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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5部分

慕霆(同志故事+be+伤感)-第6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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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一次平静生活的机会,让我来承担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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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慕霆 (37)  




  霆吻了我的额头:“想什么呢?别胡思乱想了。我告诉你是怎么回事儿就行了。好吗?开心点儿。”我的注意力重新回到现实中,听到霆的话,我点点头,表示同意。霆说:“那家快餐点附近有一个点儿(特指GAY聚会的场所),每次等车,都要从那里路过。有些人挺无聊的,一开始他们看见我,只是言语里挑逗和骚扰我,后来就跟踪我。他们知道我在快餐店上班,就经常往店里来,总是三五成群的。开始店长不知道是怎么回事,还挺高兴人气见旺,生意兴隆。后来才发现来来去去总是这些人。而且只要我在,生意就好,我不在,那些人在门口扒着头往里看看,转身就走。就是在店里,他们也总是在话里夹枪带棒的,店长简直没有办法。只要这些人在,就连整个店的消费气氛都变了。但是店长又没有办法说,毕竟人多了在表面上看来是件好事儿。可是我受够了!”  

  霆很激动,愤愤地说:“我觉得我这人是不是天生就特别龌龊?怎么总是走到哪儿都躲不开这些人?这北京大了,人多了,怎么偏偏就是我倒霉催的?我要真是这么个‘扫帚星’,会不会连累你也跟着倒霉?我真是……唉!所以我今天把工作辞了。我不想再和这些人有任何瓜葛,也不想纠缠到这个圈子的是非窝子里去。更怕伤害到你。如果我和你在一起会给你带来霉运,那我宁肯离开你。但是我又没有离开你的勇气……”说到这儿,霆好像一下子又很有感触,强忍着泪水,用被我枕着的胳膊把我的头搂向他的脸,很用力的摩擦着我。我听着,静静地听着,直到霆说完所有的话。我知道,这是霆独特的气质和帅气的面孔,以及做money boy时留下的特别性感的魅力所致。霆的眼睛好像生来就在讲诉着故事,看到的人都会为之一振。那是一种与生俱来的无法抗拒的个性之美。这些GAY圈里的人本来就很敏感,见到霆之后会发生这样的事情,根本就无足为奇的。只是我多少心里有些酸酸的感觉。  

  我对霆说:“这本来就没什么,这恰恰说明我的爱人是最优秀的。所有的人见到我的爱人都想据为己有,但是他们谁也得不到,只有我最幸运,能和你相爱、朝夕相处!他们那么多人不眼气吗?他们就是想看看你。谁让你这么漂亮呢?谁让你这么出众呢?他们不能和你有什么就算了,连看看你的权利也不给?只允许‘吃不着葡萄,说葡萄是酸的’?未免太残酷了吧?”霆笑了,笑得特别开心,跟孩子似的。我不知道霆的烦恼是真的这么容易化解,还是霆为了让我开心?总之,刚才的一切好像一下就都烟消云散了。我心安理得躺在霆的怀里,撒娇耍赖地说:“你明天可以不上班了,我要出去玩儿,你必须陪我去!我很久都没有休息休息了。反正现在公司没什么事儿,过段儿时间可就真没准儿了,也许要忙了。你必须要陪我……”霆抱住我的肩膀拍了拍:“好,陪你,永远陪着你!你可不许烦我!烦我我也不走,和你纠缠到底!”我最喜欢听到霆这样说了,这样说意味着霆也深深地眷恋着我,无时无刻不在眷恋着我……  

  第二天,我一早起来就给公司打了电话。告诉周勇,我今天不去公司了,有什么事情就记录下来,等我回来再处理;急事,就打到我手机号码上。霆也很早就起来了,很认真地洗漱之后,穿了一身他已经好久都没有穿过的极其前卫的衣服。上身是一件类似纱质网眼的T恤。我觉得大街上可能很少有人这样穿衣服,至少在北京是这样。这样太过性感,未免招摇了些。下面则是一条薄料子的牛仔裤。那牛仔裤在左腿膝盖位置上还破了一个大洞,洗得简直发白了。我实在看不出这样的衣服好在哪里?一点也不美观,又不能表达什么。可霆却夸耀说那是一种世界知名品牌的高档货,这种有破口的样式,是特制的,很有品位,比普通裤子还要贵很多呢。总之我是看不明白,也不想去明白什么。霆在穿衣打扮上,和我的审美确实有很大的分歧。不过这也无所谓,至少我可以不出门,就看到现在街上最流行什么,看到北京街头也难得一见的帅哥酷影,何乐而不为呢?  
 
 
  
 作者: 61。144。138。* 2006…5…9 17:53   回复此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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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霆在脖子上戴了一种象是铁链子一样的所谓“项链”,腕子上也是那种皮革和金属质地的很宽的腕饰。鞋子是那种类似运动鞋的“百事流行鞋”,还在鼻子上架了一副那种磨砂透明框架的宝石绿色眼镜,还小心翼翼地把自己好久没戴的两只小白金耳环拿出来,戴在左耳上。霆很会打扮自己,总使他自己在人群中特别显眼,靓丽无比。至少在以前我和他一起上街的时候,总会引起大部分人的注视和侧目。女孩们的爱慕,男孩们的妒忌,中年人的欣赏,老年人会心的微笑。也许是霆的面孔太漂亮了,身材太好了,所以才穿什么都好看?也许是霆的身世和经历让他具备了一种特别的气质,让人难以读懂和接近,才产生了距离的美感?霆喷过哳喱的微长碎发,梳理得特别让人心动,是那种有点凌乱却又不乏自然的感觉。擦过防晒露的皮肤,显出很健康的颜色。配上他那“嘎嘎”的微笑,真是“情感杀手”了。  

  我在身后看着镜子里欣赏自己的霆,真有些发愁。一则我不知道应该穿什么样的衣服,才能和他走在一起的时候不会太不和谐,让人觉得诧异;二则我真的不知道我该如何面对街上所有人对我们的瞩目和窥视?毕竟霆太突出、太惹眼了。我正在为难的时候,霆头也没回地说:“只要别穿衬衣领带就行了,稍微休闲一点。你和我不一样,你的魅力不在外表,在于你的内在涵养和气质。”我无奈地摇摇头,心里嘀咕着:“真是默契!我想什么,好像你全都知道?怪不得我们会彼此欣赏,这就是理解,这就是缘分,这就是俗话说的‘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吧?绝对是命中注定了我们的一切。”我随便穿了一身类似运动套装的休闲服,霆在旁边指手画脚的帮我参谋着小饰品。但我还是坚持了自己较为保守的风格,戴了极细的“满天星光”式的白金项链,和霆送给我的没有任何花饰的戒指。霆看我戴上了那枚戒指,脸上顿时没有了笑容,盯着我看了半天,才点点头,倔犟地咬着嘴唇,说了声:“谢谢,谢谢你一直这样珍惜我……”  

  我故意笑呵呵的撒娇般地搂住霆的脖子,踮着脚尖在霆的额头上吻了吻:“是我该谢谢你,给了我今生最灿烂的爱情经历。即使在你离开的那段日子,还有象征我们爱的理想的信物,带着你的体温和消息,陪我度过漫长的等待,陪我等得春暖花开,陪我把你等回来,永远留在我的身边……”霆心里对我怀着歉疚,可又对我的调侃忍俊不止。只好抱住我的头晃了晃,象是疼爱,又象是哄孩子般的来了几句:“你看你,大脑袋!怪不得这么聪明。不过小心早早就把头发掉光了,没听人家说吗?‘聪明的脑袋不长毛’。”我半真半假的问:“我哪儿聪明了?”霆呵呵笑着,露出了洁白的牙齿:“都快成诗人了,这么出口成章了,还问我你聪明在哪儿了?你这不是埋汰人吗?”我也禁不住笑了。  

  那天,我听从了霆的安排,没有开车。和霆乘公交车、坐地铁去逛王府井。霆从来没去过北京的GAY点,所以要我带他去看。我们就坐地铁到崇文门,然后从东单公园穿过去,再向北到王府井去。东单公园,就是北京很有名的GAY点了。这里有很长的历史,而且历经了很多代人及不同时期的变迁,却一直经久不衰。我也是在读大学的时候听朋友们说起过这里。也曾经来看过,也就是三五成群的聚在一起的男孩子们,聊聊天,开开玩笑,没觉得有什么特殊之处。最多就是这里的男孩子们相对来说比较时尚,更注意自己的形象,所以大部分看上去都挺阳光的感觉。霆既然没有来过,我就带霆来看看吧。  

  我有快一年没有坐过公交车和地铁了。我和霆在公交车上果然成为周围人侧目的焦点。霆不但不收敛,反而一手抓住车顶上的扶栏,一手搂着我的肩膀。嘻嘻哈哈,有说有笑。甚至公然和我擦耳贴面,十分亲热。面对周围人的侧目,霆不但坦然,甚至有些兴奋。我不知道霆这种表现是来源于他性格里本来的不羁和叛逆,还是因为对我爱得太深,才激发出这种要与周围的一切抗争的心态?证明自己对我的重视,和勇敢面对外界的一切,保护自己爱人的能力及决心?  
 
 
  
 作者: 61。144。138。* 2006…5…9 17:53   回复此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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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于霆的表现,我既感到幸福,又感到担忧。霆的表现是告诉我,这世界上只有我对他最重要,其他的东西根本就都可以忽略不计,我当然会感动和幸福。可我却是怕了,我总觉得冥冥之中,有什么东西在主宰着我们的命运。虽然我从来不信什么,但是我却太害怕会再次失去霆了。在我最深层的意识中,仍然知道同性之间的爱实在是不符合所谓的“天之常道”。我害怕霆的过分表露和招摇会触怒冥冥之中的某种力量,从而导致新的悲剧产生。我甚至感觉自己的思想一下子掉进了一个巨大的、没有光亮的黑洞之中。我正在被突如其来的各种胡思乱想的魇魅折磨着,却毫无预见和防备的机会。我不知道未来会发生什么?霆会不爱我了吗?会离开我?还是我们之中谁会发生什么不幸?我简直无法再想下去。  

  霆看出来我对他的话题有些心不在焉,恍恍惚惚的。就要吻我的额头,以唤醒我。可我还没从噩梦般的思想扭曲中徘徊出来,被霆突如其来的动作吓坏了。唯恐他这样的动作会招致恶灵的报复,把他从我身边夺走。我下意识地把霆推开了,推得很坚决、很彻底。霆愣住了,看得出他既委屈又尴尬。甚至有一种恐惧,一种深不可测的恐惧。看见霆的眼神,我什么都不想了,我顾不得很多了,我不能让霆受任何委屈了,这是我对爱人的责任,也是对霆母亲的承诺。我终于不顾一切,把嘴凑到霆的耳朵边上,轻轻地说:“霆,我爱你。”霆松了口气,但是仍然很谨慎地看了看我……  

  后来我们在东直门换乘地铁,在往来川流不息的人群中,勇敢而幸福地拉起手,肩并肩走在一起。在地铁列车上,我和霆干脆抱在一起,但是却不再有很亲密的举动。尽管如此,还是有很多人侧目而视。  

  记得有一个大约二十岁左右很文静的小姑娘,正好站在我和霆的旁边。她梳着一个很高的“马尾”,化了极淡的小彩妆的脸,五官特别精致匀称。一件浅褐色的纯棉休闲衫,和一条好像真丝质地的黑色小短裙,光着脚踩着一双很流行的“水晶拖”,脖子上还挂着一枚小巧精致的手机。手里好像是一些书,给人一种特别书卷气的感觉。  

  地铁开得很快,车厢里的灯光也很亮,噪声不小。但是我和霆的话题还是被那小女孩儿听到了。我们总是谈一些生活上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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