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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9部分

小缇大祚赖上你-第59部分

小说: 小缇大祚赖上你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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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他反客为主,将其压在身下时,某人无力的叫嚣着:“唔,大坏蛋,说话不算数,说了让我玩的,现在又出尔反尔,你真是天字号大骗……唔……”后面的话,以吻封口。

他的舌一如往昔的灵活,钻入她的口中,贪婪的汲取着她带有草莓味的香甜。

“恩,坏蛋……”莫小缇被吻得头昏眼花,但是气不过,仍是要说,“你说话不算……”

这个女人总是那么煞风景,结婚前是,结婚后也是!!

楚祚轩毫不客气的咬住一只丰盈的蜜乳,舌尖抵住她粉嫩的蓓蕾,绕着让人发狂的圈圈,逼得她不断喘息。而他空出来的两只手,毫不犹豫的覆上另一只,加以蹂躏挤压,时而用指缝夹住那颗紫色小葡萄,时而也学舌尖那般画着圆圈。

她的心口因为他的含咬而窜起一阵酥麻,那股不算陌生的感觉让她渐渐迷失,直至蓓蕾嫣红,直等人采撷。

“宝贝,剩下的果酱,你想让我如何处理呢?”楚祚轩学她用指尖挑起一点,然后放入她的樱唇之中。

男人嘴角一抹邪妄笑容,“甜么?”

说话的于此同时,另一根手指也染上甜蜜,却不愿再放入她的口中,而是一路向下,他要将它染上仅属于她的味道。

穿过黑丛林,来到熟悉的小溪边,他将甜蜜抛洒。

“宝贝,让我也来品尝品尝你。不过在那之前,我想要回答你一个问题。”

莫小缇睁开迷离的双眼,不解的看着他,“恩?”她今天没有问他问题啊,这是什么意思?

楚祚轩吻着她的锁骨, “还记得你以前问我廖生为什么会变得不一样,为什么在得知何夏薇喜欢他以后,反倒疏远了呢,因为……”他的吻开始向下蔓延,吻过小巧的肚脐,吻过平坦的小腹,吻过小小的黑色丛林。“因为,男人喜欢征服,而不是被征服……”

随着最后一个尾音节的消失,温湿的柔软瞬间贴上丛林里的甜蜜。

“啊……”

第68章 番外三:仅在此世,遇见你!

——爱情就像手中的沙,握的太紧也会流失。

在遇见楚耀潜之前,我对爱情保疏离之姿。不靠近、不主动、不动心,这便是我的三大原则。不过我也知道,人太固执己并不是一件好事,指我,也指他。

我出生于一个江南小镇,我从不刻意记它的名字,因为有些东西在我看来,它只是一个代名词,犹如我工作的地方,我只称呼它为“酒吧”。

在我21岁那年,我去了酒吧工作。经由朋友介绍,我去那里驻唱。那个年代,驻唱是件很时髦的事,但却并不被 “良民”所看好,他们认为,只要进了烟花场所,必然不是纯洁的,亦如你工作于妓院,却想要立贞节牌坊,这种事在当时的人来看,简直可以称之为天方夜谭。

我从不在意他们如何在背后议论我,生活是一个人的柴米油盐酱醋茶,即使找了一个陌生人,结了婚生了孩子,却依旧改不了生老病死这种别人所不能替的过程,有趣的是,有一个人会以特别的形式一直陪着你走到最后。

陪你生,看你死。

遇见楚耀潜的那一天,我正在唱一首很老的英文歌,当我正唱到“You do not understand my loneliness,you just know in my mind is very important”,我看见了他的眼神。

大约有半秒钟的停顿,我差点错过下一句的开始。我看见底下的人都带着或清醒或沉醉的面孔,唯有他,是介于这两者之间。

意外的,他向我举了举手中的酒杯,点头示意。我不大懂他的意思,随后,便拒绝了他的点歌。

酒吧老板一直说我太过随性,若不是因为我长的符合大众要求,又或者嗓音没那么特别,他一定把我早早地踢出去。我的工作方式,不由他来定夺,而是看我个人心情。想唱便唱,不想唱你拿把刀架在我的脖子上也没用。故而,我失去了很多有征服欲的男性的支持,却意外的赢得了一部分可能懂我的忠实观众。

他,也是其中之一。

具体时间已经记不清,大约一个半月后,他在酒吧的侧门堵住了我的去路。在我看来,他这样的选择很冒险,我不是一个受人摆布的人,他这样主动出击,或许会换来我的反感。不过从以后的发展来看,这件事,他倒是做对了,只是,成就了一个永远的错误。

没有礼物,也没有鲜花,他只说“可以给我半个小时的时间,让我同你散散步么?”

这个要求有点可笑,我一言不语的与他擦身而过,却不想他抓住了我的手腕,“我没有别的意思,如果你相信我,待会我可以送你到你家楼下就离开。”

我忽然生出一种进入梦境的感觉,放佛眼前的这个男人,他不是一个平凡的酒客,而是一个可以走近我心里的特别男人。

或许这样的错觉,让我有短暂的失重感,因此,当我张口答应他之后,我的脸颊上留了一道讽刺的笑容。

因为不熟悉,所以我懒于开口说话,不过迎着夏天夜晚的风,我有一丝丝的惬意享受,倒不是身旁有他的存在,而是一种入戏的感觉。

半个小时后,他把我送回了我家楼下,也是即将分别的时候,我忽然想起,他怎么知道我住的是楼房?难道,他一直在跟踪我?

想到这个念头,我重新打量起眼前的男人。他很高,也很瘦,但却给人一种可靠的感觉,并非瘦就等于羸弱。至于长相,因为我们站在一棵茂盛的樟树下,故而我只看到一个大概的脸颊轮廓,以及那双总让我抓不住重点的眼睛。他总是喜欢在我演唱之时,从人群中向我投来一记眼神,或赞扬,或欣赏,或沉醉,或困惑,或揣测,或期待……每一次我接受的讯息都是不尽相同的,分析它,成为我下班回家路上的一大乐趣。

我不知道我为什么会变得这么俗不可耐,但我知道,当他那天不再专注于我,而是他手中的酒杯时,我的心脏会漏跳一拍。

结婚后,我问他为什么不看我,他是这么回答的,“我在想,如果我不看你,你会不会看我。事实证明,你会,所以我赢了。”

他是个骄傲到有些自负的人,所以他敢在酒吧的侧门,一次次的拦住我的去路,无一例外,他都成功了,唯有一次,他没能得到我的默许,而是一记响亮的耳瓜子。

我到现在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和他结婚。或许是他隐藏的好,好比他的安静和自信。可遗憾的是,他未能将这些在我看来可以称之为优点的特质延续到结婚以后。

他总说“妤堇,是你要求太高,我只不过是一个平凡的男人,我有自己的占有欲,你不能给我安全感,我便不会给你相应的自由。”以往,我都保持缄默,我认为这是一个男人不成熟的表现,他可以通过生活的磨练而逐渐变得成熟,但生活总是喜欢和人开玩笑,他非但没能成熟,反倒变本加厉起来。

他讨厌我在酒吧工作,在这件事上,他不惜抛弃他的男性尊严,和我争吵、撒泼,甚至冲到酒吧里与老板大打出手。那一次,他疯的彻底,离开前,他愤怒地指着我的鼻子,说:“何妤堇,你是个固执到骨子里的女人,选择你,是我的固执,可是我也可以不顾一切的离开你,有本事你就继续挑战我的底线!”

看着他离开的背影,我忽然不可遏制的笑了起来。笑不知是他还是我的愚蠢。

为什么要选择和我这样的女人结婚?在我的世界里,自由可以胜过一切,在他的世界里,占有欲可以覆盖所有,所以,我们俩个就是天生的水火不容。

结婚前,他信誓旦旦,“我知道你喜欢自己的工作,所以结婚以后你可以继续,只是我希望更多时候,你的焦点只在我一个人身上。”

结婚后不到两个月,他就义无反顾的打破了誓言,我知道,我可以指责他的出尔反尔,也可以选择离婚,但我没有。

他的这些行为和表现,我理解,所以我能够忍耐。如若我是他,我可能不会这么极端,但也会适当的做出反应。然而我是我,他是他,我们不能互换。

结婚以后,我认识了莫良羽夫妻俩,很有趣的两个人,对生活永远充满信心,从不会像楚耀潜那样,时常露出倦容,像是对这个社会失去了信心,只偶尔在有阳光时,展露极为温暖的笑容。

莫良羽的妻子秦小芹是个大大咧咧的女人,她有一双爱笑的大眼睛,时常能在说到兴奋处时手舞足蹈,咋咋呼呼的也到可爱,不像我永远只会淡淡的笑着,喜怒哀愁都差不太多。

我们四人经常聚到一起,吃吃饭,喝点小酒。时间一长,我便渐渐习惯了这样的感觉,不再是孑然一身,而是有丈夫有朋友。生活倒也充实。

本来我以为,吵吵闹闹这一辈子也就这么过去了,可是,当我看着他递来的离婚协议书时,我才知道,有些事情是不能够想当然的。例如我们的婚姻,从一开始就是个错误。

那晚,他铁了心的要我签字,无论我说什么,他都是一律的冷漠表情。当我第四次向他解释“那个男人我不认识”时,他真的大翻脸,他掐着我的脖子,双眼赤红,“你以为时至今日,你说这样的话我会相信么?我就说你为什么死都不肯离开那个鬼地方,原来是你在外养了个臭男人。”

听到这一句,我笑了。我看着他,眼睛里全是讽刺,我说:“楚耀潜,我没想到你和他们都一样,都是这么的幼稚和可笑。”

这一句彻底激怒了他,他举起右手,目眦欲裂的看着我,他骂我“臭婊子”,骂完后,他的巴掌就挥了过来。

我从不知道,一个男人愤怒中的力气有那么大,当我感觉口腔里全是血腥味时,我再一次笑了。我看着他,觉得满眼的陌生,我说:“谢谢你这一巴掌,以往我认为,你的禁锢和猜疑不过是因为太爱我而已,可现在,我却觉得自己的想法比你的做法还要幼稚,还要可笑,所以,谢谢你,谢谢你打醒了我。”我擦了擦嘴角溢出的血,继续说道:“如今想到,我可以继续过我自由的生活,那么你的这张离婚协议书,便是一份最好的离婚礼物。”说完,我毫不犹豫的在那张纸上,签下了我的名字。

当我拿着简单的行李,走出那间我们共同居住了一年多的房子,我留下了一滴眼泪。

这滴眼泪,或许有不舍和委屈,或许有愤怒和记恨,但更多的是,我居然决定留下最后一个和他有关的礼物。

一个月前,我查出了自己有孕的事实,当时,我们正处于冷战期,他只不过在和我逛街时,看到我和某位相熟的客人说了一句话,就大发雷霆的和我吵了一架。我实在无法理解这样的不可理喻,所以我们选择了冷战。冷战期间,对怀孕一事我选择了隐瞒,我想,等他气消了,等我不再纠结他的奇怪行为时,我再说不迟。

可是没想到一个月后,我便永久的失去了说出来的欲望。当他再次堵在酒吧的侧门,要求和我谈一谈时,我给了他一巴掌,随后,看也不看他的离开。

我固执己见的做了一个决定,无论是他还是将来不久出世的孩子,我都不会让他们有机会知道对方的存在。

我辞去了酒吧的工作,待孩子长到3岁时,我带他搬到了B市,我想,在两座城市相遇的几率一定比在同座城市的隐藏要小很多。可是我没想到,几年后的某一天傍晚,在我接孩子放学的门口,我看到了秦小芹,她还是那么的爱笑,虽然岁月在她脸上留下了一些痕迹,但开朗如她,即便是和门口的零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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