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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3部分

农女有田有点闲-第20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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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刚好听到外面院子里,金斗他们喊重锦叔,估摸着宋重锦来了。
  拍拍衣服上的灰,她起身出了灶屋。
  身后,林氏和江氏都松了一口气。


第三百七十章 嫉恨
  院子里,宋重锦手里拎着两只山鸡,一只兔子。
  见王永珠从灶屋出来,冲她点点头,然后将手里的猎物交给了张婆子:“婶子,这是我一早到山上起套子带回来的,给家里添个菜。”
  张婆子乐得见眉不见眼,哎呦,这可是好东西。
  宋家这小子有眼色,来自己家帮忙,还带着东西来,不白吃粮食,七里墩好后生啊。
  看宋重锦也顺眼起来,接过猎物拿到灶屋让江氏收拾。
  一面又让金花给倒茶来。
  王永珠见宋重锦换了一身青布褂子,裤脚还带着被露水打湿的痕迹,就连头发都是半湿的。
  就知道他估计半夜就上山去了。
  忍不住道:“你来帮忙,还带东西来干啥?是不是后半夜就上山了?你就不怕…”说到这里,看到宋重锦喝着茶,露出微微的笑意来,后面的话也就不好说出口了。
  “明天要是再带东西,就别来了。”王永珠只能这么说。
  宋重锦十分爽快的点头:“我知道了。”
  眼底掠过一抹笑意,永珠这是心疼自己了吧?
  天刚亮,江氏和林氏就将早饭给端上了桌。
  蒸了一筐馍馍,一大盆子熬得稠稠的白粥,一盆子切得细细的咸菜,还拌上了几滴香油,炒了一盆子香葱炒鸡蛋,喷喷香。
  一会子,都是要费力气的,一年里,也就只有这几天和过年,大家可以任意吃饱。
  就连孙氏,也分了两个馍馍一碗粥。
  孙氏昨儿个因为脸被林氏用扫帚刮伤了,躲在屋里没出去,最后等人都吃完了,才在灶屋里找到一点江氏留下来的残羹剩饭凑合了一下。
  早就饿了。
  到了王家这些天,她就没吃饱吃好过,此刻闻到这白粥的香味,顿时忍不得了,顾不得烫,先啃了一大口馍馍,又喝了一大口粥。
  滚烫粘稠的白粥,一下子烫得她脸都红了,还舍不得吐出来。
  好不容易吞进去了,喉咙辣辣的疼,只得小口小口的吃着。
  一边用眼神打量着在王家出现的陌生男人。
  当初她也是打听过着王家的人口的,王永贵当时也简单的说了几句,只记得王永珠有个未婚夫。
  到王家后,才知道,这未婚夫本来是退亲了的,后来见王家发达了,王永珠能赚钱了,就又凑上来了。
  再听王家人一口一个宋兄弟,孙氏就知道,这个男人怕就是王永珠那退亲又后悔的未婚夫。
  这要秋收了,这男人怕是来讨好王家,给王家帮忙的吧?
  孙氏不敢直接看,只偷偷的拿眼神去瞟,才发现,王永珠的这个未婚夫,居然是个难得一见的俊朗后生。
  孙氏这么多年,在县城见多识广,荆县有各路学子前来求学,那自然不乏翩翩公子,俊俏书生之类的。
  可也没有见过一个男人,像眼前的这个男人这般好看。
  孙氏忍不住心里翻涌起一股嫉妒来,这王永珠也不过就跟自己一般,就是个乡下的丫头,怎么就这么好命?
  张婆子那个死老太婆,宠她跟宠眼珠子一样,全家人加起来都比不上王永珠一个手指头。
  就那么胡乱的染个布,就能得到宫里娘娘的看重,然后搭上贵人就做起了生意。
  在王家,一个姑娘家,说一不二,谁都听她的。
  这就算了,居然还有个这么好看的未婚夫,如今围着她转。
  这王永珠上辈子是积了多少德,这辈子才这么命好?
  自己也是乡下的丫头,爹娘还就自己一个闺女,可对待自己却不是打就是骂。
  当初一家子逃难,逃到县城,什么生病了没银子看病?不过就是个小病,往常抗一抗就过去了。
  可那时候,爹娘天天一副连床都下不了的样子,不就是想逼着自己卖身把银子给他们吗?
  孙氏知道,他们当时看中了一个同是逃难的小乞丐,想收那小乞丐当儿子。
  所以,自己这个亲闺女,就被他们逼着卖给人当了丫鬟,好拿着自己的卖身银子,去养活那外头的野乞丐。
  她当时心一狠,既然爹娘为了外人不要她,她也就当没有爹娘,借着给他们最后一次熬药的机会,往里面丢了一味当初在村里,听人说过的,牛吃了都要倒地野草。
  果然,爹娘喝了药就去了。
  想到自己遭受的一切,再看看王永珠享受到这些,压抑太久的孙氏,看向王永珠的眼神,就带上了自己都不知道的嫉恨和恶意。
  王永珠早就察觉到了,不过装不知道。
  宋重锦却也很快感觉到,扭头,对上孙氏还来不及收回去的眼神。
  孙氏从来没见过这样一双眼睛,又黑又冷,看一眼,就如同从三伏天突然进入了三九天,浑身后背发冷。
  条件反射的孙氏挤出一个往日里待客的笑容来,若是以前,配着她的好颜色新衣裳,涂上脂粉,也还有几分风情。
  可此刻的她,身上穿的是洗得发白的衣裳,头发乱蓬蓬的,脸上还有昨晚被划破留下的血痂,皮肤黑黄,这么一笑,甚是吓人。
  也亏得宋重锦稳得住,面无表情的收回了眼神。
  那边,孙氏不敢再乱看,吃完馍馍和白粥,摸摸好不容易吃饱了的肚子,就回屋去准备。
  很快,大家都吃完了。
  王老柱带着家里的男丁和宋重锦,去王家祠堂去祭祖。
  张婆子带着两个儿媳妇,还有金花和孙氏,就往田里去,先做准备工作。
  王永珠留在家里,出门前,张婆子还叮嘱王永平,让他看着王永珠,别让她进灶屋。
  王永珠哭笑不得。
  送走了家里人,王永珠看看天色,进屋去摸了点铜钱,就要出门。
  王永平扶着门框:“小妹,你要去哪里?”
  “我去买点菜,这几天大家都辛苦,没有油水不行,四哥,你在家好好看家,我一会就回来了。”说着,王永珠就朝着村口走去。
  远远的,就看到王家,宋家,李家的祠堂门口都热闹的很。
  一群男人们,唱着古老的调子,先敬老天爷,请他保佑七里墩风调雨顺,年年丰收。
  再敬祖先,请他们庇佑后人。
  最后将准备好的祭品,什么纸扎的三牲,什么果品给抬上来,给老天爷和祖先看看。
  再敬酒入地,才算完成。
  完成后,这些祭品就会被撤回。


第三百七十一章 烹饪天分
  看着他们都祭祀完成了,王永珠才往卖豆腐,卖鱼的人家走。
  这几天,卖豆腐的生意极好,都是农忙时候,这个时候亏待了肚子,就没力气。
  因此,不管家境好坏,每家这几天都会买点豆腐回家,给家里人打打牙祭。
  王永珠到的时候,豆腐几乎都要卖光了。
  剩下两大块,王永珠全给包圆了。
  又拎走一条大青鱼,加上宋重锦带来的山鸡和兔子,算是齐活了。
  回到家,王永珠就开始忙活,将鱼放入盆里养着,豆腐也用井水冰着。
  麻溜的收拾好,王永珠看看天色。
  从张婆子的上房里挖出小半瓢的绿豆,又哄得王永平端着板凳坐到灶屋里,给王永珠生火,添柴火。
  王永平有心不从,可看看妹子的拳头,很识相的怂了。
  王永珠先将绿豆炒熟,然后放了大半锅水,盖上了盖子闷煮。
  这样的天气,又热又燥,秋老虎最是厉害的时候,煮一锅绿豆汤送到地头去,也免得家里人被晒中暑。
  早上吃的是馍馍,现在发面也来不及,王永珠干脆打算做焖面,肉汤,菜汁和面融合到一起,又方便,又好吃。
  王永珠一边舀面,一边将那本初级家产菜谱给拿出来,找到焖面那一页,将步骤都熟记在心。
  然后和面揉面,最开始有点不顺手,试了几下后,就找到了感觉。
  王永珠觉得自己居然还有烹饪的天分,尤其是自己力气大,揉面什么的不要太轻松。
  没多久,就揉好了一大团面,放在一边醒着。
  又将前几日收的山货中,一些品相不佳,被挑出来的干蘑菇给抓出来两把,用温水泡好。
  将早上宋重锦拿来的山鸡,已经被江氏拔毛,掏洗干净了。兔子也是,放了盐在盆里腌着。
  王永珠捞出山鸡,刷刷刷几刀下去,两只鸡就躺平了。
  她的五感如今超强,做起这些事情来,轻而易举,而且她切的鸡块,差不多每一块都差不多大小。
  王永平本来想说,这种粗活换我来,话没出口,就看到刀光闪了几下,砧板上就码放着整齐的鸡块。
  那没出口的话,就顺着口水给吞了下去。
  擦擦额头上的汗,王永平决定什么都不要说了,就算妹子今天做的饭再难吃,想想那刀工,为了小命着想,他也要说好吃。
  绿豆汤煮好了,没有冰糖,放入一点红糖,调调口味。
  然后用一个干净的木桶盛起来放在一边晾凉。
  乡下的柴火灶,有两口锅,王永珠两口锅都洗干净了,分别下油,放入葱姜蒜煸炒香,再分别丢入鸡块炒得焦黄变色,然后放入水,大火烧开,放入泡发好的干蘑菇。
  让鸡汤就这么煮着,煮出香味来后,又放入豆角,茄子进去,再盖上锅盖,焖到汤汁烧开。
  等汤汁开的时候,王永珠又忙着擀面,将面条切得均匀,然后揭开锅盖,将面条散开,均匀的扑在了豆角和茄子上。
  再盖上锅盖,让王永平改成小火,慢慢的焖着,过几分钟,就揭开锅盖,拿筷子挑一下,让面条均匀入味。
  王永平坐在灶膛面前,听着王永珠的指挥,随时添减柴火,本来他是对妹子的手艺没抱什么期望的。
  可闻着厨房里越来越浓郁的香味,他的口水都快忍不住了。
  最后王永珠挑出一根面条尝了尝味道,简直完美!
  自己都要佩服自己了。
  先盛出来自己和王永平两人的份量,剩下的,盛了两个大盆,才开始发愁,这两大盆子面,和一桶绿豆汤,要怎么给搬到田间去?
  王家的地里。
  祭祀完老天爷和祖先后,王永富就驾着马车,将王家人都拖到了地头上。
  王老柱环顾一下四周,看看自家这十好几口人,和眼前一片金晃晃的稻田,心中喜悦。
  拽一把稻穗放在手里,沉甸甸的。
  今年的收成不错!王老柱心里有了底。
  一声令下,王家人纷纷下地,一人站定一畦,就开始埋头割起稻子来。
  镰刀下去,就倒下去一片。
  林氏如今是图表现的时候,她本来就是做农活的一把好手,割起稻子来又快又好。
  她的身边,是金斗和金壶,两个人虽然比不上林氏的速度快,可也在后面紧紧的追赶着。
  王永贵和孙氏就差太多了,王永贵还略微强些,虽然慢,被张婆子骂了两句,威胁再这么磨叽中午不给饭吃,也就加快了速度。
  只有孙氏,当初在乡下的时候年纪不大,后来都是给人当丫鬟,这拿着镰刀,还真是手忙脚乱。
  一时锋利的稻草割伤了脸,一会那稻芒钻到脖子里,又痒又疼,还要担心着镰刀不顺手,割到自己的手和脚。
  还有自己穿的布鞋,这稻田里水虽然放完了,可还是湿漉漉的,一脚踩下去,那软软的烂泥,就没过了脚背。
  穿着布鞋倒还费力,可让她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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