宋词他在那个时代就己经了解了不少。
郎骑竹马来,绕床弄青梅,同居长干里,两小无嫌猜。
这样的名作他自然也知道。要怨的话,就只能怨为什么自己是一个凭空出来的人,而不是那个“青梅竹马,两小无猜”其中的一人。如果没有自己,布兄和晋静姐应该就这样一直下去,不用还在乎另外一个人的存在。现在.。。。.一切都乱了套。
布挺的兴奋劲终于过去了,他现在确信自己不是在做梦,他真的连续三次扑出了阿剑的射门,把象征着幸福的足球抓在了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