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华往事 作者:简暗(晋江2012.9.13完结)-第76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傅剑玲不知道该说什么,想了半天,还是决定先让他松开手。他却很配合,脸上还带着几分快乐。
“你真这么怕我走吗?”傅剑玲问道。
“不是怕,是不想。”他说。
“真是你求李玲如这么做的吗?”
“是。”他垂头,“不然我还能怎么做?”
“……”
说着,两人已经走到大街上,韦宗泽道:“你还没吃早点吧,我带你去。这边我挺熟的。”他一路带着傅剑玲转,“这边吃得东西不多,其实还没武汉的早餐丰富。也许会不大合你胃口。”傅剑玲跟在一边,道:“我知道,我又不是没来过北京。”
韦宗泽笑了笑,“也对。”
中盛的总部就在这边,她倒是来出差过几次的,但每次都是公司和旅馆两点一线,从未涉足其他地方。
“我……最近一直很忙。”韦宗泽道,却把自己家那一团麻的事说得不怎么要紧,“但是我会尽量过来陪你,你在这边多待几天好吗?”
“为什么?”
“我想带你去一些我经常去的地方看看。”韦宗泽说,说完露出个落寞的神情。
那时候,傅剑玲心里想着,是因为这地方很陌生吗?正因为陌生,所以不管韦宗泽说出什么话来,她都能听得进去。
吃完早点,一直跟着他闯荡至今的葛离,同时也是许为静的新婚丈夫,准时准点按照韦宗泽事先约好的时间出现在他们面前。看到傅剑玲时,他简直喜出望外,“傅剑玲,你来了呀。”这句话,他四年前就幻想着能说一次。没想到,真的实现了。
韦宗泽走的时候,看了她很久,直到葛离催他,他才肯上车。
傅剑玲自己提着一袋早点回到李玲如家,一路上还在考虑接下来该干嘛。可她才刚进门,包里的手机便响了一声,提示有新邮件,她点开一看,是韦宗泽发的——
我终于在这个地方看到你站在我的面前。我第一次觉得,衬在你身后的街道是如此真实。
傅剑玲只觉得自己有一种恍惚的感觉。
还在睡懒觉的李玲如似乎闻到早餐的味道,躺在被窝里模模糊糊地问:“外面冷吗?”
傅剑玲摇摇头,虽然她看不见自己,“一点也不。”
又说:“我刚才下楼,碰到他了。不知道他在楼下坐了多久。”
而李玲如刚从被子里探出来,趴在床上找床头钟,听到这句话时,她又把眼睛闭上了,颓然地埋首在床褥间,仿佛正在想想他们见面时的样子,“唔,我们昨晚一下飞机,我就给他短信了。能忍一个晚上才跑来也真是难为他。唔,傅剑玲,在这个不熟悉的地方,遇到熟悉的故人,是什么感觉?你心动吗?”
关于韦家的事情,当地的报纸也有一些自相矛盾的消息,傅剑玲只知道他们家几个儿子都在争权夺利,有点像电视里演的那样,又不完全一样。李玲如说:不用管他们家的家务事,很累,又很没意思,反正宗泽那家伙不会在里面拖死的。她说着便笑:相反,他正如鱼得水才对吧。我听说韦伯父回来以后都提前立遗嘱了,只要韦宗泽肯留在韦氏,就可以从他两个哥哥手里各取三分之一股份,再加上韦开娴名下的几家公司一直是他在管理。就算韦氏哪天完全变了风向也不会太奇怪的。
还是我家好,我爸爸直接对我和我哥都绝望了。
李玲如想到什么,忍俊不住,又道:其实他也曾经有过一线希望,就是找个好女婿来给他当继承人。噗,你能想象出来吗?
傅剑玲早就习惯了李玲如蒙太奇式的说话方式,“你说你爸爸妈妈都是企业家,怎么会生出你和你哥哥两个纯艺术家的孩子呢!”
唔,是物极必反的结果吗?
傅剑玲望着外面的天空,北京的灰色雨云和武汉的却是一样。
可她记得在武汉开画展时,李玲如公开宣布终生不嫁。
李玲如说,我不能活在世俗里面,而我的画为我做出了这个决定。
韦宗泽黄昏时又来找她。说要带她去一个地方。
李玲如笑他幼稚,他居然有些微微的脸红。这一次韦宗泽没有带葛离来,“我让他多做点事,帮我争取时间。”
他带着她去搭地铁,到了北京四环上一个叫做五棵松的地方。傅剑玲问,这边属于哪个区。韦宗泽说,海淀区。
她始终不明白他究竟要带她到哪儿去,几乎只是和她并行着,从一条街道走到另一条街道,期间时不时还给她讲解一下所经之处的历史趣事。
最后他们一起钻进了一家酒店,韦宗泽似乎是这里的常客,坐下后,他把菜单推到她的面前,“这里的酸菜鱼很好吃。”
“你该不会就是为了带我来吃这个吧。”
韦宗泽瞧她疑惑的神情,嘴角逸出一抹笑意:“我以前,就是刚来北京的时候,在这附近迷路过,当时夸下海口答应宗镇谈一笔单子。结果非常丢人地迷路了。那时候冬天都快过完,还是冷得要命,我回家就大病一场。”
他一边说,傅剑玲一边想象着,他当时肯定很沮丧。
“后来我专程跑到这边,把大大小小的马路和街道来回走了两遍,记住所有的路。最后就进了这家店,随便点了几道菜。你知道我喜欢吃川菜,到北京以后,找了无数川菜馆子,都吃得不太满意。结果那天我吃到这个,马上就想,哪一天你要是来北京了,我一定要带你到这儿来。”
他笑道:“我现在觉得超满足的。”
一会儿,服务员端菜上来,傅剑玲提起筷子吃了两口,这味道的确还不错。
忽然间觉得,韦宗泽其实这方面是很单纯的,即使有时候有点不可置信。她绝不会相信,这是他装出来的样子。
“像这种地方,是不是还有很多。”她道。
韦宗泽的目光稍稍低垂了一会儿,“嗯,很多。”顿了顿,又直视着她的眼静:“我几乎每天都生活这种感觉中。没有一天停止过想象。”
“可是你为什么从来没有回来找我。”
就像以前一样。他总是会来找她。
“第一年,我拼命适应这边,确实没有回去过。第二年,我稍微摸索出一些东西,心态和时间都宽裕一些了,其实我回去过两次。你相信吗?那年你和薛涩琪过一起生日,喝得烂醉如泥,我在离你们不远的地方打电话给你,你还问我是谁呢,我说我是你一个朋友,你说,噢,朋友,你好。你肯定不记得了。还有一次我到这边出差,中途到你公司附近,看到有男的想接你去吃饭。你还真去了。第三年,我已经很清楚接下来二十年,我要做些什么。那时候开始,我就知道我会回来的。那年我的生日,很冲动过地带着葛离买当天往返的机票,想回来看你,却没能找到你,打听了一下才知道你出差到杭州去了。那年之后,春节一过我就真的回来了。清明时按照遗嘱,将爷爷的骨灰从北京带过来跟这边的奶奶合葬。其实,我真没想到,下山的那一刻会看到你站在路边。真的,我一点心理准备都没有,你知道那种感觉吗?心都要膨胀坏了。”
真的,韦宗泽太会说话了。
他说的所有的话,都一字一字在傅剑玲脑海里敲打出声音来。
“其实,那几年过去了,大家并没有真的忘记杜雅,可是只有你还每年都惦记着要去扫墓。你还真相信,杜雅她依然躺在泥土里面吗?傻瓜。”
说真的,傅剑玲瞧着他的面容,当他们都还小的时候,她发觉自己喜欢他,他就是那样一张桀骜难驯的少年的面孔,印在她脑海里永不长大。后来真正谈起恋爱,他几乎每时每刻都在发生改变,直到分手,她都不确定自己是否了解他的全部。
分手后四年的空白,她明明早就想好了结局,却被他一回来就重新改写。
她真想请问老天爷,给她个什么理由,能够再一次相信他,选择他?
回去的路上,韦宗泽像以前那样拉起她的手,她却没有排斥。
陌生的街道,陌生的人潮,还有霓虹灯和高楼大厦。她分裂成一个陌生的自己,假定她在四年前,接受了他的决定,然后开始不确定的异地相恋。不定时相见,相见却不如怀念。
有件事,我不说的话,你也许永远也不知道。
韦宗泽牵着她的手说:“杜雅临死前给我写过情书。内容其实很简单,也很直白,她说很遗憾这辈子没有谈过恋爱,喜欢的人又是朋友的男朋友。写这封信并不是想要跟我怎么样,反正她也知道我们之间是不可能的。还有……”
韦宗泽说到这里,稍稍停了一会。
“还有什么?”一直默默倾听的傅剑玲终于问道。
“还有……”韦宗泽接道:“她说她很同情我,因为她一直觉得我爱你远远胜过你爱我。她说你是一个对爱很苛刻的人,除非别人付出十倍于你的感情,否则你不会回报对方。这是你的天性,一辈子都不会变。”
换了是别人说这句话,傅剑玲可能会有点生气。
但这是杜雅所说的,她并不感到厌恶。
“她当年说的话,你还记得这么清楚。”傅剑玲反而有点诧异,毕竟该有七八年了吧。
“当然记得很清楚了,因为我听从了她的意见。”他却云淡风轻地回道。
送她回到李玲如家门前时,韦宗泽迟迟不愿离开。
“还有事吗?”
“唔,可以吻一下吗?”
她点点头。
傅剑玲上楼以后,发现李玲如一直趴在阳台上。见她回来了,李玲如转过身来,还穿着沾满颜料的围裙。傅剑玲问:“你今天画画了?”
“是啊。”李玲如说,“突然有灵感了。”又笑着走近她身旁,“我看到你们接吻了。”
“唔。”傅剑玲脸红了一下。
“那……你们和好了?”
这个她却答不上来,“也许吧,不过我也不知道。”
其实事到如今,怎么发展才算和好呢?已经不再只是感情上还有没有心动这么单纯的问题了吧。
“真可怜。”李玲如却嚷嚷道,“你们俩这种,就是世俗。”
第五十八章
第二天韦宗泽却没能来找她,傅剑玲可不想说自己留在北京就是为了让他不断向自己低头直到她厌倦为止。所以她决定自己出去走走,顺便买好明天回程的机票。
北京和武汉真不一样,虽然她以前也来过几次,却都没有想过要亲近这个骄傲的城市。傅剑玲打了个计程车,决定去看看天下闻名的京畿皇城——故宫。以前在中盛时,她曾经参与一个古城的项目,投资方是为了做一个影视城,为此她看了很多关于故宫的资料,可惜后来因为资金问题,项目夭折,中盛的团队便退出了。
故宫里的游客竟以外国人居多,这让傅剑玲挺惊讶的,其中不乏年轻的父母,直接背着才几个月的宝宝出来旅行,像这么洒脱的事,中国人绝对做不出来。她信步而走,觉得这皇城果然是大,不禁想象着以前的皇帝住在这么大的宫廷中,自己到底还有没有万物生我的自觉。
没想到她这一逛就上了瘾,出故宫后又兴致勃勃地转去了天坛,相比之下,天坛是一种更容易让人感受到天空的建筑,它是祈祷和奉献之地。她在天坛流连忘返,下意识地许下许多个愿望,有些甚至刚冒出来就立即忘掉了,有些则每过一会儿就被她当做新的愿望重对天地诉说。
那时候她完全不知道自己的手机没有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