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不晚-第1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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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过去坐下,忽略掉这里的卫生条件,打趣她:“你不是说吃夜宵会得胃癌吗?又不惜命了?”
“活得太久也不见得多有意思!有好吃的东西就要及时吃下去!”她完全不介意地扒拉扒拉自己的短头发。
没一会儿两碗热腾腾的馄饨就上来了,她一脸满足地吹着汤,给自己的碗里加辣椒油,热气袭来,整张脸都埋在蒸汽里面,完全看不出就在几十分钟前她还在和本市地下势力的太子爷耍狠斗勇。他用一次性筷子拨了拨自己面前碗里的馄饨,问:“你刚才把罗阳打了,会不会怎么样?”
她愣了愣,脸上刚刚的满足感就消失了,讷讷说:“应该没大事,我就是把他拉脱臼了,幸好你那一刀没下去,否则肯定出事。最怕他捅到罗老大那边去,不过可能也不大,被一个女的弄成那样,让他爸知道了肯定先收拾他!其实据说罗老大那个人还是一碗水端平的,否则也难以服众啊!”
其实他这个时候他觉得自己应该说她这样毕竟是太危险,一个女孩子还是不要这样,但是他说不出来了,他看到她刚刚的架势就知道她已经在这条道上走了很久,这不是他能管的。看了她一会儿,他问:“你的身手还不错,跟谁学的?”
“我哥呗,他是专业学武术的,我没法跟他比,他就是教了我一些实用的防身招式,加上以前也偶尔需要自己动手打架,也就会了。其实大多数时候他都不让我参与打斗的,一方面他担心我,另一方面他们也迷信,认为女人参加的话不吉利。”她仰起头来说得还挺认真,“其实我看你才是扫把星,平时都没事,你一来就出事!不过你也不错,我以为你这种娇生惯养的人一见打架马上就吓坏了,没想到你竟然还敢拿刀!”
“是你瞧不起人,男生小时候哪有几个不打架的?”他嗤笑。
“这不一样啊,再说络生小时候就不打架,他那时候还要靠我罩着他呢!”说到这里,她似乎颇为骄傲,用手指蹭了蹭鼻子。
在夜宵摊子昏黄的灯光下,她刚刚从火拼的现场逃出来,已经一脸无所谓地开始吃东西了。这是他第一次仔细注意她的长相,之前他只是觉得她长得一般,头脑中的印象更偏重气质方面多一些,而细细看看,发现她五官长得都很好,脸型也很标致,一双大眼睛尤其亮,那里面有着一种特殊的光彩。她只是皮肤偏于麦色,也不细致,神情又总带着一些冷然,所以显不出好看来,如果她皮肤好一些,再像姚美意那样整天一脸公主一样的傲气,也应该是追求者排队的女生吧。
“吃馄饨啊,发什么呆?凉了就不好吃了!”她用手在他眼前晃了晃,直愣愣让他回神。
是了,其实女生能不能吸引异性,长相只是一个方面,很多人认为这是主要方面,实则不然,吸引异性最重要的还是气质,像阮茉香这样豪爽到粗糙的个性,是很难的,这样说起来,那个唱摇滚的小马倒是慧眼独具。
“哎,刚才那个看门的宋振是不是认识你?我没向他介绍你,但是最后他叫了你的名字。”她忽然问。
“是,他和我是初中同学,那时候关系也还不错,一起出去打过架的。”他老实回答着,心里倒是暗叹那么紧急的情况下她还能注意到这种细节。
“哦。”她愣了愣,带着一种傻乎乎的神情埋下头,忽然又抬起来,“对了,一会儿回去,我去帮你收拾收拾屋子,我怀疑你那妈妈不会放心你一个人,出差这么久,说不定没两天就回来了。还有,这钱你代我还给你妈,这么一点劳动不值这个价格,而且大家是邻居,这样做伤情分。”她说完从身上摸出一张百元大钞交给他,终于埋下头,西里呼噜吃起了暖胃暖身的馄饨。
作者有话要说:说好了过年更一万字的。
下一章,下一章世界上最好的哥哥就要光辉了!
11
11、兄妹 。。。
这天晚上回去得并不算晚,躺在床上的时间仍然是陆若言通常入睡的时间,但是他躺在床上是很自然地不能入睡,中午姜甜给他带来的郁闷已经完全想不起来了,他回忆着这一晚上的经历,这种距离他非常遥远的一种生活,以及阮茉香的另一个侧面。他忽而想起她拉着他的手的感觉,虽然当时很紧急,他们一路往外跑,可是她的手仍然给了他奇异的感觉,他只握过姜甜细嫩柔软的小手,而阮茉香的手是细长的,骨节很硬,握着的时候很有质感。尽管这个晚上他为了伪装她男友,搂过她的肩和腰,肩膀上承担过她的头,但是最触动他的却是她的手,想到这个他轻轻握了握自己的右手,在面对罗阳的时候,她看起来毫不惧怕,但是手心是出了汗的。
带着这种感觉,他终于沉沉睡去。
陆若言怀疑自己和阮茉香谁才是他老妈亲生的,怎么这丫头倒好像是他妈妈肚子里的蛔虫?正当他还在考虑晚上让阮茉香给他做什么夜宵,这天晚上放学之后他打开自家房门,里面灯光明亮,老妈一脸笑容迎出来说:“儿子回来了?妈不放心你一个人在家,看看没什么事,让你爸盯着就先回来了,这两天自己过得怎么样?”
他不太想要承认此刻看到老妈,他心里的感觉是失落,毕竟这也太对不起亲生妈妈了,但是身边的阮茉香倒是一点都不失落,甜甜笑着说:“阿姨好!阿姨您回来了,那我就功成身退了!”说着带着浓浓笑意看了他一眼,就要往外退,而他确定这个笑意绝对是嘲笑。
“茉香你也留下一起吃点夜宵吧,阿姨熬了点粥。”陆妈跟她客套着。
她笑得那叫一个纯良,口上说:“不了,阿姨,我姑姑还等着我呢!”说着自己开门,对着他们母子挥手道别,上楼了。
撒谎撒得真熟练,你姑姑什么时候等过你?他在心里想到这个,可是下一刻就被老妈拽到饭桌前了。
夜宵不宜多,这道理他老妈也明白,只给了他一碗白粥配一碟小菜。他坐在那里,慢慢吃,老妈就坐在他对面略带热切地盯着两天未见的大儿子,能生出这么优秀的儿子是她这辈子最骄傲的事情,她可不舍得让自己儿子受半点委屈。想到这个就想到这两天儿子吃的都不是她做的饭,马上就心疼起来,问:“这两天阮茉香给你做夜宵了吗?”
“做了。”他掩饰着某种情绪。
“做的什么?好吃吗?”
“嗯,第一天是面条,第二天是馄饨,挺好吃的。”
“馄饨?哪来的馄饨啊?”
露馅了,他面不改色,答:“买来的速冻的,我想吃就让她做了。”
“速冻的?怎么没看到包装?”毕竟是自己身上掉下的肉,他什么时候撒谎老妈还是最清楚。
“收拾出去了啊,你不是让她收拾屋子吗?”这时候是不是应该感谢阮茉香昨晚的神机妙算?
“哦,好吃吗?比妈妈做得如何?”
“你想听真话还是假话?”他抬起头来,很显然是在开玩笑。
“当然是真话了!”
“好吃,比你做得好吃。”他故意拿出一脸诚恳。
“你这个臭小子!”老妈一巴掌招呼在他脑袋上,笑得却很开心。
所以说说假话的境界有许多种,阮茉香那种面不改色到了出离真实的自然难得,而他这样已经被怀疑的,索性就来个真真假假虚虚实实,有时候也有意想不到的效果。
自以为得到了满意的答复,陆妈坐下开始算小账:“哎,我也没想到自己这么快就回来了,要不然真不会给她那么多钱,就两顿夜宵打扫一下屋子,就一百块钱!”
基本上所有男人都受不了女人算小账,尽管这个人是自己的亲妈,这个帐也没算歪,就是听着头疼,陆若言把昨晚收回来的一百块伸到老妈鼻子底下,说:“人家不要。”
这次陆妈就被动了,赶紧推开:“给出去的哪能收回来?这孩子怎么这样?你去给她,让她买件衣服什么的!”
“行了,刚才是谁不舍得来着?”他把钱塞在老妈手里,“大家邻里邻居的,你这样用钱伤情分的。”他说完把碗一推,起身回屋做作业了。
这些事情之后,陆若言的生活又回到了自己的正轨,按照他的人生经验,自己和阮茉香的关系应该是更近了一步,至少这个朋友该是比较亲近就像他和姚美意那样,没事时候愿意呆在一起说笑,玩笑也可以开得随便一些。可是他发现并非如此,他和她还是原来那个样子,她不会刻意为他做任何事,在学校里说话客客气气,出了学校是亲近些,可却有非常明显的距离感,他发现她很擅长保留自己和他人的距离感。
而阮茉香呢,她也不是真傻,在这么多事情之后她对陆若言产生了戒心,他优秀他漂亮他脾气也很好,他身上那点小缺点在她眼里有时候都挺有意思,更重要的是他和自己熟识得太快了,那么他对她来讲,就是一个危险的人,毕竟她不允许自己陷入感情。而且她还有自己要担心和烦心的事情。
公梓打电话到陆若言家里面,跟他说姜甜明天中午找了个借口不用回家,他可以到学校去找她,两个人在外面吃顿饭再玩一会儿都可以。他爹就在客厅里看电视,他拿着电话嗯嗯啊啊了一通,最后说:“那个练习册我明天带到学校去,你要是要就自己来取。”公梓给了他一句:“陆若言你可真假!”就挂断了。
他也找了借口中午不回家,可是到了第二天,上操的时候公梓又跑来跟他说姜甜临时有事,中午的约会只能取消。虽然学校是禁止带手机上学的,不过像姜甜和公梓这样家庭的孩子不带手机才怪,这倒是也方便了他和姜甜沟通。因为姜甜的时间愈加地没有准,这种召之即来挥之即去的状态他倒是已经习惯了,毕竟她也不是故意的,他感觉不好也不能怪她,两个人不同校家庭背景又远,困能不止这么一点点。
但是这个中午到哪里去就成了个问题,回家吗?不想。在食堂吃点饭在学校里过?无聊。那么就出去,找个地方玩?去哪里呢?他一边做操一边乱想着,做完了操往回走还在考虑,肩膀忽然被人从背后拍了一下,回头看竟然是卫风,对方面无表情撂下一句:“中午杰哥要见你。”就头也不回地走了。
他想了一下才明白,杰哥也就是雷杰。
这事情他想了一下还是没告诉阮茉香,本来以为雷杰这样约了他,必定是要到学校门口来,可是他找来找去没找到,被人一把拉过去,拉他的人却是宋振。这是黑社会的一贯作风吗?让两个人来打头阵,为了显得架子大?他和雷杰又不是没见过,他在心里暗笑,不明白他葫芦里卖的什么药。
“雷杰呢?”他问。
“跟我走就见到了。”宋振脸色有些犹疑,带着他走了一段,路上清静一些才开始说:“上次香姐把太子的胳膊弄脱臼了,太子把事情捅到罗老大那边,说是一定要卸了香姐一条胳膊才能了事,罗老大也没说什么,就说想见见香姐。杰哥怕香姐会出事,跟谁都没商量自己把事扛下来了,罗老大也是看狮子哥的面子吧,这件事就这样过去了。不过杰哥希望香姐以后退出帮派,他这次找你,可能就是为了这个事情。”
听他这样说,陆若言心里倒是生出丝丝后怕来,没想到事情这么严重,如果他那一刀落下去,还真是要把小命赔上了。这些事情阮茉香一点都没跟他说,毕竟拿刀的是他,想必罗阳也不想放过他,还是他们兄妹在帮他挡着。
雷杰在一条小街上的小饭店里等他,他最先看到的